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后,我认识了 52位新同学,并先后和其中的八位同学成了同桌。我的同桌们有两个共同的特点:第一,他们都是清一色的小帅哥;第二,他们的个儿都没我高!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蒋理、杨臻和张牧群三位同桌。他们都是小绅士,不欺负女生,尤其对我特别好!
蒋理是我进力小后的第一位同桌。他的名字很可爱。第一天报到,我就记住了: \" 蒋理 , 讲理,就是\"不讲理的反义词 \" 嘛!他长得胖胖的身子,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学习成绩棒棒的!如果数学测试有聪明题,他都能轻而易举地拿下,是我们班的数学小天才哟!
杨臻是第二位同桌。他是我们班的劳动委!他也长得胖胖的,壮壮的,笑起来憨憨的。同学们都管他叫 \" 喜羊羊 \" 。劳动委干起活来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可有力气了!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寒冬酷暑,每天到学校最早的总是他,连我这个小班长都赶不上他。在他的带领下,值日生一到教室都纷纷忙碌起来,扫地、拖地、抹桌、擦黑板,不一会儿就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为我们班多次争得了卫生流动红旗!
瘦瘦条条的张牧群同桌身材很好,是位游泳健将,还获得过游泳比赛奖状呢!他小小的眼睛,一笑就眯成了小月牙!张同学小名叫丁丁,我们都管他叫阿拉丁。阿拉丁人缘很好,乐于助人。当我忙不过来时,他总是主动帮忙。他是老师的小助手,同学的好伙伴。大家都很喜欢他!
怎么样?我的帅哥同桌们有意思吧,从他们身上我也学到很多优点。他们也把能和班长同桌当成荣幸!我们一起互相帮助,快乐学习,快乐成长!你们想知道更多关于我同桌们的故事吗?那就来找我吧,我会很乐意地把他们都介绍给你们认识!
我换过许许多多的同桌,现在我的同桌是小明,我的同桌和我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又令我开心的,有令我生气的,有令我伤心的,有令我高兴的。
我同桌的嘴像是一个导弹,每天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有一次我在写语文练习册,写的兴致勃勃的,我的同桌就说你超线了,然后就挤了我。
还有一次,我同桌看完了一本书,就一直跟我说,这本书的名字叫什么,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这本书讲了什么故事?这本书一共有多少页,这本书的作者是干什么的?我听烦了,我就说:你再问,我就跟金老师说。我跟小花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第一件事是我每一次做完题的时候,我就看见小明在折纸飞机,飞镖呢。我就跟小明说:你别折纸了,老师发现了就会惩罚我们的。小明静静的坐在那里默不作声,我就个他说:求求你了不要折纸飞机了。可是小明却说:我就要折纸飞机,你别管,你又不是我的家长。我说:服了,我不管你了。这时老师看见了,说道:小明不要折纸了,快点做你的作业。这时小明就是没有这了,我在一旁呵呵大笑。
这我的同桌,你们说气不气人。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书包,它的图案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坐在一个秋千上,小猫的身上还带着银色的蝴蝶结,身上穿着红色裙子,头带一个亮晶晶的皇冠,美丽极了。
我的书包是彩色的,站到远处看,它就象一个小彩虹。它还是我的好帮手,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文具,装多少它都不反对。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泡泡都围着它跳舞,它就象皇后一样。
我要是心情不好,它能给我带来快乐,我很爱护它,把它放在那些柔软的沙发上,我从不把它扔到地上不管,更不会故意弄脏它。
它给我工作,但从来不要报酬,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它为我工作,我也会为它服务。
我会把我的香纸让它含在嘴里,让它一张开嘴就能闻见香气。
我喜欢我的书包,因为它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同桌很调皮,却有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粱般的鼻子。
有时候,他很调皮又让人觉得搞笑。
上课了,科学老师走进教室给我们上科学课。这时候我的同桌就把莲子皮向我扔来,我以为是纸团撞在了头上就没怎么在意,继续上课。过了一会儿,越来越多的莲子皮向我扔来,我看了一下同桌,没想到一块大的莲子皮直接扔到了我的脸上。我的脸气得直接变成红彤彤的西红柿了,我瞪了一下同桌,他赶紧把脸转过去,嘻嘻哈哈地笑来笑去。
我哪里受得了这样子的同桌呢?真想再也不理他了。同桌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快看!”只见他把莲子皮放在鼻子边上,一吸再吹就到了桌子上。我笑得差点都没气了。下课了,我自言自语道:“唉,这一节课,我都只听了几句话呀!”
有时候,他很坚强,让我敬佩。二年级的时候,班来转了一名新生,他就是我的同桌。为什么说他很坚强呢?事情是这样的:体育课,我们一起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有人喊:“快来呀,我们班的新生嘴巴出血了。”我跑过去,只见地上滴着好多血,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之后才反应过来,赶紧跑上楼。过了一会儿,同桌被她的妈妈接走了。到了医院,同桌的嘴巴被缝了八针。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吓得提心吊胆。要是让我去缝八针的话,我肯定不愿意,有时还会大喊大闹的,而他没事人一样。所以我很佩服他。
这个人便是我的同桌张誉。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我的同桌是孟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功课很好的人。
孟凯他的眉毛淡淡的,看起来很漂亮;他的牙齿白 白的,感觉亮晶晶的;他的体型瘦瘦矮矮的,非常可爱;他的皮肤有点黑黑的像巧克力一样,这样的他给人很棒的感觉,再加上他很有礼貌,坐姿很端正,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亲切,笑容像天使一般,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大家都想和他做朋友。
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日子不多,可是我很高兴我能和他坐在一起,我希望之后我能和他变成好朋友,更希望可以跟他好好相处,还希望四年级可以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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