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用了2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一千多页的《红楼梦》读完了。断断续续的想法感触时常冒出来***扰着我。黛玉的灵魂,宝玉的痴玩,宝钗的大气持重等等时时颠来倒去着难以入睡。
不知从何开始一部巨著,那么就稍稍点评一下后四十回吧。读完后四十回的感受其实与大多读者差不多:后四十回比前八十回的质量确实稍差。部分章节显得比较迂腐。比如宝玉大谈《四书》,之乎者也;光贾政外任的事情也用去一个回目。这些与原著的差距比较大,脱节也相对严重。另外八十一回的衔接也显得牵强。八十回写到败落了,八十一回却写了“四美钓游鱼”感觉不是很好。当然,后四十回也是有可以的`地方。黛玉致死至少写的还算可以,让人悲戚难忍,失之可惜。总的来说,后四十回还算勉强过得去。我不认为这个是狗尾续貂。至少有这个观点的人自己也不见的可以写到高鹗这个水平。
别的不说,就简单评论一下红楼梦中给我印象比较深的美好女性吧。
我个人还是倾向宝钗的。宝钗的性格大家应该都熟悉,前人评论的也比较多。我虽对“金玉良缘”不这么赞同,但是抛开“金玉良缘”来看宝钗,她绝对是一个完美的妻子。而黛玉,做妻子恐怕没人可以受得了。我看宝玉也不例外。她只适合做情人或者红颜知己。妙玉带发修行,清高孤傲在贾母品茶栊翠庵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也适合做红颜知己,一起下棋谈论诗书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凤姐管理才能出众,可惜不懂诗书,显得短浅。宝琴与宝钗如出一辙,娶不到宝钗娶宝琴的话,也不见的是一件吃亏的事情。湘云自然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她的诗书水平虽没有黛玉高,但凹晶馆联诗,与黛玉共普“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一句也足以见得涵养不低。元春在书中正面描写不多,多为侧面描写。省亲一回,才情也算透露不少,留下的空白毕竟较多。对迎春前面印象不深,及至出嫁中山狼,才为之感叹。探春远嫁海疆,笔墨也不多。惜春从小受佛家影响。在周瑞送宫花一回已经留下伏笔。那是她还小,却在与尼姑智能玩耍,及至后来与妙玉谈得来,最终出家,情理之中。刑岫烟家境不好,但人品性格也不必富家小姐差,娶得到她也是福气。
87版电视剧与120回通行本在结局上稍有不同。我个人比较倾向电视剧的结局。
巧姐的命运。电视剧是结局是:贾家败落,被叔叔卖给人贩。最后由刘姥姥买房卖地典出,可能与板儿相好。而120回通行本却是卖人犯不成,到刘姥姥家避难。最后嫁给农村的富家人。凤姐判词中巧儿由刘姥姥相救是不错,但在刘姥姥游大观园中,板儿与巧姐柚子换佛手情节就暗示他两有缘。
贾雨村的结局也是电视剧更具冲击力。葫芦庙的和尚,后应天府雨村门子,应透露四大家族勾连背发落,最后揭发雨村做了官。无论情节上,美学上都胜出一筹。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小蚂蚁来到公园散步。走着走着,小蚂蚁惊喜地发现草丛里躺着一个庞然大物——一跟大骨头。它高兴极了,心想:如果我把这根骨头带回家,可以吃上半个月呢!于是,小蚂蚁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去搬骨头。可是,骨头却纹丝不动。小蚂蚁急得团团转。
突然,小蚂蚁想起了一句话“团结力量大”。于是,小蚂蚁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赶紧跑回了家。它叫来兄弟姐妹们,叫来了爸爸妈妈。一群蚂蚁在蚂蚁爸爸的指挥下,一、二、三,一起把骨头抗上肩。“嘿呦嘿呦”,蚂蚁们扛着骨头往前爬,骨头也慢慢地向前移动。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把骨头扛回了家。蚂蚁们欢呼雀跃,庆祝着胜利。他们一边品尝着美味的食物,一边欣赏着外面的风景。
喜讯!喜讯!超大喜讯!
第2009届蚂蚁杯奥运会将在中国的首都北京举行,听见这个消息后,大多数蚂蚁高兴地睡不着觉,兴奋地吃不下饭,欢快地和家人一起观看蚂蚁运动会的倒计时。
时间飞快的流逝着,蚂蚁运动会开始了,首先出场的是美国的`哈密瓜队,英国的巧克力队紧随其后,最后一个出场的是中国的冰淇淋队,顿时场上的声音更加响亮了。所有蚂蚁到达场地后,就开始了第一项比赛——马拉松。
裁判员是中国的猪八戒,他高高的举起发令枪,只听“碰”的一声,第一场比赛开始了。
英国的蚂蚁暂时领先,美国的蚂蚁也不堪示弱,中国的蚂蚁也没有放弃,3队都争先恐后、毫不相让,过了一会儿,他们分别进入了三个分叉道,美国的蚂蚁从“中国的北京”跑到了“英国的伦敦”,英国的蚂蚁从“中国的北京”跑到了“美国的加拿大”,中国的蚂蚁从“中国的北京”跑到了“英国的伦敦”。经过这个岔道,中国的蚂蚁领先了,当中国的蚂蚁要到终点时,美国的蚂蚁过度劳累晕倒了,中国的蚂蚁不管三七二十一去救了美国的蚂蚁,美国的蚂蚁感激不敬。
经过蚂蚁委员会的一番讨论,还是决定中国的蚂蚁获胜了。
就这样,中国的蚂蚁在第一场就夺得了冠军,给了别的国家的蚂蚁一个下马威……
蚂蚁运动会结束了,中国的蚂蚁以52枚金牌的优势胜利了,他们荣幸的上了领奖台,举起了大大的奖杯,全场人齐声呼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开学前夜,终于吧另一本书看完——一本让人读着心酸的书。《一颗破碎的心》,作者马丁德里。
很多人或许都读过有关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的个人传记,但是很少有一本书能够展现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犹太人的心理历程。
一位犹太医生,与一位优柔寡断的德国医生结婚。1943年被捕,在监牢里,她一自己的母爱和自己的5个孩子保持着书信联系。她的孩子,一位14岁的小女孩,居然可以在防控警报不断的城市,操持一个5个人的家——4个弟弟妹妹。
她的丈夫,一位优柔寡断的男人。在战争爆发前,居然与其离婚,投入一位德国籍女人的怀抱,即使他们还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但始终没有了那份情亲。
母亲莉莉在牢里与自己的孩子进行着心灵的交流。这也是唯一使她可以在极度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动力。1944年6月,长达一年多的书信来往中断了。因为母亲莉莉,已经进入里奥斯维辛的毒气室。
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都凝聚在了100多封有关家庭琐事的交流中。二战中一个普通家庭的悲欢离合就鲜活的展示在我的面前。无论是德国的书评届还是亚马逊图书网都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我也不惜给予这本书我最高的评价!
读了《夹竹桃》一文,我也像作者季羡林一样一样深深的喜欢上了夹竹桃。
《夹竹桃》一文主要讲了季羡林爷爷唯独喜欢那两盆夹竹桃的原因。
文章还告诉我们在季爷爷的院子里有许多花:春有迎春花、桃花、杏花、海棠、榆叶梅、丁香……;夏有凤仙花、石竹华、鸡冠花、五色梅、江西腊、夜来香……;秋天时玉簪花带来凄清的寒意,菊花则在秋风中怒放。一年三季,花开花落,万紫千红,令我心旷神怡。但这些花虽然美丽,却不能适应季节的变化,一年只开一季。
下面来说说“夹竹桃”。
夹竹桃既不是名贵的花,也不是最美丽的花,那么作者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夹竹桃呢?
当我读到文章写“夹竹桃”“在和煦的春风里,在盛夏的暴雨里,在深秋的清冷里,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茂盛的时候,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衰败的时候,无日不迎风吐艳。”时,句中的“无日不迎风吐艳”告诉了我夹竹桃的韧性,一种顽强的精神,与院子里的其它花大有不同。我幻想着夹竹桃在春风里茁壮成长,幻想着夹竹桃傲立在盛夏的暴雨中,幻想着夹竹桃在秋风中怒放。一年三季,时时刻刻都能看见他的身影。这是一种花期多么长、多么能适应季节变化的花啊!多可贵的韧性啊!季羡林爷爷喜欢这种花,正是喜欢这种韧性吧!
读了这篇文章,我多么想亲手种一棵夹竹桃啊!来好好地看一下它那可贵的韧性。
在这篇文章里,主要描写了夹竹桃的颜色、香味和最有特色的.韧性,描写得淋漓尽致。使人也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夹竹桃。
文章先介绍了院子里的各种花草,从春天的迎春花到秋天的菊花,然后再介绍夹竹桃从春天到秋天一直都默默的开花,默默地奉陪着,充分表现了夹竹桃的韧性。文章这样写道:“然而,一墙之隔的大门内,夹竹桃却在那里悄悄地,一声不响。一朵花败了,又开出一朵,一嘟噜花黄了,又长出一嘟噜,在和煦的春风里,在盛夏的暴雨里,在深秋的清冷里,看不出什么特别茂盛的时候,也看不出什么特别衰败的时候,无日不迎风弄姿,从春天一直到秋天,从迎春花到玉簪花和菊花,无不奉陪。”这一点韧性,同院子里的那些花比起来,不是形成了强烈的对照吗?
后来作者访问缅甸,也意外的发现了夹竹桃的身影,花色比国内的还多。“我每天就在这样的夹竹桃下走进走出。”作者在这样的花香里和缅甸的朋友畅谈交流中缅两国人民的深厚友谊,中缅的友谊也更加芬芳了。
文章通过多方面对夹竹桃的描写,深刻表现了作者的留恋和喜爱,我也喜欢夹竹桃,因为我更喜欢它默默无闻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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