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和小羊是好朋友,一天,小熊来到小羊家找它玩儿。
小熊看到小羊家的的桌子上放了好多根黄澄澄的玉米,不禁流下了口水。
于是小熊在临走的时候,悄悄拿了几根玉米塞进了兜里,回家去了。
第二天早上,小羊敲开了小熊家的门,小熊还以为小羊知道了是它拿走了玉米呢,不禁红了脸。
没想到小羊说:“小熊,我家的玉米成熟了,送一些给你吃吧!”
小熊听了,更加不好意思了,它支支吾吾的向小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小羊也原谅了它,它们一起吃着香甜的玉米,别提多高兴啦!
“谁!谁!谁在这里!给我出来!让你尝尝我的放屁十八招!”我大声喝道。
“嘿!这么好的天气,你也不出去锻炼,真是荒废啦!”奇其从从我的.被子里钻出来说,“你这只大懒虫!除了睡觉,还有什么你会的?”
“当然有了!又吃饭、看电视、煮饭、拖地、上厕所……”我说。
“天啊!这也算?”奇其大叫。
“对呀!是你这样说的:‘还有什么你会的!’我都说啦!”我反驳道。
“可恶!今天不揍你,明天还得了!”奇其大声叫道,“看魔法!画个圈圈诅咒你!”顿时,我的手脚变得沉重。然后,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厨房,装了一盆水。只听奇其一声令道:“给我下水去!”
“砰!”的一声,我的头浸在了水里。我大喊到:“可——可——可——可恶的奇其!咕噜咕噜!”
小精灵你是知道的,可是你知道太太——花匠的太太吗?她有学问,能背诗,自己还能轻松自如地写诗。只是那写作的韵律,她把它叫做“丁当响”的那东西,却很令她伤脑筋。她有写作的才能,有讲话的才能,她满可以成为一位牧师,至少当一位牧师的妻子。
“穿着星期日盛装的大地真漂亮!”她说道。她把这个想法写成了文字,还让它“丁当响”,凑成了一篇美丽的长诗。专科学生吉瑟俄普先生——这个名字和这个故事没有关系——是她的外甥,来花匠家串门。他听了太太的诗,觉得很好。他说真不错。“你很有灵气,舅妈!”他说道。
“别瞎说了!”花匠说道。“别把这东西灌给她!妇人重要的是身体,要有像样的身体。看着你的锅去吧,别让粥焦了。”“我拿块木炭便可以去掉粥的焦味!”太太说,“你身上的焦味,我吻一下便可以去掉。人家都以为你只想着白菜土豆,可你喜欢花呢!”于是她便吻了他一下。“花就是灵气呢!”她说道。
“看着你的锅去吧!”他说道,走进园子里去了。那是他的锅,他照料着它。
但是,专科学生却和太太坐在一起,和太太谈话。对她那句精彩的话“大地真漂亮”发表了一大通议论,当然是以他自己的方式。
“大地真漂亮,治理它吧,有人这么说①,我们成了主人。有的用精神,有的以身躯来当主人,有的降生在世上就像一个惊叹号,有的像一个破折号。人们要问,他干什么来了?一个当主教,另一个只是个穷专科学生,但是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大地是漂亮的,总是穿着星期日盛装!这本身就是发人深思的诗,舅妈,这里面充满了感情和地理知识。”
“您有灵气,吉瑟俄普先生!”太太说道。“很有灵气,这我可以向您保证!听君一席高论,对自己便完全清楚了。”他们继续谈下去,十分有趣,十分美妙。但是在厨房里另有一位在谈话,那便是那穿灰衣戴红帽的小精灵。你是知道他的!小精灵坐在厨房里看着饭锅。他在说话,可是除了被太太称作“奶油小偷”的那只大黑猫外,谁也没有听到他的话。
小精灵对太太十分气愤,因为她不相信他的存在,他知道。她从来没有见到过他,可是凭她那渊博的学识,她总应该知道他是存在的,总该给他一些注意。圣诞夜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分给他哪怕一小匙粥。这粥他的先人总是分得到的,分粥的还总是一些没有学识的夫人;粥里漂着厚厚的一层黄油和奶油。那只猫一听到这些,口水便流到小胡子上。
“她说我只是一个概念!”小精灵说道。“这可是超出我的全部概念之外的!她否认我嘛!我听到过这话,现在又听到了。她坐在那里跟那个专整治小孩的人,那个专科学生瞎聊。我对老爹说,‘当心你的锅!’她不理会。现在我要让它潽出来。”
小精灵吹着火,火燎得高高的,发着亮光。“苏——噜——潽”锅溢出来了。
“现在,我要进去在老头的袜子上咬些洞!”小精灵说道。“我要在袜子趾头和后跟上咬出大洞,这样她不写诗时,便有东西可以缝缝补补了。诗太太,补老头的袜子去!”
猫听到了这里打了个喷嚏。他着凉了,尽管他总是穿着裘衣。
“我把餐厅的门打开了,”小精灵说道,“里面摆着熬好的奶油,稠得和浆糊一样。你要不要舔一舔!我可得舔一下!”“如果罪名由我承担,我得挨打,”猫说道,“那让我也舔上一口奶油吧!”
“先舔,再挨揍!”小精灵说道。“不过现在我得到专科学生的屋子里去,把他的腰带挂到镜子上,把他的袜子扔到水盆里,好让他觉得混合酒太烈,让他晕头涨脑。夜里我要在狗棚里的柴禾堆上过夜,我很喜欢逗那只看家狗。我把腿吊着晃来晃去,狗无论跳多高,都够不着我的腿,这使它很恼火。它汪汪叫个不停,我晃个不停;简直太好玩儿了。专科学生被吵醒了,三次爬了起来朝外望。不过他看不见我,尽管他戴着眼镜;他总是戴着眼镜睡觉。”
“太太来时告诉我一声!”猫说道。“我的耳朵不好使,我今天不舒服。”
“你害的是没有东西舔的病!”小精灵说道。“把病舔好!把病舔跑!但是先把胡子擦干净,别让奶油挂在上面!我现在要去偷听了。”
小精灵站在门旁,门半掩着。除了太太和专科学生外,屋里没有旁人。他们在讨论专科学生非常优雅地称之为每个家庭都应该置于锅碗之上的问题:灵气的问题。
“吉瑟俄普先生!”太太说道,“现在我要趁这个机会,给您看一些我从未给世上任何人,特别是男人看过的小诗。有几首,要知道,还真是蛮长的',我把它叫做《一位闺秀丁当之作》!我喜欢古丹麦文。”
“是的,应该坚持用古文!”专科学生说道,“应该把德文从语言中清除掉②!”
“我也是这样做的!”太太说道。“您永远也听不到我说‘Kleiner’或‘Butterdeig’③,我总是说?Eedtkager和Bleddeig④”。
于是她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写字本,绿色封面,上面还有两滴墨水渍。
“这个本子里的东西都是很费了一番心血的!”她说道。“我对伤感的东西感触最深。这几首叫《夜间的叹息》、《我的晚霞》和《当我得到克莱门森的时候》。克莱门森是我的丈夫,这首您可以跳过去,尽管它很富感情,很有思想。《家庭主妇的职责》是最好的一首!全都很伤感,我在这方面有才能。只有一首是幽默的,那一首的思想是活泼的。要知道,快活的思想总还是会有的。想——您不要笑话我啊!——想——当个女诗人。这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抽屉知道。现在您,吉瑟俄普先生,也知道了!我喜欢诗,它控制着我,它和我开玩笑,给我出主意,还管着我。我用《小精灵》这个题目来表达这些。您当然知道那个关于屋子里总有一个看家小精灵在调皮捣蛋的古老迷信。我想过,我自己就是屋子。诗,我内心的感受便是小精灵;有很大的一种激情在主宰着我;我在《小精灵》中歌颂了他的力量和伟大!可是您得把手搁在心上对我发誓永不把这些泄露给我丈夫或者别人。大声地读,让我看看您是否懂得我写的东西。”
于是专科学生读了起来,太太听着,小精灵听着。你知道,他在偷听,而且恰好是在念到《小精灵》的时候来的。“这和我有关呀!”他说道。“她会怎么写我?是的,我得咬她,咬她的鸡蛋,咬她的小鸡,把她身上的肥牛似的膘都弄掉。瞧我怎么整治这位夫人!”
他努起了嘴,伸长了耳朵听着。但是他听到的都是讲小精灵了不起的地方,他的威力,他对夫人的统治,这是诗的艺术,你当然知道她的意思是什么,可是小精灵只是从题目的字面上理解。小家伙越来越高兴,他高兴得眼睛闪闪发光,嘴角上露出惬意。他跷起了脚后跟,用脚尖站着,一下子比以前长高了一寸。他对说到小精灵的地方很高兴。
“太太很有灵气,很有教养!我真委屈了她!她把我收进了她的《丁当集》,这集子是要印出来的,要被人读到的!现在可不能让猫去吃她的奶油了,我留着自己吃!一个人吃掉的总比两个吃掉的少,这总是一种节省。我要实行这种规矩,尊敬的可贵的太太!”
“瞧他这样,这小精灵!”老猫说道。“太太只要甜甜地喵地叫一声,喵地讲一番他,他立刻就改变了自己的主意。她够精明的,这太太!”
但是她并不精明,而是小精灵像是一个人。
如果你不明白这个故事,那你便去问问别人。可是你别去问小精灵,也不要问太太。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果不其然,人们为她的突然到来而兴奋不已。
这小精灵呀!脚步轻盈,身影遍布山野、田园,舞姿是那么曼妙动人,性格却又是那么俏皮淘气。为了给人们带来祥瑞和平,为了一睹人间的美景,这小精灵不惜历经了千磨万难,成就自己弱小的生命,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人间,已是深夜,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每家每户,伸手抚过窗前。清晨,人们惊喜地发现白色窗上有了一幅美丽的“画”——纯洁的冰花。这是她来过的痕迹。
这小精灵呀!窜到了田园,看到了在寒风中傲雪凌立的楚俏儿——腊梅。她的'肃敬之情油然而生,轻轻地为那娇艳的腊梅披上一层雪白的戎装。
这小精灵!她也拥有傲人的舞姿,也是个古灵精怪的魔术师。她是那天仙下凡,在云中编织出最美的白色衣裙;她是那看似不经意的鹅毛,飘飘洒洒,纷纷扬扬;她是那轻飘的柳絮,舞蹈着,盘旋着,若有若无;她更是空中飘飞的落花,洁白无瑕,在空中打着旋儿优雅地徐徐落下……
这小精灵!也是一个小淘气!漫无目的地飞舞,有的落在帽子里栖息,有的径直飞到小朋友的脸上,还有的落在了小车上,开始了冒险的旅程。清晨,当人们看见这“拜年难得一见”的雪景时,都不约而同地欢呼起来。有的用相机记录小精灵美丽而又短暂的生命,有的赶忙拿出玻璃瓶,将小精灵收藏起来……
小精灵呀!谢谢你的到来,为人们增添了欢声笑语,为大地抹上了一道靓丽的色彩,更为人们的灵魂进行了圣洁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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