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教学中,有不少教师重"讲"轻"读",课堂上不是积极地引导学生认真阅读文本,而是"以讲代读",喜欢包罗万象地讲、事无巨细地讲。就是不愿给学生留点儿读的时间。更有人认为优质课就是要讲,"讲"能体现自已的教学水平,"讲"才能"出彩"。
叶圣陶老人曾说过"语文教学读为本",教研室李主任也指出"阅读教学是创新的关键"。那为什么一些教师忽视"读"呢?我认为,这中间有急功近利思想作怪的原因。一部分语文教师认为:只要我讲得多,记得牢,考得好就行。读,要浪费时间,有读的那一会儿时间我又能讲许多东西,何必多读?
但,再看本次优质课,又有哪一节课是因为教师"讲"得好而"出彩"的呢?语文课堂不是戏台,你演得再好那是个人的事,学生又能从中悟出什么呢?又有多少收获呢?
现在来看广水长岭中学的李丽莉《吆喝》一课:这节课始终贯穿一个"读"字,她设计了"四读课文,四赏吆喝",每一环节都做了具体要求:一读,体会吆喝的声乐艺术;二读,体察吆喝人的生存状态;三读,体味吆喝人的人生境界;四读,体会作者对老北京吆喝的感情。本节课的成功之处就在于阅读教学设计运用较好。因为在阅读活动中学生要体会、理解、感悟、思考,这一切都有赖于对文本的充分的阅读。其次,阅读学习,总是遵循由浅入深、从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规律发展的。语文教学重在培养能力,掌握读书的`方法。学生通过这些阅读实践,逐步掌握正确的阅读方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就能从课内走向课外。
史绍典老师曾说:"通过读,学生能体会文句的深层含义;通过读,学生能领悟教师不易讲清的语感,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境界便因读而生。"这对于我们那些"嗜讲"的教师是一个很好的启示。今后我们要在培养"探究性、创造性阅读"方面下工夫,唤起学生的阅读期待,拓展阅读空间,加强阅读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在阅读中享受愉悦。
比如 《念奴娇赤壁怀古》与《归去来兮辞》。前面文本学生学过《赤壁赋》与《归园田居》。选手如注意到这一点,就可以温故知新,唤起学生的知识记忆,抓住文本之间的联系,教师再深入研究文本,考虑前面学生学到什么,这里该如何探讨深入,就可以避免课课重复的现象。
走了一小会儿,心也渐渐平静下来了。就在这时候,只听见“嗖”地一声风响,从左前方的树丛中跳出另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大虫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盯住面前的人,悄悄向前挪动。武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莫不是先前我打死的.那只大虫实际上并没死?今番我算死定了!”
原来景阳冈上有两只老虎,一公一母,都住在山洞里。平时,只是公老虎出去觅食并捕回来,母的呆在洞里。今天母虎见公虎久不回来,耐不住饥渴,便独自出洞来觅食,可武松怎知其中缘故,再说,他也没时间去细想了。因为母大虫正冲他愤怒地咆哮着,一步步向武松逼近,武松只觉得阵阵恶臭扑面而来,熏得全身没了一点力气,只好无可奈何地往后退。猛地,大虫以泰山压顶之势朝身无寸铁的武松扑过来。武松没办法,拖着沉重的脚尽量向旁一躲。大虫见没扑着他,恼怒得似发了狂,紧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电般地又朝武松一扑,武松没料着大虫会来这一招,没回过神来,已被大虫重重地扑倒在地,大虫见猎物已无招架之力,张开血盆大口,伸着流涎的舌头舔着武松的面部,欲把武松的脖子一口咬断。由于大虫长期食肉又不涑口,口臭十分严重,可怜武松只得紧闭了双唇,心想“今日我命休矣!只可惜我堂堂美男,死也就死了,竟要遭这肮脏物的恶臭熏,污了我的玉体,叫我如何瞑目?”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响,接着一股热腾腾的鲜血洒了他一身。大虫痛苦地***着倒下,便再也不作声了。
武松又惊又喜,爬起来一看,一名壮实的大汉手持木棒威风凛凛地立在自己面前,武松赶紧请教恩人尊姓大名,只听壮汉粗声答到:“俺叫陈英俊,俺哥叫陈英雄,俺是一粗人,今日打猎既顺便救了你一命,你只管买礼物答谢我好了!”话音未落,只听“嘭”地一声,武松已口吐白沫,晕倒在地。陈英俊不知就里,以为武松扯猪婆疯,赶紧背着他朝村里奔去。村民们用冷水将武松泼醒,只见武松悠悠说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在下将倾其所有,为贵村购买牙膏和牙刷,现在我才知道,口臭猛于虎也!”从此武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为消除口臭,拥有健康洁白牙齿耗尽毕生心血。
其他选手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他们或设计恰当、内容充实;或台风稳健、不蔓不枝;或功底深厚,读写结合……春芳秋桂,各竞秀芳,很好地展示了焦作高中语文教师的风采。
屈海生老师紧扣课改理念,强调课堂问题的生成,注意师生交流的碰撞,去伪存真,直击当今赛课之弊。观看焦作一中崔新、刘小苗老师的课堂设计,都注意课堂问题的随机生成,体现了教学相长、转教为导,因势利导,相机点拨的教学理念。
冯红霞老师关注教学流程,强调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尤其注重教师语言的功力,当属于漪流派。观看武陟一中朱义峰老师授课,课堂流畅,语言文雅,即可想见其风。
党红英老师掌控全局,望之重,责之深。目光如电,语言似刀,犀利无比。刀刀刺要,针针见血。大到全局,小到穿衣,考虑周详,常使人有芒刺在背之感。
总而言之,真切不作秀,不走过场,有真知灼见,使人受益匪浅。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使用镜子不过是看清形象,衣冠如何,由此引伸出对自己思想和品德的自我反思。唐太宗在魏征死后,痛心到:“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朕尝得此三鉴,内防已过。今魏微逝,一鉴之矣。”
镜子,一个很普通的名词,可是却可以看清世界,看清丑恶。大家一定还记得《白雪公主》中恶毒王后的那面魔镜。可它,却也只是能照清外貌的镜子罢了,就能让白雪公主被王后整的够惨的了。世上最诚实的就是镜子,你长得如何,它都能映得清清楚楚,可想而知,一些长得丑的人也许是最讨厌镜子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很久以前一个很远的小村庄里因一个“千镜属”而流传千古的地方。一只小狗得知后立刻跑去参观,它蹦蹦跳跳而欢乐地上了台阶,他看到了一千只欢乐的小狗像它一样摇着尾巴,它灿烂地笑,回报它的依然是一千张热情友好的笑脸。它心想:“这是一个精彩的地方,我一定要经常来!”还有一只小狗也来到了这里,他耷拉着脑袋往屋里一看,就有一千只小狗不友好的盯着它,他狂吠,镜中的一千只小狗也都在向它狂吠。它被吓得屁滚尿流。心想:“太恐怖了,我以后再也不来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应该要体会到世界上每一个人对你来说都是一面镜子,你对他们如何,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态度来对你如何。所以,我们应该以宽容、豁达的心去面对世界!
轮到胜彬上去了,他一上去,就像一个***的样子,一边鼓掌,一边在说着什么人民币什么的,看样子,讲得并不好,一下子就下来。
接着艳红上去了,她仰着脸,一会儿看着门外,一会儿脸向天花板望去,似乎在天花板或者在门外寻找着什么什么东西,也许是因为内心的不安,嘴里在说着什么,样子却跟不上。最后在同学们零落的掌声中下台了。
轮到罗丽沙了,她根本不顾人家的感受,什么叫做勇敢,看看她就可以了:拿着书本,一味地读啊读,似乎把下面的同学给忘记了,下面一片的'吵杂声,她居然可以做到置之不理,完全地沉浸在书的情节之中。同学们满以为她会很快下来的,可是她还在继续,看样子,她已经被里面的情节完全陶醉了,不过这只是她一个人在陶醉,我可以肯定,班里没有一个人知道里面的情节的,因为同学们已经显得很不耐烦了,要不是她的成绩好,可能早已经被罗卓赶下来了。
她继续读下去,我很为她的安全着想,课室里居然有人在吹起了口哨!而勇敢的丽沙却完全不知。终于,她把她认为很好的文章给读完了,很不情愿地走了下来,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很是留恋着刚才在讲台上的样子,似乎还以为刚才热烈的掌声是专门给她鼓励的。
叶晴上了,她的声音很是高调,先提了一个问题:“比如说”,下面就有人接话了,叶晴猪。随即班中就爆发出狂杂的笑声,后来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因为我坐在后面,没有听到什么。
最有意思的是刘雨家了,她为了挣抢镜头,故弄玄虚地说:“有一天”,后就下来了,在博取了同学们的掌声后,她又上去了,似乎想:“看看,我不上去就会缺少一种什么叫做乐趣吧?”后来就说了一句什么大蟒蛇什么的,就下去了,通俗的表演赢得了那些只会品味低级趣味的人们发出了吃吃的笑声,我不由得想去鲁迅,那些人不就像当时的中国人吗?突然地,我感到了鲁迅的伟大。
红铃上去了,她是在讲中文的,同时在里面夹杂着英语,在讲的过程中又说又笑,样子比丽沙还陶醉,听得懂的就说:“好,好”,听不懂得就在那里傻笑,我想起了什么就做“矮子看戏何曾见,都道他人是说短长”这句俗语,应该在这时候显得比较突出。那些听不懂的人看着别人鼓掌,也在起哄。红铃为什么要用英语和中文说呢?这大概是因为这次阶段中,她的英语得了100分。难怪啊。这不是她的强项吗?“气死你们,这次阶段考试并不难,你们就考了那么一点分数。我不说说点英语,你还不知道我们的距离呢!”她可能在想。最后,那些听不懂的同学不得不也举起了那双沉重的手,违心地鼓起了掌,样子显得很是痛苦。
最后,娘兵上去了,他扭动着屁股,像个女人的样子,好不容易才到达讲台,他上到讲台站定后,就讲了一些话,又在比划着什么,他的样子似乎想让人迅速想起,今天早上,是他代表了七6班去领三人制篮球比赛二等奖的,他是队长啊,也许他现在还沉浸在今天早上的风光吧,想讨多一点掌声,同学们可不是傻瓜,都在想:娘兵啊你娘宾,你可不能老是在自我陶醉啊,你那个样子,已经叫人恶心了,你要是不早点下来,要不是有老师在,我就叫你尝尝什么叫做鞋子的滋味,让你明白现实与想象的残酷,把你砸醒。我清楚地看见有好几个同学在作蠢蠢欲动抚摸在鞋子状。
好在娘兵似乎也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很不情愿地下来了,掌声绝对没有今天早上的那么多。看得出,他很伤感。
无情的铃声终于敲响了,我们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那回忆,永远地铭刻在我们初一的时候。
初读《简爱》是在初中时,那是我完全是把《简爱》当成一本柏拉图式的爱情小说来看。只知道女主人公简的勇敢与坚强使我着迷,罗切斯特对简爱的爱也让人震撼。再读《简爱》时,我为简,为她为自己尊严的执着感到钦佩。
简·爱是一个坚强勇敢、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在我看来,她是当时那个社会的一个“时尚”的女性。她寄人篱下,生活在社会底层,小时候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这样的她敢于站在社会与男子同等的地位上,执着于尊严。《简爱》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表达了他们为爱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的勇敢——基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简爱》最为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在几次读这本书时,简爱这段话一直都很震撼我:简爱‘你为什么和我讲这些?她和你与我有什么关系?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想你起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简爱这番话动容。不管是在古代的中国还是外国,女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一直都比男子低下,即使是再美再有怎么样显赫的家世与财富,地位还是赶不及男子。简爱没有亮丽的外表,没有显赫的财力,没有突出的天赋,甚至没有幸福的经历,但是她有一颗无比热的心,她向往独立,不是寄人篱下,她也要尊重,她也渴望被爱,她以她坚强来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在我看来简·爱之所以能打败美丽、有钱、有身分的英格拉姆小姐从而赢得罗切斯特的心,就是简·爱的身上有一种令罗切斯特倾倒的人格魅力——那就是—作为一个女人的自尊!《简爱》这本书也告诉了所有女子:并不是只有外表美丽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倾倒。一个有人格魅力、有自尊的女性同样可以让男人折服、让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在看到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人终于走到一起时,我一直把简爱的形象定位在一个为尊严而战的“女强人”,她在我看来就是旧时妇女的反抗社会不平等的一个前卫的女子,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疯了的妻子。如果简爱当时留下,那么她的身份必然是罗切斯特的情人,而这对任何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呢来说都是不光彩的,所以这也是女性自尊心极强的简爱所无法接受的。当她决定走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简爱她也在追求幸福,她当时也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世俗女子。这样的简爱反而更让人怜惜,更让我喜爱。
说说罗切斯特吧,他在书中前大半部分是个英俊,多金的绅士。在后面他被火毁容,财产被烧,成为落魄的一个男人,然而正是这样的罗切斯特是我真正佩服的男子。当简爱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并照顾他,罗接受了照料的时候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虽然在现在社会中,很多男人都会为了自尊而放弃,但罗切斯特没有。那是因为他们彼此需要。我想他们在精神上在这时才真正超脱了世俗,在精神上完全融为一体,所以肉体上的残缺对简爱来说与她对罗切斯特的深爱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相信这时的简爱真的如她所说是更爱罗了。因为这时的罗虽然身体残疾,却在精神上达到了一种接近完美的纯洁境界,那场火对罗切斯特来说如同一次涅盘,换来的是他的新生。我每次看到结尾的时候都很感动,这个男子,他的气魄,他的胆量,他的风度,他的确确实实是值得简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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