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的幸福是穿一身蓝,森林的幸福是披一身绿,阳光的幸福是镶一身金黄,而我们的幸福拥有一片金色阳光。——题记
在我心中,珍藏着这样一片金色的阳光——书。每当陶醉在书的海洋里的时候,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由衷赞叹:“读书真好!”
小时候,老师教我背古诗。“古云此日足可惜”、“尘埃不见咸阳桥”……我每背会一首,就能得到老师一张欣慰的笑脸!长大后,小人书、连环画占据了我的幻想王国;再长大些,手中的书已变成古典小说、西方文学。我读着古今名家们的作品,总会有种蚕吃桑叶的快感,有时也有如饿汉扑在面包上的满足感,以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与众不同的幸福!
我喜欢读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诗人们写诗,总是反复锤炼,如王安石吟道:“春风又到江南岸”,对其中“到”字很不满,把“到”改成“入”“过”等字,一连改了十几次,直到改为令他满意的“绿”字才罢休;又如贾岛对“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中对该用“推”还是“敲”犹豫不决;再如卢延用“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对自己苦心于写作的生活进行真实写照。由此我明白:要写好一首诗,要写好一篇文章,总得付出千辛万苦。
杜甫在他的诗中这样描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读到此时我就想:“是不是没有灵感,只要喝酒就行?”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若没有美酒,李白岂不就没有写诗的灵感?由此我明白:若缺乏灵感,即使是唐诗“浪漫主义”流派代表的大诗人,也会感到苦恼。
我喜欢读书,不仅在于它让我明白道理,还在于它给打开一扇神奇的窗,让我见识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获得一段段独特的生活体验。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结识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感受到他为祖国献身的精神;读《本草纲目》,我仿佛看到李时珍跋山涉水、勇尝百草、勤做笔记的情形;读《童年》,我为高尔基不幸的童年生活感到心酸,那段生活,没有欢乐,没有游戏,有的,是无尽的艰苦……每每从书中得到知识,得到他人的生活体验,我就能深深感受到书籍无穷的魅力,感到读书的乐趣。
尽管如今的学习生活非常紧张,但我仍不会压缩读书的时间,不会停下读书的脚步,书简直成了我的精神脊梁!我的生活已不能没有书,就像大地不能没有阳光,就像鸟儿不能没有翅膀。读书使我明智,读书助我修德,读书帮我养性,读书催我进步。也许我该给自己“衣食无忧、家庭和睦、学有所成”的幸福以另一种诠释——以书为友,其乐无穷!
如果上天给我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我愿做一叶扁舟,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探险寻宝;我也愿做一只小小的书虫,咀嚼书籍的营养而忘乎所以;我更愿做一只殷勤的青鸟,飞翔在书籍的幸福花园里久久不离去。
冬至都过了好些时候了,却连一片雪花都没有绽放。空气干冷干冷的,让人时不时想搓手跺脚,来获得那点儿微乎其微的温暖。我在窗边,不停地哈气,雾气凝结在玻璃窗上,像一张洁白的纸,让人忍不住想伸手上去比画比画。
太冷了,外面的秃枝都懒得晃动,阳光敷衍了事般薄薄地照射下来,温柔地一点都不像夏天那种肆意张狂。矮墙上的影子时不时跟人影交错在一起,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远处的脚手架上,还有工人在不断攀升,想把一座座高楼作为献礼,送给明年的春天。红绿灯没有在浓雾里迷失,还在一刻不停地重复着单调的工作。行人面无表情地走过,冬天给每一个人脸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每一个人都像在冬天寻求温暖。一盆炭火、一只烛光,都能带来切肤的暖意。一个微笑、一件小事,也能给人带来心灵的破冻。其实冬天一点都不冷,从每一个人寻求温暖的眼睛里,都能找到春天的栖息地。
越是寒冷的时候就越容易感到温暖。冬天,其实就是温暖最多的季节。小时候下大雪,在屋外与小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小手和脸蛋儿都冻得通红,像一个个熟透的苹果,但看起来却又让人倍感温暖。母亲在门前喊孩子回家添衣裳的声音是温暖的',大雪天屋顶延绵不绝的炊烟是温暖的,一家人围坐炭火周围嗑着瓜子唠家常是温暖的……冬天的温暖无处不在。
半夜里,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起来捧一杯热茶到窗前,静静凝望楼下那条没有行人的道路。夜凉如水,透明如蝉翼。远处窗里的灯一盏盏熄灭,把最后的温暖留给了梦境,留给了明天的太阳。
最先知晓他,是从他的那本《伊斯坦布尔假期》开始,那时自己年少,尚未燃起环游世界的“野心”,但彼时已经对世界上,诸多拥有异样美感名字的城市印象深刻,例如,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雷克雅未克、布宜诺斯艾利斯、伊斯坦布尔,等等。因此,当时读马克·李维的《伊斯坦布尔假期》,其实也是怀揣着一种想要领略异域风情的心思吧。
然而,正而八经地读完他的这本书,却是在2016年。人的拖延,有时真的相当讨厌,当然,没能成功克服这种拖延习惯的自己,也并不值得赞扬吧。
而后,隔年读完了他在国内读书市场上相当火爆的著作——《偷影子的人》。彼时,对于马克·李维的印象,大抵概括下来,就是“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讲故事的人。”
而今,读完第三部由他所著的小说——《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却又对他有了一些新的认知。
其实起初,我个人对于马克·李维的感官并不是非常强烈,也从未想过要系统阅读他的所有著作。何况市面上的图书很多,可供选择得,就更多了。而一个人的空闲时间是有限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各色娱乐相当丰富的年代,比起读书而言,我想更多的人可能会选择影视剧、游戏、短视频,等等五花八门的娱乐方式来消磨时间。
而最终,自己会选择购买并阅读他的这本《幸福的另一种含义》,大概纯粹只是因为这个书名吧。
最近一两年来,自己过得不好,谈不上不顺,只是觉得生活中充满了“负能量”,仅仅用“丧”这个字或许已经无法涵盖全部。那种感受,大抵有些像是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明明独自一人时悲伤难过,以泪洗面,但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他人面前时,却又要表现得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可实际上,他人并不会真的在意你的感受,这种戴着面具和镣铐跳舞,却无人欣赏的场面,总让自己觉得,自己真TM像个傻X啊。
往往越是身处于此种境况时,人越会容易思考和怀疑人生,比如说:我是谁?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幸福究竟是什么?怎么样才能快乐?等等。
而我,也不外如是。
且通常,这种自我反思和发问,都是没有结果的。更何况,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一样,三观不一样,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感官也不一样,就更难以得到一个可以通用的结论。
这不禁让人想到了,前些年央视新闻采访中的一个片段,记者在马路上采访一位大爷,问他说:“你幸福吗?”大爷的回答,让很多人忍不住捧腹大笑,他回答说:“我不姓福,我姓曾。”
所以你看,其实一个人对于人生的思考和定义,对于幸福的感受和理解,往往还同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获得的满足程度有关联。
不少人默认的一种规定俗称的结论,大抵就是,物质生活不够丰盛,且精神需求较少的人,通常会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物质生活相当丰富,精神需求更多的人,反而过得不够快乐。
当然这只是一种默认的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就像我,物质生活不够丰盛,精神需求却极多,用开玩笑的语调来说的话,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知道作为一个法国作家,他对于幸福有着一种怎样的认知和定义,于是便有了这场阅读。
起初以为这是一段形同《伊斯坦布尔假期》的小说,因为米利和乔这两个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调香师阿丽斯和她那脾气古怪的邻居戴德利。
但故事读到一半时,却觉得它更像是一部公路风格的小说,因为几乎所有的情节展开,都同那辆奥兹莫比尔敞篷老爷车,还有那一段段横贯美国的公路相关联。从一座城市抵达另一座城市,从一个州横跨到另一个州,越过山川河流,只为了追逐那一个不太明确的未来,这样的阿加莎,不得不说,充满了一种别样的魅力。
这是同《伊斯坦布尔假期》中的阿丽斯完全不同的魅力,如果说阿丽斯的伊斯坦布尔之旅,更像是一段追寻过往和爱情的探寻之旅,那么这部作品中阿加莎的横跨美国之旅,更像是去赴一场岁月洗尽之后的约定,有些茫然,但却坚定不移且充满力量。
而且书中讲述到了不少关于美国早年的历史,让比较熟悉历史的读者,更有一种深刻的代入感,觉得这是一场曾证实发生过的故事,而我们不过是在见证着它的再一次讲述。
作品中阿加莎,以及她曾经的伙伴们为了独立和平权所做的斗争,能够让人领略到曾经美国的黑人解放运动以及女权运动的些许片段,也正是因为曾经有着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努力,才有了后来更好的美国。而这些虚拟人物于历史中的穿梭和展现,无疑也代表着身为作者的些许观念和立场。一位作者,是很难完全在他的著作中保持中立的,且马克·李维的这种偏向,更让人感觉到他这个“幕后推手”,即鲜活又生动。
或许,即便身处于不同的文化和成长环境中,人们对于幸福和快乐的追求也是殊途同归的吧。
虽然马克·李维没有在作品中明说,但不管是原谅了汤姆·布雷德利,并愿意和他相伴终老的阿加莎(或者该说是汉娜),还是终于认清自己对于友人所持有怎样情感和心绪的米利和乔,都无疑是在无声述说着“幸福的另一种含义”——那就是,能够认清自己和自己的内心,并能够勇敢追求心中所爱。
也许其他读者会有着不同的解读,但我觉得该是如此吧。
这种唯爱至上的理念,无疑充满着一种法国式的浪漫气息。而中国式的爱情和浪漫,则要显得含蓄得多。
幸福可以是稳定无波澜的工作和生活,可以是体面的生活,不那么深爱却也不那么讨厌的情人,还可以是彼此相恋相守的田园牧歌式生活,更可以是无所顾忌的对于所爱之人和未来精彩生活的热切追求。
幸福,它有着无数种定义,马克·李维说了它的另一种含义,那你呢?
有没有属于你自己的含义?
老实说,其实从马克·李维这里,我依然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可我却并不讨厌他给出的这种解答。
这本书读到一大半的时候,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工作上的繁琐冗杂,承受不了家庭中的沉默不语,还有自己日渐深沉的抑郁癫狂。所以独自一人跑出国去潜水度假,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只是纯粹旅行着,看看当地人的生活。再回来时,之前的那种心绪不宁已经平静了很多,至少,不再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而回来后,才读完了这本书剩下的一小半。起初拿起这本书,是想从马克·李维这里找一个答案,而今我知道,自己同书中的米利一样,或许只是少了些时间,少了些机缘吧。而距离自己想要的那个正解,中间所隔,也不过只是些岁月变迁和时间沉淀吧。
莫名想到了扉页背面上,保尔·艾吕雅说的那句话,我觉得拿来作为这篇文字的结束挺好。
“世间并无任何偶然,所有相遇早已注定。”
也许,你想要的,其实已经遇见过,只是先前尚未认清自己的内心而已。
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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