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跟着家长在非斑马线外横穿马路,意外被汽车撞飞,抢救无效身亡,相关交警部门对此事故作出认定,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一朵含苞未绽放的鲜花,就这么被残酷的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这着实令人惋惜,但更令人瞠目结舌的却是,这场悲剧由女孩的家长导演。在痛心疾首的同时,为人父母的你们是不是更应该反省自己的行为,自古以来,子不教父母之过,广为流传。古人圣贤由这句话告诉我们,生子而不教之,那等于是害了自己的孩子,而今天用血的教训再一次验证了这句话。
古时候有一户人家,一对老夫妇对他们的儿子疼爱有加,对他儿子更是有求必应,更是舍不得动一根手指头,谁料想,儿子开始学会偷东西了,老夫妇见此状况,不仅不给予教育,而且还对儿子的行为赞赏有加,慢慢的儿子偷的东西越来越贵重,乃至有一天被绳之以法,儿子走出家门时对老夫妇说我恨你们,在我第一次偷的洗的时候没有阻止我,都是你们害我今天变成这个样子,故事的结局引人深思,父母对孩子的疼爱比天还大比海还深,但这种爱到一定程度,却发生了质变,变成了溺爱,犹如故事中的夫妇,生下了儿子却没有好好教育,令他的前途毁于一旦,如果为人父母,他们能够教育好自己的儿女,懂得遵守交通规则,养成了出行的`好习惯,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再者,6岁的孩童没有明确的交通观念,那家长呢?也是孩童吗?心智也还未成熟吗?在家长的带领下,女孩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这类家长正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孩子的尚知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还比较淡薄,这就需要家长们的引导和以身作则,让他们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事故中的家长无疑是做了一个坏榜样,同时这也应该给大家一个警示,不要再让孩子掉进你挖的坑里。
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子不教父母之过,教育是最好的爱,如果说生养的恩情大过天,那么教育的责任重如泰山,同时也需要广大身为父母的你们,以身作则,正确的引导孩子,切记不要让孩子犯下你做的错误。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湖北山区的胡安梅老师,她在父亲病逝后,继承父亲的遗愿,义无返顾地当上了民办教师。她一家住在四面透风的土房中,没有条件改善生活。她虽然家境贫寒,但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极少的工资捐献出来,为学生交学费、买书本。长期以来,她有无数机会走出大山,到大城市里去挣钱,但是她舍不得孩子们,她不想让山里娃世世代代都是文盲!孩子辍学,她就跑遍大山的每一道山梁,每一个角落,苦口婆心地劝说家长让孩子们上课,用一片赤诚之心换来家长的理解和支持,默默地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辛勤地浇灌着下一代。
当全国各地的达三万多元的捐款寄来后,胡安梅没有只想到自己脱贫,而是毅然把这笔钱全部捐献给乡教育站,设立“胡安梅教育基金”,以奖励那些扎根山村教育的老师们。
全国优秀师德标兵、辽宁丹东凤城东方红小学校长包全杰,从教几十年如一日,尽职尽责,呕心沥血,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坚持不懈地改善办学条件,把一所普通小学建设成享誉八方的示范学校;他生活简朴、廉洁从教、克己奉公,言传身教地培养出了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把自己毕生的精力无私地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包全杰同志的崇高品格和师德不仅受到学生和教师的敬仰,而且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像胡安梅,包全杰等这些诚实质朴的人民教师,表现出了高尚的品德和顽强的意志,无私奉献,默默无闻,把自己一生的心血和力量献给教育事业,他们的身上闪烁着师德的绚烂光辉。
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成长中有极大可塑性的未成年人,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同志指出:“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教师的道德,是教育文化的深层内涵,也是一个民族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强大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行为,是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民族精神的动力之源。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一项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这一工程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
教育实践证明,师德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献身教育,重在实践师德。怎样看待学生,怎样教育学生,怎样当好教师,这一课题是涉及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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