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小姐是我的高中同桌。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她脚下奇厚无比的增高鞋。也许是因为鞋太高的缘故,她走起路来整个人总是向前倒,感觉就像一个没摆正的玩具公仔,再加上她故作淑女的姿态,说实话,这第一印象,当真是,呵呵哒。
正当我准备将她拉入交友黑名单时,天哪,她竟然成了我的同桌!苍天啊,你吓死宝宝了!在我捶胸顿足悲愤不已的时候,某人异常淡定地把书包放在我旁边的桌子上,还一不小心踩了我一脚,我在心里咒骂了一句,然后狠狠瞪了她一眼。往后几节课,我一言不发,不经心看她一眼,发现她脸上凹凸不平,有些红红的油油的痘痘和黑头,心中对她更是不屑。那时我这个不成熟的傻瓜,真的以为自己与小马小姐是有缘无分。
生活就是这么阴险,它会不断证明你认定的真理就是谬误,不断将你身边的人带离你的世界,然后让新人进入,由此填充你的空白,每个人的出现,都有他不可取代的意义,只是,当时年少的我,并不明白小马小姐是礼物而非地雷。所幸,我醒悟不算晚,没有为自己的愚蠢付出太大的代价。我们保持了一段时间的相对沉默。一次,她在上自习时捅了捅我,问我有没有课外书,我从抽屉里拿了一本历史杂志给她。过了一会儿,她又捅了捅我,问:“这张照片上的女的是谁啊?”我回答:“这是末代皇帝溥仪的.妃子。”这货一听,张着大嘴瞪着大眼大叫:“我去,这个女的这么丑,简直跟我有一拼耶,这样都能进宫,那我也能进宫啦!”我一口老血差点笑喷出来,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慢慢发现,好吧,这货其实蛮可爱蛮真实的,而且不得不承认,这个妹子是有魔力的,她会干各种奇葩事,制造各种笑料,自黑无下限,花痴无上限。
我们终于可以愉快地玩耍了,我们聊一切女生聊的话题,帅哥,美女,明星,减肥……随着交流的增多,我发现原来这货也是个有理想有内涵的人呀。曾经我对她的偏见,到现在都成了理解。因为长得实在不高,所以只能在鞋上下功夫;因为颜值不高,只能培养气质,所以只能学淑女,只不过,两种装扮都太着痕迹。曾问过她:“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她说:“何以琛那样的!”我无语,再问:“说正经的呢。”这货竟顿时羞涩了,“其实我以前喜欢过一个男生,我跟他表白了,被拒了,他说他喜欢大长腿淑女,不喜欢萌萌哒,我太低了,从那以后我才开始穿高鞋的。”我默然,又问:“他多高?”“192。”“你多高?”“154。”好吧,我啥也不说了。过后,当我问到小马小姐那段未曾开始就结束了的感情时,她平静地对我说:“其实我挺自卑的,我知道自己长得矮,颜值低,皮肤也不好,学习也一般,但是我不想让别人伤害我,也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所以有时我会装作很有自信的样子。我喜欢他,但是人家长得好学习好,家里又有钱,我知道自己没有一点配得上他,所以想让自己优秀一点,不求能跟人家有所发展,就交个朋友也行呀。他拒绝了我,说实话,我挺伤心的,感觉整个世界都黑暗了,回家哭了好久。我也理解,像人家那样的,怎么能看上我呢?”听完,我只有心疼。
或许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这样一个妹子,也或许你就是这样的妹子,萌哒哒,肉嘟嘟,没有大长腿,颜值不高,智商正常,她像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没有享不尽的物质,也没有爹可以拼,却有一颗纯净无比的心,有一份不用争议的真实,有一种想要改变的愿望。如果有一个这样的人出现在了你的生活中,请你永远珍惜她。
小马小姐,我怎么这么喜欢你呢?
衰老是天下有生命的物种必不可少的阶段,自少年到中年,日子忙碌充实些,没有过多时间去思索衰老的现实意义.在一个冬日的午后,斜倚在沙发上读阿袁的《苏黎红小姐》,这是一个从女儿的角度以第一人称描述母亲苏黎红和父亲老朱渐渐老去与自己感情的细微变化,同时又从书中人物的各自角度体现了人们对衰老恐惧与思考,引起读者的共鸣,不可避免地父母会衰老,赡养老人是义务,是责任,父母是否做到公平,儿女心里都有杆秤,自会评价,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细比较起来,还是爱比不爱容易些。
主人公苏黎红是非常有个性的人,文章用大量的笔墨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她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儿女不叫她妈,直呼其名——苏黎红。她表现出不与世俗为伍,她六十多岁,是个退休的老知识分子,但她与其他同龄的老妇们不同,她紧跟时代步伐,坚持瑜伽,注重保养,“从后面看,身材还和少妇一样,是十分窈窕的”,当然她却不再是少妇,“而是老妇的窈窕”了。但苏黎红却从不承认自己是老妇,她甚至和小区里面的老妇们划清了界限。所有老妇们喜欢做的娱乐活动,她统统不参与。她却更喜欢“自个儿绕着湖散步”,喜欢沉浸在《红楼梦》的意境,在“诗意的环境里”看看谈恋爱的年轻人。甚至对于他的老伴儿老朱喜欢坐在小区看“老妇们跳扇子舞”,她也批评老朱“不爱看花开,却爱看花败”。苏黎红是漂亮美丽的,而且她对自己的美丽自知,所以她不希望像其他老太太一样流于衰老,她一直拒绝变老的.可能。甚至她不喜欢孟周(“我”的丈夫)叫他“妈”,把她叫老了。
苏黎红与老朱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老朱出身农村,却把大城市的工程师的`女儿追到手,虽离不开老朱的志存高远孜孜以求锲而不舍,但对比苏黎红前后谈的几个恋人来讲,最适合的莫过于老朱了。老朱能在寒冬的深夜来回穿梭十几里路从东城到西城地买点心,能一直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着“他负责养花做饭她负责赏花吃饭”的分工,书中有许多他们的生活细节片段,如数家珍,总之,苏黎红一直是养尊处优地如做女儿似的被老朱宠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面红肤白,同样地,一对儿女里面,她更喜欢和她极相似的花容月貌的儿子,不喜欢长相普通更象老朱的女儿“我”,因此,她的爱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尽管女儿有出息学习好,是个大学老师,儿子只在当地读了个专科学技术。而敏感的“我”自小就读懂了母亲的表情,一直生活在自卑当中,把她与这个肤白胜雪的母亲格格分开,当然学习成绩骄人的她是很受老朱宠爱的,老朱是个很经典的形象,他温和大度,体恤他人,对家中亲人的爱可谓至深,因为这种对苏黎红的宠溺,以致于以至于六十多岁的妻子心理还像个少女似的浪漫虚荣,好多矛盾处理起来,都是老朱帮衬着苏黎红完成的。
因为这种母爱,她在儿子婚后也是频繁地出入儿子家,和儿子喝茶聊天,引发儿子家庭动荡,这些她是无察觉的,儿子先后找了三个媳妇,离了两次婚,第一次婚变,儿子把与妻子马丽前后的过程都和苏黎红详详细细地沟通了;第二次,是悄悄地惨淡分手后,苏黎红偶遇第二个前儿媳菡萏挽着身边的男子才知道再次婚变,这是儿子的第一次嬗变,这让她很是伤心,而儿子找的第三个妻子米宝,则是彻底地让她感觉到失去了对儿子的控制,儿子对她不再言听计从,开始倾向妻子,替她说话做事,直到后来,儿子买房,她倾其所有,拿出二十万,却不料儿媳妇却把娘家母亲接来同住,这样,让她一直在心里盘算的老了去儿子家养老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也让老朱慌了手脚,老了,让人养着?几次试探女儿“我”,却因自小就结下的罅隙难以启齿,女儿就是不说“有我呢”三个字,顺顺溜溜地把养老的问题在口头上承诺下来,所以,在面对将来要和苏黎红一起生活的情况上,“我”一直是抗拒的。这是一种情感和理智的碰撞。理智上应该拒绝,但父母与子女的情感也一直牵绊着“我”。其实并不是对家里面的事情不上心,只是装作不上心的样子,也会在春节没能回去陪父母一起过春节的时候难过,在想到将来要和苏黎红一起生活的时候,不悦却又有那么一丝高兴。
这时候,外人孟周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作为女婿,他与苏黎红和老朱的关系都相处得非常融洽,正是他指出了我“不会做人子”,当然最后,“我”还是买了叠墅,同时也是那个苏黎红更喜欢的“闲情偶寄”高档小区,这是亲情战胜了理智的大团圆结局,也正是孟舟教会“我”一个道理“爱比不爱更容易”。
其实我收拾屋子可没什么目的,只是屋子里真的是一片狼藉,我找不到一个可以写作业的小角落了,爸爸妈妈又不在家,周末我又没时间写作业,这可把我急的头都大了,无奈之下,只能挪动一下我的玉手,收拾收拾屋子了。桌子上真的是杂乱无章!有课外书、有废纸、有笔有本、有……我真的是无从下手了!但是,这怎么能难倒集美貌与智慧一身的我呢?我心想桌子都这么乱了,我就让它更乱吧!我把抽屉里、书架里的东西全搬到桌子上,先把书架和抽屉一点点擦拭干净,再“思量对策”。书架和抽屉真是脏啊!把手放在上面,这呈现的是一个大大的手印,再看看手呢,更是惨不忍睹,好好的手都变的“沧桑”了。我先把脏兮兮的\'抹布洗干净,让后一点点的擦起来,土一下子就“灰飞烟灭”了,留下的是一道擦过的痕迹。死角我也不放过,我的手指头钻进抹布里,用那被我啃的残疾的指甲一点一点的抠着角落的灰尘。终于告别了抹布!我开始把桌子上的东西分分类,放到各自的“栖息所”。课外书一堆、文具一堆、废纸一堆、收纳盒一堆、课本一堆,我帮它们找到自己的同伴,让它们结伴回家!我把书的封皮用***抹布小心翼翼地擦了擦,然后按从大到小放好,东倒西歪的都让它们竖立起来,让每一本书都有一个完美的形象!接下来,文具放在笔筒里,收纳盒一个挨着一个的摆好,课本整齐的躺在抽屉里,这项伟大的艰难的费神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下一项,我又重新拾起了我的老朋友——抹布,我开始认真的擦起来,实在赶不走的灰尘,我就用牙膏把它消灭掉:把抹布抹点牙膏,对准那个赖在桌子上不走的灰尘,使劲搓啊搓,让它走人。这次,我永别了抹布,我相信我再也不用拾起它了!下一步,我开始扫地,我把从桌子上跳到地上的果皮纸屑,和一直在地上的灰尘全部扫走,我要和它们新仇旧账一起算!我认真地扫起灰尘,就是一颗灰尘也逃不掉我的法眼,更别说果皮纸屑了。遇到那个让我大伤脑筋的小角落时,我把扫把竖起来,一点一点的往外扫。最后,我把他们赶出了我屋,它们进入了垃圾桶里,我可再也不想看见它们了!最后一项任务,就是铺床了,我把床单铺平坦,然后把被子弄得没有一点褶,再把枕头铺好再让它们合为一体:枕头在床单上面,被子在枕头上面,最后,再将被子的一角折回去,这样有助于我以后睡觉时不用掀被子了,也可以看见枕头的身影,必然是有利无弊!就这样,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终于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写作业了!
爸爸妈妈回来后,看见我的屋如此亮眼,就冷嘲热讽:“呦,大小姐也会收拾屋子啦,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可把我气坏了,难道美女就不会干活吗?以后我要好好证明给他们看!
衰老是天下有生命的物种必不可少的阶段,自少年到中年,日子忙碌充实些,没有过多时间去思索衰老的现实意义。在一个冬日的午后,斜倚在沙发上读阿袁的《苏黎红小姐》,这是一个从女儿的角度以第一人称描述母亲苏黎红和父亲老朱渐渐老去与自己感情的细微变化,同时又从书中人物的各自角度体现了人们对衰老恐惧与思考,引起读者的共鸣,不可避免地父母会衰老,赡养老人是义务,是责任,父母是否做到公平,儿女心里都有杆秤,自会评价,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细比较起来,还是爱比不爱容易些。
主人公苏黎红是非常有个性的人,文章用大量的笔墨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她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儿女不叫她妈,直呼其名——苏黎红。她表现出不与世俗为伍,她六十多岁,是个退休的老知识分子,但她与其他同龄的老妇们不同,她紧跟时代步伐,坚持瑜伽,注重保养,“从后面看,身材还和少妇一样,是十分窈窕的”,当然她却不再是少妇,“而是老妇的窈窕”了。但苏黎红却从不承认自己是老妇,她甚至和小区里面的老妇们划清了界限。所有老妇们喜欢做的娱乐活动,她统统不参与。她却更喜欢“自个儿绕着湖散步”,喜欢沉浸在《红楼梦》的意境,在“诗意的环境里”看看谈恋爱的年轻人。甚至对于他的老伴儿老朱喜欢坐在小区看“老妇们跳扇子舞”,她也批评老朱“不爱看花开,却爱看花败”。苏黎红是漂亮美丽的,而且她对自己的美丽自知,所以她不希望像其他老太太一样流于衰老,她一直拒绝变老的可能。甚至她不喜欢孟周(“我”的丈夫)叫他“妈”,把她叫老了。
苏黎红与老朱的婚姻,门不当户不对,老朱出身农村,却把大城市的工程师的`女儿追到手,虽离不开老朱的志存高远孜孜以求锲而不舍,但对比苏黎红前后谈的几个恋人来讲,最适合的莫过于老朱了。老朱能在寒冬的深夜来回穿梭十几里路从东城到西城地买点心,能一直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着“他负责养花做饭她负责赏花吃饭”的分工,书中有许多他们的生活细节片段,如数家珍,总之,苏黎红一直是养尊处优地如做女儿似的被老朱宠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面红肤白,同样地,一对儿女里面,她更喜欢和她极相似的花容月貌的儿子,不喜欢长相普通更象老朱的女儿“我”,因此,她的爱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尽管女儿有出息学习好,是个大学老师,儿子只在当地读了个专科学技术。而敏感的“我”自小就读懂了母亲的表情,一直生活在自卑当中,把她与这个肤白胜雪的母亲格格分开,当然学习成绩骄人的她是很受老朱宠爱的,老朱是个很经典的\'形象,他温和大度,体恤他人,对家中亲人的爱可谓至深,因为这种对苏黎红的宠溺,以致于以至于六十多岁的妻子心理还像个少女似的浪漫虚荣,好多矛盾处理起来,都是老朱帮衬着苏黎红完成的。
因为这种母爱,她在儿子婚后也是频繁地出入儿子家,和儿子喝茶聊天,引发儿子家庭动荡,这些她是无察觉的,儿子先后找了三个媳妇,离了两次婚,第一次婚变,儿子把与妻子马丽前后的过程都和苏黎红详详细细地沟通了;第二次,是悄悄地惨淡分手后,苏黎红偶遇第二个前儿媳菡萏挽着身边的男子才知道再次婚变,这是儿子的第一次嬗变,这让她很是伤心,而儿子找的第三个妻子米宝,则是彻底地让她感觉到失去了对儿子的控制,儿子对她不再言听计从,开始倾向妻子,替她说话做事,直到后来,儿子买房,她倾其所有,拿出二十万,却不料儿媳妇却把娘家母亲接来同住,这样,让她一直在心里盘算的老了去儿子家养老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也让老朱慌了手脚,老了,让人养着?几次试探女儿“我”,却因自小就结下的罅隙难以启齿,女儿就是不说“有我呢”三个字,顺顺溜溜地把养老的问题在口头上承诺下来,所以,在面对将来要和苏黎红一起生活的情况上,“我”一直是抗拒的。这是一种情感和理智的碰撞。理智上应该拒绝,但父母与子女的情感也一直牵绊着“我”。其实并不是对家里面的事情不上心,只是装作不上心的样子,也会在春节没能回去陪父母一起过春节的时候难过,在想到将来要和苏黎红一起生活的时候,不悦却又有那么一丝高兴。
这时候,外人孟周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作为女婿,他与苏黎红和老朱的关系都相处得非常融洽,正是他指出了我“不会做人子”,当然最后,“我”还是买了叠墅,同时也是那个苏黎红更喜欢的“闲情偶寄”高档小区,这是亲情战胜了理智的大团圆结局,也正是孟舟教会“我”一个道理“爱比不爱更容易”。
乌鸦一听,不乐意了。生气地说:“唱歌是我的权利,你们不让我唱歌,我偏要唱!”从此以后,它每天唱歌的时间更长了。
有一天,燕子对乌鸦说:“亲爱的乌鸦小姐,你的`歌声真好听,我们非常喜欢。如果你坚持每天为大家唱歌,我可以每天送你三只虫子作为回报。”
乌鸦一听很高兴,就整天的乐此不疲地“哇哇哇哇”的歌唱。过了几天,燕子不好意思地对乌鸦小姐说,“对不起,我最近捉的虫子不多,我想把每天三只虫子的酬劳改为每天两只!”
乌鸦小姐一听就不高兴了,心想:既然你少给我了一只虫子,我给你唱的歌也要减少些,于是之后乌鸦的歌就减轻了些。
又过了几天,燕子为难地对乌鸦小姐说;“唉!乌鸦小姐,对不起呀,我最近孵出了几个小燕宝宝。我自己每天捉的虫子都不够吃的,以后我每天就给你一只虫子作为酬劳吧,好吗?”
乌鸦小姐一听就非常不高兴,它气呼呼地对燕子说;“你想用一只虫子的报酬让我唱一天的歌,没门儿!”说罢,便飞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大家终于又过上了安静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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