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有时候我们会怀念一些城市,或许因为这个城市曾经住过某个让我难以忘怀的人,虽然我们总是不肯承认,虽然我们一直对自己说我们怀念的只是那个城市,仅仅是一个城市。然而却总是想是否还有机会再回到那个城市,可当我们真的'能回去再看看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城市早已不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般,物是人非事事休,心里空牢牢的,仿佛被岁月灼蚀留下一个洞,我们已无法再用回忆去填满。心里怏怏不快,不得不承认我们怀念的并非是那个城市,更多的是和那个城市有关的人,因为这个人让我们魂牵梦萦这个城市。
也许,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就在我们心里,我们有太多的感情赋予他们,又有太大的希望给予他们,我们忘却的是一座没有感情色彩的单纯的城市。可能对那座城市很熟悉,熟悉他的一街一隅,熟悉他的一砖一瓦,熟悉每颗花草,熟悉每个黄昏,在心里我们已把那座城市默念了一千遍一万遍,把那些景象回想了一千遍一万遍,就盼着淡淡的时间能带我们重回旧地。
其实人总是在自欺欺人,总是活在自己的回忆中,感情色彩太重了。这世界应该真实点,人应该现实点。
一个人走,一个人睡,一个人思索,一个人沉醉。
一个人忙,一个人累,一个人烦躁,一个人体会。
从希望到绝望,盼望到失望。从梦想到狂想,妄想到别想。
我很想你,想念过去的你,
想念那个有无暇笑容的你,
想念那个肯为我付出一切的你,
想念那个用充满爱意的眼神凝视我的你
也许,爱情只是自己的一种幻想。
也许,爱情只是太过孤单时给自己找个寄托。
也许,爱情只是不知道如何解读的依赖。
也许,爱情只是想让自己付出。
也许,爱情只是想告诉自己我爱了。
也许,爱情只是因为想让自己变得像自己想的那样。
在人与人来回试探眼神的言语,在爱与不爱等待与放弃的煎熬里。
在心与心碰撞后开始保护自己,在放与不放沉淀与寂寞的日子里
原来不快乐不能假装,原来想念是不能隐瞒,原来悲伤只能自己扛。
其实过去也只能原谅,其实沉默不等于遗忘,其实失踪并不曾离去。
我真正需要的其实并不多。
难过时的一句安慰,得意时的一句赞扬,
累了有一个肩膀靠,伤心了有一个温柔的怀抱。
错过是是人们经常上演的戏码,
我们总是经历着一次又一次得错过。
人物对了,时间不对。
时间对了,地点不对。
地点对了,可是在身边的人却又不是心里想的那个。
然后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埋怨。
要是再早一点点的话,
要是再多走一圈的话,
要是再多呆一会的话。
可怕的轮回,
但却又是始终逃脱不了的'宿命。
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请选择离开。
现在,我选择离开。
因为经过刻骨伤害,
所以必须成长。
别再浪费时间了,
到最後也没有人会真得改变。
记得,忘记。
在乎,随意。
坚持,也许只是不能放手的怀念。
谁也不能把谁真正的留在身边。
也许到最後,
我们也只能说著——某年某天某地
因为爱太深,
所以选择放开你的手
我开始准备着自己一个人应付一切。
那又如何。
其实早就一个人了。
再也触不到的时刻。
我决定收起心中一直留给你的空位。
我决定不再耽搁你而罢免了自己。
我决定不再爱你了
那枚一直带在无名指上的斑驳的戒指会和你一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你和它我都不要了
因为我要开始爱自己了。
无可厚非,
时间是最毒的毒药。
造就全部,
摧毁一切。
所以,让我,一点一点遗忘。
--题记,
初三的生活,很单调,只有学习.捱不住寂寞的我,背着大人,谈起了恋爱.
"花,你笑得真好看,有酒窝,好深呢!做我女朋友把!?"这是刘昕对我的告白,心里话,我不怎么喜欢他.他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喜欢古天乐麦色的皮肤.刘昕不是,他很白,让女生嫉妒得想***掉他,的白皮肤.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这个白白的'男生在一起,毕竟走出去抢眼,高大,白皙的皮肤.
"小花,我喜欢你!"这是阿材的告白,我喜欢他.可是,他太帅了,可以说是校草.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校草不是盖的,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快答应他把!我不这样认为,帅怎么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
就这样,每天被2个人跟着,可很奇怪,他们并不争的你死我活,他们很平静,平时还一起打篮球,我以为他们只是拿我来玩笑.不了了之.后来,他们穷追不舍.刘昕天天送我回家,我们家楼下没有路灯.而阿材每天都买绿茶我喝,那是我超爱的饮料,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他们了,可是,喜欢两个人,不容允许.
我们3个人的恋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他们都对我很好,关怀之微.
扬扬问我,"如果要你选一个你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问住了我,他们都很好,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深思,谁会是我的熊掌呢?
时间过去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等.尾声;
半年了,我拒绝了阿材,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我说,她真的很爱他,让我不要拥有两个,不放手!我想应该放手了.
我选择了刘昕,虽然他并不帅,也并不是我心中的最爱,但是,他可以保护我,家里楼下真的很黑.有一次他提前走了,我自己走,遇上坏人,他救了我,手臂缝了6针.
后记;
人生就是这个,喜欢的是一种人,在一起的却是另一种人.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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