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
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
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我的妈妈留着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她长着柳叶眉,一双大眼睛和一张不大不小的嘴,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眼镜。妈妈不仅对工作兢兢业业,对我的学习、生活等方面也尤为关心。恍惚中,我的思绪回到了童年。
我看见一个忙碌的身影,那是母亲在辛勤工作;我看见一个疲惫的身影,那是母亲在为我编织寒衣;
我看见一个欢快的身影,那是母亲在为我学习进步而高兴。平时我住在奶奶家,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才能见到妈妈。每逢星期天我写完老师布置的作文后,妈妈总要仔细阅读,并和我一起专心致志的修改病句。改完作文后,妈妈又给我找一些类似的作文,一边读一边给我讲解,这篇作文哪些地方值得我学习,再结合着我的作文,哪些地方写得好,哪些地方写得不好。
妈妈不但关心我的学习,同时对我的生活方面也特别关心。记得有一天,天空中纷纷扬扬地下着鹅毛大雪,不一会儿,整个城市就变成了雪的海洋,雪的乐园,雪的天地。那天,我的乳牙还没有掉,恒牙却长了出来,妈妈非要带我去拔掉乳牙,我因为害怕疼,就不想去,还跟妈妈拗了好半天,妈妈最终硬拉着我向医院走去。作文:我的妈妈作文:我的妈妈。一路上,我一直没有和妈妈说话,还拿雪球砸妈妈。心想:妈妈真不近人情,这么冷的天为什么非让我出来拔牙?不拔它自己也会掉的。到了医院,医生给我打了麻药,就把乳牙拔掉了,一点儿也不觉得疼。后来,我才知道妈妈的一番苦心。妈妈说:"拔掉活动的乳牙,恒牙才会长整齐,如果不拔掉活动的乳牙,新长的恒牙就会长歪,回来一笑就不好看啦!"果然如此,因为我下面一排中间的几个乳牙全是拔掉的,所以长出的恒牙很整齐,笑时也不拘束了,也很开心。
母亲,多么让天下儿女敬仰的字眼;母爱,多么像哺育我们成长的宁静港湾。母爱是纯洁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只知道给予而不企求回报的。母爱像春天的暖风,吹拂着你的心;母爱像绵绵细雨,轻轻拍打着你的脸面,滋润着你的心田;母爱像冬天的火炉,给你在严冬中营造暖人心意的阳光。
母亲赋予给我的爱实在、朴实、严厉,有时还有点诗情画意。
这天,终于放假了,妈妈叫我起床,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然后洗脸吃饭。
爸爸妈妈快要去上班了,过了几分钟,他们走了,我跑到房间,把电脑打开,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我把表放在我的房间里。我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玩着玩着我就忘记了时间,突然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紧把电脑关机了。爸爸来到我房间的时候,电脑正处于蓝屏。爸爸生气地说:“你是不是玩电脑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可是电脑关机很慢,一直处于蓝屏,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爸爸没有训我,就说要把电脑的电源线拿走。
又一个星期天来临了,我收拾完之后,眼睁睁地看着爸爸把线拿走了,我很无聊,当我转到厨房时,突然看到电饭煲的线,于是我拿电饭煲线代替电源线,又开始了《植物大战僵尸》,不幸的是我再一次被爸爸发现,他狠狠地教训了我一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那样痴迷地玩电脑了,我知道了我的这个爱好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我会逐渐改掉的。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采。我喜欢下棋,因为它可以使我的思维能力得到提高;我喜欢打球,因为它可以使我的身体更加健康强壮;我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因为它可以使我获得许多知识,开阔视野;我喜欢养花,因为它可以使我在一段紧张的学习之后,调剂精神;我还喜欢画画,因为祖国的大好河山无限美好,通过画画,使我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在这多种多样的课余生活中,使我最感兴趣、最喜欢的.还是画画。
我从三岁半就开始学画画了。我是怎样对画画产生兴趣的呢?这还得让我从头讲起:我的爸爸、妈妈都是美术工作者,他们都热爱自己的工作。有一天,妈妈在屋子里认真地画着画,我就坐在板凳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不一会儿,妈妈画完了一部分,想休息休息,刚放下笔,就看见了我正在看她那张画,便问我:“红红,你喜欢画画吗?”我正看得入迷,听明白妈妈的问话后,马上连声回答:“喜欢,喜欢!”妈妈见我十分爱画画,就专门为我准备了绘画用具,如速写本、画板、绘画笔等等。我画画就从那时开始了,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从此播下了爱好画画的种子。
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上小学了。在学校里,我抓紧一切时间练习画画。一下课,我就画起来,同学们都说我是小画家。每天下午放学回家,我做完作业后,就抓紧时间画画,妈妈见我这样认真,就经常鼓励帮助我,我的画画水平也不断提高。
一直到升入五年级临近毕业,学习一天比一天紧张了,但是,我还坚持画画。天天晚上在紧张的学习以后,都要拿起画笔,在纸上画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一天晚上,我画了一幅题名为祖国的画。画面上有一望无际的海洋,红彤彤的太阳,一群群叽叽喳喳的小鸟和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我好像身临其境,享受大自然的美,憧憬祖国更美好的明天,我手捧着这张画幅,不由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画,虽然水平不高,但它使我懂得生活的美好。我热爱生活,热爱祖国,更热爱在这块土地上辛勤劳动的人民。我长大后,一定要像妈妈和爸爸那样,用画笔去讴歌最伟大的人民,可爱的祖国。祖国啊祖国,我无数次亲切地呼唤您,我长大了一定要把您描绘得更加美丽。
我爱画画,更爱生活,画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这是一首曾经火遍中国颂扬母爱的歌曲。是啊,一首《妈妈的吻》,看出了母爱的伟大,表现出了母爱的唯一和不可替代。自打你“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就注定这一生要为你操劳。我与众人一样,都拥有一个因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是那一次,使我深切的感到了:母亲坚守的不仅是一种爱,更是一种责任。
母亲,一个伟大的称呼。在地震后的废墟中,一定是母亲才会为了你的性命而失去生命;在灾难之时,一定是母亲,才会舍生去你的命;在难过之余,想想不只是你一个人在难过,此时你的母亲也会因为你的难过而伤心。“在奥特曼风光的背后,总有一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这是一句很流行的网络语,不要觉得好笑,静下心来回忆一下,每次你闯下滔天大祸,谁来为你收拾残局?是母亲,也只有母亲。因为爱你她才会这么做。老舍曾经说过: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我觉得这句话说明慈母对一个人是非常重要的,就想根对花一样重要。
不要以为母亲给了你物质的生活就是给了你幸福,精神上的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我爱母亲,因为他经历痛苦将我生下,并辛辛苦苦为我操劳,养育我长大。勾起往事的回忆,是谁,在深夜为你补棉衣?是谁,在你写作业时静静陪在你身边,即使他并不会你做的题目?是谁,总是在你放学回来看到你不开心,欢欢喜喜的吻一下你的脸颊?是母亲,更是一种母爱在驱使着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孟郊《游子吟》讲述了,在赤子临行前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与老母告别老母怕儿子身在异乡穿不暖,将亲手缝制的衣服送给儿子。这每一针一线都深深地蕴含了老母亲对儿子的爱。母亲,因平凡而伟大,因爱而亲。记住,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有妈就有爱
明远小学六年级:宋银萍
点评:从小作者在文中表露的对母爱的理解,可以看出小作者对于母爱有着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如写到母爱是种责任。
但是文章的中心似乎不明确,前面写到母爱不仅是爱,而且是责任,后面只在写母爱使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前后文的联系似乎不大。
爱好!爱好是什么?爱好疲劳一天后还念念不忘的事;爱好是见缝插针也要做一做的事……我呀,有许多爱好:玩、画画、做手工……但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果然如此:作文书能使我提高作文水平;手工书能使我心灵手巧;阅读书能提高我的阅读水平;历史书能使我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有这么多书都能使我进步,我怎能不喜欢读书呢?
如果你想了解我是如何爱上读书的?哦,是这样的:刚上一年级时,我发现班上许多同学的知识十分丰富--知道地球的两极有极昼和极夜现象;知道热带雨林里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知道地球上海洋的占地面积远远大于陆地……我可羡慕了,便向本班的“百科全书“--李卓然请教:“请问一下,你的知识怎会那样丰富?“他只简单地回答了七个字:“当然是多读书啦!“我听了之后,惊讶至极。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我“命令“妈妈带我去图书大厦,一到那儿,我立刻来到儿童读物区,抱了一大堆书,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着,渐渐的,我发现书上的知识的确丰富多彩,天文、地理、绘画……这可是大大满足了我的求知***,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知识都收入囊中。
很快,我便变成了一只小“书虫“。在家中,上厕所时看书、睡觉前看书、甚至吃饭时也忍不住看两眼。在学校,那就更别提了,我更是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出去玩。
有一次我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临走的时候,我都穿好鞋了,突然想起一会儿妈妈挂号时我还能看会儿书,便脱下写作三步并作两步冲回卧室的书柜前拿出了两本《小学生作文》,这才又跑出来,穿上鞋和妈妈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去挂号,我就靠着墙看书;到了诊室门口等叫号,我就坐在椅子上看。妈妈实在忍不住了便又开始“唠叨“:“在这么黑的地方看,不要眼睛了?“我不支声,急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继续看,直到医生叫我,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与鲁宾逊一起在孤岛上生活;我与海伦·凯勒一起“体验黑暗人生“;我与福娃一起漫游“奥运的长河“;我与欧阳小小一起享受“快乐的假期“……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不断变化着,时而喜,时而悲。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在此,我要大声喊一句:我-爱-读-书。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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