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洗钱犯罪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商业银行的崛起,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同时商业银行也成为了洗钱犯罪的主要渠道,那么如何做好反洗钱以及当前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是银行从业人员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索的。
一、 洗钱的概念
洗钱的正式概念最早出现在 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从金融角度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此即常言之洗钱。”尽管不同的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洗钱实质上可归纳为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不同的组织对洗钱定义的差异主要是因其对“非法收入”和“洗钱的手段”规定不同而产生的。
二、现阶段不法分子如何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1、 票据“虚拟交易”自行买卖。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各级上级行对下级行承兑
汇票授权力度不够,为争取票源,各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前手交易的现象,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让很容易实现,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也有洗钱者将犯罪收益作为100%的保证金存入银行,并用其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而该银行承兑汇票再经过转让、贴现等一系列过程,最终作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回到洗钱者手中。
2、 多开银行帐户使资金合法化。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不少商业银行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在无贷款的背景下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对开户资料不认真审查,也不执行向人民银行申报制度。一些商业银行为逃避监督将卫队户放入应解汇款科目核算,对非基本账户体现采取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储蓄所再提取现金的方式等。 而正因为商业银行的这种态度,不法分子多头开户,在通过虎头之间款项划转,来掩盖其资金的本来面目,使不法资金合法化。
3、 利用信贷回收洗钱。洗钱者利用非法资金作抵押,取得完全合法的银行贷款,然后再 利用这些贷款购买资产。资金经改头换面后,其真正的资金来源就越来越不明显。
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反洗钱缺乏足够的认识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存在对反洗钱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反洗钱要求仅仅认为是履行程序而已,缺乏作为义务主体清醒的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刚刚开始,各家商业银行担心谁率先严格执行反洗钱监视义务——审查与登记客户身份、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证明、开立账户具有条件要求、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按规定上报等,谁就会面临失去大量客户的风险,即使是正常的、非可疑的大额的客户也有因回避银行披露信息的隐私性自保心理而离开。
2、重经营业绩轻信用安全
作为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容易通过放宽开户条件,放松支取管理制度来争取客户、扩大业务、吸收存款。往往是见钱就揽,有钱就收,而忽视了对钱的性质和来源的了解,面对大额支付交易,仍为其办理业务,表现出重经营业绩轻信用安全的厚此薄彼倾向。
3、成本考虑
商业银行要承担反洗钱“监视器”的作用,就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设置反洗钱机构,配备反洗钱人员,制定反洗钱规定,落实反洗钱行动,进行反洗钱培训,购置与调整符合反洗钱要求的信息系统等。而这些对于银行而言,无一不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增加。
4、一线临柜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偏低
洗钱犯罪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隐蔽性的犯罪,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不仅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反洗钱立法,还要求具有懂法律、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过专门训练的银行从业人员。与此要求相比,基层商业银行一线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反洗钱知识匮乏,其中有的.不熟知反洗钱法规,有的对洗钱手段一知半解,有的对企业经济活动规律了解不多,不能很好地落实反洗钱措施。
5、人民银行监管机制中没有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
一旦查出洗钱金额,按照我国现有程序先是冻结,后是上缴国库,商业银行不仅无利可图,而且成本和收益失衡。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这种在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缺失的制度下,商业银行反洗钱积极性受到挫伤,降低反洗钱机制的效率。
6、反洗钱监测系统科技手段不先进,自动洗钱识别系统急需开发
目前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自动的可疑支付交易电子识别系统,特别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无业务综合系统或业务综合系统落后,在无法实现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数据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提取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只能依靠人工提取、手工上报,工作量大。
四、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反洗钱管理
当前,洗钱犯罪日益猖獗,其所造成的金融风险的积聚和释放,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大敌。依靠法律法规和完善的制度结构,来管理、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显而易见是艰巨的。因此,必须彻底改变制度体系不配套、且陈旧老化的局面,改变有制度不能遵守、违反制度不受应有追究的不良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基
本制度体系,按国际惯例和规则来规范业务的规程,形成有效的洗钱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
2、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
第一,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其次,基层央行应对金融机构落实上级机构制定的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还应要求基层商业银行在落实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营和现实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章程,要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主要制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切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章可循,并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第三,要建立和政府、金融机构、银监办、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第四,要引导各金融机构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3、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反洗钱骨干队伍
人民银行出台的反洗钱法规是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人行法规中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反洗钱是法律的观念。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那么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是第一步关键动作。提高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4、利用科技手段配合有关部门营造全局性反洗钱环境
一是要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反洗钱监测措施,统一开发出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自动采集检测系统,并实现与大额支付系统及各金融机构的账务系统连接,真正落实实时网络监控,增强反洗钱监测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和推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跟踪、报告系统。三是建立涉及银行、证券、保险部门的反洗钱网络,拓宽反洗钱工作辐射的行业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沟通和配合的联动网络。四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与工商、税务、海关、外经贸和公安间的长期反洗钱协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共享数据信息资源,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5、建立法律保护屏障,强化网上银行业务监管
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新领域,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在入世后建立竞争的优势的重要手段,同样,这也成为洗钱犯罪首选渠道。应该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第一,制订规范的网上银行服务电子合同格式文本,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加强和完善电子支付等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严密有效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实施对电子资金划拨、电子支付的有效的监管,以期进一步减少和预防洗钱行为的发生。第三,通过人总行与社会相关部门联合,共建金融认证中心体系,对客户的数字、数字签章、真实身份进行认证,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可靠。第四,通过高科技来研究开发反洗钱软件和系统。这个软件可以根据需要,自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检索、汇总等操作,使得反洗钱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数据化和网络化。
一、迅速按《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争取尽早到省金融办把经营许可证办下来。
二、加强与银行沟通,选定合作银行,简化*款手续,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作用。先由单一合作银行再向多家合作银行发展,推进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与信息沟通机制的形成,积极落实“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和进行适当的.利率调整,从而建立公平合理的协作关系,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第一、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深入企业了解其财务、生产、销售等情况,通过查询收集企业的具体信息,由企业申报资金需求,将征集的信息统一提交管委会,评审。
第二,建立中小企业动态信用信息数据库。对所有评定等级的中小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库,包含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经营范围、纳税额度等信息,在湘东政务网站公布,提供可供查询的开放式渠道。
第三,建立企业的守信褒扬与失信惩戒机制。企业的信用与担保机构和银行的业务相衔接,对资信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手续,逐步实行备案制;对于失信企业,将其打入各种融资方式的黑名单,使其被市场自动淘汰,或者促其强化信用观念、履约守信。
次贷是次级按揭贷款,是给信用状况较差,没有收入证明和还款能力证明,其他负债较重的个人的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于给信用好的人放出的最优利率按揭贷款,次级按揭贷款的利率更高,这个可以理解吧?你还钱的可能性不太高,那我借钱给你利息就要高一些咯。风险大,收益也大嘛。放出这些贷款的机构呢,为了资金尽早回笼,于是就把这些贷款打包,发行债券,类似地,次贷的债券利率当然也肯定比优贷的债券利率要高咯。这样呢,这些债券就得到了很多投资机构,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还有其他基金的青睐,因为回报高嘛。
但是这个回报高有一个很大的前提,就是美国房价不断上涨。怎么说呢?房价不断上涨,楼市大热,虽然这些次级按揭贷款违约率是比较高的(这个也容易理解吧,因为那些人信用状况本来就差,收入证明也没有,其他负债也重,还不起房贷也是容易发生的事情,但放贷的`机构即使收不回贷款,它也可以把抵押的房子收回来,再卖出去不就也赚了嘛,因为楼市大热,房价不断涨嘛。
好了,危机如何发生呢?就是06年开始,美国楼市开始掉头,房价开始跌,购房者难以将房屋出售或通过抵押获得融资。那即便放贷的机构钱收不回来,把抵押的房子收了,再卖出去(难说卖不卖得出去,因为房地产市场萎缩,有价也没市也肯定弥补不了这个放贷出去的损失了。那么,由此发行的债券,也是不值钱了,因为和它关联着的贷款收不回来。之前买了这些债券的机构,不就跟着亏了吗?很多投资银行,对冲基金都买了这些债券或者是由这些债券组成的投资组合,所以就亏了很多。
讲了很多,可能大家还是没有搞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了解到的实际是,一个美国穷人本来一辈子都不会买到房子,但是他交了大概不到10%的房款(实际可能更低,据说有贷款比例甚至低到5%以下,比如10万美圆,然后他就住进了价值100万美圆的别墅。然后银行(持着借据的人为了分担风险,就把这个房子的折合成了次级债券,再发按揭出去给第三者发行了出去,收回了90万美圆的资金。更可怕的是什么呢?这个美国穷人他以同一房子向几处借贷,这样本来支付的10万美圆,他通过几次再抵押,把他换成了50万美圆的现金,自己消费掉了,这时流通中的货币无形多了多少钱呢?美国穷人通过再抵押自己得到了50-10=40万,这样实际上以10万货币造出了虚拟货币40万。当房价上涨,利率很低时,这个美国人可以找得到工作,继续还款,所以这个流程不会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当美国利率提高到很高,导致美国经济下滑,穷人失业了,他无法还款时问题就来了。这时你去拍卖穷抵押的房子,每个债权人都突然发现穷人抵押的房子是不值那么多钱的。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