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爷爷奶奶的鱼塘里喂养着一大群鸡,在这群鸡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一只大大的公鸡。
这只公鸡,头顶上有一个大红冠,好像戴着帽子。身披五颜六色的羽毛,好像披着一件漂亮的衣服。走起路来雄纠纠、气昂昂,神气极了。我喜欢它有三个原因,一是在我被谁欺负的时候,它就会帮助我。还有一个是,它一大早就叫,好像在说:“起来了,不然上学就会迟到了。”说完我就会起来。我喜欢它还有另一个原因,每当家里的母鸡被鹅追的嗝嗝的叫,公鸡看到了飞快的跑过去,骑在鹅的身上啄它的脖子。吓的大白鹅灰溜溜的逃到河里去了。公鸡帮助母鸡抢到了食物。
这就是我喜欢的公鸡。
我要说的是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小狗它有一双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的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三百多米路呢!它主要靠的是它的鼻子。夏天到了,我们常常看见小狗吐舌头,而不出汗了?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小狗不愧为人们喜爱,它是用真本事换来的!
我的家乡在有“鱼米之乡”美称的洞庭湖畔,那里是自然保护区,我国首届“观鸟节”就曾在那里举行。
我的家乡真不愧是鸟的天堂!你看,成群结队的鸟儿时而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时而在水面低低地盘旋,时而排成个“一”,比赛谁飞得快,时而又组成一个大大的“O”,在一起跳起了欢乐的圆舞曲。看到这些美丽的情景,我的心情是多么快乐!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鸟,和天上的鸟儿一起飞呀飞!
听妈妈说,十年前我们这里的鸟儿几乎灭绝。一些不法之徒大肆捕捉鸟儿,甚至连鸟蛋也不放过。可怜的小鸟有家不能回,有亲却不能聚,只好伤心地飞走了。我想我的家乡要是没有了鸟儿,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景!可喜的是,自从这里被划为自然保护区后,人们的爱鸟意识增强了,而且还设立了自然区保护法,使家乡的环境得到了改善。鸟儿们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呼朋引伴好不热闹!这里又成了鸟的天堂!
啊,听到这些我是多么高兴!我多想大声告诉所有的人,让我们一起来保护鸟类,让我们和鸟儿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一起在地球村快乐地生活。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星期天,写作老师带我们去贮水山公园观察大自然。
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动物区,我们便买了一些胡萝卜和青菜准备喂小动物。我们首先看见的是小兔子,于是我就拿着胡萝卜喂它,可它好像很挑食,不吃胡萝卜只吃青菜,所以我就拿青菜来喂它。小兔子张开了三瓣嘴,不一会儿把青菜消灭干净,这让我很高兴。
这时我看见同学们都去看鸵鸟去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喂兔子,我连忙和小兔子告别,来到了鸵鸟的笼子前。我把胡萝卜仍到笼子里,好多只鸵鸟都去争抢那个胡萝卜,啊!原来鸵鸟也是素食主义者。胡萝卜最后被一只身强力壮的大鸵鸟抢到了,它一口就把胡萝卜吞了下去,其他鸵鸟只好眼巴巴的望着我们,希望我们再投些食物给它们。我想起包里还有一点没吃完的妙脆角,马上拿出来投到笼子里,它们又抢了起来,看着抢到的\'鸵鸟正津津有味地品尝妙脆角,我开心地笑了,没想到鸵鸟也想我一样爱吃零食呀!
我们又去看猴子,有一个同学刚把胡萝卜放到笼子网口里,立即有一只小猴子冲了过来,一把抢走了胡萝卜,塞到口中嚼了起来,吃到最后它竟然把胡萝卜的皮又吐了出来,嘿!这猴子可真聪明。
我一转身,被一个大大的家伙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骆驼,它正在认真的咀嚼着青菜,好像在品尝着天下最美味的东西。我拿青菜去喂它,它一下子就把青菜卷入了口中,差一点就咬到了我的手,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这些动物可真有趣。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小狗很可爱,毛白白的,耳朵小小的,嘴巴小小的。
有一次,我拿了一个苹果,把它套在一根绳子上。我拿着一个苹果在小狗面前摇来摇去,小狗也跟着跳来跳去的。我把苹果往上提,小狗就跳了上去,一口就把苹果咬住了。我夸它是好孩子。它一会儿就跳到我的身上,用舌头舔我的小白脸,像帮我挠痒痒呢!
一次,我们一起吃饭,小狗三下两下就把饭吃完了。爸爸叫我夸夸它,又让我向小狗学习。我说:“好的。”小狗摇摇头,好像在说:“不用不用呢。”
小狗既聪明,又很有趣呢!
一天,我带着小狗去公园玩。小狗一下子跑到滑梯上,迅速地滑了下来。小狗咬着我的裤子跑到滑梯上,让我和它一起玩呢!
我家的.小狗很有趣吧?
冬天终于过去了,我的乐乐是一只小龟龟,它的冬眠也结束了。
这只乐乐的样子好可爱。它穿着一件深褐色的格子“外衣”,油光闪亮,像是将军身上的铠甲。外衣上有十来个近似六角形的格子,很像一个棋盘。它的头老是藏在坚硬的壳里。有时露出一丁点儿小尖嘴,很难看清它的真面目。
有一回,我想把乐乐的头引出来,看看是什么样子。于是,我用一把坏牙刷不停地敲打它的壳来。诵“圣经”——随口胡编的一些词。我静静地等着,真有点灵验,过了不一会,乐乐把头伸了出来。我这才看清楚,乐乐的头是椭圆形的,皮肤翠绿,它伸长脖子上下张望,它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开始运动了。乐乐先把前面的左腿和后面的右腿慢慢地伸出来,身子稍抬起来,便慢慢一步一步的向前爬行,身后留下两条断断续续的水痕。
乐乐喜欢吃饲料,我一粒一粒地放进盆子里喂它,我一下子把饲料放在它的左边,一下子放在它的右边,看着它把头转过来又转过去的样子可好笑呢。
我喜欢帮乐乐洗澡,乐乐很好动,为了不让它爬来爬去,我就按住它的身子,然后用牙刷慢慢地帮它洗刷干净,洗过澡后的乐乐就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乐乐很喜欢爬到石头上,仰着头望着我,好像在问我:“我是不是很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龟龟。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