《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我们班的同桌冤家》。我看了以后,笑得死去活来,想必你们看了也会这样。书的作者我很佩服她,她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书,真了不起!她就是伍美珍。里面的主人公名字就很搞笑,请让我一个一个介绍。第一个:阿呆,金牛座,哦,跟我一样的星座,不过,世界上难得有这样的名字。第二个:咪咪,摩蝎座,是书中阿呆的同桌,她的名字好像小猫的名字。第三个:惜城,双子座,名字好怪。第四个:惜城的同桌兔子,哈哈,天秤座。
其中阿呆伤心事是最多的,星期天,阿呆和兔子,惜城,咪咪约好了一起去逛新开张的商城,阿呆总是很守时,所以就第一个到了。他在那里等啊等啊。一个美眉停好了她的自行车,径直朝他走过来,问他:“叔叔,多少钱?”阿呆说不出话了,(伤心的理由:他看起来像是看车的大叔吗?)No中午轮到他们这一小组出黑板报,组长派他出去买盒饭,他骑上单车跑到校门口,一口气买了七份,小心翼翼的放在车前框和车后座上面,然后平稳的骑回去。刚进校门,几个背着书包的低年级美眉从他身边走过,她们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他很得意,以为她们惊讶的是他的车技。可是,今天刮得是东南风,她们说的话都刮进了阿呆的耳朵里,她们说:“不是不准送外卖的进学校吗?”说到惜城他的口才真让我惊叹,比如说这段话,对手要选聪明能***,同桌要选埋头苦干没脾气的,朋友要选猪头猪脑流鼻涕的。这段话我可是练了好久才熟练的。咪咪是电影大师,无论是什么电影她都能知道。兔子是样样精通,所以我最喜欢她。我读了这本书,非常喜欢它,希望你们读了以后也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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