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
“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中秋之夜,我们一家人坐在客厅里电视,忽然边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歌声,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我问妈妈:“妈妈,您能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吗?”妈妈微笑地点点头,给我讲起了她小时候的.故事。
那时候妈妈住在农村,当时条件很差,没有电,也没有高楼大厦。记得也是一个中秋夜,天很闷热,妈妈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做完作业,连忙搬条躺椅来到庭院中,和忙碌了一天的外公外婆一起乘凉,我们一边剥着自家种的花生,一边听外公海阔天空地大扯一通,庭院中不时传来哈哈地笑声。夜深了,妈妈也在外婆用蒲葵扇“啪啪”赶蚊子的声中睡着了。
记得还是一个中秋之夜,天阴沉沉的,妈妈听同学说邻村要放电影,缠着外婆要去看,因为有五六里路,天气又不好,外婆起先不同意,但禁不住妈妈的死皮硬磨,终于答应了。妈妈和几个同学一路上有说有笑,甭提多开心了!刚进村,就听到了马达隆隆的声音,来到操场,只见竹杆支撑的幕上放映的是《孙悟空大闹天空》。妈妈和同学连忙搬了几个石块,坐在了操场的最前面,可爱勇猛的孙悟空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看着看着,忽然妈妈感到脸上一阵凉意。啊,天下雨了!回头一看,操场上的人已所剩无几,妈妈和几个同学连忙往家里跑。到家后,已是落汤鸡一只,免不了外婆的一通唠叨。
妈妈的童年虽然很苦,但也是很有趣。如今,我觉得我实在是很幸福,每天想看电视电影用不着跑那么远,家里有电视,电脑,热了有电风扇,空调。一切都变了,一切都变好了。
奶奶是家中的长女,很多家务都是她做的。一放学,奶奶就跑到山上挖野菜,割草,无论什么季节从不间断,就算脚烂了,手破了还是要挖。他们那时候没东西吃,为了填写饱肚子,有时候把树皮,树根都拿来吃,肉只能过年的'时候才有的吃。有一次外太公要奶奶去偷红萝卜,奶奶一听到红萝卜就眉开眼笑,因为红萝卜在那时只有富裕人家才有的,可奶奶想了想又坚决不去,这时外太公火气一下就冒了出来,还骂了奶奶,可奶奶还是不去,外太公没办法,只得退让一步。
奶奶穿的衣服都是缝了又缝,补了又补。俗话说: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新衣服都是先最大的孩子穿起,穿不到了再给小的穿。还有一个规定,新衣服都是要在过年的第一天穿,穿完了再放回去。鞋都是草鞋和布鞋,走起路来很不方便。这时我想起了自己几乎每天都穿新衣服,脚下穿著名牌球鞋,这些东西在这些老百姓眼中是一种无比的奢望。
以前奶奶家的房子都是用泥做的,又破又黑,看上去摇摇欲坠。家中只有十几平方米卧室,要容纳五,六人。这听起来好像不可能,可奶奶的姐妹全都睡在这窄小的房间里,奶奶家舍不得买蜡烛,只能用煤油灯。家中没有电,没有书桌,只有一张简陋的床。
奶奶只读了两年书,但她非常渴望读书,只是那时的封建思想很严重,不让女孩子读书。在奶奶上学的那段时间都是抱着她的弟弟,奶奶一边要照顾好弟弟,一边认真地听课。这样的读书是多么艰难啊!我听了似乎不相信,但这的确是真的。讲到这里,奶奶止不住涌起了泪水,她多么希望我们能多读书,读好书。
我听了这么多关于奶奶的事情之后,让我明白了以前的人是那么艰苦,现在的人是多么幸福。但这一切是多么来之不易,这也让我们这些学生明白了,以前的孩子是多么想读书,可他们没钱读,而我们什么都有了,就是不想读书,这是多么不应该。听奶奶讲了这些故事之后,我也知道今后要怎样做人,怎样读书。
一: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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