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媛在图书馆做了两个梦。
第一个梦,是翻英文书遇到那个守不住秘密的男同学。那个男同学曾经把惠媛对他说的话告诉过别人,而这次,惠媛对他说,你会保密吗?然后就把自己和教授的'事情一股脑都告诉了他,甚至包括上床这种事。这个梦反应了惠媛内心对地下恋情的压抑。而看英文书是为了***这一段,这种话是心里想想,但是绝对不可能对外人说破的,但是在梦中,惠媛也表明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也不是很看得懂,只是觉得看英文书很***。梦醒了,惠媛自己也为梦里的自己羞愧,所以自嘲道:真是疯女人。
第二个梦,在梦中遇到美国教授(对应现实中的教授),教授刚离婚(对应对现实中教授的希望),教授很勇敢,主动向她表明爱意,隐隐有求婚的意思(对应现实中教授的软蛋)。教授用英文打电话,她都听懂了,用来表明自己的英文好,自得。教授用潜意识叫车(这当然是纯粹梦里才会出现的事情了)。然后和姐姐两口子爬山(对应和教授爬山),教授也来爬山,和教授吵架,分手(对应现实中和教授分手),然后碰到老头(对应现实中的老头),遇到教授哭(对应现实中教授爱哭),原谅教授(表明内心深处对教授的留恋,但是梦中充满了悲观的气氛,也对应内心对这段感情的不看好)。
第二个梦做得尤其长,所以刚看完的时候,都不知是真是幻了。反正就是将现实的生活在梦中改头换面重新演绎了一番,加上自己的主观愿望。直到最后镜头出现“梦中的老头和现实中见到的真像”这句,观众才从惠媛的梦中跟着醒来。
哦,对了,还有一个梦,是开始在妈妈会面的小餐馆做的。做梦明星说她长得漂亮,喜欢她,请她来巴黎作客。表明对自己外表的自得。
这电影挺酷的,女主角也漂亮,有意思。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失忆女子克丽丝穿过迷雾,找到接近事实真相的故事。按理说这样一个故事属于一个老套的故事,这种构思也是写烂了的手法,很容易落入俗套。但作者沃森却借失忆这个框架,以克里斯寻找人生轨迹为主线,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这样一个主题,使该书融文学性,趣味性和哲理性为一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出版后一鸣惊人,一举攻占37国小说畅销榜首,三大奥斯卡影后争演电影女主角。
故事以悬疑开场。“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这样的开头,在读者心里埋下了几个疑问,她是谁?这是哪里?她的家在哪儿?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疑问吸引着读者跟着女主角一步步地去寻找答案。
克丽丝是个失忆病人,20年来,记忆力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完全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和她爱的人,每天她都要从洗手间墙上贴满的照片中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知道“本”是她的丈夫,重新记住这个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她没有办法独自找到自己,只能被动接受身边人的说的一切。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丈夫“本”,他每天和她同床共眠,许多的照片也证明他是她的丈夫,她别无选择,只能相信这一切,所有疑惑只能求助于丈夫解答。“本”告诉她失忆是因为遭遇了车祸,儿子亚当在阿富汗战场上死了,她的闺蜜克莱尔去了新西兰,失去了联系,不过,不用担心,他爱她,会陪伴她一辈子。
医生纳什,因为对克丽丝的病例有兴趣,为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主动来帮助她寻找记忆,由于“本”的反对,纳什和克丽丝只能瞒着“本”,偷偷地治疗,采用写日志的方法,让克丽丝每天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一天又一天,克丽丝的碎片记忆越来越多,却出现了问题,发现“本”的讲述和她的回忆之间有许多的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经历,该相信自己的记录还是“本”的解释,克丽丝陷入困惑之中。
如果“本”是虚构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爱吗?是为了保护她不再受伤害的无奈之举吗?如果“本”是真的,那么就是自己的回忆是虚构的,那么回忆还有意义吗?
克丽丝联系上了自己的闺蜜克莱尔,那个除了丈夫之外,记忆中唯一参与自己过往的闺蜜,她从闺蜜处证实到丈夫“本”深爱着她,自己的碎片记忆中也有和“本”的欢爱场景,感觉自己不该对丈夫隐瞒事情,于是和“本”公开了自己治病的事情和私密日志。故事到这里所有的悬疑似乎都解决了,只有失忆事故这个疑点没有真相,看起来也难有真相,除非她自己能够想起来,没人知道。
假如故事到这里结束了,这不过是一个平淡的故事。作者高明之处就在于运用反转的手法,设计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冲突高潮,在高潮中结束,让读者意犹未尽。原来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冒充她丈夫”本“的迈克,而迈克是她婚外恋的情人,当她向迈克提出分手后,迈克冒充”本“,邀请她去海边布赖顿度过浪漫之夜,就是那夜,他把她打伤,掐住喉咙把她的头浸入浴缸导致失忆,失忆后的克丽丝有受虐幻想和暴力倾向,使得儿子亚当不解和害怕,她的闺密在帮助照顾亚当的过程中和”本“产生感情,上了床。“本”面对医学上无法康复的妻子,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选择--离婚,把她留在了“韦林之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迈克趁机把她带回了家,希望失忆的她能和他从此永远生活在一起,处心积虑地为她虚构了一个人生,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中断了所有治疗。
当他阅读了她的日志,知道她的闺蜜和医生发现了真相,就以度假的名义带她去海边布莱顿,回到了20年前发生悲剧的那个旅馆的那个房间,冲突再次发生。最后结果,迈克葬身火灾,克丽丝重新回到爱她的丈夫、儿子和闺蜜之中,日志烧掉了,医生担心,一觉过去,所有的回忆还会被统统抹光,不过克丽丝相信,她的记忆又回来了。
这部小说只写了五个人物,克丽丝,迈克,本,克莱尔和医生纳什,克丽丝和克莱尔是闺蜜,她俩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本,克丽丝和本恋爱后结婚,生了儿子亚当,婚后的平淡的生活,使克丽丝失去了写作灵感,于是她经常去咖啡馆看书写作,从而认识了迈克,迈克疯狂追求克丽丝,俩人坠入情网。当克丽丝想从这段关系中抽身时,迈克诱骗她进了旅馆,施暴于她,导致她严重失忆。失忆后漫长的康复岁月中,丈夫本和闺蜜克莱尔发生了关系,接着本和失忆中的克丽丝离了婚,去开启他自己的新生活。克莱尔也不再关心她,迈克没有放弃,冒充“本”,把她控制在自己身边。多少年过去了,没人过问,没人打听,没人探望,直到医生纳什为了自己出成果,主动联系上了她,帮助她康复。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不是自私的,不管是丈夫、闺蜜、情人、医生,包括克丽丝本人,这就是人性。
无论是老师还是父母,我都从她们的.口中听到过这样的话,玩就要玩的开心,做事就要做得专心致志。你玩的时候可以放开了玩,什么都不用想,可以专心致志的去玩,没有人会去打扰你,你可以尽情的快乐着,可你做事情的时候,无论是去做什么事情,小事还是大事,都要放心态放平稳,认认真真的去做,一丝不苟专心致志的去做。什么叫专心致志?专心致志的意思就是,什么都不能想,你的脑海中只有着和这件事情有关的东西,除了这个其他什么都没有,没有一丝的杂念,才能做好自己的事情。有些事情,既然我们可以选择把它做到最后,那么为什么不去做呢?既然可以选择,那就选择好的那个吧。不要害怕会失败,勇敢的去和懒惰这个妖怪做斗争,我相信我们总能成功的!
做什么事情都专心致志的话,那么真的是能受益匪浅的。我不管你以前做事是什么样的状态,我的劝告就放在这里,如果你好好的去做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话,日积月累,你的生活也会随之发生改变的,从现在做起吧!
紧张
紧张是每个人遇到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事,所产生的正常心理反应。记得有一次朗读比赛,我代表班级迎战年级朗读比赛,比赛前,因为紧张,我不停的读稿背稿,到赛前,喝了太多凉水,结果嗓子又嘶又哑。我紧张极了,生怕出什么意外,结果到上台时,情绪也没调整好,最终以失败告终。所以说,遇事不能紧张,我告诉到家一个控制紧张情绪的好方法吧!吃糖,甜甜蜜蜜的糖,能让你轻松一些,考试或赛前吃些糖吧,有利于调节情绪,沉着应战考场。
兴奋
兴奋应该是个中性词,但是比赛或考试前太兴奋,也很容易影响到正常发挥。上一次期末考试,我每天都认真学习到深夜,我认为自己可以稳拿第一了。于是我询问别的同学复习得怎样,有的人说,他根本复习不下去。也有人说,总想玩,哪有心思复习。听了这些话,我更加得意洋洋。考试前和考试的时候,我一直静不下心,很是兴奋。考试后的结果很让我震惊,因为粗心错了20多分。所以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迎战考场。
无论是紧张还是兴奋都能给比赛结果带来大的变化,所以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很重要,特别是中招高招的`时候,一步棋下错,全盘都会输。胜不骄,败不馁。是古人给我们的启示,只有不断努力,以平常的心态看周围的事物,我们才能增强自身实力,日益进步。
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走下去,相信你一定可以成为群星中最璀璨的那颗!
由于在和平时期的许多时候都是处于相对平静和稳定的状态,不大可能会出现大的变动,更多需要解决的则是发生在身边的细小事情,于是便有人发出了生不逢时的慨叹。那些需要享受稳定生活的人,则希望有安宁平静祥和的环境。而对于有志于改变历史改变世界的人来说,做几件让人崇敬的大事,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俗话说,乱世出英雄。在局势稳定,没有大事发生的时候,通常显现不出某人是多么的重要,具有多么高明的才能。但真要是处于乱世,虽然也会有许多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在彼此之间互相争斗险象环生的境遇中,缺少和支持的人很难适应周围错综复杂的环境。甚至于能否在乱局中保住性命,恐怕也是值得商榷的核心问题。
有的人似乎天生就是要做大事的人,当然首先要关心那些能够决定国家和世界命运的大事,却不喜欢也不想去做那些身边琐碎的`小事。但是大事往往是由小事发展集合而成的。只关心那些大事,忽略身边的小事,很可能会由于观察角度的不同,而看不到生活中许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弄不清实际的利益所在,出现判断上的错误。由于缺乏解决具体问题的经验,在意外事件发生的时候,便会显得精神紧张手足无措,只能以本能的姿态匆忙应对。由此势必会在忙乱中出现差错,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以平静自然的心态,来细心观察和对待身边的小事,使面临的诸多问题能够迎刃而解,就可以从中得到启示和教益,增长自己的才干,日后在解决重大问题时也会少走弯路。
有些情况下,小事情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有些看似细小的事情,比如裂纹的出现,螺钉的脱落,密封零件的失效,轮胎的破损,以及偶尔出现的火花,都曾经造成了灾难性的事故。由于保守思想的影响,对于利润的斤斤计较,以及技术方面的疏忽,而造成现代化装备无法正常使用,也是在高技术时代经常发生的事情。
对于交通安全的忽视,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伤亡事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在高速公路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时候,便有心不在焉的驾车者,在路上任意开行。在他看来,高速公路就象是永不停歇的传送带,所有的车都在按照不变的距离向同一方向运动。然而由于忽视了应有的车距,而与前车靠得很近,以至于当前方出现意外情况时来不及规避,由此而导致了危险事态的发生。在交通繁忙的地段,由于希望快速到达而挤占了用于抢险救灾的应急通道,使得抢险救援车辆因交通拥堵而不能及时赶到,降低了遇险人员的生存率和较快恢复交通秩序的可能性。有些地段由于缺乏必要的指示性标志,而使过往车辆和行人处于相互干扰和碰撞的危险之中。
对于善于雕琢的工匠来说,要制成能让人爱不释手的器物,就需要从选择材料开始,逐步完成整个的制作过程。在必须使用有瘕疵的材料时,便会通过精心的构思,将难以去除的瘕疵作为器物图案的组成部分,使其发挥出独特的功能。有些用带有瘕疵材料制成的器物,由于图案精美造型奇特而成为人们高价追求的珍品,就是因为制作者的理解和创造能力都要比别人更加高明。能够从大处着眼,又从细节入手,进行艰苦而又平凡的努力,便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心愿在某一天得以实现得到成功。
能够有精力关注大事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也应当随时关注身边的小事。无论大事还是小情,都是需要认真面对并且随时要解决的事情。
《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悬疑作家S.J.沃森的处女作。女主人公克莉丝因遭受突然袭击,导致失忆症,每天睡后至次日醒来,克莉丝都会将睡眠前的事情全部忘记。
在大脑疾病为专题研究的纳什医生的帮助下,克莉丝瞒着枕边人“本”,以记录方式重拾记忆,揭露了事实真相。
克莉丝某天早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大脑一片茫然,不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身边躺着的半裸的男人是谁,记忆停留在二十几岁未嫁之时,但照了镜子后发现,容颜苍老皮肤褶皱,已经四十多岁了。
身边男人告诉她,他叫“本”,是她的丈夫,而她是克莉丝,是这名叫“本”的男人的妻子,因为二十多年前她曾遭遇车祸,导致她失忆。
本对她说,放心,你很安全。
克莉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次日醒来,就不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关于她世界里的一切,只能由本告知。因此,克莉丝只能选择相信他。
然后,同一天,克莉丝又接到了自称是帮助她恢复记忆的私人医生纳什来电,事实上每一天,她都会接到纳什医生来电,要她到衣橱后方找出日记。
原来,克丽丝汀在睡前会写下今天的事备忘,提醒明天失忆的自己。纳什告诉她,她与纳什之间是瞒着丈夫本的.秘密联络,因为本并不认可医生们能够治好克莉丝的病。
纳什医生告诉克莉丝,为了能够及时记住她前一天都经历了什么,克莉丝曾在纳什下记录了一个本子,将当天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并藏在一个纳什和克莉丝都知道的地方,衣橱后面,次日醒来,由纳什医生告知她地方找到后继续记录。
克莉丝按照纳什医生说的地方找到了本子,扉页上,克莉丝写的竟然是“不要相信本!”
但本在克莉丝看来是一名深爱克莉丝的丈夫。克莉丝在纳什医生和丈夫本之间究竟应该相信谁呢。
本并不知道克莉丝秘密记录了一个日记本,因此,他对克莉丝说的话,与克莉丝从本子里读到的经历有了矛盾,关于她们的儿子亚当的事、关于克莉丝遭遇车祸还是袭击的重创的事、克莉丝曾经写过小说的事……很多矛盾和出入的地方,本为何要对她撒谎呢?仅仅就是为了避免她想起往事受到伤害么?
克莉丝毫无理由的对本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但有时候又安慰自己,是失忆症造成的陌生感。
在这期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实际上克莉丝的记忆也在慢慢的恢复了,她头脑中偶尔出现的影像和画面,揭示着本的话是有一些矛盾和谎言。
克莉丝开始怀疑本。
克莉丝的记忆中出现了自中学以来的好闺蜜克莱尔,并通过纳什医生的帮助,电话联系克莱尔,真相开始慢慢浮出水面。
纳什医生带克莉丝去“韦林之家”,也就是克莉丝遇袭后进行治疗休养的地方,从那里得到了闺蜜克莱尔的电话,并得知,本实际上在克莉丝受伤后没多久就与她离婚了,当然是为了克莉丝的病着想。
那身边这个“本”是谁呢?在克莉丝的偶尔迸发出的幻像或记忆中,这个本与克莉丝是有亲密关系的爱人。
闺蜜克莱尔又为何不再与克莉丝联系了?本与克莉丝离婚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克莱尔呢?
克莉丝该相信谁呢?纳什医生?克莱尔?还是本?
克莉丝选择相信本,因为在她有限的短暂的记忆里,本的疼爱和照顾让她觉得,她偷偷的记录的本子是对丈夫本的背叛。
克莉丝决定将自己私下与纳什医生来往治病并记录的事情向本坦白,她不想再欺骗本了,本为了她的幸福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克莉丝想从此后与本好好生活。
克莉丝终于与闺蜜克莱尔联系上了。
克莉丝告诉了本关于日记及纳什医生的事,克莉丝遭受到了本的猜疑和痛击,克莉丝仿佛看到了被袭击的再现。
克莉丝与克莱尔通话中,克莱尔却在克莉丝对本的吃荤食的饮食产生了怀疑,因为本是素食主义者,继而对本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克莉丝描述的本的样貌与克莱尔对本的印象也大相径庭。
这个本到底是谁?真正的本离婚后去哪儿了?克莉丝曾经的情人迈克呢?到底是谁袭击了克莉丝?儿子亚当是死了么?
某一天早上克莉丝醒来找到了本子,本子上有几页不见了,应该是本撕掉了,克莉丝失去了那段时间的关键记录。克莉丝因此没有机会等到克莱尔的及时救助。
再一次的家暴却袭击了克莉丝,几年中,克莉丝总是在浴室的血泊中醒来……
总觉得此书主要内容讲的不是“别相信任何人”,至少克里斯相信了纳什医生,对克莱尔也是由半信半疑最后选择了相信,只是“不要相信本。”
Before I go to sleep,字面意思应该是“在沉睡之前”,可谓意味深长。沉睡之前,我们什么都明白,睡眠之后呢?是否世界都变了?
幸福的生活偏离了轨迹,遭遇的不是浪漫,而是偏执与暴力的绝恋。
谁可依靠?
如果有一天,当我们与克莉丝一样睡了一觉,之前的记忆全部忘记了,你醒来之后会不会惊惧万分?该信任身边的这唯一么?
人是感情动物,也是群居动物,所以人与人之间不免有来往,有交集。有的人把友情,亲情看得高于一切,甚至超过自己的生命。当然,善待他人无可厚非,但不能对他人抱有很大希望,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我的爸爸喜欢交朋友,只要是他接触过的人,哪怕是天南地北的,他都要结交,无条件请别人吃喝玩乐。对于他身边的人,他更是真诚相待。
在我们家生活极度拮据的情况下,他对朋友依然很奢侈。有时宁愿自己不吃也要让朋友吃好。记得我上二年级时,我们家庭条件很差,姊妹多,爸爸工资又低,别说吃好的了,连粗茶淡饭都不接气了。常常饿着肚子。妈妈为了省下吃的留给我们吃,经常不吃家里的饭,只要稍微改变生活,他都是让他的同事来饱食一顿。他就没想想自己过得什么日子,都食不果腹了,妈妈一说,他就斥责妈妈小气,没有格局。这种情况持续了六七年,直到他的那个同事调走为止。
他调走以后,爸爸认为他会给他联系亲密呢,谁知一走就杳无音信。爸爸没有抱怨他的一点意思。
爸爸不仅对他的同事是这样,而且对他的身边人也是这样。尤其对待亲戚,更是真诚相待。没事时总是带上礼物走亲串友,而且表现得特别慷慨大方。就拿二姨的儿子结婚这事说吧,别人都拿二千,爸爸竟拿五千,要知道五千可是妈妈三个月的工资啊,可他一点儿也不心疼。妈妈对他的`这种做法也是看不惯,但也无奈,就顺其自然吧。
转眼间,我姐姐考上大学了,我们家带升学宴,请了几桌要好的朋友来,谁知他们都没来,就几家亲戚来,来了只随礼1000元,这时爸爸才明白:不要高估自己和任何人的关系。
经过好多事证明,原来的你以为只是你以为,你对别人的好那是你心甘情愿的,别人对你如何,那是看你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人的关系,否则会令你大失所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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