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暑假刚刚放假不久,无意中在小红书上看到了大学生必看书的推荐文章。里面一本名叫无声告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它的主题是关于自我的,这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这本书的作者是在美华裔、香港移民第二代,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本书是其耗时六年写就的长篇处女作。
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头,以终为始,刚开始我以为会是一本悬疑的推理小说,可是书中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混合家庭中的悲伤故事。死者莉迪亚是家中老二,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有个哥哥叫内斯,即将到哈佛上学,有个妹妹叫汉娜,是个不受宠的可怜小姑娘。然而,莉迪亚死了。一个青春期的美丽女孩,成绩不错,父母寄予厚望,是什么让她在深夜选择了走向湖面,并最终死在那里?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想这句话已是代表了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以及作者的人生态度。这句话引起的共鸣应当也是本书畅销的最主要原因吧。蒋方舟说过一句话,“孩子在年幼时候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一种向大人们献媚。”无比正确。一句夸奖,一次和谐的晚餐,那都是孩子努力学习的目标。至于想当科学家,画家,也不过是从小听大人说多了,就记住了,鬼知道科学家是什么东西。
人天生都是要被认同的。被家人父母社会,或者自己。即使一时短暂的叛逆也不过是想要某一瞬间能吸引到别人的关注,说白了还是因为一种广义上的虚荣心。这种被认同的心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清晰,越来与具体。比如,我想成为一个小范围的网红;我要创业,赚钱;我要成名;我要做一个酷的人,让别人都羡慕我,这是认同,是虚荣心的一种结果。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承担了过多自己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因为天生的与众不同而不得不面对来自不同种族的眼睛,所以最大的希望是能够与众相同进而少一些卑微;因为兴趣爱好的大部分性别属性自信并骄傲于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渴望挣脱平凡乃至平庸的生活;双方父母对自己以及对方的不明确导致了孩子们感知不到爱的力量,而爱却是可以给人最大的自信,却也给了人最大的压力,哥哥内斯和小妹妹汉娜对比莉迪亚感觉少得到了太多的爱,莉迪亚又因为承载着父母的自身缺乏和盼望得到了太多她承受不来的“爱”。
摆脱他人的期待不那么简单,我想她还是没有足够勇气,所以她沉入湖底。而不是从容的将小船靠岸,大方的回到家,不需要害怕吵醒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人醒着,那么正好。她就告诉她们一切。
告诉妈妈,我不想当医生,我只是爱你。
告诉爸爸,我会拥有真正懂我的朋友。或许不需要那么多。
告诉内斯,我会想你的。
告诉汉娜,我会是你永远的朋友,我爱你。
我们没有必要活在别人的期待里。别人眼中的妥善和完美,都比不上让自己欢喜,真实的日子只与自己有关。也许吧,人越成长会越来越多的思考活着的问题。一方面这是因为成长,一方面则是因为大部分人活得并不尽如己意。有时,别人眼里的你棒极了,但或许你就是觉得糟透了,甚至没有什么比这更糟!自我的价值从来不是看他人的期待来实现的
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亲戚、朋友,为了获取更多的关爱,我们表现着,为了让那些好听的话,温柔的笑容再持久点,我们拼命去碰他们的心思,去做他们会开心的事,去想都不想的走他们认为是对的那条路。
我们在意别人的眼光,在意他人的评价,在这过程中,有时对于别人的要求和请求,尽管自己不喜欢,不愿意,但还是会答应。甚至有时候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就算拒绝了,又怕别人会不高兴。所以,就只能委屈自己而答应。年少时,我们不觉得!因为你好我好大家好,周遭一团和谐,姥姥疼舅舅爱,来个人老妈就会把你往人前拽,那种骄傲、自豪和环绕感会让你感到满足。
但人终究是一个人。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有自己的梦想,会有自己的分辨和选择,包括对各种事物的价值观。选择专业、选择工作、选择恋人、选择今后的生活方式……我们慢慢发现那么多的选择时刻,不是只要别人高兴,自己就什么都ok的!我们不是木偶,如果所做的事情根本不能让自己再感到满足、快乐、有希望,有未来,那何谈有意义的活着呢?
其实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你是自己唯一的司机,千万不要让别人驾驶你的生命之车,你要稳稳地坐在司机的位置上,决定自己何时要启动、要倒车、要转弯、要加速、要倒车……所以千万不要活在他人的期待里,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亲友。自己的路自己走,哪怕是错的,也绝不会后悔。
《无声告白》是我花一天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完之后,总觉得想写点儿什么。这本小说作者是居住在美国的华裔,不知道是不是华裔的骨子里面都有潜在的自卑感,因此特别渴望“成功”或者借由子女的“成功”来赢得别人眼中的赞许,从而肯定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部小说在种族方面、男女平等方面、子女教育方面都充满了作者主观的感受,可能很多内容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小说中的母亲是美国人,但是其言谈和行为却十分中国化,以致我读的时候总会有点儿“出戏”。我甚至我觉得,如果忽略书中的美国背景,把种族差异换成城乡差异,整个情节放到中国,也十分合适。举个例子,家长们是不是都很喜欢送书给孩子作为礼物?
中国人特别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人生理想寄托到孩子身上。所以,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很值得中国家长记住: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你是想让孩子重复一条你自己的道路呢,还是应该让他自我发现兴趣所在?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教育体制和浮躁的社会环境都给不了孩子自我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的时间,家长们的集体焦虑直接导致孩子们脸上呈现日益凝重的表情。
我曾经坐在少年宫的大厅里观察过来来往往的孩子,年龄越小,脸上的笑容越多;年龄越大,表情越凝重。我很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脸上的笑容能够持久些。虽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快乐学习很难成为现实。但是,多陪陪孩子,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从今天开始,少一点儿灌输,多一点儿沟通,给孩子们的成长多一点儿空间和时间。
蓝以翔手里拿着席慕容的诗集,独自穿过了马路。走在校道上,还不忘在脑海中回忆席慕容那首《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当她背完整一首诗的时候,恰巧也到了图书馆了。
走进了图书馆的阅览室,她仍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因为,阳光可以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冷。同时抵达心底的阳光也可以温暖孤独的灵魂。
秋日的阳光总是淡淡的,微开的窗户仍有风吹进来,书页也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蓝以翔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看了两个小时,背完了七首诗。为此,她满足地笑了,白里透红的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分外可爱。
蓝以翔的周末是单调的,除了看书就是写作。在舍友们的眼里,她简直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文艺女青年”。但是,这突如其来的“荣誉称号”仅仅只是换得她的一声苦笑。毕竟,只有她知道,自己的梦想还是那般遥不可及。
书桌上除了那一踏踏堆得高高的教科书之外,还有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然而,那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都是她的好友欧阳送的。这其中参差不齐的课外书便有纪实作品,心理方面的书,励志书等等。
周日,宿舍里有的人在看电影,有的.人在绣十字绣,有的人在网上不断更新动态,不时道出“谁谁打算要在光棍节来临之前怎么想办法解决单身”。只有她,蓝以翔沉默不语的坐在床上,认真地翻看着好友欧阳送给她的那堆书里的其中一本《没有墓碑的青春》。这是一部纪实作品,讲述六七十年代的知青的故事。
睡在她下床铺的晓晴,搁下手中十字绣向蓝以翔问道:“文艺女青年,借本书给我看一下吧。”
“喂,小飞鸟,借本书给我看看啊,快无聊死了。”这时,蓝以翔方才听到晓晴在问她。
“哦,好,自己去拿吧。”蓝以翔随口答道,又继续埋头看她的书。
“哼哼,我随便挑了哦,我都问你四遍了,你都没听到。”说完,晓晴一个劲儿地在挑她的书。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晓晴突然郑重其事地向在坐的各位说道:“大家,请安静,下面由我为大家带来一个精彩的朗诵!”
“总是/要在凋谢后的清晨/你才会走过/才会发现/ 昨夜/就在你的窗外/我曾经是/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一朵/我爱 /也只有我/才知道/你错过的昨夜/有过怎样皎洁的月。”
“切,不就一首诗吗?”其她舍友颇为不满的说道。
“我还没念完呢。下面还有啊,亲爱的以翔,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诗,当你不经意
发现这张书签的时候,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不只是朋友的那种喜欢,你能明白吗?我想做你的翅膀,陪伴着你飞翔,请给我这个机会好吗?——欧阳2010年8月”晓晴就这样声情并茂地读完了。
转瞬间,大家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落到了蓝以翔的身上。蓝以翔还是很专心地看着她的书,对此全然不觉。
“小飞鸟!欧阳是谁啊?从实招来!”又是晓晴的声音。
“你刚刚问我什么?没听清楚,请你再说一遍吧。”蓝以翔一副很朦胧的表情倒映在晓晴的黑黑的眼珠上不容怀疑。
“算了,我不问了,你自己看吧,别哭了哦。”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完,晓晴随手把那张书签递给了她。
以翔接过书签,黑色的楷体字,纤细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好友欧阳的字迹。“昙花的秘密,原来欧阳也喜欢这首诗”她一边看一边想。
“晓晴,你在哪找到这张书签的?!”蓝以翔看完后来不及思考,就追问晓晴。
“在《草叶集》倒数第三章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哦。”
蓝以翔被突如其来的书签给吓到了,看着晓晴一脸的疑惑,她并不打算为她解释。搁下手中的书,拿着书签连同《草叶集》走出了宿舍。
蓝以翔来到了足球场。她说不出此刻是什么心情,却又止不住凌乱的思绪在脑海中飞舞盘旋……望着静无一人的足球场,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赛跑。
时间如同书签上的距离来不及看清就已经悄然沉淀。她慢跑跑完了两圈,然后瘫坐在草地上。
“欧阳,怎么会喜欢我?”蓝以翔怎么也想不通,可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那张书签是证据,容不下她的怀疑。
20xx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第二个月的暑假。2013年11月。这中间隔了三年的时差。
这算是沉默的告白吗?没有人告诉她。
下午两点的天空沉沉的,有朵孤单的云朵漂浮着,一如蓝以翔的心情,说不出是难过还是喜悦。
欧阳是蓝以翔从小到大的朋友,和她一样喜欢文学。但欧阳比她更优秀,欧阳考上了2A,而她只考上3B。欧阳应该是让大多数女生心生爱慕的那种男生,学习成绩好,人也长得俊朗,只是暑假经常在海边逛,被晒黑了点。
蓝以翔喜欢他吗?
她从来没想过欧阳会喜欢上自己。他是她学习的榜样,是她的朋友,是她遇到文学上的问题就可以向他请教的老师……
经过了彻夜的思考,第二天早上便是双“11”,所有舍友都不忘向她祝贺,说她告别单身了。
“欧阳,节日快乐哦!以后小飞鸟会很勇敢地独自学习飞翔的……”蓝以翔按下了发送键。
此刻,电脑上播放着俞灏明的那首《一个人的浪漫》。
舍长不经意地冒出了一句:“这首歌,我喜欢!”
欧阳的告白在书里沉默了三年,许是巧合才会再次遇到,蓝以翔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朋友比恋人更适合,对于不满自己考上本科而重新选择高四的欧阳而言,也许这注定会是一次沉默的告白。
晓晴又在冒泡:“今晚下了晚修我们去联谊,告别单身吧。”
蓝以翔笑了,眼里含着泪。阿珍电脑上放着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最近把《无声告白》看完了,它讲述了一个混血女孩因为无法抵御外界压力而最终结束自己生命的故事。
故事以女孩失踪,报案后警方把附近的湖水抽干最终发现女孩的尸体为开头。女孩的父亲是中国人,那个年代被美国人歧视的外来物种。只能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一所学校的教授,虽然年轻时遭遇各种不公。但是最终还是有所成就。但是内心却忘不了那段历史,每每想起会难受。女孩的母亲是美国人,不顾母亲的反对嫁给了中国人,她无所谓别人的议论,甚至也没有思考未来孩子的境遇。放下自己的医生梦想,努力把孩子带大,照顾好这个家。
女孩为什么会自***,原因在于缺少依靠,原本唯一的依靠哥哥即将离开去学习,而自己的母亲把自己未完成的医学梦想都寄托在她的身上,甚至父亲让她广交朋友在她眼里也是无形的压力。她没有朋友,因为她和别人长得不一样,她自卑,她想透过自己的努力让妈妈开心,她甚至已经在做不是这个年龄层还做的事,比如学习高年级的知识。只可惜她失败了,不懂不会不喜欢。导致成绩下降,为了不让妈妈难过,她开始欺骗,然后谎言把她压得喘但是气来。她无处发泄走向尽头。
看完这本书挺压抑的,虽然无法当时种族歧视的程度。但是再怎样样也不就应走向绝路。这不是解脱的办法。
这让我不得不想到了自己,很多时候感觉是为他人活着。小时候为了让爸爸开心,我会努力的考出好成绩,这样开家长会爸爸就会很有面子。长大后努力工作赚钱,虽然没有怎样给过爸爸钱。但是已经不需要爸爸为我出钱了。读书永远读的是最便宜的。记得初中考高中那会儿,有个公办转制的学校,感觉很贵,当时就没有填。只到前夕,一个同学和我说,直升考进去学费就是别人的三分之一。于是我填了,也考进了。
可能这是环境造就的吧!有可能也是让我继续走下去的支柱之一吧!很多时候感觉是自己想太多,赋予自己太多的职责感和使命感。认为自己就就应都能做到。唯一和女孩的区别就是我要比她乐观和自信。即使失败我还是会鼓励自己。
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
父亲是华裔,家庭赤贫,他靠着优异的成绩冲到了哈佛。他娶她,更多是因为,他太想融入白种人的社会,在那个种族歧视严重的70年代。母亲,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白人女孩,她的妈妈一心想让她成为医生,并且嫁一个哈佛毕业生。确实是嫁了一个哈佛毕业生,只是对方是华裔。
因为缺少而梦想,这很正常的人生驱动力。但不幸的是,似乎越是想依靠婚姻去拯救什么的时候,往往越是得不到。
选择终身伴侣时,你是否一时冲动?当父母提出反对意见时,你依然固执己见?
因家庭琐事繁扰,你是否曾想逃避现实,重拾人生理想?
当发觉自己人生黯淡时,你是否转寄理想到孩子身上,并施予压力希望借他们来实现?
当家中几个孩子禀赋不同,你是否会有所偏爱,并明显表露出来?
如果让《无声告白》的母亲玛丽琳·李来回答这些问题,她的答案必定全部为“是”。正是上述这些因素,催生了本书一个压抑沉重的悲情故事。
本书第一章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刚一开始,作者就让女主角死了,你说能不让人闹心吗?莉迪亚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
为何这孩子会死去呢?在主角猝逝之后,作者通过抽丝剥茧的推理、回忆,探寻死因。全书条分屡析地展开,终于案情明晰。结局大出父母意外,孩子居然是受不了父母的重压而寻求逃避。女孩选择在别人酣睡的深夜坐一艘船划向湖中,踏入湖水,最终溺水而亡。其实,根据书中描述看,应不是自***,而是一场女孩主观臆想而出的意外。
这本小说看得很压抑,甚至有些切肤齿寒。好在结局微露希望之光。莉迪亚死了,夫妻两人在悲痛、逃避、指责、出轨与捉奸之后,两人终是幡然悔过,开始关注他人,怜惜家中长期遭受忽视的另外两个孩子。莉迪亚之死似乎成了这个悲伤压抑家庭的一剂解救良药,虽然那般苦涩。
深究小说中父母心理内在动因,似乎可以管窥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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