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人类真正伟大的境界的道路只有一条——苦难的道路——题记
我是农民出身,生在村里,长在村里,天天听着旧时的老歌老戏,吃着粗茶淡饭,玩儿的也就是一些乡间游戏,跳跳房子,捡捡蛤蟆,在地里打打滚,搞搞怪,虽然小时候也很清贫,但生活得轻松快乐。
姥姥便是小时候哄我的人了,她是一个普通农民,是受苦人,上过三天学是“一天星期,一天礼拜,一天老师不在”,所以说也是大字不识了,但是口才是真心挺好,至今还记得十二岁生日时姥姥的串烧“面圈大,面圈圆,琦琦长大中状元……”!姥姥岁数不大,长得周正朴实,记性好,特别聪明,除了没有文字灵感之外,其他的也堪称完美了。
在我的记忆里,姥姥从出生哄我到小学吧。她像保姆一样呵护我,如微风,无微不至;不仅如此,她还是我最启蒙的恩师呢,有如时春风雨化之者,给予我无形的教育。
小时候,家里没什么玩具,也没有什么书籍,只有几副扑克牌罢了,连字典都是70年代出版的。我学会走路不算早,好像刚会走路,姥姥就带着我到棋牌室转了转,之后的生活便离不开扑克了。起初,我不认识数字,是数点点看牌的,我和姥姥玩的游戏也不是“争上游”,而是一种“高思维”的加法游戏————摸两张牌,算加起来是几,对于一个两岁的孩子来说,真是比登天还难,绞尽脑汁地紧想慢想,也算不对,姥姥总是在一边耐心地等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时不时冲我笑笑,等我算对为止,有时候姥姥也会帮我算,虽说她算得并不快,但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姥姥是最厉害的,其实我现在也仍这么想。渐渐的,我算得快了,姥姥逐渐让我加难度,变成三张牌、四张牌,最后二十张的往起加,我也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认数字,不再数点点了。姥姥永远在身边陪我算,随着时光流逝,我的算术在进步,超过了姥姥,姥姥脸上洋溢着微笑,但是也多了几道岁月的疮疤。岁月无情,我在长大,而姥姥在变老,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姥姥一直不会认数字,一直在数点点……她没文化,可却胜过有文化的老师,因为她的陪伴,她简单的学习方式在隐匿中锻炼了我的思维,在无形中给了我信心和力量,让我那么小就学会了思考与自学,打下了坚实的数学基础,这,还有谁能办到呢?
幸运的是,姥姥的晚年生活过的很幸福,儿女争气,赡养得挺周到,吃、穿、住、行样样不缺,身体也不错,城里人的条件,村里人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这再完美不过。可是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是享福的,一个人能达到这种境界,不经历苦难是不可能的,苦尽甘来,苦难是幸福的奠基石。我说姥姥是熬过来的毫不为过,她就像一只涅槃的凤凰,我受的苦估计不及姥姥的万分之一二吧?
姥姥是四月份的`兔,生来就是受苦的命。她小时时候就一直在种地,他是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不仅要干活,还要哄弟弟妹妹们。二十岁生了我母亲还得了一场恶病,使母亲大缺营养,三岁才学会走路。母亲和大舅出生后,家里的生活条件苦不堪言,几乎一年都吃不了几顿肉,甚至连精米精面都吃不上,即便是冬天也穿得十分单薄。姥姥每天早上五点就起床,穿上点儿衣服,带上几个窝窝头,登上个自行车就走二三十里的路,去市区卖菜,无论风雨,无论寒暑,到十一二点了才回家,吃的只是点面包窝窝头,而水几乎是喝不上,她和我说“姥姥那时候吃不上饭,每当在市里闻到点饭香玩味,那个馋啊!”而挣得钱呢,更是一个骇人的数字——一天九毛钱,姥姥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苦熬了二十年!
有一次,姥爷去工地,姥姥带着大舅一起去卖菜,那时大舅才六七岁吧,上午去了,卖的并不好,到了下午,天阴起来,乌云密布,顿时狂风大作,姥姥无奈地雇车把大舅送回家,哎……一上午的菜又白卖了。而姥姥却一直在风雨中卖菜,到了夜里,妈妈和大舅在家里大哭,“风把咱妈刮走了,风把咱妈刮走了!”第二天一大早,姥姥推着空车子回来了,脸上洋溢着欣喜——-菜卖完了。至于姥姥在风雨中受了多大的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还有一天晚上,姥姥走在归家的路上,大约十一点多了吧!不幸的是,那天她驮菜的毛驴病了,眼睛瞎了,看不着路。她气喘吁吁地一手拉着毛驴,一手推着车子往回走。深夜,阴森森地,一片漆黑,那是的路,除了月光没什么亮物了,一切都是那么令人毛骨悚然,对于一个女子来说,压力有多大啊!嗖,来了,就与这可怖的夜是相衬,是一个小偷,姥姥怎有力与他搏斗?无奈之下,姥姥抓起驴蹄子就往小偷身上打,还一边骂咧着。姥姥的辱骂声,小偷的叫喊声,与驴的嘶叫声,打破了这夜的寂静。姥姥只是拼命地打,拼命地骂,而小偷也只是躲,正当筋疲力尽的时候,碰巧表姥爷开着拖拉机路过,才把小偷赶走。是上天显灵吧,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姥姥再受苦了。她回村之后,人们都说她幸运,可是谁能理解这瞎驴子、这小偷是多大厄运的象征啊?
这些事情啊,全是姥姥给我讲的,或许这要比现实乐观的多吧?我认为姥姥后半辈子享多大的福都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她,甚至这个家庭的幸福与美好前程都是她用心血艰苦的铺造而成的。姥姥曾说“你们这代人都风吹不得、苦受不得,就俺们琦琦还能吃点苦。”我看未必,但如果我但凡有点吃苦耐劳、坚贞不屈的精神,也得归功于姥姥,她是全家的精神支柱,是我家的励志人物,更是我的启蒙老师,也是我的好姥姥。
吃苦了苦,苦尽甘来;享福了福,福尽悲来。——后记
记得有一次,我一蹦一跳地放学回来了。写了一会儿作业便嚷着要看电视,姥姥不同意,说:“小孩子,要以学习为重!你才上小学,以后要上初中,上高中,还要上大学,路还长着呢!如果不好好学习,没有知识,长大了考不上大学怎么办。现在考大学的人从来不看电视,赶紧写完作业,复习复习功课,做做练习题,把学习搞好,再去研究电视,听见没有。”我把耳朵堵得紧紧的,见姥姥出去了,才把手拿开,说:“真唠叨!”这句话被姥姥听见了,又开始唠叨了:“如果你不听姥姥的话,就不是好孩子,大人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你应该听大人的话。”我听了,只好不情愿地又把头埋进书堆里,接着学习。
自古以来,忠言逆耳。虽然姥姥有点爱唠叨,但那唠叨倾注着她对我的感情。我希望姥姥的“唠叨”,永远伴我渡过一生一世!
姥姥家现在住的是宽敞明亮的楼房,房子里电冰箱、空调、微波炉、彩电家电家具一应俱全,应有尽有。太阳能热水器,想什么时候洗澡,就什么时候洗,特别方便。我想,现在的生活应该用彩色来形容。
妈妈指着一张她和舅舅、小姨的照片告诉我:她小时候,是住在茅草屋里的。冬天的时候,为了取暖,在屋子里生了个大火炉,虽然很暖和,可呛人的煤烟让人咳嗽不停;夏天,屋子里又潮又湿,如果天上下大雨,屋子里的一些地方还下小雨。家里唯一的`电器就是一台黑白电视机,有时信号不好就只能看雪花了。我想,过去的生活应该用灰色来形容。
后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姥爷和姥姥在政策的鼓励下开了一家店铺,生意越做越红火,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在妈妈上中学时,家里盖起了五间大瓦房,并且换了一台大彩电。妈妈、小姨和舅舅都高兴的合不拢嘴。
从姥姥家以前的茅草屋到大瓦房,又到现在的楼房;从一台黑白电视到一台大彩电;从一个大火炉到一台大空调。30年的变化多大啊!每想到这些,姥爷就感慨的说:这都要感谢党的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呀!
我想,我们中学生要珍惜眼前的幸福,努力学习,长大后为我们的家乡做出更多的贡献!把我们的家乡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我的外婆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留着短头发。她的身材又高又胖,但眼睛中闪烁着炯炯的光芒。外婆的脸如同失去了水分的橘子,一道道深深的皱纹,记载了外婆所经历的一切。
外婆是勤劳的。她的一生都在忙碌、劳动,用勤劳的双手支起了一个家。听外婆说,她很小的时候就承担起了照顾几个兄弟姐妹的责任。种地、洗衣服,挑起了家里的重担。在我的记忆里,外婆有一片地,一片自己用汗水浸湿的地。以前地里种棉花,外婆每天早上早早出门,很晚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回家,除了一天的两顿饭,外婆都在地里劳作。她整理过的地里见不到一棵草,人们都夸外婆是个种地的高手。
现在外婆年龄大了,就在地里种了玉米。玉米刚种下的时候,外婆就开始除草、浇地、松土、打药,直到一棵棵玉米长成棒子。那一棵棵黑绿色的玉米,骄傲的抱着硕大的玉米棒子栉风沐雨的傲然挺立,这是外婆精耕细作的成果和心血的结晶。到了秋天终于把玉米收回家,就忙着剥玉米皮,并且把玉米棒子屯在一起。放国庆假,在妈妈不断地要求下,外婆终于答应回到我们家小住几日。外婆来了之后,乱糟糟的家在她的手里变得焕然一新!
外婆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她对待邻里亲戚都是能帮尽帮。记得有一次,邻居家的一位老爷爷去世了,本来外婆还有许多事情要干,但知道农村过事人手不够后,就直接系上围裙,去那个人家里帮忙。现在她村里的每个家有大小的红白喜事,总会出现外婆那忙碌的身影。
外婆还是一个温暖贴心的人。我小时候和妹妹现在脚上穿的漂亮的千层底的布鞋,有猪大的形状,兔子的形状,可都是外婆一针一线缝制的。外婆还会做一桌拿手的饭菜,像什么麻花肉丸子、鱼肉砂锅、回锅肉、烤羊肉串儿、水煎包都不在话下。外婆做菜很精致很讲究,而且善于学习,只要她拿起菜刀,不管是肉了、菜了,都能变成大小匀称的食材,而且外婆还讲究色泽搭配,健康原则。烧油下调料也很讲究,什么时候放什么调料她总是会告诉妈妈和姨妈,以至于我妈妈的厨艺也日渐增长。在外婆的精心烹调后,一道道香气扑鼻的饭菜就做好了,看着都让人垂涎三尺。
这就是我的外婆,一个勤劳善良,乐于助人,厨艺顶呱呱的人。外婆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爱我的外婆!
像是有人说悄悄话一样,“沙沙,沙沙。”正在看书的我疑惑地抬起头,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呀!我发现窗外正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我收起书本,兴奋地喊妈妈一起去拍雪景。
我和妈妈来到楼下,刚推开单元门,一股寒风吹了进来。我赶紧拉好拉链,把相机挂在脖子上,紧握着妈妈的手,迎接寒冬的美。
我踏着极轻的脚步,生怕踩皱了这洁白的地毯。当我用相机拍下一幅幅“窗寒西岭千秋雪”的美景时,镜头中出现了一位清洁工人。
她皮肤黝黑,粗糙的手红红的、肿肿的,应该是长冻疮了吧。虽然,她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洁工,但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里,她的'衣服,她的一举一动令我眼前一亮。
她正俯着身子,站在垃圾桶旁。我心想:啊,好脏的垃圾!并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用手捂住鼻子。而她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她弓着腰,左右手各拎一袋垃圾,走向不远处路口的垃圾车。
一趟、两趟、三趟……雪地已经被她踏得有了一些冰渣子。雪还在不停地下着,她已和白茫茫的世界融为一体了,但是拎过东西后留有痕迹的手上却散发着热气。
接着,她蹲下来,轻轻捡起地上的一个又一个的垃圾,装进垃圾袋。她看起来有些吃力,但动作却非常流畅。这时,有一个年轻人穿着时髦的大衣,走了出来。他一边啃甘蔗,一边还把甘蔗渣随地乱吐,大摇大摆地走进地下车库。清洁工只用似潭水般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便拿起破旧的扫把一丝不苟地扫了起来。
她神情严肃,把它看作一件很重要的事。她的手前后挥动,就像魔法师一样,将垃圾全都扫了起来。
我打了一个寒颤,感到一丝寒冷;她用手腕擦了擦已有汗珠的额头,留下一道黑黑的印痕。
她收拾好所有东西,放进垃圾车,走向下一个垃圾桶……
他们就是这样默默无闻地为我们付出,做城市的美容师。他们没有华丽的语言,也没有华丽的服饰,却有着一颗朴素的、无私奉献的心,我要向他们致敬!
前段时间的假期,一听说要到外婆家去,我可高兴了。因为好久没有见到外婆了,我可想念我的外婆了,外婆家的那个小池塘是我最喜欢钓鱼的地方,在外婆家还可以和我的表哥一起上小山捉蛐蛐和蚂蚱。
我的外婆是一个地道的农村人,她今年七十岁了。花白的头发显得越发精神;土黄色的脸上有着一道道深深的皱纹;一双大大的手上长满了厚厚的老茧,用小刀在茧上轻轻一划,她还不觉得疼哩!
外婆十分勤劳。在农村时,从早到晚忙个不停,不是到田里去锄杂草就是到山上去砍柴,要不就是在家喂猪养鸡。有一次,我到外婆家时,远远看到山上有一个挑着一担柴的人在喊我,谁呀?这声音好熟悉,我心里想。走近一看,原来是我的外婆,我怎么也想象不出一个近七十的老人还能迈着这样轻快的步伐。我和妈妈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可外婆十分高兴地说:“听说你喜欢吃柴火做的锅粑粥,这不,今天这柴可好了。”吃着外婆用柴火做的香喷喷的锅粑粥,我心里既高兴也难过。外婆到我家来住的时候,也总是闲不住,把家里的卫生做得干干净净,每天还要把公用楼梯扫了又扫。邻居们都说我的外婆成了义务清洁工了。
外婆尽管没有读书,但她十分通情达理,而且有时也说出一些名言呢。我总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船不离手,戏不离口”。每当我不想练习二胡的时候,每当我不想学习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外婆的这句话。她还说做人要诚实,要关心比自己弱小的人。这些对我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外婆十分喜欢我,甚至有些宠爱我了。听妈妈讲我刚出生的时候,外婆日夜抱着我,当我哇哇大哭的时候,外婆总是唱着那甜蜜的乐曲让我慢慢地进入甜蜜的梦乡。我现在这么大了,每次回老家去,外婆总还要把我抱一抱,说是看我长重了没有长高了没有。每当外婆吃力地跑起了我的时候,我都感到非常幸福。
如今,我渐渐长大了,我和妈妈又来到乡下。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聆听着清脆的鸡鸣声,踏着泥泞的小路,望着蔚蓝的天空,想着我和外婆之间的有趣的事儿。不知不觉中,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自从带疯子看了《七十七天》,他便一发不可收拾的迷恋起西藏来,什么《冈仁波齐》、《可可西里》、《布达拉宫》只要是关于西藏的,都找来看一看。年前批量买书的时候刚好看到它,想着应该会喜欢,就捎带买了一本。
事实是,看书这活终是不适合他,就留着自己看了。
最新版的封面还蛮喜欢的,老版的封面有一种网络言情小说的既视感,如果当时看到的是那版,或许就不会入手了,也就错过了这美好的爱情故事。
无论是书的名字,扉页内容,还是章首的短句子,都似有一股淡淡的忧伤和细细密密的悲情,我以为会是荡气回肠的生死之约,浓郁的沉在的.化不开迷雾中;会是封面那句淌在血液里,长在肉里的思念,忘不掉,丢不了。
事实远远美好过想象,读着公扎和措姆的滚烫与炙烈,风的执着与勇敢,一遍一遍的体味爱情的纯粹和美好。没有浓到化不开的氤氲,更多的是如蓝天白云般纯粹干净的勇敢正直和善良。
全书沿两条主线徐徐展开,公扎与措姆的爱情是成长,是铺垫,八年的相思之苦,终待到相守的那天,措姆欢快的拥抱蓝天白云,透明的空气,却在迎接等待的途中被喀果活活咬死,从此公扎便开启孤独的搜索生活,只为***死喀果报仇活着。也顺便埋下了黑色佛像,喀果额上神秘图案,黑色铁链秘密的伏笔。
公扎和风的爱情则更像是成熟和揭密。来自上海的白领风在无人区迷失,临死之际被野人般的公扎救起,两人结伴在无人区的蓝天白云,野驴牦牛中同行,花草遍地,羚羊相随,雪山相拥,神鹰飞翔。广袤无垠的土地静静萌出爱的种子。回到上海后的风日夜思念着这片荒原,和荒原中那个行踪不定的男人。三年后放弃上海的一切,只身闯入藏北无人区,追寻自己的爱情。生死垂危之际,两人终于相遇。在救治风的过程中,上面的秘密也一一被揭开。
主线之外,作者仍不忘带我们领略藏北的淳朴民风,绝美风景,感受因果循环和敬畏自然。措姆其实是因误***喀果的孩子,被喀果复仇咬死,公扎也因此开始了复仇之路,倘若结局公扎穷尽一生追到了喀果,完成了复仇,喀果的孩子会不会再找他来复仇,仇恨会不会无尽的循环,我们不得而知。
石达和央及,色噶对公扎,又向我们诠释了爱情不同的形态。有些人,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来;有些爱,注定要学会放手。
文章的结尾,公扎还是没有放弃对喀果的寻找,而风选择在草原上支起一顶帐篷,为爱守候。
这样的结局不免有些遗憾,有些失落。好在后续作者给了最终了答案,公扎终于接受了风尘世的温暖,两人已经结婚,并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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