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隔壁住着一位老电工,我管他叫张伯伯。他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古铜色的脸,腮上长着密密的胡须。他虽然已近五十岁了,但还是那么精神。有时候,我放学回来,还看见他在很高的电线杆上一边干,一边讲呢!有一次,我喊他:“张伯伯好!”可张伯伯却一反常态,严肃地说:“别嚷!”原来他正在给徒弟讲课。
一天早晨,我被冻醒了。一看,窗外阴沉沉的,像要下雪的样子。我躺在被窝里懒得起来,忽听院里有人说话:“张大爷,这么冷,您还去修?在家呆着吧。”只听张伯伯认真地说:“越是这样的天气,电线越容易坏,不去修不行啊!再说人也不能总在被窝里呀!”我听了,脸上火辣辣的,连忙跳起来,穿好衣服,吃完早点,就上学去了。天真冷啊,西北风呼呼地吼着,下雪了,雪花比鹅毛还大。我虽然穿着棉袄棉鞋,戴着口罩,可还是直哆嗦。我正在抱怨的时候,忽然头上传来敲击声,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人迎着冷风,贴在电线杆上,雪花不住地扑到他脸上。啊!这不是张伯伯吗?他穿着很旧的羊皮袄,在那儿修电线。我想:张伯伯穿得那样少,又呆在很高的电线杆上,肯定比我还冷,而我却穿着厚厚的.棉袄,还嫌冷……。想到这儿,我仿佛不觉得冷了,昂着头向学校走去。
晚饭后,我正写作业,忽然外面传来“咯吱咯吱”的皮靴声,我一看,原来是张伯伯回来了。我忙迎上去对张伯伯说:“您在那么高的地方修电线,冷吗?”张伯伯说:“咋不冷?但想到要确保大家能用上电,就不觉得冷了!”停了一会儿,又乐呵呵地说:“等以后,电线都埋在地下了,就不用爬那么高去修了,可是为了那一天的到来,我们现在还是得学,得修!”我望着张伯伯那慈祥的面孔,不禁对他充满了崇高的敬意。
记得那是刚上大学,一天出校门看到有人在兜售小狗,原本并没有想买,可是那狗却一直对着我叫,然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
哎,我这人一直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人。一看到这种情景,心一下子就被触动了。总觉得那狗的主人非我莫属。我想那狗也是认人的吧,它也应该是认定了我才对吧。
接下来,毫不吝惜的拿出自己一个月大半的伙食费买下了它。
它真的特别可爱,浑身都是雪白的颜色。小小的、绒绒的身躯总让我想起年少时玩过的毛绒玩具。我总是觉得人一旦聪明就很难快乐起来。所以我给它起名叫笨笨,希望它笨笨的,但是能开开心心的。
笨笨很乖,而且特别懂事,它要大小便时从来都是自己去厕所的,所以练就了一身开厕所门的好本领,只要不锁上它总有办法打开门。
但是有一次我们把门向里关的太紧了,无论它怎么推都打不开,所以它就尿到了厕所外,我看到了,就把它叫过来说,笨笨,你看看你怎么尿到外面啦?它看着自己的杰作低着头就向屋里走去。
但是碍于学校禁狗令,所以我时不时要把它藏到别的宿舍楼里呆一呆。因此,每到一个宿舍它就会有新的名字,什么日本啊,球球啊,蛋蛋啊......数不胜数。搞得我很是郁闷,可是又无可奈何。有一次去一男生宿舍,他们竟然给它取名叫老五。我很奇怪便问他们原因。他们说,你看我们宿舍是老大老二这样排的,我们宿舍四个人,前四个都排完了,所以它就只能叫老五了。
名字一多,笨笨就混乱了,搞不清自己叫什么,常常出现反应迟钝的现象。有时我都怀疑他们肯定是痛恨我,刚好我的狗在他们宿舍,他们把气都撒在我的狗上,虐待我的狗来着。
而且据接触过我的狗的人说,我的狗是只超级好色狗。对着女生又摇尾巴,又乞怜,还时不时在你腿边蹭蹭。搞得女生心花怒放,把它视作宝贝。可是在男生眼里这条狗简直就是吃里爬外,天天没事往外跑,叫都叫不会来。
听他们这么一说,其实我是偷笑的,所谓,食色性也。说明我的狗还是很有审美观念的嘛。
我的狗有个特殊癖好,就是爱喝洗脚水。
这是一男生宿舍的人告诉我的,他说的时候很暧昧,难道你天天不给你的狗喝水,所以他见了洗脚水跟见了钱一样?
其实我很怀疑这件事是有预谋的,为什么我的狗以前不喝现在爱喝?这个神奇的爱好我觉得一定是他们虐待了我的狗,让它在他们洗过脚的盆子里洗澡得来的。
说到这里想起我高中时,数学老师养的一条大笨狗。天天没事就叫个不停,一见我还要咬我,每每路过它的时候我就恨得咬牙切齿。我那时候特别讨厌我的数学老师,她是一个被我称为老妖妇的女人。讲课很烂而且还很讨厌,喜欢霸占别人的东西。我现在都还记得她把我的《挪威森林》没收时的得意,直到现在都没还我。害我至今也不知道《挪威森林》里面写的是什么。所以当时我特别想为我的《挪威森林》报仇。
因此我就天天往她住的地方去,预谋着怎么把她的狗偷走,做下酒菜。可是她的狗就像她一样可恶,见到我就叫,要不是有绳子拴着,我估计我还没把它当下酒菜,它就先把我当下酒菜了。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我跟它单挑肯定不是它的对手,就算找同学一起对付它吧?他们也不一定愿意帮我,而且还暴露了自己阴暗面。所以我的.报复行动也仅仅停留在天天让那条狗对着我叫半个小时的阶段,不知,狗会不会嗓子叫哑?!
时至今日,听说那条大笨狗还在依然坚强的活着,我觉得我很失败,就是我的不作为,还再让它危害一方,我觉得我缺乏正义感。
我好悔啊。就算找个树枝戳它两下也值了呀。我竟然只是让它对着我叫,说不定它是在骂我。那我亏不就吃大了?
不提了,回到我的狗上,应该说我所有对狗的爱一股脑的全寄托在它的身上了。可是我的狗在养的第三个月的一天早上突然失踪了,任我寻遍全校,走遍全宿舍楼就是连个影子都没看见,更别说毛了。
这让我痛惜不已。
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让我抓住偷我狗的贼,一定要把它带到我以前数学老师的大笨狗面前,告诉他,你把它打一下,我就放过你。
现在回想起来它说不定就是跟什么美女跑了,这个天***的,也不想想我多疼它,什么好吃的都给它吃了,为了保护它不被舍管抓住油炸吃,费了我多少力气。却不顾我的感受随人而去。
后来又养过一条狗,原本是借以了却相思。可惜我看到它脑海中闪过的是笨笨的身影。这让我很苦恼,恰好有一个宿舍的女生特别喜欢我这条狗,我想狗和人一样也是要看缘分的。既然她真的很喜欢它,我也就不夺人所爱了,做了顺手人情送给了她,看她欣喜若狂的样子,我想这可能是最好的结果,它可以找个真正爱它的主人,而她也会是个最好的主人。
现在的我也再也没有养过狗,因为我知道我再也没办法像爱笨笨一样爱别的狗,不尽心尽力的爱,我想不论是我还是我养的狗都不会快乐。所以索性当个看狗而不养狗的人。说的伟大点,世界上的狗都是我的。说的真实点,失去一样东西时的痛我实在不愿承受,尤其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
看着每晚街道上遛狗的人群,看着他们谈论狗经,有时也会很羡慕。但是羡慕过后,我想现在的我也许更快乐。
笨笨,我真的想知道它现在是否也在快乐着……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已上五年级了,小时的事情,小时的乐趣,小时的朋友,都在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淡忘,然而,总有一个人,总有一件事,总是挥之不去的。这个人是我曾经的邻居————敏敏,在她身上有一个深深感动我的故事。
敏敏是一个长得不太可爱的女孩子,她家里的大人可能太忙了,都很少打扮她,所以她看上去总是脏兮兮的,因此也没有多少小朋友愿意跟她玩,我也只是偶尔跟她一路到处疯。
那时我和敏敏都才上二年级,一天下午,我们做完作业跑到山上去采花。山坡上,我无意看到一只奄奄一息的蝴蝶,这蝴蝶可漂亮了,身上的颜色五彩斑斓,我发现它时,它那对翩跹的翅膀微微翕动着,被阳光映衬的十分动人。不幸的是它的腿好像受伤了,想动动不了。我不由得想伸手把它捉起来看个究竟。这时敏敏拦住了我的.手,“别动它,没看到它受伤了吗?”“它看起来太漂亮了,我想捉起来仔细观察观察。再说了,不就是只蝴蝶吗,死了就死了呀,有什么可惜的?”敏敏突然很生气地说:“虽然它只是只蝴蝶,可是它跟人一样,也是有生命的,你怎么可以不顾它的死活呢?”“我?”她的两句话把我说得无言以对,想想她说
的,那也不无道理,蝴蝶也是有生命的,只不过比较脆弱罢了,但是它们同样有生存的权利,只要有生命,就应该得到尊重。
后来,敏敏执意要拯救这只受伤的蝴蝶,我再三劝阻:“你救了它它也不会感激你,再说了,这个世界还有那么多受伤的小动物,你救得过来吗?”“反正,只要我遇到了,我就一定要救。”敏敏态度坚决地说。她先是掏出纸巾,轻轻地把它捉到一个树丫上,并在树丫下垫上干草和枯树叶。又吩咐我去找了些新鲜的油菜花,然后她把这些菜花轻轻地推到蝴蝶跟前,说蝴蝶饿了可以吃花粉。安置好这只蝴蝶后,敏敏竟然用脸贴近它的身体,细声地说:“小蝴蝶呀,你一定要好起来,你爸爸妈妈还等你回家呢。”
每当回忆起敏敏细心照顾蝴蝶的情形,想到她对蝴蝶说的那些话,我的心都会为之一动,同时,我也为我的自私感到惭愧。现在看来,当初的那些行为,那些语言是那么幼稚,那么天真,然而敏敏那颗纯真善良的心却是那么朴实,那么可贵。
现在,敏敏家已经搬走了,可我至今都忘不了她,尤其是她那颗深深打动我的纯真的善良的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都该怀有一颗悲悯善良的心,正如刘备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和李天中既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又是和睦相处的好邻居。
李天中长得又矮又瘦,因为长时间在太阳下面玩儿,皮肤被晒的黝黑发亮,他一笑起来,那洁白的牙齿在黝黑的皮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明显。你别看他长得又矮又瘦,其实,他可勇敢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话一点儿也不错。有一次,我们俩正在外面玩儿,看见一只狗在卧在过道门口睡觉,我们便准备逗逗它,我拿了一块石头往狗旁边一扔,那只狗睁开一只眼看了我一下,又继续做它的“美梦”,我见那只狗不理我,便放开胆子,拿了一根棍子在它的旁边敲来敲去,那只狗依然躺在那儿睡觉,这简直就是无视我的存在!我被惹急了,拿着那根棍子狠狠地敲了一下,我刚敲了它一下,它就猛地站起来,朝着我龇牙咧嘴,嘴里还发出轻轻地“呜呜”声,好像随时准备扑过来。我得意拿着棍子指着它说:“嘿嘿,被我逼急了吧。”说着,又拿棍子敲了它一下,那只狗猛地向我扑过来,我吓得拔腿就跑,那只狗发了疯似的紧追着我不放,突然,我脚下一滑,摔倒在地,那只狗扑上来就咬,一下子咬住了我的腿,我“哎呀”惨叫一声,这是李天中手里拿着棍子冲了过来,照着狗的头就打,那狗见情况不妙,便急忙夹着尾巴逃跑了,紧接着,李天中放下棍子,把我扶了起来,我低下头一看,我的腿流血了,这时,我想起了妈妈对我说过的话:“被狗咬会得狂犬病,很可怕的。”想着想着,我的眼泪便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安慰我说:“不用害怕,只要到医院把伤口清理干净,再打一针狂犬疫苗就没事了,走,我扶你上楼吧。”来到我家,他给我爸爸妈妈打了电话,等我爸爸妈妈回来后,他才离开了。
这就是我的邻居,虽然我们之间有时总会发生一些小矛盾,但没隔多久就会和好的,我非常喜欢李天中这个邻居,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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