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协会对协会,是由我们口才协会对艺术摇篮协会,对于我而言,这样的篮球比赛是久违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我都好久没有打上一场完整的篮球比赛了,结果是我们协会险胜了两分,但是那不重要,重要的我获得了上场的机会,我获得了锻炼,尽管我没有得分。
这一场比赛中,我其实并拿出我全部的实力尽管我的实力也不怎么样,因为没有得分,而且队长也不让我运球,因为我的运球技巧并不熟练,可能会运丢球,所以任务就是一些像掩护啊,挡差啊,防守还有抢篮板之类的任务。但是我绝对不是劳而无功的,我贡献了几个篮板,还有几次成功的抢断,而且也付出了犯规一次的代价,而且队长说我打得可以,也就是说,我还有上升的空间,我还有很多潜力,我也认为可以有充分的发挥。还有队长的表现非常给力,还有一个前锋的表现的也可圈可点,为我们的这场比赛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这场比赛也暴露我的不足,就是我现在还不会要位,因为我不会占位,所以没办法形成突破,自然就没有机会得分。其实,我最希望的就是为他们两个分压,减少他们的压力,因为他们太累了。
通过了这次比赛,我找到一个爷们儿的感觉,一个男生应有的外放和阳刚,这种感觉是久违的,就像是过年一样的令人兴奋,赏赐拥有这种感觉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的感觉也是很爽,而且那时还挂了彩,摔得很伤,不过,那也算是一种奖励吧,那时,我感觉我在成长,在经受历练,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篮球。曾经,我是那样的害怕篮球,因为怕被别人说我只会犯规,打篮球像打排球一样。所以,曾经非常地害怕篮球,非常地害怕和别人打球,只会躲避。因为那时的我怂,我孬,我软弱,所以,我没有面对,我选择了逃避,那是我成长的黑暗期。从那以后,我非常的喜欢和别人打球,以至于是那样的疯狂连高三的.星期六星期日也旷课出来打球,以至于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所以,在复读一年以后,我选择了远离它,一直到暑假开始到现在。
上了大学以后,我的劣根我的旧伤又开始发作,我开始害怕篮球又开始害怕和人打比赛,说实在的,我真的是愧对经工系篮球队的兄弟,他们多少次想让我上,可是我不上,因为我软弱,我怂,我孬了,我软弱,我对球害怕了,所以我才会这样。我总抱怨为什么没有我的球服,其实,我实在是没有资格得到那件经工系篮球队的球服,因为我实在是辜负了大家的期望,我并没有为篮球队尽力。从学校运动会以后,我开始和别人打球和锻炼,还有跑步。而且,上个星期以后,还受了这个学期最严重的伤,脚扭了,这对别人而言不算什么,对我而言,算是第一次。这也是我成长必须创痛和烦恼吧!
但是,以后我会更加的努力去打球。因为,我想在下个学期的校运会上为经工系出战,为经工系出力,并穿上经工系的战袍,奋力一搏,我不敢说我能经工系获得什么,我只能说,经工有我更精彩。而且,我以后还为协会打比赛,出到单位工作以后,为所在单位而打比赛。
三年以来的第一场比赛,我获得了很多,让我认识到我也可以在赛场上热血沸腾,我原来也可以为篮球而疯狂。
春天, 万物复苏,小河水哗哗地顺流而下; 活泼机灵的小鸟们在枝头喳喳地纵情歌唱; 小草们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地下探出了脑袋,大地换上了绿色的新衣; 小野花们争先恐后地展示着自己的美丽; 一棵棵大树好像正在返老还童, 抽出嫩黄色的新芽;。年迈的`凤凰木也紧跟着春天的步伐, 吐出米粒大小的嫩叶, 就像刚出生的婴儿那般娇嫩。
夏天,太阳像一个火炉似地炙烤着地面。凤凰木的叶子早已变成了深绿色,枝条也向四周扩展了许多,变成了一把绿色的大伞。当太阳透过茂密的树叶筛下一束束金光时, 美丽的凤凰花绽开了一张张笑脸,好像给凤凰木披上了红色的霞衣。
秋天,凤凰树的叶子慢慢地变成了金黄色,在微风吹拂下纷纷飘落下来, 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金色地毯。课间十分钟,我和小伙伴们在凤凰树下尽情地玩耍、嬉闹,甭提有多高兴了。
冬天,刺骨的寒风从耳边呼呼地刮过,古老的凤凰木褪去了繁华,仿佛一个弯着腰、知识渊博的老学者,正在讲述着她一百多年来的沧桑岁月, 并勉励我们克服各种困难、勤奋学习,成为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才。
这就是我们百年老校的百年古树---凤凰木。
可不是吗?春天最美的是早晨。刚走出家门往天空一望,呵,蓝蓝的天空里飘着朵朵白云,外面桃树开的.花多美,粉红粉红的,让人看了有一种愉快的感觉。梨树开得花雪白雪白的,看了就像站在雪里一样,有一种清凉的感觉。
夏天最美是黄昏。太阳缓缓地落下。天空的云一半蓝一半紫,一会儿一半黄一半青,太阳射出七彩的光,看,红、绿青、程黄、紫的光镶嵌在火红的天空里,不知不觉,太阳落山了。
秋天最美是田野。田野里,白茫茫的棉花就像一个个雪白的精灵。高梁红着脸,好像做错了事似的。玉米姑娘非常害羞,用绿叶裹着自己,只露出半个头。
冬天最美是洁白无瑕的雪。一朵朵雪花纷纷落下来,给屋顶披了一层棉被,给苍柏、梅花戴上了一层婚纱。小伙伴们穿着棉衣,戴上手套,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
啊!一年四季都有它的特点,它的美。
她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她不爱用棍子解决任何问题。总是以理服人。她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
她一头卷发,浓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双眼皮,大眼睛。时常身穿一件棕色的上衣,一条牛仔裤,总是笑眯眯的,很慈祥。
儿时,我觉得她很美,总是温柔的伴着我们学习;儿时,我觉得她很神气,每一句话都能触动孩子们的心灵。现在,我才知道我们是教室中的鸽子,而她是我们的导师。引领着我们飞向湛蓝而深邃的天空。
记得有一次,班上有一位同学不写作业,她气极了,我想她一定要打人了,出乎意料她并没有像别的老师那样拿起棍子就揍,而是给那位同学讲了许多道理,告诉他一定要认真写作业,只有这样才会进步,老师相信他,他一定行!后来,在老师指导和鼓励下,那位同学终于把作业补完,脸上露出了成功的'喜悦,此时,老师恬静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还有一次,那次的教训让我一瞬间长大了,使我终身难忘。那是一个星期一的早上,临交作业了,我突然想起有道题忘做了,于是我便匆匆补,那哪里是补?其实是抄。是我顺手抄别人的,心想反正老师也不会发现。
下午课间老师把我找来问:“糖甜不甜?”我还不知怎么回事,老师又问:“别人吃过的馍馍香不香?”“不香!”“不香!你还吃?”我正思考老师话的意思呢,老师又问“以后还抄不抄别人的作业了?”我才明白,原来老师已经知道我抄作业了,顿时我的脸火辣辣的烧起来,我羞愧而后悔。“不抄了!”我说的话连我自己都听不清。老师说:“好吧!回去吧!”我红着脸回了班。
是啊,怎能抄作业呢?抄作业就是吃别人的嚼过的食物。我很感激我的老师,不管怎样她没有让我在别人面前丢脸。同时我也很佩服老师,她又是那样的神机妙算,把我们每个学生的心理摸得清清楚楚。
老师就是这样一个人,对我们教育时,既不用棍棒,也不用训斥,而我们却都能欣然接受,是因为她总能以理服人。
长大后我也一定要做一个像老师一样的人,做一个以理服人的好老师。
1、我生活中最难忘的人是
2、为什么他令我难以忘怀
3、结论
In my life I have met a great many people who are really worth recalling. But perhaps the most unforgettable person I ever know is my English teacher.
What frequently brings back memories of my school teacher is his special qualities. First and foremost, he gave us the greatest gift a teacher can offeran awakening of a passion for learning. He not only led us to an appreciation of the beauty and perfection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but also aroused our great interest in exploring something deeper in this field. Furthermore, I was attracted by his lively wit. I remember that we students always anticipated his class with great eagerness because his lecture were humorously delivered, never failing to provoke chuckles or loud laug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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