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出生在“六一儿童节”,这也许是他永远长不大的原因吧。虽然他已经35岁了,但是他还是像孩子一样富有恶作剧和幽默感。
爸爸每天早上总是早早起床,然后就开始叫我和妈妈起床。要是我们不起床,他有许多鬼主意:把音响声音调到最大、把冰凉的手伸进被窝里冰我。如果我们还不起床,他就一下子把被子拉走。我和妈妈大声抗议,嗓子都快喊哑了,他却在一边洋洋得意地偷笑。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在玩成语接龙的游戏,爸爸在一边当观众。当我背到“拔苗助长”的时候,我突然让爸爸接下一个词,爸爸当然不知道了,却不肯认输,想了一会儿说:“全部死光!”我说:“不对,下一个词是:徒劳无功!”爸爸强词夺理地说:“禾苗都拔了起来,肯定是全部死光!”妈妈和我笑得流出了眼泪。
爸爸真可爱,我爱爸爸!
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中国有许多古老的文化瑰宝,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才能得以承传下来,并发扬光大。书法就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之一。
四年级下学期,我和班上其他几位同学到一家书法工作室学习。刚开始,大家都兴致勃勃,一笔一划认真地按照要求写。可是,没过多久,有些同学开始不耐烦了。上课会开起小差,聊一会儿天……我却坚持不间断地训练。前不久,老师说我的颜体写得不错,接下来要我考虑临摹其他字体,我心里暗暗欢喜,但也感慨良多。
其实,练软笔是蛮累的。都是站着练习,长时间的低头容易导致颈椎病;刚开始学时,拿笔拿得手很酸;一本薄薄的字帖要练成百上千遍,追求笔画、个体、整体的融合……那段日子真不好熬,但我想到任何一位书法家的成功都是要付出非同常人的代价的,如果这点苦吃不了,还谈什么成功?在这样的自励下,我渐渐地开始享受这个过程。累了,就会趴下来静静地看看自己写的一笔一划,看看周围同学是怎样写的,再加以借鉴和学习,这也是个很享受的过程,我喜欢!
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张作品,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等老师来点评。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小同学,他从宣纸上跨了过去,也许是他刚洗完的毛笔太留恋我的作品了,将自己身上还未沥***灰黑色水汁留在了这张我自认为写得不错的书法作品上,惹得我又气又恼,可“作案凶手”已经带着他的“帮凶”远走高飞了。回到家后,我气的把东西一丢,直接扑到床上痛哭……
现在,练书法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我会临摹更多的作品,融合各家之长,盼望最终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找到我的感觉,写出我的特色,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个文化瑰宝发扬光大。当然,这是我的一个遥远的梦,希望我能越来越接近这个梦!
与书法为友,其乐无穷!我只想说:书法,你是我的最爱!
一提到糖葫芦,我相信有许多同学的口水就会如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吧!
虽然我已经上初中了,离童年越来越远,就连一些爱好都与小时候不一样,唯独只有糖葫芦,我从没改变过对它的爱。
小时候我会为了一串糖葫芦与爸爸妈妈闹别扭,和玩伴们吵桇,那时候的我真是为了糖葫芦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因为爱吃糖葫芦,所以我的虫牙会越来越多。顶多隔一天,我就忍不住了,拿着自己攒的零钱跑去买了几串糖葫芦猛吃,嗯!甜甜的,酸酸的,再加上外面的芝麻真是棒极了,可称为零食类的极品啊!当我大饱口福后,我的牙快疼死了,急得我直捶墙头,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糖葫芦了,可当我再次看到那一串串糖葫芦时,我的誓言就像一张纸,呼的一下被刮到九霄云外。
长大后的我仍对糖葫芦情有独钟,上星期五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见了我的最爱——糖葫芦。看着那些糖葫芦,我急匆匆走过去买,可是周围全是小学生,我一看旁边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的脸红了,红的像苹果一样,我不由得走了,可刚走几步,我又想倒回去,往后看,那些糖葫芦好像在向我招手,我只有重新倒回去,去买我的最爱——糖葫芦。
我手里拿着好几串,不再去想别人怎么说,美美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唱着,我爱你,糖葫芦,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爱着你……
虽然我已是初中生,买糖葫芦可能会很可笑,但是它是我的最爱,这是不能改变的。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喜爱的事物,但对于我来说,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时代,人人持有自己的美学观,人人都成了美的评论家。纷繁复杂的事物扑面而来,让人不知所措。不如去感受最原始古老的美——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是最耐寻味、最灵动、最有活力的美吧!
走进大自然,一路上鸟儿鸣叫,树枝随风摆动,发出沙沙响声;轻风拂面,犹如母亲的微抚,阳光普照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一切,都散发着活力;一切,都弥漫着清新的味道;一切,都是那样美好,让人好不惬意。身心被最自然、最灵动的美抚慰着,包裹着,侵蚀着,怎能不说是一种享受?
在这般诱惑的驱使下,我们径直朝向大山,在泥土、沙石中漫步。累了,歇下脚,放眼望去,各色的花卉,粗大的树干,清澈的溪水,是那般静谧,那般悠闲。一切烦恼抛之九霄云外。剩下的唯独静静地感受、倾听。与喧嚣、繁杂的城市相比,大自然让人心旷神怡。
继续向山间走去,山峰间落差垂直的瀑布,那飞泻而下的银链,在阳光下闪烁。瀑布飞泻而下的气势,轰鸣般的响声,给人以舒畅的宣泄感,人的五脏六腑好似被冲洗,一切尘埃被荡涤无存,让人神清气爽。
大自然包容一切生命,在它怀抱里的生命,或宁静欢愉,或奔腾有力;或四季常青,或开落有时。但一切和谐相生,相互映衬。
领略这自然的宁静,领略这自然的粗犷,领略着这自然独有的美,身心无比轻松。舍这自然,该找不着这般享受了吧。
大自然,我的最爱。我爱你无私的胸怀,我爱你灵动的生命,我爱你率真的品性。
我的爸爸,今年三十四岁,高高的个子,薄薄的嘴唇,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头乌黑的短发,看上去酷极了。我爸爸耐力很强,不但热爱工作,而且性格开朗,从不对人发脾气。
爸爸是个工作狂,一天都是早出晚归,他在家也是一根不可动摇的“定海神针”——坐在电脑房不是画图就是看电脑。因为他是二级电脑师嘛!只有唯一休息的一天——星期日,他还要电脑半天时间到电脑上去查找资料。
有一次,我做数学作业时,忽然有一道星号题把我难住了,我左想右想,草稿纸都用了二张,还是做不出来。我去问爸爸,爸爸一看就明白了,拿一张纸,画起图来给我讲,他讲了三遍,我的.脑海里还是一片空白,我以为爸爸要骂我,心想:“糟了”!爸爸却说:“文文,为父再给你讲一遍”。我高兴极了,这一遍我听懂了,我把作业做得有条有理。第二天,老师还表扬了我的那道题。我心想:“这都是我爸爸的功劳”。
我为有这样的爸爸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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