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27 05:09:59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一】

主人公洪镇珠从一个落魄且欠债的普通上班族,女朋友还跑了开始,在这样一个人生低谷的曲线里,朋友尹明勋给他介绍了郑会一读书导师,并告诉他郑会一能够帮他改变命运。

一开始见面郑会一仅仅只是与其谈笑风生,走的时候送了洪镇珠两本书,并嘱咐看完后就可以再见面。

这一招真的高啊,通过自己的幽默风趣吸引到洪镇珠,如果想再见面就必须读完两本书,这正是教读书的第一步,主动阅读。

这一步很难,身边的人谁也不能去要求或命令一个人去形成主动读书的行为,所以,读书的第一关就是自己如何克服去读书。

然后就是定下100天读完33本书的目标,并在这段时间里逐步去掌握一定的读书技巧。定好读书目标就是要培养读书习惯,就是真的去发掘读书中的用处,和咀嚼书中的道理的习惯。然后告诉我们初步读书技巧,就是先封面文案、目录、引言来确定这本书的梗概,明白对这本书的期待,和最后阅读后的期望。

这里偷偷告诉你,读一本书,并不一定全部阅读完,也不要把一本书中的所有精华都吸收掉,只要读到对自己在行动中能实现的那部分,便是这本书的价值。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二】

1.主动读书VS被动读书。

2.知道自己读书的目标,确定是浏览还是精读。

3.掌握读书的技巧并通过实践做到一目十行。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三】

到今天为止,好多事情一直在脑袋里面。没有头绪,我多么想一个人失忆,然后把自己一个人藏起来,我好想好想,我从不曾认识过你,那样,我就不会这么深刻的爱上你,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注定不会有幸福,其实,答案,我问过自己很多很多次。可是,我就是一直都想不明白。我一直以为,以前受了那么多的伤,自己会清醒的面对以后的感情,包括这一次,可是,我又一次的错了,我竟会这么的放不下。每次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把好多事情拿出来思考,好不容易整理好自己的思路,却又控制不自己,还是很想她!其实,我很痛苦,只是她一直不知道而已。或者,也只是她一直无所谓而已。我是多么的不舍,那么的不情愿。可是,我也会累,也会疲倦。我的心真的已经承受不了一个人时反复猜测的折磨。这么久了,我不怪你,不怨你,也不恨你。我想,现在充斥在你身上的,还是我所有的爱吧,只是,我会把它们慢慢收回来的。我也知道,很难很难,可是,我还是会逼着自己做到,不为什么,只因为我给你的爱,已经够了。你不会知道,我用生命里所有的力量和信念在爱着你。www.ok87.com 可能你不屑,可能你不在乎,也可能你不信。可是,我真的已经做了。或者,说这些东西都是多余的吧。现在的你,不会在脑海里闪过我们曾今的`那一幕幕,可是,我会,一直都会,我会难过会流着泪微笑。可我,却不再为你心软了,或者说,你也根本不会找我,可能我还是对你情有独钟,可能,我还是陷在里面不能自拔。------但,我不会再一遍一遍的拿着手机等待你的任何消息了。其实,这样的结果,我们谁都没错,不是么?你也不是有心要这样对待我的。我相信!忘记一切,才会有新的生活,过往的岁月,只是一段回不去的曾经。一直都很明白,自己是不该沉迷于过去的,忘记不该记住的,忘却一切,那样才能换来短暂的轻松。其实我是害怕深夜的,会有一种无尽的寂寞袭向我;我却又喜欢深夜,因为只有周围漆黑一片,我和我的泪才是安全的。

除了不哭,别无选择

晚上总会被噩梦惊醒,总会一次次的哭着醒来,泪水浸透了枕头,梦里总是很害怕,害怕身边那个爱你那么多年的人,不在了。只有在这时,我才会发现,我比想象中的更爱他;只有在这时,我才会发现,或许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给我的爱才是最无私,最毫无保留的!

有时候,很委屈,委屈生活还没让我长大就想带走了他

有时候,很害怕,害怕自己一天早上醒来,他已经不在身边。

有时候,很恨自己,恨自己长大得太慢,直到现在还不能为他撑不起一片天空。

有时候,很怨自己,怨自己长得太快,那个记忆中的人从年轻人变成了老头子。

如果有一天,生你养你的那个人真的走了,他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一直唠叨着让你多穿衣服了……那么,该怎么办?

我只有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勇敢,要努力对生活微笑,即使它已经带走了那个给你生命,爱你二十多年的人。

幸好,那个人,还在,虽然,一年前已经被查出来癌症晚期;虽然,他自己不知道是这个结果;虽然,医生说手术很成功,虽然……但是,我心里总是会隐隐作痛,心里总是会害怕。每天醒来,只要看到阳光和他都在,也许那就是我想要的未来。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四】

(1)对未来事物的美好想像和希望

(2)对某事物臻于最完善境界的观念。

而职业又是什么?同样,在辞洋上,它的解释是:

(1)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允许他选择他的职业

(2)指分内应当做的事。

理想和职业,就这样穿插在人们的生活中,构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图画。

而我从小时候,就选定了一个职业,至今永不改变。那就是,作家。

作家,这个神圣的字眼,虽以写作为生,但永不放弃对生活的信念,他们是‘奇妙’的,用那普通的铅笔,构造出一个又一个汉字,最后组成一篇文章,一篇美妙的文章,让人阅读后为之动容。

但也可以说,作家是‘强大’的,尤其是小说家,他们在构造出一个个人物,让那些人物干什么就干什么,同样可以说,作家手里掌握着一个世界,一个奇妙的世界。

但作家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当成的。作为以写作为生的职业,他们必须拥有强大的文学功底;必须有才华;必须有丰富的想象力;必须理解和构造任何的语文描写方法;必须有深不可测的能力,能够在他的作品里建筑一个又一个的`迷宫,引导人们走进去,在里面迷失了方向,又突然找到光明的出口;必须有一对锐利的双眼,能看透这世间种种的一切;还必须懂哲学……诸如此类,作家可以说是百里挑一的人,他们可以且必须为自己而感到骄傲。

但是,现代人却不理解作家这个伟大的职业,在网络上,有的作家甚至因为上传作品慢了,而被鄙视,唾骂。当然,读者这种焦急等待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也可以因此说被鄙视得最多的就是最好的作品,但是,有些人却似乎做得太过火了。

目前,我在作家这个领域上认为最杰出的人是泰戈尔。很奇怪的是,他与我,竟有几分相似(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以后也会成为一个好作家),同样擅长写散文,同样会作词作曲,因此,我立志将来要成为第二个他。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五】

之所以读这本书是看到精彩想法里有很多人对这本书的评论还不错,就想着说不定能有一些收获。然而,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本书我不觉得那么的好。

整本书读下来让人觉得作者貌似是给那些从来不读书的人写的,用一个青年的逆袭来为读书这件事披上光辉的外衣。可能就我自己而言,我认为读书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很平常,没事读读书,挺好的。总觉没必要拿读书这件事标榜什么。

这本书建议快速阅读,如果有朋友时间紧张,可以看看其他书友对于本书的评论,有的朋友的评论基本已经涵盖了本书中重要的观点。

本书中我觉得比较好的观点:

1、30天读100本书,不论什么原因你自己感兴趣的书都可以读。养成读书的习惯。

2、一年读100本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书,这个很有必要。毕竟术业有专攻,读自己专业的书肯定是有用的`。

3、注意读书技巧。那自己的经验来说吧,我读书一向很慢,与朋友想约读同一本书,朋友读读完了,我还有三分之一没有读。看过《如何阅读一本书》以后,试着锻炼一下读书技巧,确实有一定的作用。

4、与身边那些读书的朋友交流读书经验。这点我个人觉得还是很重要的。一方面,每个人读书的品味不同,大家读的书可能不同。朋友间分享可以来阔自己的读书视野。另一方面,书也有优劣之分,朋友鉴赏过的书,我们可以有选择的读,以减少自己挑选书籍的时间。最后也是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与朋友交流可能帮助你调整自己的读书观念甚至有助于你提高自己的读书品味。

5、书读多了,也就自成体系了

我还想和谁做同桌的作文【六】

作者给出的大招是:

1.见帮你读书的高人。

2帮助那些读书的初学者。在帮助的过程中你发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自己读书的热情也不知不觉又被点燃。

3.读成功人士的传记。

4.为了让自己鸡血满满,在醒目位置贴激励自己的语言,贴自己的`崇拜者的照片,给自己喜欢的作家发邮件,去作家签名售书现场。总之是运用视觉化目标,把自己整得像个“疯子”,读书这件事别人是拦不住你了。

书中还有两处收集了那些高手喜欢读的书,感兴趣就自己亲自看一看,也买来读一读吧!

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更值得一做。因为,做与不做肯定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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