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暑假,我到外婆家去玩,在那里,我结交了一位新朋友。
他,12岁,大大的眼睛,黑黝黝的皮肤,胖胖的身体,看上去给人一种忠厚的感觉,他给我的印象并不好,一件褪了色的上衣,一条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的裤子,一双破旧的鞋子,给人一种土里土气的感觉,但是,后来的一件事,就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7月28日是他的生日,为了庆祝他生日,她穿上了平时不舍得穿的运动服,我想,如果把他从白马王子变成黑马王子,那该多有意思,我跟其他的伙伴商量一下,终于,一条锦囊妙计出炉啦!
我们假惺惺的对他说:“我们出去玩吧”?“好”,他一口便答应了,我们陪他玩了一会儿,然后言归正传,开始实施我们的计划,我们把它引到小沟边,在那里,我们早已埋好了“地雷”,等待着“敌人”的到来呢?我们让他打头阵,突然“哇”地一声,他跌倒在烂泥坑里!身上弄得黑一片白一片,我们看了便哈哈大笑起来,他看着我们,好像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我在小沟边隐藏了一根绳子,并让一个人在那里守着。接下来,大家都知道了。他笑着说:“我没事,不用担心我,”他缓缓站起来,拍去身上的泥土,说:“没事的”。我从内心里感到更加的不安。于是,我把事情的原委跟他说了说,他说:“没关系,下次不要这样了”。
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宽宏,大度,因此,我们两个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新朋友——何劲。
那头,芳兰从商城“淘”朋友回来,刚到门口,就见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在哪儿站着。芳兰走上前去打了招呼:“嘿!你好!”那人回了一句:“你好。”“我们交个朋友吧?”“好啊。求之不得呢。”“我叫芳兰,很高兴认识你。”“我家住在这儿,你呢?”“啊!我们是邻居呢!”“那么我先回家了。”“再见。”
就这样,菲克力成为了她的朋友。
芳兰总觉得自己对菲克力的感觉似乎不是普通朋友那样。好像一见到他,自己就心跳加速。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他迟早有一天会知道自己这个不光彩的职业的。
芳兰自从认识了他后,每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翻来覆去睡不着,就算睡着,那也梦到的是他。芳兰又恨他又爱他。恨他让自己承受了这么大的痛苦,爱他那样英俊,哪样潇洒。
哎!新认识的朋友不知是悲还是喜呢!还是先保密自己的职业吧,芳兰!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何陆烨欣。她可厉害了,会弹钢琴、画画、跳舞、唱歌、主持节目……,简直十项全能。我上一年级时,她是我们的班长,上二年级还是班长。
记得有一次,我们俩被老师选中,参加相声《大拇指与食指》的表演,说是要下乡演出。经过紧张的排练,我们终于要上台表演了,我心里可紧张了,手握着麦克风直发抖,都可以听到自己“砰砰砰”的心跳声。何陆烨欣看到了,知道我很紧张,就偷偷对我说:“别紧张,把观众当成一幅画。”我听了,心里慢慢平静下来。我模仿她的样子,脸带笑容,从容地走上舞台,开始了我们的相声表演。我扮演乙,何陆烨欣扮演甲,我们配合默契,终于,完美地结束了表演,收到了观众热烈的掌声。从此以后,我不再怕上台表演了。这得感谢何陆烨欣,是她给了我勇气。
何陆烨欣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在班上,谁有困难她都帮助,她还是老师的小助手,把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大家都喜欢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多才多艺又乐于助人的何陆烨欣。
我的好朋友是我的同桌许义飞。他个子不高,小小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使他看起来像个小博士。他经常帮助我,提醒我,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他写的作文非常好,每次他写完,我都想看看。终于有那么一次,他写完作文放到桌上忘了收进书包里了,我就趁机把他写的文章看了一遍,见到了很多新词,受到了很大启发,也知道了作文原来可以这样写。许义飞回来后,我向他表示了感谢,他又给我讲了讲一些写作技巧,是我茅塞顿开。从那时候起,我写起作文来,不但用妈妈和老师教的一些方法,还采用了许义飞作文里的一些写法,再加上我的一些幽默风格,就构成了我写作的新风格。现在,我写起作文来轻松多了,不再愁眉苦脸了。
许义飞在语文方面帮了我,在数学和英语方面自然也少不了帮我。俗话说“不耻下问”,这当然是必须的,学习嘛,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因小失大。数学和英语是我的弱项,因此没少请教他,可他都耐心地答疑解惑,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有一次,我被一道“拦路虎”拦住了去路,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向许义飞请教。原本想着他告诉我答案,我写上赶快交了作业万事大吉。可他没有直接告诉我答案,而是像柯南诱引毛利小五郎那样——提示关键词,让我一步一步解答。在他的循循善诱下,我弄明白了这样题型的解题步骤,心里顿时一阵轻松快乐,像一股小溪缓缓流淌。后来单元测试,90%考的都是这样的题型,我因为弄明白了,所以大部分都做对了,居然考了98分。在喜不自禁的同时,内心当然对许义飞充满了感激,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
在英语方面,我有一些单词的音发不准,都向他请教,他就像一个小老师一样,不厌其烦地给我示范,教给我正确的发音,减少了我学英语的困难……
许义飞,他不但品学兼优,还乐于助人。我敬佩他,感谢他,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个假期里,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就是住在我家隔壁的倪鑫杰。
倪鑫杰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他比我大一岁,可个头却比我稍矮一点,他,两只眼睛亮得跟两颗黑葡萄似的,一个高高的鼻子直挺挺地立在那儿,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宽边眼镜,给他增添了几分文雅之气。他的学习成绩很好,非常热爱科学,听说他的一个科学小发明获得过江苏省的个人一等奖呢!
倪鑫杰非常活泼热情,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他邀请我去游泳,我有些害怕,要是他对待我的态度像某些好学生那样,既骄傲又冷冰冰地,那可怎么办呀?我岂不是自讨苦吃吗?要知道,好学生的这种态度是我最不能忍受的。
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居然先发话了“你好,你们寒假里作业多吗?”“还可以吧,就是作文多点。”我见他非常热情,喜出望外,连忙回答他的问题。接着,在去游泳馆的路上,我们谈的都是一些轻松有趣的话题。我们谈得无拘无束,想到什么谈什么。到了游泳馆,我们把所有能比的都比了一遍:潜水、蛙泳、跳水、打水仗……玩得可高兴了!
认识了倪鑫杰,让我明白了,光成绩好的学生不是好学生,只有品学兼优的学生才是真正的好学生。
我和一位女同学是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有人还说我是她的跟屁虫。
她的眉毛乌黑而又浓密,像男孩的眉毛,眼睛又圆又大,而且炯炯有神,黑溜溜的眼珠,真像两颗黑葡萄。她的樱桃小嘴,像玫瑰一样红艳艳。脸庞圆溜溜的,胖嘟嘟的。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个子在班里算高了。
她是个说话温柔的女孩,对谁说话从不大喊大叫,总是不慌不忙,心平气和的。她文质彬彬,而且踏实厚道,举止文雅,喜欢帮助别人,也非常有主见。遇事十分冷静,从不一惊一乍。
跳舞、打羽毛球、写毛笔字是她的兴趣爱好,虽然不多,但她总能坚持下去,并且都作出了成绩,这一点值得我去学习。她特别爱写毛笔字。每当我到她家时,她都在书房里,一笔一画地写着毛笔字,她的字体总是那么端正,使我赞叹不已。在她的书房里,每时每刻都是墨香四溢。
这就是我的朋友,你们猜猜看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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