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发现,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记得有一次,我正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嘶——”的紧急刹车声和撞击声。我闻声望去,原来是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一辆正在拐弯的小轿车撞上了,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面包车的尾部,面包车的油漆被撞掉了一块,还有一部分畸形了,而小轿车的车灯也撞了下来。我当时心猛地一震,想:面包车上那么多的学生多危险啊!
要是司机的反应慢了一点点,那一车含苞待放的小花朵,或许还没来得及绽放,就被这场车祸葬送了性命。想到这,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这时双方车主争论了起来,我靠近了一点儿,闻道小轿车车主的身上有一股难闻的酒气,显然是喝了许多的酒。这时,交警也赶到了现场来处理这场交通事故。
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们,不要再让自己的生命在生死线上徘徊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请遵守交通规则吧!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以身作则,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这是刻不容缓的问题。让我们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吧。
“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道路两旁象这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但因醉酒驾驶车辆酿成的惨祸却屡见不鲜。
去年12月份的一天傍晚,在我县县城南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辆轿车将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撞飞五米外,骑三轮车的老人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是醉酒驾驶。
今年春节期间,在漯舞路大刘段,一辆轿车由东向西行使,却一下子开到五六米深的大沟里,车轮向上,车身朝下,司机及车上的人全部重伤,肇事司机还是醉酒驾驶。
2009年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肇事司机仍是醉酒驾驶。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亲爱的叔叔阿姨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亲爱的同学们,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有天分就一定成为天才吗?不一定。是天才就一定意味着成功吗?不一定。实际上,从“神童”到有杰出成就的人之间,绝不存在必然联系。然而,我们却习惯于用捧***的方式去看待“神童”,“神童”拥有非凡的成就才算正常,非如此便是失败,非如此便遭受鄙夷。
我并不为魏永康的退学感到惊讶,或者以此感叹“伤仲永”。因为,求知之路无止境,过往的天分和成绩又能说明什么呢?更何况,一个人能否在某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有很多关联因素,并不是每一个“神童”都能在长大后成为“牛人”。
真正让我感到“伤”的是报道中的一些细节,“热了不知道脱衣服,大冬天不知道加衣服,穿着单衣、趿着拖鞋就往外跑……”这些是魏永康硕博连读期间的一些生活细节。他没有成为母亲期望的天才,却连普通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能掌握。
问题是,凭借“当代伤仲永”就能起到引以为戒的效果吗?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父母们在教育问题上进行着残酷地竞争,并常常感叹身不由己。过分拔高孩子的天分,暗含着这样的心理:我的孩子一定能成为佼佼者。可是,我们哪里需要那么多佼佼者,一个幸福的社会,难道不是更需要有着良好修养,有着一技之长,能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之贡献的普通人?
魏永康母亲曾代劳他生活上的一切甚至喂饭,而今忏悔:“是我害了他”。这样的忏悔,不仅是为他的学业,也为他的生活。我想,其中为生活的因素可能更多些,有哪个母亲不希望已成年的子女成为会生活的'人呢?
只是,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下,如何去劝导一位焦虑的母亲呢?让一位母亲一时改变观念容易,但社会整体的浮躁还是会让越来越多的父母陷入焦虑之中,进而在孩子的教育上继续舍本逐末。要想从根本改变,就需要在定义成功时,少一些功利性,对待天分时,少一些捧***与棒***,多一些自然地呵护。进一步而言,需要缩小贫富差距和不同职业间的收入比,营造更公平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在平凡岗位做出应有贡献就能获得稳稳的幸福,而不是让争做“人上人”成为生活的标尺。依此而言,“当代伤仲永”显然不只是一位母亲的忏悔录。
酒驾,顾名思义就是喝完酒后再去开车。这种现象在中国屡禁不止,但这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每年都会有许多人丧生于交通事故,八成因交通违法导致,在这有两条消息跟大家分享一下:一、在2014年圣诞节的那个晚上,我家楼上的杨叔叔一家开车从巴国饭店那的加油站出来,刚上红旗路,只听“砰地”一声,他家车在马路上瞬间玩起了漂移,原来是被后边过来的车给撞了。这一撞把车上的阿姨撞进了医院,把他家车撞进了4s店。后经交警调查,是因为后边的'那个车的司机酒驾惹的祸:二、就在最近,在穿港公路上一辆货车和一辆轿车相撞,最终导致轿车车主当场死亡。后经了解,也是因为轿车车主酒驾引起的……我不禁感到悲哀:就因为喝酒,就因为逞强,导致了多少悲剧的发生……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酒驾,就不怕被罚款、拘留,甚至是失去生命?而决大多数酒后开车的人都心存侥幸:我只喝一点,警察抓不到我;或者我只喝一点,开车我小心点就行了。这就造成了对自己喝了的酒视而不见,这就成了交通事故的导火索。更有些人,在自己已经喝得一塌糊涂的情况下,还开车拉着自己的“战友”一起招摇过市。逞强的后果终将会导致悲剧的发生。
酒驾着实反映了一个社会意识问题和广大人民的素质修养问题。
人们的这些做法是不文明的,不仅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也搅乱了交通秩序,更会是有些家庭遭受灭顶之灾。由此可见,酒驾有着多么大的危害!
对于酒家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我们需要重视起来。而今又临近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春节,人们在合家团聚的时刻,千万别忘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道理呀。
广大的司机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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