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烟展,碾墨品香。其实,给我一个笔触就够了。
砚砚墨浓,黑宝石般,反光透出令人清爽的香。都说墨臭,但在我看来它却如柠檬茶,清亮。“看好了!”爷爷五六十岁时与我一同喜欢上了书法,而对这门学问早有了解的'他,两堂课时间早已超越我,只留我还在感叹。白衬衫,文质彬彬,从自身散发出文艺老头独有的气质。手握笔,沾饱墨,看着毛笔由白到黑渗透,定为写大字而来。笔碰纸,开始了旅程。
闻过古人磨砚坚持故事,当然也少不了爷爷亲自指导。“这个才是好墨!”不知从哪个古玩场弄来几块砚台,就像是宝贝般轻拿轻放,外面还用包装纸一层层裹着,打开时迎来满脸惊喜。爷爷爱笔,爷爷更爱墨。浓淡各异,挥,墨随着笔有力收放自如,宁静筋骨传奇。灰黑色裤子总短一小节,伴着顿笔时力度不同裤管总是上下浮动,频率不断却难有规律。“拿着。”一碗水,我得好好端着,细细看着这磨墨过程。双手紧握墨块,用力均匀地在砚台上做反复动作,看着珍贵的一点墨液,心里不由地自豪满足。“试试!”两字成功地打探起我对磨墨的兴趣,二话不说,说干就干。拿着早已充满温度的墨块与砚台使劲摩擦镜面。“吱!”自带音效的夸张动作换来满脸黑色星点,体会爷爷不容易,而正是这份不容易筑成他的喜爱,我的骄傲!给我一个笔触,谱写墨星般热爱。
古代女子琴棋书画样样通,爷爷也希望我成为那样的孩子吧。欧体寓动于静,颜体笔画厚重,书圣潇洒飘逸,回想爷爷的毛笔作品甚至不低于这些我从小耳濡目染的名家,动作行云如水,手臂挥洒,带出来令人羡慕的纤丝,脱缰骏马般。笔触记录痴狂,给我一个笔触就够了。
磨墨快活,融墨愉悦,爷爷对毛笔书法热爱,对我,自然爱意涵融于内容。
真的,给我一个笔触就够了。
回家的路上,大雨透过车窗,洗刷着我的心,也洗刷着那如同墨缸的天际。公车缓缓停靠路边,我的眼中出现一抹暖色,那是一条蓝白交杂的裙子,好像明亮的天空,与窗外相比是如此刺眼。“奶奶,我不喜欢天空的颜色黑黑的,这样它都不漂亮了。我要它像我的裙子一样,多好看。身着我眼中那一抹暖色的孩子说道。是啊,我心想,天空为什么不能像那裙子一样,我的成绩为什么不能像那抹暖色呢?孩子身旁的老人的话在我思绪中***进来。“孙女儿啊,天跟我们人一样也有遇到不开心的时候,所以它会变黑。但是天空会自己调整自己,下一场大雨来洗着黑色。它知道不能把黑色埋在心里。啊,你看,黑变淡了吧?”老人笑着指着窗外的天对孩子说。
在第一片黄叶飘荡的季节里,我们带着兴奋,带着凝重,迎来了初中的第三个年华。
没有了初一的清纯,没有了初二的欢笑,有的只是初三的忙,忙,忙!我开始抱怨初三,开始数落初三。
一天早上,同桌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走进教室,边打着呵欠边坐下,我同情地说:“又熬夜了吧!唉,初三真苦,又忙又累,有时还吃不上饭,唉……”可同桌却否认:“苦是苦,可是苦中也有乐呀!就看你去不去寻找累了,毕竟生活忙碌才充实嘛!”心头不禁微微一震,是啊,我只会整天抱怨,这样不仅感觉累,还会使自己失去学习的兴趣,太不划算了,于是我下决心,开始实施我的苦中寻乐计划!
下午数学课上,老师布置了两道题,让我们课外时间做出来。看了题目之后,觉得这第一题实在太简单了,毫不犹豫的就做出来了,可是这第二题,好像不怎么容易啊。
正当我埋头苦算时,有同学喊一声“第二题好难啊,谁做出来了?”我回头一看,是数学课代表,哎呀,连他数学这么好,都没做出来,那我怕什么,不做了。放下笔的时候,我似乎想起了什么,让我重拾决心,重新拿起了笔和本,开始算起来。
刚开始一点结果都没有,后来我深吸几口气,重新理了理思路,竟也有了几分眉目。晚上数学老师走进教室,便微笑着问:“怎么样,那几题想出来了吗?”教室里鸦雀无声,我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将我的本子递给老师说:“老师,不知道做得对不对?”老师欣喜地接过本子,看了起来,只见老师的两条眉毛慢慢地挨到了一起,随后“嘶”的一声,把我的心也提到嗓子眼上,妈呀,不会错了吧?“你这种方法好像比的还简单咧,不错不错。”老师带着笑容,赞叹地说,我长吁一口气。
要是以前,我一定会发牢***:“这难的题,烦死了,不做了。”想到这里,不禁扬起嘴角,快乐溢满了心间。原来,初三的色彩是可以改变的呀!
初三的日子,有酸有甜,初三的我们,苦中有乐。我们一起在初三奔跑,为她绘上五彩缤纷的色彩。
我像泄了气的皮球,蹲在水桶旁边。不知什么时候爸爸走了过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没关系的,你一定不能泄气,要尝试的去做。只要你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你一定会成功的。”我以为爸爸会帮我,可是没想到说完爸爸就走了。听了爸爸的话,我鼓足了勇气。这一次我下定决心:就算是拖也要把它们拖回去。我又一次的握住了桶,尝试着把它提起来,我慢慢地把它们拎了起来,就飞快地走了几步,累了马上放下,如此循环。就这样,我向着目标前进,好不容易才到了树坑前。爸爸早已在那里等着我了,很高兴地对我说:“怎么样,我说得没有错吧,你成功了!”我也高兴地对爸爸说:“我不仅成功了,而且还知道了:只要有目标,只要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我和爸爸一起把两桶水浇给了小树。看着小树饱饱地喝着水,我仿佛看到在不久的将来,它经过自己不断的努力,也会成长为一棵苍天大树。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好累啊,跑不动了,还有最后一圈了,慢慢混过去算了。”我拖着灌了铅的双腿心里暗暗想到。慢慢地,慢慢地,脚步移动速度越来越慢。忽然一个身影从身后越过去,我呆呆的望着他,“你就是没我跑得快。”他得意洋洋甩给我这么一句话。“就你这次能啦,以前你啥时候跑在我前面了?”我不服气,气呼呼地回应他。“好汉不提当年勇,有本事现在跑在我前面啊!”他激将我。“大丈夫怎能受这样的奇耻大辱。”我咬紧牙,“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迈开步伐,甩开双臂,一圈过去,我还在他后面,两圈后,我和他并列,三圈后,我在他前面。到冲线的时候,使出吃奶的劲,把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跑道上,如果没有那份努力,我就不会超过他,也不会有长跑这份小小的成功。
转头指向窗外,看看将近变白的天际,听着老一辈的话。顿悟了,我不应对一次的失败有太深的流连,因为这流连的羁绊,绊住的不止有前进的步伐,还有未来。只有摆脱这些羁绊,正视挫折,勇于面对失败,才能绘出更绚丽的人生。也许挫折才是那支能改变你的天空的颜色的画笔。而此刻,我用摆脱挫折后的自由,为那灰白的天际重新填色---天空之蓝。
窗外的天空湛蓝无边,那是自由的颜色!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天空是赭石色的,像是要烧着一般。
天边一只白鸟飞过天际,修长援脖颈暴露在广阔的天空,翅膀轻轻一挥,就划出了一道寂寞的弧度。
我径直走去了公交站,公交站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个落魄的乞人,他浑身全是污泥,穿着看不出原色的破旧衣物,面前放了一只缺了口的瓷碗,在灰色的车站格外引人注目。
人来人往的街道,偶尔有人丢下一两枚硬币,发出“叮”声,我看见他半眯着的眼终于终于有点亮光,一闪而过的希翼,那种感觉就像是落了水的人抓着要稻草,明明救不了命,却还怀抱着希望。
觉得他很悲哀。
随着几个人上了车,公车上人很少,司机大叔放着老歌,靠在窗边,风灌进脖子,仿佛嗅到了夏天的味道。
音响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女声。“暖暖阳光懒懒爬进窗,悠悠微醺淡淡咖啡香……”温暖的声线带着些许忧伤的味道,一波波地抚慰着我的心田,心中莫名的冰凉开始被一点点地抽离,透过车窗我看见阳光打在地上,稀稀疏疏的枝叶间点点光影来回交错。
下了车,有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奶茶店,柔和的灯光在店中晕染开来,推开门走进去,扑面而来的是丝丝缕缕的香气,店主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像一只猫。
我要了杯玫瑰味的奶茶,找了个角落坐下,四处张望,惦是纯暖色系的装潢,橙黄色的墙壁,木制的地板与桌椅,充满着浓浓的田园风格,轻轻吸一口奶茶,玫瑰的香气整合着浓郁的奶香,每一口都是甜蜜的味道。
邻座的两个女孩穿着张扬的火红色,精致的脸庞如花一般盛开着笑容,我隐隐约约听到其中一人讲了个笑话,忍不住笑出声来,两个女孩望向我,报之友好一笑。
我觉得心情变得开朗起来。那莫名其妙的孤独早不知被丢在了哪个角落。吸完最后一口奶茶,我起身离开了,傍晚的时候起风了,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悦耳声。
我沿着湖边的公路走了很长的路,光影在湖面上铺开,碎成斑驳的痕迹。抬头时恰好看到一个少年,他的T恤被汗水浸湿了,头发也湿漉漉,单肩背包被他随意的搭在肩上,嘴里哼着一首周杰伦的歌。
回家的路上,车很少,我可以放放肆地向前奔跑,汗水随着身体被蒸发掉。
突然觉得一个人也挺好。
应该感谢这场寂寞,让我看尽了美好的风景,看着这个世界由灰白电影演变为盛世繁华。
我想,如果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即使是孤独的世界,也会遍地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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