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很旧的蓝色布书包,几乎洗成白色的了。它每天陪着我上学,陪伴我回家,陪伴我做作业,我们在一起渡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它忠实地为我服务,是我亲密的伙伴。
有一次,我把书包当武器和同学们打游击战。我抢起书包向对方砸去,突然书包带子断了,书包飞了出去,掉到沟边,又滚进了水沟里。我把它从沟里拿出来时,只见它满身污泥,污水一滴一滴往下掉。啊!书包哭了!泪珠直往下掉,好像哭丧的脸在说;“我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尽管它摔的这样惨,可它怀里的书籍、本子、文具一点也没损坏,没有弄脏。我心里又惭愧又悔恨。
我赶快跑回家,把它洗刷的干干净净。在请妈妈把带子缝好。从此,我再也不拿书包当武器了。
好有一次,调皮的妹妹把我的书包藏起来了,我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急得我满头大汗,真想哭了。心里不住地唠念:“书包啊书包,你在哪儿呀?你可丢不得呀…”后来,妹妹悄悄地把书包拿出来,我眼睛一亮,一下跑过去,一把包住书包,紧紧地搂在怀里,亲了亲,说:“我的宝贝,你可回来了,可把我急死了…。”一滴热泪悄悄地流到了书包上。
岁月的流逝,冲淡了它原有的颜色;时间的推移,磨损了它的边角。但它忠于职守,保护我的书籍和文具仍痴心依旧无怨无悔……
我的同桌谢尚煜是一个全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奇葩。
人送外号“谢尚包子”,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包子,(相反,他长的像根葱)而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吃包子,因此嘴里长年散发着一股包子味。
一次自习课上,我无聊地翻看着书,突然瞥见谢尚煜在玩他的素描专用橡皮(这是一种可以随便变形的橡皮),他一下子把橡皮掰成两段,不停地捏啊、揉啊……不一会儿一个“饺子”出现在他的手里!
我顿时惊呆了被他的奇葩深深地给折服了。最无语的是他居然露出两颗他的招牌大暴牙,自恋地捧着“饺子”说:“哈哈哈哈,我这是太有才了!”然后兴高采烈地向前后排展示了一下他的“饺子”。看着他的奇葩举动,我不由得脑袋上掉下三根黑线。
不一会儿,谢尚煜同学又拿出他的品德书,在上面潜心创作了起来。三分钟后,我又欣赏到了他的伟大创作——
品德书上本来幸福、正常的一家人,五官被他改得简直和他自己一样奇葩。下一页的一部电影封面上的人物鼻子下出现了两行鼻血,眼睛无语地往上斜着。旁边还配上了一段文字:史上最猥琐的电影……
怎么样?我的同桌够奇葩吧?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生活的路途中,学习也是一项不可缺少的任务。但是在学习的路途中,我们不得没有学习用具,学习用具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它们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的书包是粉色的,有深粉也有浅粉。上面有一个可爱的米妮图案,也许大家应该都知道米妮是什么吧,上面还有几只五颜六色的小蝴蝶在米妮旁边;书包上的拉链也是米老鼠的头型。
我的书包的功劳还真不小,可不要小看它了,里面装的东西还真多。有书本家族、文具家族和一个孤独的水壶姐姐。它们都很勤快,都在默默无闻的帮助我。
书能让我学到一些知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笔能让我写出一篇篇美妙的文章,尺子能让我测量数据,水壶能让我喝水。但是我觉得书包的功劳最大,能把它们全都装到书包的嘴里,一大早,就可以背着书包去上学了。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我就从它的嘴里掏出书和笔来听课,它总会在后面静静的坐着。
我喜欢我的书包,我的书包不但可爱,而且还很勤快;我也喜欢我的书本和文具,它们也一样勤快!
一谈到自己的同桌,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说不完的话题吧。就像大家经常说的,茫茫人海,擦肩一过都是难得的缘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又是最亲密的邻座同桌,这该是多大的缘分呀。我们与自己的同桌,是并肩生长的两棵小树,一方有难,另一方必定是竭尽所能。我们与同桌之间,一定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有着深不见底的情谊。就像我和我的同桌左晓,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一对好同桌。
我的同桌左晓,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都很感激他,但却从来不曾对他表达过谢意。我们不是被老师安排的同桌关系,那时候分配座位不是老师随机安排,是根据以往多次考试加权成绩排名依次选座位的,前面选座的同学如果需要,可以把旁边的位置留给自己心仪的同桌。我那时也算得上老师眼中的佼佼者,排名是比较靠前的,可以选到不错的位置,而我的同桌虽然一直都很努力,但他的成绩却不算好。那天选座之前,他提前来找过我了,说希望可以做我的同桌,让我多指导他学习,我也随口答应他了,我们的同桌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那时候的我,是一名住校生,上学期间只能在学校食堂吃饭,校门口的那些美食可谓是望尘莫及,也只有看着流口水的份,我因此很少去食堂吃早饭。我的同桌左晓是一名走读生,我产生过拜托他帮我带校外的美食进来的想法,但碍于不熟,我一直也没有开口。直到有一天早自习,他前所未有的迟到了,等他走到座位上没多久后,突然轻轻戳了一下我的胳膊,示意我把头低到桌子下面,我惊讶的发现他给我带来了他妈妈早上现炸的油饼,让我赶紧偷偷吃掉,我本来是拒绝的,但经不起他一直要求,我便吃掉了,以后连续好多天,他都一直带他妈妈做的早饭给我。有一天早自习过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做到这种程度,他转过头,温柔的笑着对我说了一句:“不好好吃早饭的话,怎么指导我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呢”。直到那时我才发现他是如此温柔的一个人。我们的关系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逐渐拉近的。
我和我的同桌左晓,虽然我们一起这样亲密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三个月,但这三个月里,我感受到了很多他带给我的温暖,也收获了一份很珍贵的友谊。我们同桌的这三个月以来发生了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但唯独这件事一直让我很感动,也是这件事拉近了我们的关系。我一直为我有这样优秀温暖的同桌而感到幸福和自豪,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一直都这样美好,我们永远都是好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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