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多得似沙滩上的贝壳,而我就是众多贝壳中的一枚——毛笔。
在我还没有出世之前,人们都是用竹板刻字,我的到来,让人们写字方便了很多,我经历了三千多年的风雨,一直到现在人们依然对我宠爱有加。
我有一个精美的家,家中有我的兄弟姐妹以及我的亲人——墨、纸、砚,它们与我并称为“文房四宝”。
我的兄弟与我看起来十分相像,但是还是有区别的。主要分为三类:我是兼毫,两个兄弟一个是狼毫,另一个是羊毫。我是羊毫和狼毫的.结合体,用于新手练毛笔字的,练一段时间的毛笔字后就用狼毫,而兄弟羊毫则是大师级的人物用的。
为了让你们了解我,我要详细介绍自己。我的笔杆是用塑料做成的,我又高又瘦,约26厘米。使用我时一定要注意握笔姿势:食指与中指靠前,无名指和小拇指在后,靠大拇指来控制。
主人分外珍惜我,每次用完后,他都会为我洗澡,小心翼翼地将我送回家。
我有一个小心愿:希望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一,能够发扬光大,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见我的身影。
我是一支毛笔,戴着一顶小黑帽,穿着黄色的外衣和黑色的裤子,就像一个时髦的人类。
我是一支毛笔,墨、纸、砚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吟诗作画,好不快活。我与墨合为一体,与纸亲密接触,踩着“黑皮鞋”在纸上舞动,有时候是《岳阳楼记》,有时候是《醉翁亭记》,有时候是《爱莲说》……我俯身看着我的杰作,仿佛穿越古代,与古代圣贤之人进行心灵的对话。
我是一支毛笔,不但能写字,还能作画。春天,我和伙伴们一起外出写生,我用脚画出小草的坚韧、花朵的含包待放。夏天,坐在窗边,聆听雨声,待雷雨过后,绘出架在天边的七彩桥。秋天,我迈着优雅的步伐在纸上散步,踩出金黄的稻田里农民伯伯们丰收的喜悦,孩童们的嬉戏,他们有的在稻田边放风筝,有的在大树下迎着风荡秋千。冬天,我穿上红色的舞鞋,在纸上跳着芭蕾,脚尖点地踩出一朵朵红梅;我换上白色的舞鞋在纸上翩翩起舞,不停的旋转,旋转,一片片雪花精灵随着我的舞步飘落在红梅上,遮住红梅娇羞的脸庞。嗅着梅花淡淡的清香,我为自己的成就而骄傲。
我是一支毛笔,我的祖先秦将蒙恬创造了我,从此,我用柔软的脚尖踩出巍峨的群山,流淌的河流,美丽的花朵,栩栩如生的动物,亦踩出苍劲有力、坚忍不拔的汉字。王羲之用我创作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颜真卿用我创作出朴拙雄浑、大气磅礴的“颜体”;柳公权用我创作出“柳体”,竖起一座巍峨的楷书丰碑;齐白石用我画出活灵活现的虾;徐悲鸿用我画出充满灵性的马等等。尽管我的双脚被磨的很疼,可是那些传世的作品,让我无比的'自豪。
我是一只毛笔,让我带着大家一起去探索知识的海洋。
现在的毛笔有很多种,它们的“毛”主要是由狼毛或羊毛做的。
关于毛笔由来的传说故事也五花八门,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是秦将蒙恬造笔的传说。
说的是从前没有毛笔,人们就用一种用竹子做的“笔”在绢帛上写字,但是这种竹笔写起字来很难得心应手。沾墨沾多了很容易把绢帛弄脏,沾少了又容易写不清,或只能写三、四个字,很麻烦。
有一天,一个叫蒙恬的武将出门打猎。不一会儿,就拖着一只兔子回来了。不经意间,他发现兔子的尾巴在他身后拖出了长长的血迹,突发奇想:用兔子尾巴代替坚硬的竹子做笔会怎么样呢?他试了试,写出的字却断断续续,一点儿也不像样。好好的一块绢布也白白浪费了。他一气之下,把这条兔子尾巴扔到了一个山沟里。
时光飞逝。一天,他从山沟旁走过,发现他以前扔在这里的“兔子尾巴”变得湿嗒嗒的。他灵机一动,赶紧捡起“兔子尾巴”跑回家,插在竹竿上,这时这个“兔尾笔”却变得十分听话,写起字来非常顺畅,写出的字也十分圆润、流畅。这就是历史上“秦笔”的由来。这种笔跟今天我们使用的毛笔已经很像了。
原来这个山沟里有碱,碱把“兔尾”上的油脂分解了,使“兔尾”的吸水性变得很强。世界上第一支毛笔就在大自然的造化和好动脑筋的蒙恬手下这样诞生了。
想不到我们平日里写书法字、画文人画的毛笔竟是一名武将和一个“兔尾”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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