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不懂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只是一片土地,没有蕴含丰富的矿产资源,为什么能令他热泪盈眶、魂牵梦绕呢?那片土地有何奇特之处呢?
我曾经不懂龙应台远居美国期间,将从故乡带过去的土撒到美国的家园。开辟自己的农家小院,自己种菜,自给自足。这样千里迢迢带一把故土,只为种菜,这土又与当地土种出的菜有何不同呢?这故土有何作用呢?
我曾经不懂成名之后的莫言,本可以住在大城市生活。可他却哪都不去,依然坚守在山东高密的老房子里,过着乡村田园生活。他已成名又何必归居“山林”呢?他的故乡又何德何能吸引着他呢?
直到有一天学到曹文轩的《前方》,这篇文章揭示的家园之思——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某种精神的追求。是的,世间万物都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人生就是一场苦苦寻找心灵家园的旅途。
世间万物都有家,都有自己的归属。家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风土人情,甚至那毫不起眼的泥土,都是我们精神的支柱,都滋润我们的成长,是我们忘不了的“根”。
记得小时候读曹文轩的《草房子》,那时的\'我感觉自己仿佛坐在田间地头,一阵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乡土的气息。哦,是不是等我老了,无论身在何方,都将带着乡土去“旅行”呢?人们总是背起行囊,乘着马车,踏过泥泞之地,风雨兼程,只为找到回家的路。“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家,是冬日温暖的阳光;家,是慰藉灵魂的港湾;家,是治疗心灵的良药。
有一次远行中,我更深刻地体会到家的内涵。那次军训,我离家只有七日,可思念却像那野草般肆意生长。在军训刚开始还只是一粒种子,可在快结束时,回家的***却如打鸡血般增长,在那异乡的宿舍里是一刻也不愿停留。当我在回家的路上,当我看到那熟悉的建筑时,心中抑制不住的喜悦与激动油然而生。下车的那一刻,双脚踏在熟悉的地面上,那坚实的地面上泛起点点尘土,我的心便同那尘土一起落地了。
原来家早已深深藏在我的心底,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刚过完了年,而我已两年没回老家了。透过窗户,看向天边,不时心绪万千。万里晴空,阳光温润地发着光,不像夏天那么辣。在此刻,浓情涌上心头,一头扎进床铺。
一间屋子,屋上红青瓦排列有序,屋外墙上贴有带花纹的瓷砖,是四合院中房子的特点。屋内一个火炉,上炖着罐罐茶,一小罐,一小罐的,炉上烤着白馒头,烤着烤着,那馍发黄并稍有点焦,看着香喷喷的。炉旁一老人,拿着火钳,不时加着炭,老人裹一蓝色大棉袄,驼着背,在那叨根烟。那便是我爷爷!
看着炉上的东西,我这小馋猫,也早已按捺不住,那熟悉的味道,有点焦黄的馒头,那是我心底的味道,鲍鱼,鱼翅,大龙虾等,这些虽接触不多,但我相信它们比不上我心里的味道。
爷爷虽生于老家,长于老家,但20岁时就已去外地城市工作,那时文化水平不高的,也能招为职工,这一去,他就离家30多年了,虽冷不丁回一下家,但他一直是过着城市里的生活。后来因家庭原因,回到老家,一待10年过去了,他更喜爱生他育他的那片老土地。
老家里一片大院子,满院子都是树,有杏树,果树,核桃树。园内几束花儿,伴着草,向日蔡,像一幅绿色世界添了几点绝笔,使这画境,胜过那世外桃源,而这多半是心里因素,因为我爱我的家乡,我爱它一
此时,我却身在异乡,心中之想,无人能明了。
大雁北过,苍茫万里,鹰击长空,雄视天下,到头来,只是愁了白发生。乾之为天,坤之为地,而吾之乾坤却匿心底。空悲切,空悲切。
吾之乡,吾之爱,心系于之,千金难换之一景也!
家乡之山,无江南之绿,无水乡之静,但它有着一股神秘力,吸引我的地方,因为那里不是那么冷漠,不是那么孤独。那里育我六载,我心在此。
我爱我的家乡,在有限的时间去关注那贫瘠的地方,而在我心里它是丰沃的。
常回“家\"看看,让我们不再梦回故里!
奴性,自我奴役或甘愿供他人奴役的品性。向着奴性跨一步,自尊、自强之气便消靡一分。奴性,尊严的空白区,独立自我的沼泽地。在一份奴性心理笼罩下,人不能善待自己和别人,甚至出卖自己的良知和灵魂。它并不遥远,你会在一个缺乏自信、主见,过分依赖别人和外界评价,常常在赞美声中做着好事、在挫折中一无是处地否定自己的人身上,在一个动辄崇拜他人、盲目随合大流的人身上,看到它浓浓淡淡的影迹。
保护好自己的心!崇洋的氛围里,“热”乎乎的空气吸入的太多,它会沉淀,让心理的天平失衡而带上卑琐的甚至奴性的锈斑。你无须手舞足蹈地炫耀家中的进口彩电、录相机;无须因外币的排价争得面红耳赤,伤了和气;更何必以消息灵通者自居,眉飞色舞地开些某演员嫁给某外商邻居张王李赵又走了云云的“新闻发布会”……世界太风光,更有价值、更需要和更值得你谈论、了解、追求的东西太多太缤纷。
当然,许多人在“走”,许多怀拳拳之心的有识之士踏上了异乡的土地。但是,浩浩出洋潮里,分明有这样一些心在浮动:登上“新大陆”,不是为了更卓越的确立自身,只是出于对“丑陋”的自己的轻蔑、对“落后”的家园的厌弃。
“别忘了你的家、你的根在哪里!”
在血与火的历史沧桑中,有庄严的声音不灭,有铮铮的傲骨不腐,林则徐、朱自清、李四光……在深情地向永恒诉说:只有把心牢植于家园的泥土,不管走得多远,才会有生命力的不息和旺盛。
落后的非洲曾一度遭受西方殖民者的疯狂掠夺。当强盗临上船时,无力抗争的土地的主人却要他们将鞋上的泥土刮干净:
“你们可以把珍宝掠走,但把泥土留下来。国土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家呵。”
他走了,为了出人头地,为了把学成的治国安邦之策卖与帝王家,他走了。他年纪轻轻,却才华横溢,这个决定是他早已下好的,学而优则仕,他一定要有所成就,万古流芳。
他走时,柳树飘舞着头发为他送行,一路的花草低着头弯着腰,好像绅士一般,也许它们的内心也充满了离别的伤悲。一阵凉凉的微风吹拂着静静的河面,河面渐渐地起了微小的涟漪,这小小的波动也拨动了他的心思。他最后望了一眼这可爱的故乡,突然一股热泉涌出来,模糊了他的双眼。泪眼之外,是远行的天地。
思绪从往事中收回。一路上他沉默不语,在他迷茫的双眼中能找到的,似乎只有美好的家乡,和对家乡深深的思念。好像就在转眼间,他就从一个青春活力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返乡的途中,他的内心是激动而雀跃的,正如几十年前那踌躇满志的情怀,无比欢乐。踏上回乡的小船,一路风景正好,天上阳光正晴,短短的时间,却像过了很久很久似的。终于到了故乡,他迫不及待地下了小船,蹒跚却又疾步走向这么多年梦寐以求的小屋。
经过那曾经离别的静静的河时,他下意识地向水里张望,河水的倒影里,显现出他那早已苍白的两鬓,他心中一阵酸楚,不知不觉地说起家乡的方言。当最熟悉的语言脱口而出时,他兴奋不已:虽然年岁匆匆,两鬓飞霜,然而乡音未改,家乡依然是如此亲切!不知家里怎么样了?回家去看看吧!自言自语中,他又急匆匆地往家里走去。
没过多久,迎面跑来了一群小孩子。这些小孩子乳臭未干,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陌路的客人,他心里好笑:不知是谁家的娃娃,我竟都不认得了呢!一个胆大的孩子笑着问他:“客人啊,你从哪里来?”脸上的笑容马上僵住了,尽管童言无忌,这句话像一把刀子似的扎进了他澎湃的心海:我本是这个地方的主人,你们却为何要待陌生人一般待我?他忍不住问自己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这里还是自己曾经的故乡吗?
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回到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本应该安享晚年的地方,现在竟然变得如此生疏!眼看自己已成了一个客人,他摇了摇头,无比沉痛地叹息:何处是吾家?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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