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想发明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小房子。
有一次,我正在浇花,看见一只蜗牛,准备把它捉起来,可它迅速缩进自己的“小屋”里,无忧无虑。这时,我突发奇感,如果有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房屋该多好啊!这样就不怕那么多的房租费了。
这种房屋可以折起来,当你出去旅游时,可以把它放在手提包里,还可以根据个人爱好,把它改装成各种各样的形式。每当刮风下雨时,房子就根据雷达来判断风雨的`大小,调节室内的温度。更绝的是,在地震、海啸、泥石流、台风等灾害时,房子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样,一动不动。
这种房屋还有一种防盗的功能。每当小偷进入房间时,雷达就会变成警报状态,警告他快点离开,如果他还是不走,雷达就会自动报警。
同学们,我的想法不错吧。虽然,在现在,这个想法只是一个幻想,但我坚信,只要我现在认真学习, 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想法一定会变成现实。
我有一位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王乐康。
王乐康不胖也不瘦,圆圆的头,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而又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一对深深的小酒窝。
王乐康喜欢看书,全神贯注地盯着书中的文字,很入迷。他还喜欢写字,特别是美术字,走进他家,一幅幅漂亮的字呈现在眼前,可好看了。
在校园里,我和王乐康是一对好伙伴,谁有难处,我们俩总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下课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如亲兄弟一般。有一次,做练习题,我忘记带涂改液,王乐康知道了,连忙把他的递给我,使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放学了,我们经常一起回家,有说有笑,好开心呀!
还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王乐康看见了,马上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带我回教室,拿出药品,用棉花给我的伤口涂上药水。王乐康问我:“现在好些了吗?”我说:“好些了。”然后他让我在座位上休息,叫我不要乱动。
我为有这样的一位好伙伴而感到自豪!
亲爱的,天荒地老,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题记
若即若离的空气,若即若离的阳光,若即若离的欢笑,一切忽隐忽现。那叠不安分的覆满时光的印记,成为心里不期而遇的悸动。
手指不经意的遮住头顶直射的阳光,透过指缝,仍然刺得人眼发痛,晃动手掌,被手掌遮住的光影也在眼前摇晃起来……
我原以为任我挥霍的时间还很多,可是转眼间你已不在我身边了。
起风了,我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熟悉,那个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三年的小路上,落叶、道路、梧桐树。记得那时还是一个陌生的你,陌生的我,为着一个同样并不重要的问题互不服气,一争上下。于是那条路上,便有了两个人的比赛;毫无悬念的比赛在你的要求下多了几次“奔波”,尽管你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在我们爽朗的笑声中结束了。那笑声是那么的悦耳,以至于树上的叶子都为我们助兴伴舞。三年,鸟飞兔走,浮云流水,两年后的今天,再次走过这条小道,树叶把阳光分割得支离破碎,跌跌撞撞的再次走过,时间那么短,想做的事还有很多呢,这一切,恍如昨日。
树下的约定早已被一年又一年的风雪冲刷,三年,这些树多了三道年轮,时间,没有斑驳他们的痕迹,他们只是默默的伫立着,仿佛经历了很多沧桑。那些故事,在风里,在眼前,汨汨流过,而他们就是见证。
一幕幕回放,镜头逐渐拉远。我们曾经一起牵着手,唱到快乐可以如此简单;我们曾经大吵大闹,没心没肺的`在大街上疯笑。你总是迁就我所有的事,我快乐了,你陪着我一起笑;我不快乐了,你想办法逗我笑。我喜欢把你当做我的晴天一样,给予我的,只有温暖。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天真,以为勾勾手就是一辈子,走不完的大街,其实也不过巴掌那么大,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定格在那一瞬间。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我们各自的生活,就像我们赛跑一样,演化成深浅不一的脚印,也许有共同的方向,一前一后追逐着,但最终会折向不同的方向,凌乱的脚步,渐渐,走远,走散。
也许只有过去的日子,方成为时间。
辉煌哀伤,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地离散。
两棵挨得很近的大树,在夏天彼此热烈握手;而秋风过后,渐渐互不理睬,哪怕风儿再不厌其烦的奔波。可是回忆还在,哪怕分离再疏远,温暖也还在,哪怕不知道多年后是否还记得彼此。
看着花开花又落,秋风吹着夏月走,跳过绿春盛夏忍冬和来年更加绚烂的晚秋,你又出现在我面前:
你还没有去过我家呢,
还没有和你一起去吃过冰淇淋呢,
你说给我的信还没给呢,
还有啊,我还欠你一份生日礼物呢……
一直在前行呢,尽管有了冬日的气息。
依稀看到了你甜美的微笑,你指着心脏的位置告诉我说,这里,一直有你。嘴角上扬,你,依然是我的晴天。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感触颇深。鲁迅他不顾对手是多么的强大,总是勇敢地面对,作为正义的`化身。我远远无法与鲁迅相比。
记得有一次,我们院子里的小霸王朱定邦有来欺负小布点朱安妮了。朱定邦不经义地用力地推了一下朱安妮。朱安妮便摔倒在地,失声痛哭起来了。我扶起朱安妮,可我不敢上前与朱定邦理论,反而扶起朱安妮就跑到一边儿去了,看都不敢看朱定邦。以后,我和朱安妮一见到朱定邦就躲开。
读了这一篇文章之后,真是觉得惭愧。想一想鲁迅小时候主持正义的事情,而我却对这一点儿小事就背而躲之,生怕把事情沾到自己身上。如果每个人都像我一样,那不成霸王世界了吗?
我一定要想鲁迅学习,做一个勇敢的主持正义的人。如果人人都主持正义,歪风邪气就会少很多。要是人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那么世界将充满了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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