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康家境富裕,又是班长,一直是桑桑的明争暗斗的对象,最让孩子们垂涎的是,他还拥有油麻地唯一的一辆旧自行车。
***离家后,杜小康原有的生活内容和生活节奏被彻底改变了,年仅十三四岁的杜小康感觉到了,茫然和恐惧夹杂着的孤独、来自陌生的孤独、与世隔绝的孤独、单调的、情感空虚的孤独、近乎绝望的孤独,这一切让他无法忍受了。但是幼稚软弱的他,已经受到了生活的磨练,所以此时的杜小康潜意识里希望逃离孤独,但理智上开始学会面对。
杜小康不再忽然地恐慌。变得有责任心、冷静。开始学会承担责任,开始坦然的'面对生活的艰难。杜小康从逃离孤独转变成了直面孤独,生活的磨砺,暴风雨的洗礼,让杜小康长成了小小男子汉。
孤独,已经撕去了他幼稚的外壳;因为那份孤独,已经铸就他坚强的意志;因为那份孤独,已经雕刻了他的灵魂。
利用双休日的时间,看完了《草房子》。心里头有种什么感受,无法用什么词来形容。准确地说,应该是震撼,一种美的震撼,美的心痛吧。
说实话,这本书我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认认真真的去看它,当初买的时候也是听了别人的话才买的,我把它搁在书架上,写完作业后,就去书架前看看,翻翻。不经意间,注意到了《草房子》,才想起,原来这书我还没有看完呢。所以就立刻捧读起来,两天就读完了。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编小说。
写了一个善良,天真的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让人从中不为人知的感叹,从中受到启发。
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茅草全部来自于海滩的自然中,“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阳光的暴晒”柔软,韧性,密实,“冬天是温暖的,夏天是凉爽的”,它是原始的,又透出一派古朴来。现在到处都是水泥钢筋混凝土速成的框架楼房,别说“冬暖夏凉”反而是“冬冷夏凉”,只能靠先进的空调来急救酷暑严寒,而窗外排出的热量,汽车尾气的热量又充斥在现时的天空,更加的燥热反常。
书中主要是萦绕于心中的是“草房子”的孩子在遭遇苦难时的默默承受苦难的坚韧的毅力美。
桑桑,小说中一个贯串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中的朋友以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世界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着的花环”……
纸月,一个很可怜的小女孩,和奶奶在一起孤苦伶仃的。但很坚强,一路坚持走了过来。
细马,虽然以前不找邱二妈的喜欢,但在经历了一场水灾之后,重新又回去了,扛起了一个家庭,自己则作了一个牧羊少年。
还有杜小康……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那悠然的笔调,那流水般的叙述。还有书中那一首首纯真的童谣。它们的出现,犹如在一幅画卷上添加了缤纷色彩。
小姑娘,快快长,
长大了,跟连长,
有得吃有得穿,
还有花不完的现大洋。
“咿呀……呀,……,哟……哟哟,哟哟……咿呀咿呀哟……”
这书中一切的一切,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多少年了,很少像今天这样,被一本曾被自己忽视甚至藐视的儿童文学作品打动。这本书就是《草房子》!从偶然地想起购买,到极速地到手,到从翻开至看完,前后不足一天。我惊讶于自己的这份多年来几乎没有过的高效与感动,更有了一种写作的冲动。
读完全书,我不由自主地将《草房子》双手合十捧于手心,禁不住亲吻着书脊。这里有一份美好与纯净,一份善良与温暖,一份坚强与执着,一份勇敢与忍耐,一种顿悟与升华。一份轻松与沉重,一份揪心与庆幸。为什么读得这么快,还因为这里有一种曾经的熟悉。书中的场景虽然我并未真正地经历过,但那里的环境还是比较熟悉的,一边读,一边想起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的确似曾相识。更主要的是,这里的人情之美正是我向往的,这里的痛苦与烦恼也是我过去和现在真切体验过的。在现实与艺术的互动中,我已分不清两个世界的边界。在现实与艺术中,我感动,我领悟,我悔恨,我豁达。
最重要的是,我认识到文学的价值,尤其是少年文学的价值,应在人们心中播下美好的种子。通过这样的文字,让人爱上阅读,热爱生活。多年的语文教育,我们何曾有过这样的感动,有过这样对文字魅力的感动。
现实功利的社会,越来越讲究深刻,思想的深刻,这诚然是不错的,可是,没有了感动,这样的思想有有多少感染力与说服力。没有了情感的文字,几乎是苍白的,甚至是一种公然的谎言。
回到作品吧。这里的风景美,人情美,然而这些美又是那么真实而合乎逻辑,不是一般的语言和童话那样地远离真实的生活。虽然作品中的某些情节不乏艺术加工,有些情节只是点到为止,甚至有些牵强,但都不能抹***作品给人带来的美的震撼,给人带来善的启迪。
最近在读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是一本描写小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经历的小说。《草房子》这部小说读下来,让我感触最深的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情”。
在曹文轩为我们搭建的这所《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同学情、父子情、兄妹情、人与人之间的真情。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既淘气又善良,既莽撞又细腻的小男孩。他的同学杜小康在学习上是他的竞争对手。生活中,杜小康是油麻地首富之子,家境优越。但突然之间,家道败落,被迫辍学。这时的他却把自己从大芦荡带回的全部财富――五只双黄鸭蛋,全部送给了桑桑。而桑桑也为了杜小康卖掉了自己心爱的鸽子,把钱用来帮助杜小康度过难关。这种真挚无私的纯洁友情让我动容。
桑桑的父亲桑乔在儿子病重时,放下一切,背着桑桑四处求医问药。一向严肃、不苟言笑的校长大人此时也不禁流露出掩盖于心底最深处的柔情父爱。
在主人公病重将不久于人世之时作者有这样一段描写“桑桑愿意为人做任何一件事情:帮细马看羊,端上一碗水送给一个饥渴的过路人……他甚至愿意为羊,为牛,为鸽子,为麻雀们做任何一件事情。”虽然不曾经历,却能体悟到主人公那种让人刻骨铭心的善良,很是催人泪下。
虽然在小主人公桑桑罹患绝症时流下了不少泪水,但整篇文章读下来总感觉心里暖暖的。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为读者描绘了一幅恬静的田园风光,画面唯美又充满诗意。栩栩如生的人物,刻骨铭心的经历,无处不在的人间真情都让我感觉梦幻、温暖、和谐而美丽。
寒假里,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书中,桑桑是一位聪明调皮的孩子,但也是非常善良的孩子。他整日都在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己家的`碗柜给鸽子做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去捞鱼;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奇怪动作和乱唱歌;把爸爸得到的笔记本当草稿纸用。但是,每次被家长训完后,过几天老毛病便又犯了,父母的责骂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效果。
桑桑班的班长叫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是油麻地小学最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突如其来的***,使他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地方去养鸭来维持生活。他走之前哭的撕心裂肺,喊着:“我要上学”。我被这一段深深的感动了。杜小康是一位敢做敢当诚实的男子汉。有一次,他和桑桑在草堆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校长问是谁***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说是自己***。
这里还有一位男孩让我刮目相看,他就是陆鹤。他因为没长头发,被大家嘲笑叫“秃鹤”,但他凭着自信让身边的人都不再嘲笑,并跟他友好相处。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很多道理,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友好相处。以后,我一定学杜小康爱学习读书的精神,一定学习陆鹤信心满满的精神,学习这本书上每个人的优点,努力向他们靠近,做一位勤奋好学的人。
一翻开曹文轩大师写的《草房子》,我就被那充满美感的句子所吸引。文章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情节设计曲折又不失智慧。
文中油麻地的桑乔校长给我留下颇为深刻的印象。身为校长,他对油麻地小学很尽责。对待这小学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充满了慈爱和耐性。
百善孝为先,桑乔对孤独老人秦大奶奶也照顾周到。一次,秦大奶奶生病了,桑乔就让学校里的老师轮流照顾她。自己每天都抽出时间去探望她。对她寒嘘问暖,把秦大奶奶当做亲身母亲对待。这种孝敬长辈的中华传统美德,值得大家好好学习。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桑乔的儿子桑桑是个善良调皮的孩子。桑桑从小就爱护小动物,因为在他的精神世界里,动物和人类是平等的。桑桑养了很多鸽子。他为了喜爱的鸽子能有个好住处,竟把家中的碗柜改造成他想象中的高级鸽笼的样子。他母亲发现了残废的碗柜,桑桑当然逃不了一顿打。调皮是孩子的天性,仅隔十几天,他又故技重施。为了钓鱼虾,把自家的蚊帐改装成鱼网,事情败露后,他没被母亲打。但却自食其果,被蚊子叮了个满头包。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笑桑桑的调皮可爱;我笑桑桑的天真无邪;我笑桑桑的善良任性。
可爱调皮的桑桑,严肃善良的桑乔,文质彬彬的蒋一伦老师,对尊严执着坚守的秃鹤……那美丽、独具特色的草房子,组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小乡村——油麻地。
看了《草房子》后,我感触很深。我学会了更好地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做人更应该懂得善良、孝顺、宽容。若具备了这些,那无疑是拥有了一笔大财富。真后悔那么迟才看《草房子》,因为这里面蕴含很多做人的道理,而这些道理够我受用一辈子!
这一本书撼动人心、好笑、感人。他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里面写了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本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一户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最让我敬仰的是秦大奶奶。他住的房子在学校西北角,是学校的一处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他让我们每个人敬佩。
我永远珍藏这本宝贵的书,让它成为我的记忆。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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