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很多花,有绿萝、吊篮、芦荟,但我最喜欢的是芦荟。
妈妈刚买回来的时候 ,叶片很小,才有一扎高,妈妈把他在家盆里,和别地花在一起,一点都不起眼。妈妈每次浇花的时候也不浇它,经过了一个夏天和秋天 ,妈妈才浇了一次,但是现在芦荟长得很茂盛,叶子又肥又大,长高了很多很多,我就问妈妈。妈妈说:"芦荟是生长在沙漠的一种植物,生命力很强,有的芦荟还可以做菜。芦荟汁还可以保护皮肤。"听了妈妈的话,我更加喜欢芦荟了。
芦荟是去年春天来到我家里,当时仅为家里增添春意,并不留意它的长相,然而,迟到了一年之后,我喜欢上它。
度过干燥寒冷的冬天,芦荟又一次走了春天,为它顽强的生命力,我停了下来。芦荟长高了,大约十公分的样子,三角形厚厚的碧绿叶片排列起来像一朵绿色的莲花,很是好看。叶片边上分布些坚锐的硬刺,并不影响叶片的美观,它的硬刺不同仙人球的刺那样细长,是短而且有一点点弯曲。你大可放心,它不会扎伤你的手。在叶片下面,根的周围又长出好多芦荟芽,这些芽又将是一棵棵芦荟,生命的复制令人感叹!芦荟令多数人喜爱,喜爱它的奉献,干燥的季节,你摘下叶片,撕开,透明的粘液涂在脸,一天的水份都有,芦荟,它是天然的护肤品。
我喜爱芦荟,是它那种非花似花的外形,是它顽强生命力带来的感动。
今天中午,我和妈妈正在吃午饭,忽然,一声闷响划破了原来的宁静,声音是从院子里传来的,妈妈急忙跑过去看,我也吃完了,很好奇,也跑到阳台,看看院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一只可恶的小猫把妈妈放在院子围墙上的一盆芦荟推到了地上。不新不旧的花盆摔了个粉身碎骨。妈妈让我帮忙,把芦荟从坏掉的花盆移到新的花盆里,我爽快的答应了。妈妈把芦荟连根拔出来,叫我从旧花盆里铲一点土到新花盆里。然后妈妈妈妈把芦荟栽了进去,让我继续铲土。我想铲土有什么难的,小菜一碟。于是,我***很带劲。可是,越往下铲土就越硬,我几乎铲不动,妈妈看出来了,鼓励我再加把劲,于是,我比刚才更加卖力了。妈妈在一旁扶着芦荟,防止它倒了下来。过了一会,芦荟的周围盖满了土,望着茁壮的芦荟,我开心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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