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戏曲方面的作文或体会)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戏曲方面的作文或体会)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01 04:10:49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戏曲方面的作文或体会)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一】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矗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当时那黑暗的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个故事虽是发生在遥远的古国,可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无论是谁都会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听夸赞的话。这就是人生,但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二】

悲剧,听起来是一个多么令人伤感的名词,自古以来很多人用自己的笔写出了一部部悲剧集,它们都反映着写作者对社会和现实的`态度。《莎士比亚悲剧集》就是那个时期,他为我们展示出的当时社会的风貌,让人读了不得不为书中的人物叹息,悲哀。

爵士麦克白本来是一个正直的人,当他胜仗回来,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但以后的一代代国王却是他朋友班柯的后代。他将这些话放在心上,起了贪念,与妻子密谋残害了国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并狠下毒手,将自己的朋友***害,他的意志已被***摧垮,但他的良心还存在,他总是被恶梦缠身,老是出现幻象,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他的妻子因受到良心的遣责而死去,他依然想最后一搏,却死在了先王的儿子(储君)的手中,这就让我们在悲剧中看到人不要太过贪心,以平常心去对待生活,要不然只能自食其果。

李尔王是一个仁厚善良的老国王,有三个女儿,分国土时,因为小女儿真诚说实话而迁怒了国王,一无所有。两个姐姐用自己的甜言蜜语哄骗了年迈的国王,并在得到国土之后,将自己的父亲抛弃。经过种种挫折与磨难,老国王与小女儿死在狱中,他也明白了虽然说的话他不喜欢听,但出自真心,两个大女儿用甜言蜜语只能是一种欺骗。阴险的大女儿也最终受到惩罚,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但善良的人们却永远长眠于天堂,他们虽然死去,却依然为人们纪念。因为他们的正义与善良始终在指导着人们。它告诉了我们做人不仅要明辨是非,作为儿女更应懂得孝,但正义终究要战胜邪恶,我们要相信真理。

哈姆雷特是以为王子,他有一个善良正直的父亲,有一个美丽温柔的母亲,但他丑恶的叔父却***死了他的父亲,强娶了他的母亲,哈姆雷特为了给父亲报仇,不得不装疯,后来,叔父怀疑,想除掉他,把他逼到英格兰,想借此***死他,并设计圈套,致他于死地,善良单纯的哈姆勒特上当了,死在毒箭之下,在他升入天堂的那一刻,他用最后的力气***死了他的叔父,最后闭上了他的眼睛,哈姆雷了为父报仇,不顾自己的性命,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父亲的安息和国家的安宁,人民的稳定,他虽然死了,却被人们牢记。

悲剧让我们惋惜,让人心悸,但悲剧也是一种美,在种种悲欢离合之中,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真善美,也向世人展示了一种悲伤之中更应坚强的信念,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在扮演者悲剧中的人物,但我们依然感到是如此勇敢,因为我们能够发现悲剧中自己的影子,并且不断的去体验那悲剧中带给我们的启示与警告,让悲剧成为一种没,我们也许会更加懂得去如何面对它,勇敢地去扮演属于自己的悲剧角色。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三】

早就对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有所耳闻,但对他的了解始终停留在一个“伟大”上,至于生平、著作等一概不知。偶然从书柜里翻出一本《莎士比亚悲剧集》,便饶有兴致地翻阅起来。

《莎士比亚悲剧集》包括他的五部剧本——《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瑟罗》、《李尔王》、《麦克白》。就我个人来讲,还是对第一部《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其动人之处有许多。首先是两位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对彼此的一见钟情,其情之纯美高洁令人艳羡;其次,这对恋人因家族世仇而不得不遭遇磨难,他们却能坚守彼此与对方浪漫而多难的爱情令人不得不潸然泪下;另外,为切合悲剧氛围而营造的悲楚结局与他们深情甜蜜的爱情形成极鲜明的对比,从而令凡是有些许感性之心的人触动甚至因不舍而悲恸。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不舍,对他们为两个积下世仇的家族舍弃的生命不舍。我认为这是极适合我们这一年龄的人看的,因为这正迎合了我们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又让我们体会到世间的冷暖,同时还使我们的情感细腻,感觉直观化。

《哈姆雷特》又称《王子复仇记》,描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叔父篡父皇之位,娶母后为妻,并在父皇灵魂的指点下为父报仇的故事。这一故事真是极为悲惨:它的起因是叔父篡位,父王被***,母后改嫁;经过则是许多阴谋的交织以及哈姆雷特复仇一次次的错失良机;结局则是哈姆雷特与情人的哥哥比剑,双双毙命于一把浸了毒药的剑,国王(叔父)被哈姆雷特在临死前刺死,母后则服下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药死去了。尽管哈姆雷特最终复了仇,但他仍未实现改变丹麦现状的宏伟理想,这终又是一个悲剧。

《奥瑟罗》则深入剖析了因嫉妒、猜疑、阴谋陷害、盲目轻信、鲁莽行事造成的恶果。摩尔人奥瑟罗娶了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为妻后,他的旗官伊阿古嫉妒奥瑟罗的副将凯西奥,便在奥瑟罗面前煽风点火并制造了一场阴谋——将奥瑟罗给苔丝狄梦娜的信物手帕丢在凯西奥的卧室里,并让奥瑟罗看见凯西奥一提到苔丝狄蒙娜和她的手帕就喜形于色。他的阴谋得逞了,奥瑟罗亲手***死了苔丝狄梦娜。但他得知真相后,愤怒地将伊阿古***死并自刎了,最终凯西奥接替奥瑟罗指挥军队。我认为这并没有悲到极点,因为真相终被揭开,鲁莽的,嫉妒的人都在最后消失了,只可惜无辜的苔丝狄梦娜成为这场阴谋的牺牲品了。

《李尔王》讲述的是李尔年老体衰,将财产分给了两个虚伪奉承的女儿,而小女儿考迪利娅在没有一份嫁妆的情况下被封为法兰西皇后。想要颐养天年的李尔按规定要在大女儿和二女儿处轮流住,但大女儿高纳瑞对父亲百般刁难,李尔只好投奔二女儿里根,不想里根对他更为残忍。里尔在愤怒出走的途中遇到被其父葛罗斯特之庶子埃特蒙陷害的埃特加。后来是忠臣葛罗斯特向法兰西王求助出兵讨伐不义的两位公主,惨遭挖眼极刑。李尔王因此才与小女儿考迪利娅团聚,一起出兵讨伐。不幸两人被俘,考迪利娅被埃特蒙派人缢死,李尔王也抱着考第利亚的尸体死去。但最终害人的埃特蒙被重整旗鼓的埃特加***死了。

《麦克白》围绕着三个女巫的预言开展,似乎毫无悬念。麦克白的阴谋得逞直至他的败落深刻揭露了政治的黑暗与罪恶,因而引得悲惨的下场。

莎剧的魅力值得去欣赏与学习,他华丽文字背后的主旨更值得去品位。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四】

(二)唐代(中后期)——戏曲的形成期。中唐以后,我国戏剧飞跃发展,戏剧艺术逐渐形成。

(三)宋金——戏曲的发展期。宋代的“杂剧,金代的“院本和讲唱形式的“诸宫调,从乐曲、结构到内容,都为元代杂剧打下了基础。

(四)元代——戏曲的成熟期。到了元代,“杂剧就在原有基础上大大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戏剧。它具备了戏剧的基本特点,标志着我国戏剧进入成熟的阶段。

(五)明清——戏曲的繁荣期。戏曲到了明代,传奇发展起来了。明代传奇的前身是宋元时代的南戏(南戏是南曲戏文的简称,它是在宋代杂剧的基础上,与南方地区曲调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的戏剧形式。温州是它的发祥地)。南戏在体制上与北杂剧不同:它不受四折的限制,也不受一人唱到底的限制,有开场白的交代情节,多是大团圆的结局,风格上大都比较缠绵,不像北杂剧那样慷慨激昂,在形式上比较自由,更便于表现生活。可惜早期南戏的本子保留下来的极少,直到元末明初,南戏才开始兴盛,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提高,这种本来不够严整的短小戏曲,终于变成相当完整的长篇剧作。例如高明的《琵琶记》就是一部由南戏向传奇过渡的作品。这部作品的题材,来源于民间传说,比较完整地表现了一个故事,并且有一定的戏剧性,曾被誉为“南戏中兴之祖。明代中叶,传奇作家和剧本大量涌现,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他一生写了许多传奇剧本,《牡丹亭》是他的\'代表作。作品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死生离合的故事,歌颂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幸福爱情,要求个性解放的反抗精神。作者给爱情以起死回生的力量,它战胜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取得了最后胜利。这一点,在当时封建礼教牢固统治的社会里,是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的。这个剧作问世三百年来,一直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直到今天,“闺塾、“惊梦等片断还活跃在戏曲表演的舞台上,放射着它那艺术的光辉。

中国古代戏剧因以“戏和“曲为主要因素,所以称做“戏曲。中国戏曲主要包括宋元南戏、元明杂剧、传奇和明清传奇,也包括近代的京戏和其他地方戏的传统剧目在内,它是中国民族戏剧文化的通称。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五】

姓名:党权 班级: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号:内容提要:本采用倒叙的次序,从第四十二章一直到第二章,共七章零一节。其中以第四十二章和第八章的前两节为重点,第四十二章个人论述较多,第八章概括总结笔记较多。其余章节多为个人的归纳笔记。

第四十二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一) 数人侵权行为概述

(二)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通过第一节认识到“数人侵权行为”这一概念是与单独侵权行为对应的。其种类的区分以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标准。而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其中《民法通则》第130条、《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即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了按份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此处有一个疑问: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做区分,那么承担责任的方式又以什么确定呢?从法条上来看,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其行为为依据的,因此,其本质上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是以行为本身的不同为依据。书上所讲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来区分数人侵权行为的种类,是为了教学方便。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会陷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怪圈里面。

回过头来看怎样区分数人侵权行为关键在于“共同”二字,法条上明确规定:共同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者,承担按份责任。因此,我们区分数人侵权行为,要注意行为主体是否有“共同”的合意(共同的故意)或者客观情况(此类情况指共同的过失;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此处有一地方殊值注意: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谓之“共同”是有争议的。照常理讲‘共同的过失’其恶性小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因此前者既然谓之“共同”,举轻以明重,后者当然应该谓之“共同”。但细心者会发现其中的不同:不论是“共同的故意”还是“共同的过失”,其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样的,没有孰大孰小之分,由此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正当性;但是“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故意一方的主观恶性显然大于过失的一方,如此一来共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过失方不公平,似乎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看到这里,感觉豁然开朗;从心里觉得民法不再是枯燥无味的,而是鲜活生动起来了,充满了逻辑趣味性和人文关怀。

从《侵权责任法》第14条可以看出,该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对行为主体而言,对外是连带的,对内是按份的。也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单个或多个连带责任人主张其承担该共同行为的全部责任;多个连带责任人之间要共同分担赔偿,或者按比例(能确定各自责任大小),或者平均(难以确定各自责任大小)。这样的规定既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受害人求偿实现的可能性,又杜绝了某些侵权人免于赔偿的情况,能起到惩罚教育作用。即便是受害人也无权仅免除部分加害人的责任,而让另外的加害人承担全部责任。向未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进行追偿是已经承担责任的侵权人的权利,受害人无权干涉。从这样的规定里面,我

们处处可以看到公平原则的光芒在闪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源于两点:一、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更大,二、一般而

言损害程度更加严重。

连带责任的承担正当性源于“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

(三)教唆、帮助行为及其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利用一定方式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者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方法使对方接受意图。教唆可由过失构成。

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教唆与侵权行为的因果性。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帮助:通过提供工具、指示目标或者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帮助行为与加害行为都已实施。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唆者、帮助者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教唆帮助者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监护人根据监护情况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内成立连带责任、对外适用监护人责任。

(四)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主要为了解决无法确定具实际侵权人的情况。给受害人以保障。构成要件:

(1)主体二人以上;

(2)每个人单独实施完成危险行为;

(3)每人有独立过错;

(4)不能确定损害后果具体由谁造成。

怎人承担方式为连带,内部可以进行追偿。

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不同;前者主张只有找到实际侵权人,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后者主张行为人只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可免责。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行为人之间无共同的过错,只是由于数个行为的结合导致的同一损害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将之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前者承担连带责任,后者承担按份责任。 《侵权责任法》区分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要点在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累积。即每个人的行为与损

害结果之间都有完全的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不存在累积因果关系时,责任大小如果能确定,则个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确定责任大小时,平均承担。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一) 概念与体系

概念辨析:归责就是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体系构成:各归责原则构成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本书认为归责原则的体系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民法基本原则、侵权法功能的实现、立法政策倾向。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两种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是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

两层含义:一、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责任。

二、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受害人、共同侵权人的过错都要考虑在内。

一个注意:该原则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后果。

过错推定: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免责的效果,因此又称为过错举证责任的倒置。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不问行为人主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随着社会发展,无过错责任因应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导致的事故而出现。

三个含义:一、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二、其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三、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仍然存在免责事由。

第三十九章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 概述

构成要件,即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影响。

此处所讲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以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为背景。除损害赔偿责任外,构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不以损害后果为要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也不以过错为要件。

注意如果有免责事由的出现,即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全都具备,行为人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 行为

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合法利益成为侵权对象时,在过错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

不作为的侵权行为除了违反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还违反了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律规定、服务关系、契约上义务、自己之前行为及公序良俗。有的直接构成侵权行为,有的则与过错的认定有关。

(三) 损害事实

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我国《侵权行为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包括现实的已经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损害事实是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大特征:一、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二、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

三、损害事实的确定性。

两大种类:一、财产损害,即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产、人身而造成的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

二、非财产损害,即因侵害权利人的人身利益而造成的受害人无法用金钱计量的损害;但金钱赔偿却是救济非财产损害的重要途径。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种: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意义: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事实因果关系:既指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又指有证据证明的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因果关系:既指事实因果关系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因果关系;又指事实因果关系中构成侵权行为要件的因果关系。是一种主观判断。

相当因果关系,与直接因果关系相对。发源于生理学家Von Kries,其在法律上应用数学上的可能性理论与社会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认为客观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作为说明因果关系的一项要素。

包括两个要素,条件关系和相当性。前者指行为与权益被损害之间具有条件关系;后者指具备条件关系的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用通俗的话来表达是:无此行为,不必生此种损害,由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四) 过错

概念辨析: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其考察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行为本身不同。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主观状态需要通过行为本身来考察。

两大形式:一、故意。民法中的故意和刑法中的一样,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二、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民法通说又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和故意相提并论。

过失存在的前提是有注意义务,违反了注意义务即会造成过失。法律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对过失的认定采客观化标准,以一个理性人在当事人所处情境下所做的反应作为注意标准。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是根据违章来认定的。

汉德公式:P表示概率,L表示损害,B表示预防成本,若B<P·L,则说明被告预防损失的成本低于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成本,此时被告被认为是有过失的。该公式反映了人们认定过失时的思维过程,具有启发性。

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考虑因素基本相同,一般情况都是行为人比受害人更有条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证明过错的不存在。

第二十四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 概述

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表现,是一时的、延缓的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保护手段,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双务合同的当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其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这里面又分为发生上的牵连性、存续上的牵连性、功能上的牵连性。

构成要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适用范围:主要是双务合同,及二人合伙的合伙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也适用于连带之债。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六】

在寒假的闲暇中,我总忘不了去读一本名著。去细细的品位,理解。其实说读《莎士比亚悲喜剧》并不准确,我读的仅仅是悲剧部分,或许这与我的性格有些联系吧。

悲剧部分分为二部,我想介绍的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部——《罗密欧与茱丽叶》。对此大家可能经常耳闻,并大概知道是一部浪漫的悲剧爱情故事可却不知道其中的波折,与命运的不公。罗密欧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而茱丽叶生在另一个贵族家庭。罗密欧英俊潇洒,茱丽叶美丽动人。然而他们所在的家庭却有着深厚的世仇。

在一次舞会上,罗密欧看见了茱丽叶,并且一见钟情在简短的攀谈中,茱丽叶也对这个英俊的小伙子产生了好感。后来在罗密欧热烈追逐下,茱丽叶放下了家族的世仇,与罗密欧相爱并结婚。然而再一次不期而遇中,茱丽叶的表哥与罗密欧的朋友撞见,并准备决斗,罗密欧因为茱丽叶的关系阻止了两人的决斗,没想到茱丽叶的表哥暗中偷袭刺中罗密欧朋友的要害最终致死,罗密欧因为好友的死而愤怒冲去与其决斗结果胜出并将其***死。后来在法庭的审判中,罗密欧被驱逐出境。祸不单行,有一位伯爵向茱丽叶提亲,朱丽叶的父亲擅自答应了。茱丽叶没办法,只好向教堂见证她与罗密欧结婚的神父求助。神父给了她一种可以在 12 小时内让人处于假死状态。神父让朱丽叶在结婚前晚服下药让家人以为她死了,将其下葬。神父去通知罗密欧将你从墓地挖出并将你接走。事情如期进行着——茱丽叶服药,家人将其下葬,然而神父还没赶到通知罗密欧,罗密欧就接到茱丽叶死亡的消息。罗密欧跑到茱丽叶的墓地,看到“死去”的茱丽叶悲愤欲绝服下毒药死在茱丽叶身边,神父还是来晚了一步。茱丽叶也在这是醒来,得知计划失败且无力回天就用小刀将自己刺死。

后来两族人都赶来了,听神父道出原委,知道是世仇害的这一切,追悔莫及却为时已晚。然而在这一刻两族人将多年的世仇化解了……

对于戏剧感悟的作文【七】

不知道是因为《李尔王》《奥赛罗》《仲夏夜之梦》太过出名已经耳熟能详,还是因为成长教会了我们用不同的角度欣赏,看完了整个《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之后,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之前未曾听闻的《雅典的泰门》。

泰门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善良富人,他的善只是善,没有是非对错的判断,有人需要他便给与,不管这个人是否在欺骗。在他的世界里,他怎样对别人,别人也会怎样对他。

然而这个世界怎么会同他所想的那样美好?我想是上帝也看不过去他如此的挥霍自己的善良,于是,他贫穷了。当他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他被拒绝了。

这种极度的差别对待,让他变得极端,他“疯了”。

他从前有多爱他的“朋友”,最后就有多憎恨人类。他看懂了谎言和欺骗,却也再看不见真诚和善良。当他赤身躲在森林中与兽为伍的生活时,他将自己发现的金子赠送给用来打败雅典的军队。他诅咒雅典城民的死亡,带着他的愤怒和怨恨。

最后泰门死去了,他在自己的墓碑上铭刻着对人性之恶的诅咒。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情节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到底是“金钱是罪恶的根源”,还是“人性本贪”?没有谁能为这个悲剧找出一个合理的原因。

因为是精缩的短片小说,是戏剧转化成的故事,所以,很容易就看得到整体,不再钻进某个细节去推敲其中的因果和作者所表达的内容。也没有时间将自己融入人物内心去感受他的喜怒哀乐。我只是客观的在看一个故事一个老人,然后感叹一句,这是个悲剧。

《雅典的泰门》是莎翁最后一部悲剧。这个悲剧给人的警醒更具社会意义。不同于其他作品中因主人公的“嫉妒”“仇恨”“自私”等感情所导致的悲剧。这次的悲剧根源竟然是“善”,泰门的善,没能给他善终。而别人贪却不见得泰门更加悲惨。我觉得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大的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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