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娥是我的堂妹。去年春节我跟爸爸回老家,我第一次见到她。说实话,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不怎么样:小眼睛,大嘴巴,一头又黄又稀的头发,黑黑的皮肤,确实有点丑。我打心里为她叹息。
春娥比我小一岁,整日里里外外地忙个不停。挑水,喂鸡,打扫屋子,样样都做得井井有条。在我回老家的日子里,每天早晨,春娥都为我端洗脸水,吃饭时又为我和爸爸盛饭,还帮我铺床,送开水,弄得我这个当姐姐的真有点不好意思。每次我要帮她时,她总是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说:“这点活算什么!没事!”春娥真是个勤快人。
一天,我正在屋子里放陈百强演唱会的录音带,正巧春娥挑着一担水进来,听了没两句,她嘻嘻一笑,对我说:“姐姐,这唱的是啥呀?一点都不好听!”“不好听?”我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这可是陈百强,香港的红歌星!”“我不懂什么歌星,只知道好不好听。”春娥见我不知声,又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姐姐,上次我跟爸爸赶集,听了一位大姐唱山歌,那才真叫好听呢!不信,我唱给你听听。”说完就唱起来。清脆的歌声盖过了录音机里陈百强的歌声,在整间屋子里回荡。听着,听着,我突然发现春娥的歌声是那么动听,那么美。
转眼间十天过去了。我要回庐江了,临行前,春娥送我一本她自己剪贴的窗花图案。
现在,每当我看到那一幅幅精美的窗花,眼前就会浮现出春娥那张黝黑的笑脸。啊,春娥堂妹,你的朴实是任何漂亮的外表都无法相比的美。
我有一位朋友,他长得很俊俏。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整齐地耷在前额上。他有浓密的眉毛,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还带着一副紫色的眼镜,左边嘴角有一颗绿豆大小的痣。
他做事很拖拉,喜欢睡懒觉,每天早上打铃后,他用被子蒙着头不愿意起床。总是等我穿好衣服叠被子的时候,他才慢吞吞地坐起来,揉一揉朦胧的睡眼,一副很疲倦的样子,因为他起床太拖拉,所以经常踩着铃声去上早自习。
做作业要是遇上难题,思考两遍解不出来,他就懒得再去思考,就放下手中的作业玩去了。他总是把当天该完成的作业拖到下一天,让许多老师课间找他处理作业。
虽然在生活方面他有些拖拉,但在运动场上他真可谓是雷厉风行。每次体育课前,他总是早早地到操场等候,每次跑步他也总是冲在最前面。
人哪有不生病的,但我偏偏没见到过他体育课请假。任何体育活动,他都积极参加。
有时体育课上进行高强度运动,大多数人都受不了,我也没见过他偷懒。也许他坚毅的性格就是运动出来的吧。论体育成绩,他确实非常优秀。不久前体育50米测试,跑进八秒就已经是好成绩,他却用时六秒九八!
他这么爱运动,运动会赛场上当然少不了他的身影,长项众多的他甚至有时抱怨为什么运动会只能参加三个项目。有几次运动会,他都拿了三张奖状呢!
他对自己的事情显得有些拖拉,但假如别人请他帮忙,他会不加思索的答应。
有天早自习下课后他做了一会儿作业准备去吃饭。
“你能帮我扫地吗?”旁边还在做作业的同学问。
他抬头看了一眼钟,脱口而出道:“哪里?”
“教室。”
他没有多说话,径直向教室后面走去,拿起扫帚开始扫地。他时不时抬头看一眼钟,皱皱眉头,却一丝不苟地扫着地。最后终于把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后,他才匆匆跑去吃饭。但最后只剩下难以下咽的馒头了。
我曾问他:“为什么你自己的事都懒得去做,却热衷于帮助别人呢?”
他的回答让我很惭愧:“别人需要我帮忙的事都是急事儿,我那些事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还经常说帮助别人能获得巨大快乐。
他就是这样一个爱运动、乐于助人的人。他的名字叫彭峻杰。
在回家的路上,我常常会看到一位修车的叔叔,即使再热的天气里,他也是坐在那里,帮别人修着车子。他的摊位几乎占据了整个人行道,与现代的的城市文明有点格格不入。他上身穿着暗黑色的短袖军服,下面穿着一条早已看不出什么颜色的长裤,脚蹬着一双黑布鞋。他瘦得皮包骨头,肤色黝黑,感觉脏兮兮的。所以每次从那经过,都不禁加快脚步。
一天中午,我骑着自行车去上学。忽然,只听“嘭”的一声响。我急忙下车一看,只见我的前车胎瞬间扁了下去。这下我可急了。心想,公交车太慢;跑过去又怕晚点。这可怎么办呢?我便焦急地向四处看。忽然想起那位修车的叔叔就在附近。无奈之下,只好去找他看看。
正在这时,天下起了小雨。我推着车子向叔叔那跑去。到了面前,看到修车的叔叔正要收拾工具准备回家。我急忙喊道:“叔叔,等一下,我车子坏了。”
叔叔抬头看了看窘迫的我,又看了看天,说道:“好吧,我给你看看。”
“谢谢。”我高兴地说。
看着叔叔认真帮我修着车子,雨滴一点点浸透了他身上的衣服。我想起之前头脑里那些不该有的想法,便有些不好意思。
叔叔用他那粗黑的手卸下自行车带,用手指仔仔细细地摸了一圈外胎内测,发现一颗小小的铁钉子。他肯定地说:“是铁钉扎带了。”他又给
内胎充气,后将内胎缓缓放入盛满水的脸盆中,
他发现内胎被铁钉扎破的小洞。他便拿出工具一丝不苟地补这个洞。
雨水滴落在他的脸上,我更加愧疚了。不一会儿,他便站起身,对我说:“修好了。”此时的我突然注意到,他的背竟然有点驼。以前听爸爸说起过这位修车的叔叔,他是一个下岗工人。我瞬间感到了他生活的的辛苦,也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和他渐渐变白的鬓角,鼻子陡然一阵酸。
他在收拾工具。这时,雨停了,太阳也出来了。阳光是那么的明媚,那么的温暖。
我歉意地说:“谢谢叔叔。”一摸口袋,瞬间不知所措了。
叔叔看到我有些不对劲,就问道:“怎么了?”“我,我??”我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我,我没带钱!”
“哦,没事,一点小毛病,不用给钱了。快走吧,别晚了上学。”
“谢谢叔叔!”
一股暖流温暖了全身。啊,我沐浴了温暖的阳光。
我,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塌塌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我就是姜伊莉,酷爱文艺。我最喜欢看书、画画、音乐。
我识字以后,妈妈就经常带我去书店买书。一开始,我只能看那种带有拼音的图书绘本。后来,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也可以看那些经典名著了。说起我是书迷,还真为看书做了不少傻事呢!记得有一次,我洗漱完毕后,妈妈让我看下书就睡觉,妈妈自己有事。我随手拿了一本摆在书架上的书看了起来。哇!没想到这本书这么好看,我一定要看完它。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回来了,一看钟表,都10点了,妈妈说:“为什么还没有睡觉?”“因为看书入迷了。”我答道。妈妈听完,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我臭骂了一顿。
妈妈听别人说,美术能让人静下来,学会独立,妈妈就帮我报了美术兴趣班。谁知道,我一学就喜欢得不得了。第一节课回来,我就到处找报纸,找不到我就到瓷砖上画。妈妈回来,看到我这只“小花猫”和地板上“美丽的图画”,笑得合不拢嘴。经过几年的练习,我的画终于画得很好了。我很感谢妈妈,如果不是妈妈给我报了兴趣班,我的画也不会进步得这么快。
除了爱看书、爱画画,我还酷爱音乐。妈妈说我在小时候就爱听音乐,长大了,我虽没报过兴趣班,但人家都说我唱的好听,我听了可高兴了。
这就是我,一个酷爱文艺的女孩。
老师的长河之所以那么恬静,是因为他们承受着狂浪恶涛的冲击,却至始至终让学生们泛舟在微微的涟漪之中。在老师关爱学生的这条河流之中,我度过了十一个难忘的春秋。我知道,在这清澈、恬静、轻柔的长河中,每一滴河水都是您所倾注的全都心血,每一点都是您呕心沥血的汗水,是您的心血与汗水酿造了最甜美的爱。写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想到了诗人李商隐的《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那一年,我四岁了。
那天,我兴高采烈的来到了幼儿园,准备学习。上课前,我的屁股控制不住对空气的热爱,一阵响声,就这样,一个超级臭屁诞生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我要上厕所。可是,上课了,我只好放弃对厕所的热爱,及不情愿的回到座位上课。时间似轻烟,被微风吹散;时间如薄雾,被初阳蒸融;时间像闪闪发光的流星,转眼即瞬。终于,下课了,我迫不及待地奔向无比芬芳的厕所,可是,没等我脱下裤子,的一声,结果可想而知。我像一只做错了事的小猫,可怜兮兮的望着臭烘烘的裤子发呆。时间不等人,还没等我想好办法,就上课了。我躲在里面不敢出去。大慨是很久都没看见我,出于本能,老师叫了我一声,我应了一声。他让我出去,我不敢,他说:如果你再不出来,我就进来了。我想:这里是女厕所,他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怎么会进来?他吓唬我吧。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是硬着头皮进来了。他看着我滑稽的样子,开怀大笑起来。笑够了,他把我抱到浴室,让我洗了屁股,替我把裤子搓了,然后对我说:去上课吧。我指着自己下半身,他好像意识到光着屁股怎么能上课呢?当时寒风呼啸,狠狠地刮着地面上的一切,而他却毫不犹豫地脱下大衣,把我屁股包住。我像一只肥企鹅,磨磨蹭蹭地走回教室。同学们吃惊地望着我,然后捧腹大笑起来。下午的时间好像凝固了一般,度日如年,许久还没下课。熬呀熬,终于解脱了:放学了!我高兴地大叫起来。妈妈来接我了,看着我,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我们是娇嫩的花朵,老师便是辛勤的园丁;如果我们是鱼儿,老师便是哺育我们的长河;如果我们是小鸟,老师使便是蔚蓝的天空,让我们自由自在的翱翔。每当想起这件事,一股暖流便流淌在我的心头!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我扎着一条又细又长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有着一张红润的瓜子脸,粉嘟嘟的。眉毛淡淡的,弯弯的,像一轮月亮。下边还长着ー双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乌黑光亮的黑珍珠。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是一张一合的,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以前我很胆小,见到一只虫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可现在的我就是见到一只老鼠也不怕了。这是怎么回事?让我来告诉你吧!
有一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兴趣班,让我去学游泳。这让胆小如鼠的我感受到了害怕,一开始,我紧紧地跟着妈妈后面,头也不敢回,后来妈妈看我的样子很害怕,就鼓励我,让我别害怕,她会在一边看我的,还说我一定很棒。于是我鼓起勇气,大胆的离开了妈妈。虽然表面好像什么也不怕了,可心里还留有一丝心悸。接着我跟在老师后面,来到了游泳池。老师让我们下水,可我一看水很深,心里很犹豫。
就在这时,我想到了妈妈对我说的话,心里想:我不能让妈妈失望!然后我慢慢地下了水。不知怎么了,所有的害怕都不见了。于是我开始专心致志的学游泳了。
因为每天都要去,所以日复一日,通过十五天的努力,终于到了考试的时候了。也就是说通过考试就能拿到毕业证了,这又让从来没学过游泳的我顿时感到了害怕,因为如果没通过就要重学,这不等于妈妈花了钱,却什么也没学到。于是我拼尽全力,终于拿到了毕业证,我开心极了!从此,我变得自信了。
瞧,这就是我,一个努力又自信的我。
在一个灯光明亮的房子里,有个少年,那个少年,虎背熊腰,他提起前脚,对准沙袋,飞起一脚,“砰”那个沙袋应声而倒。
那个少年,是我的死党,他是我的同班同学,身高大约一米六,虎背熊腰、膘肥体壮。我和他认识时,才四年级,那时,我们两个可谓“两个臭皮匠,臭味都一样”。我和他同桌时,我们俩都爱画画。那时我的画技比他高,他便拜我为师,我见他谦虚,便收他为徒在他努力之下,他的画画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
去年考试,妈妈鼓励我,说:“只要你语文上九十,我就给你报你梦寐以求的跆拳道。”于是,我便奋力学习,就连下课也不出去玩,只顾在那里读死书,他便过来劝告我,说:“下课应该出去玩,不应该读死书。”我一听,觉得也对,便上课认真听,下课,好好玩,于是考试后,成绩出来了,是一个开心的数——九十点五!可是,我九十是上了,但是小小来宾哪有什么跆拳道啊!眼看妈妈又要食言,我便把这个苦衷告诉他时,他一蹦三尺高,“你干嘛不早点告诉我,我也在那里学。”“在哪?”我欣喜若狂。“在XX超市XX楼XX跆拳道那里。”他也欣喜若狂的告诉我。后来,他和我和我妈妈去了那里报名。在他的带领下,今天的我,已经突破白带、白黄带,成了百里挑一的黄带。聪明的你,猜一猜: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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