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有的人说我象爸爸,有的人说我象妈妈,我到底象谁呢?
我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我。在家时,我的欢声笑语充满我温馨的家;在校时,我的欢声笑语弥漫我可爱的校园...爸爸妈妈说我是快乐的使者,老师同学说我是欢乐的化身,而我认为,我就是我,活泼开朗的我。
我就是我,一个充满幻想的我。我总是憧憬着童话般的生活。想象中,我的小屋弥漫着童话的气息,下着甜甜的雨,吹着甜甜的风....我的小屋垂挂着棒棒糖,飘着肥皂泡泡,让我有一种脱离显示的感觉,但我更能接受现实,面对现实。我就是我,充满幻想的我。
我就是我,一个害怕孤单的我。我总是害怕天黑,害怕一个人的滋味。在孤单中,我不快乐,在寂寞中,我不快乐.....可是,在孤单中磨练自己,挑战自己,也是一种乐事。我就是,害怕孤单的我。
我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我。我喜欢攀岩,我喜欢蹦极,我喜欢冲浪,我喜欢挑战。我喜欢在冬天吃冰激凌,我喜欢在夏天是麻辣烫....我喜欢穿着短袖进冰场,我喜欢穿着棉衣烤暖炉....我就是我,喜欢挑战的我。
......
蓝,是天的颜色,我不会象海那样抄袭天的蓝;红,是火的象征,我不会象霞那样模拟火的红....
我就是我,独特的我。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我和她都回家得晚。她应该是步行上下学的缘故,而我却是因为贪玩。每次骑自行车和同伴笑谈着经过她孤单的身影旁时,我都不敢盯着她看,生怕自己流露出怜悯的情绪。而她呢?每天不厌其烦地独自步行上下学,我可曾感受到她丝毫不满的情绪?没有。直到后来我了解了她的种种,内心永远都怀着一种诚实的敬佩。
一天晚了,夜色黑了,在寒风的驱逐下,我放下手中的小说,要到温暖的被窝里去了。路过阳台,我不禁朝着对面望了望——我的心绪在此时如潮水般翻腾起来。她开着窗,在微暗的灯光下执笔写着什么。随即一本书被她竖立起来,又接着埋头写着。她是那么专注——完全没有发现对面的'一个女孩望着她,最后带着惭愧的情绪离去。
我再也不马虎写作业了。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那个女孩的身影,鞭策我仔细写好每一个字,看好每一页书。
在后来,一个傍晚,我放学回家。我在阳台上发愣,目光飘到了对面的窗户。窗户里的情景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一幕我永远忘不了——她在厨房前卷起袖子,洗着锅里的米。她的动作及其娴熟,使我难以想象她几乎与我同龄。
“看什么呢。”妈妈打开了阳台的门。“累啊,碗还没洗,真是……”那一刻,我很反常地打断了妈妈的喋喋不休:“那么……那么我来就好了。”妈妈惊讶得说不出一句话,看着我走进厨房。我觉得,这一切勇气的源泉,都是对面的她。
她做的一切事都是那么稀松平常,但每一次都会让我的心抽搭一下子。我从来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我只记着她是我最值得敬佩的人啊。
我生命中的那位少年
“想把我唱给你听,趁现在年少如花”——题记
少年,不是我的哥哥,不是我的偶像,也不是我的爱慕对象,少年仅仅是少年。
初见少年时,少年和我一般大,十一二岁的年龄,路过少年的窗前,看见他一袭白衣,眉目如画,正手执一杆笔对着桌上的试卷冥思苦想,脸上那份说不出的凝重,似乎超越了这个年龄所应具备的天真。或许,或许就是那一份成熟让我着了迷。
再见他时,是盛夏的午后,从外婆家往回走,一转眼便看见了身后的他,骑着单车,戴着一顶红色的鸭舌帽,同身旁同样年少的少年们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露出微笑的少年竟让我觉得如此好看。
我并不认为五六年级的我懂得什么是爱情,但我总觉得少年在我的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见如故”。
后来,不知怎地就结识了少年,心里是不可名状的喜悦。于朋友,少年竟是如此的体贴,他时常会发短信给身边的朋友,不外乎都是一些细碎的小叮嘱,“天冷了,记得加衣”“懒猪们,快起床了”,朴实的举动却让人没来由的心头一暖,眼前就浮现出少年微笑的脸庞。
犹记得有一次,在学校的实验室,第一次使用显微镜的`我手舞足蹈地将身旁能看到的东西看了个遍,没东西可看了,少年却从头上拔下了一缕细发交给我,那拔发时吃痛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在显微镜下被放得极大的几根发丝,我看得十分仔细,我洞彻了它们,却似乎洞彻不了少年的心思,是明媚,还是忧伤?
小学毕业后,我在本地上了中学,少年却去了外地,他走的那一天,我们一大群人去车站送他,少年刚要上车,我的眼泪便掉了下来,是撕心裂肺的痛。少年也红了眼眶,他知道我对他的依赖是极大的,从遇见他的第一天便是如此。少年又露出了初见时的那份凝重,眉头紧锁,手握成小小的拳头,见我别过脸去揩泪,他有些慌乱,走过来抱抱我,嘶哑着嗓子:“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还会回来的。”
今年夏天,带着一地明媚的阳光,少年又闯入了我的世界,他一走就是三年多的时光,个子似乎长高了不少,一见面就笑得没心没肺的揉着我的头发:“丫头,我回来啦。”
抬头望望少年,身后一片一片的阳光,还是那年骑着单车,戴着鸭舌帽的白衣少年。
心突然就绽开了花。
少年的名字叫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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