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与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与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与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有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与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当我们全班用疑惑的眼光望向蓝越蓝妈妈时,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着她在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就揭晓了今天到来的目的。原来,今天蓝妈妈要为我们大家带来一节精彩的家长课堂---“中国美食”。一听到这个消息,同学们既激动又好奇,激动的是,第一次看到家长进课堂给我们上课,这跟平时的课堂可是截然不同的,好奇的是,今天蓝妈妈到底会为我们大家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好期待哦!
首先,蓝越蓝妈妈给我们介绍了她自己,平时的她除了工作就是爱吃各种美食,她自称自己就是名副其实的“吃货”,听到她这么一说,我不禁会心地笑了,别看我年纪小,其实平时的我也很爱美食,也是“吃货”家族中的一员哦!我经常在与父母一起游山玩水的时候,品尝当地美食,一饱口福。在这堂课上,我充分展示了我平时积累的`关于“吃”的,只要是蓝妈妈在课堂上提出的关于美食的相关问题,我基本都能说上两句,甚至连自称是我们班超级吃货的金政宏都没有我回答的问题多哦。
通过蓝妈妈的课堂,我了解到“吃货”眼中的中国是如此的奇妙、有趣。比如:台北在“吃货”眼中就是鸳鸯火锅,台南在“吃货”眼中就是“炒鳝鱼”,香港在“吃货”的眼中就是“叉烧包”……。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中国的“八大菜系”:川菜、粤菜、苏菜、浙菜、徽菜、湘菜、闽菜,每个菜系都有自己的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菜系当然是浙菜,因为浙菜的特点是鲜嫩柔滑、香醇绵糯、清爽不腻。浙菜的代表菜有:龙井虾仁、西湖醋鱼、叫花鸡。都是我的最爱哦,一想起来我就直流口水。
学习了这么多,我真希望自己将来能够走遍全国,吃遍全国。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有人说《双城记》是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着眼于卡顿对露西的博大的单恋,为了后者的幸福,前者不惜牺牲自己去搭救后者的丈夫。不过如果从情节和人物关往中,比较难以感受到卡顿怎么会深深爱上露西,在单恋的前提和基础似并不牢靠的\'情况下。
我想《双城记》并不重在写情,露西与达奈的相爱结婚,卡顿对露西的单恋其实比较概念化,个人认为《双城记》是狄更斯对革命和人性痛苦深思所交的答卷。
革命是社会阶级的矛盾的产物,当体制失去了自我调节的能力后,下层积累的仇恨最终会大爆发,冲垮旧的体制。由于下层的仇恨缺乏构筑合理的新体制的能力,革命往往会演变成单纯的毁灭性的暴力,而最终建立的体制可能与旧体制相距并不遥远,但这个宣泄仇恨的过程付出的社会成本是相当惨重的。在这个过程中,维系过程中维护人的起码生命、尊严、道德、法律,都被当成旧体制的一部分被否定了,因此种种人间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革命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倾向于认同为革命的理想可以不择手段也并非全部,也有相当的一部分人只不过将革命作为改变个人命运的机会,也不排除有些人,包括革命领导在内将革命作为宣泄个人仇恨或是争权夺利的工具,而革命这种形式制度上的缺陷,更是使一部分人大有可为。可以说包括法国革命在内的一切革命概莫能外。所以人道主义作家对革命无不抱着矛盾的态度,它们一方面赞同改善民众处境的革命理想,另一方面又痛苦于血腥而非理性的革命现实,如果它们非要坚持个人观点,那么在不宽容,不允许中间路线的革命时代,它们个人命运往往是凄怜的。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即从人生角度对以上的部分观点作了生动的阐述。《双城记》的两个主角应该是厄尼斯和卡顿。酒馆老板娘厄尼斯是受压迫的劳苦人民的代表,她的弟弟和妹妹都被贵族艾弗蒙害死,她因此形成了疯狂的仇恨,表现为要利用革命的混乱***掉每一个和艾弗蒙家族有关的人,包括其有人道主义思想的管家,其外甥达奈,以及达奈的妻儿。革命就是报仇雪恨,而且是不受限制的滥***,这是相当一部分受残害的普通民众的态度。
甚至有些人道知识分子在深受迫害的时候,也会丧失理智,产生这一想法。莫奈特医生被艾弗蒙陷害,在巴士底狱关了18年,在狱中身心具残,变成了精神病人,狱中他即写到要向艾弗蒙讨回血债,直至他这个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当然当他出狱神志清醒时,其人道思想占了上风,他能够分清敌我,可以接受敌人的亲戚作为女婿。而正是疯狂的仇恨使他付出了代价,他在狱中偏激言论最终使女婿上了断头台,差点断了他女儿的幸福。仇恨使人疯狂,疯狂的仇恨造成疯狂的革命,疯狂的革命最伤害疯狂的革命者,作者通过这两个人的命运丰满的阐述了这一观点。
而卡顿则寄托了狄更斯关于人性的理想,书中无卡顿自暴自弃的原因,我想这是人道主义者反对现实人性的种种丑陋而造成了理想的失落,卡顿从事法律工作,他才华横溢,但看到了太多的尔虞我诈,民众堕落,他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出路,又不想同流合污,争取那些易如反掌的利益,于是不如自暴自弃,甘于被庸才利用。狄更斯通过对这个人物的歌颂告诉我们仇恨对抗仇恨只会使人疯狂,而自己牺牲利益,它才会带来福音。当然这也是理想主义的想法,绝大多数人都会达到这种境界。所以这种理想主义,也只能是寒夜中的星光。
狄更斯在全书最后回到了基督教,“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着;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句话在托尔斯泰的《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臬。
本书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除沙士比亚外最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狄更斯巅峰之作,过了一个多世纪,依然奉为经典。读完这本书后,依然觉得回味无穷,整个故事不是跌宕起伏,而是娓娓道来。整本书中,让我感受到狄更斯有着很强的叙事能力,故事情节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双城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故事的大环境是法国大革命,双城指的就是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狄更斯通过来回切换场景的手法,描述了当时大革命下人民的生活状态、思想状态和社会状态。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比较坦诚,从一出场就能看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譬如卡顿的才华横溢、正直勇敢,露西的美丽善良,马奈特先生医术精湛、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洛瑞的能干精明等。
首先狄更斯在开篇布下宏伟背景,在这样背景下,讲述了一些小事,譬如洛瑞先生前往法国营救关了18年的马奈特,在酒馆与德发日太太对话,返程时在船上遇到达内等等,看了三分之一后,我依然迷茫,没有理清楚到底故事有怎样的关联,继续读下去,你会发现,前面每一个人物的刻画,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与接下来的情节有着密布的联系,读完后,反过来再看看,从一开始狄更斯就做了层层铺垫,直到爆发的那一刻,这种震撼,是当今文学作品无法比拟的。读着读着,刻画出了每一个人物的形象,刻画出每一个场景,仿佛我穿越到了十八世纪的欧洲,就站在每一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毫无疑问,从文学上来讲,这是一部好书。如果单单是文学上的好书,我想《双城记》也不会成为经典,因为文学著作创作的诞生,不仅仅是让读者看了打发时间,而是在特定的时间,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书中至始至终都是在革命,自由、民主、博爱、饥寒交迫,被贵族剥削的人民站起来反抗,势必要打到贵族,实现自己的民主自由。一旦革命沾了献血,一旦让反抗的人民尝到了献血的滋味,他们又怎么能适可而止,当这些革命人士站在胜利的舞台,他们疯狂的***戮,报复,势必要把贵族们彻底消灭。这应该就是恨的力量了吧,恨让他们革命,恨也让他门***戮,恨也让他们站到制高点后失去理智,比如德发日太太的行为。
虽然这本书有很多震撼之处,但是男主查尔斯.达尔的人物形象并不丰满,只单方面对其道德水平和自身修养进行了突出和美化,并没有充分描写其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以及他对贵族的种种抗争也显得很抽象,是理想化的抗争。另一个德发日太太的人物塑造,虽着重刻画了她可怕、凶狠和冷酷无情,但并没有将她童年时期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悲惨人物塑造成正面形象。全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顿,他爱喝酒,看起来很颓废,但是工作一丝不苟,正直勇敢,他没有因为向露西表白失败后而恨,也没有因为露西结婚生子而放弃对她的爱,露西的女儿爱卡顿叔叔,睡觉前都要向卡顿说晚安,卡顿也爱这个小女孩,对他来说这就是幸福。最后卡顿为了救露西的丈夫达内牺牲了自己,死的时候,他毫不畏惧,宁静安详,神态庄严。他告诉我们爱比恨更有力量!
《双城记》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小说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以及德日发夫妇展开,前者主要表现爱与善行,主要人物是诚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富有同情心而又坚强的露西、正直高尚的达内、仁爱无私又有才能的西得尼。卡顿,这些都是“爱的化身”后者主要着重反映恨与复仇,主要人物是冰冷、毫无人情、最常编织的德发日太太、埃弗雷蒙德兄弟的恶,这些都是“恨的化身”。小说通过爱恨交织,善恶战争,最后如作者所说的“爱总能战胜恨”告终。
最令人感到的是最后兄妹相认、两人相继奔赴断头台的场景,尤其是最后的留言,“我所做的,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将是我一生最安详、最最安详的休息”,这充分的显示了卡顿的正义,内在的高尚和看尽人生的超脱。
小说作者充分应用了讽刺和夸张使文章幽默风趣,人物形象生动。有很多语言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总之,这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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