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也是近些年来提出的新名词,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霍金从“偶像”转变为“网红”,问题出在,吃瓜群众对霍金的盲目崇拜。人们因此还赋予他“网红”的头衔。作为科学巨人,他无疑是成功的,但作为“偶像”,他却是“失败”的。
现在很多人认为网络也是教育的一种途径,通过网络,可以轻松学习一些需要读大量书籍才能整合出来的知识,可网络上可不少“网红”却作为反面教材,传播负能量,抛弃自身的素养和道德尊严,以达到可以成名的虚荣和轻松的捞钱。这会给青少年带来的恶性教育。已报道过不少青少年为了给主播打钱而造成恶劣影响。也有人发布校园霸凌的事件,居然有网友因为被霸凌者长得丑,而在评论区大声叫好。吃瓜群众觉得有意思就盲目跟风,于是霸凌事件越来越严重。网络有个很大的恶性是以讹传讹,总将一些话一些事断章取义,于是恶传恶,终成了恶性行为。这是人趋恶心理的折射,盲目的跟风会让本就混乱的网络更是乱的找不到真实。
并非“网红”都是如此,也有高质量的通过自身专业素养给网络传递正能量的`网红,他们就能被称之为“偶像”。“网红”不止是满足了吃瓜群众和粉丝的审美,更也有些“网红”以丑恶的姿态爆红网络。前段时间网络上发布一女子虐狗的视频,让该女子瞬间爆红网络,无数抨击声斥责声都把这类现象捧到更高的页面,这让有关部门重视起此事,让他们受到一定的制裁。但此类“网红”毕竟还是少数,虐待动物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且知道的人少不代表做的人少。
如果网络非得成为教育的一种途径,不如让网络教育真善而不是伪善。偶像的存在是为了给群众以榜样弘扬正能量,传播真善美,鼓动更多人试着去美化世界,也成为给青少年教育的一种途径。所以我们可以尽自己所能去做公益,去宣传这世界的美来对抗不美,我们并非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可以尽量给予这个世界以爱以善。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网红,即网络红人,是因时代的变迁和网络的飞速发展而催生的一股新势力。也许在他们当中,有些人确实有真才实学,但更多的皆是因“猎奇”行为满足了大众扭曲而又极力压抑的***而“红”。对此,我深感担忧。
一如网红“温婉”,在十几岁的青春年华却不用功读书,小小年纪开豪车、化浓妆、出入夜间场所和酒吧。以正常人的健康思维,她是这个社会的蛀虫与毒瘤,迟早会被社会遗弃。可是现在,她只因一段摇头晃脑的视频便爆红网络,成了无数人的“女神”和效仿对象。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在我看来,这是因为人们太惧怕辛苦努力后的无果而又太渴望名利双收的“潇洒”快感了。“我们辛辛苦苦寒窗苦读,还不如人家温婉们随手一拍赚得多呢,那我们读书干嘛?”可是朋友,你只看到她此刻的光鲜滋润,却没看到她将来的悲惨一个思想不积极、拜金而又不务正业的人,她有未来可言吗?到那时,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又将如何自处?
与之相类的,为了将南京大屠***中惨绝人寰的暴行公之于众的华裔女作家张纯如没有“红”,而拿令人痛心疾首的民族伤痛作谈资、作笑料的“陈一发儿”“红”了;为中国“天眼”事业呕心沥血的科学家南仁东没有“红”,而因未成年生子的杨清柠“红”了和平年代,英雄无人问津,网红却人尽皆知!
当网红们缩在金钱里醉生梦死,抑或是躲在屏幕后嘲笑着我们内心的浮躁与空虚时,我们在干什么?我们沦陷在廉价的笑声,庸俗的感官刺激中无法自拔;我们沉溺于感官娱乐,完全扭曲了“三观”,更遑论“礼、义、廉、耻”?我们还谈什么高道德、高修养?
“存在即合理”,“网红”本无错。但是当主角抛弃了底线的约束,当看客遗失了判断的准绳,当“猎奇”变成了网络的主旋律时,人将不人,国将不国!
所以,我们不得不呐喊,“网红”,请真的值得“红”!
在现在这个电子产品铺天盖地、网络神通广大的时代,一个新兴职业蓬勃升起——网红。
这群有着搞笑的本领,姣好的面容,出从的上位水平的人。他们每天只需要在网络上随便发一条消息,便会引来世人驻足观瞧。有了群众基础,便有了阅读量;有了阅读量,便会有一大群拿着钱请他们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钱交易。网红这一职业,有钱有名有光环。于是许多人便挤破脑袋的想钻进这一行业,为此不惜伤害自己来引起世人关注,无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触犯道德与法律。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我是一个喜欢网红的人,我喜欢像papi酱那样能带给我们能量的网红,我喜欢像艾克里里那样能带给我们欢笑的网红……我喜欢网红,我喜欢能让我觉得值得的网红。
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并不能让别人真正的欣赏你喜欢你,那么,你成为网红的意义何在?人并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个快乐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
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就是我的人生意义。我不是网红,但我喜欢真实的自己。
网红网红,顾名思义,鼠标轻击一进微博首页,红辣椒、红炮仗列着大队接踵而来,不是一哄而入便是一枝独放,毕毕剥剥声之后便是震耳欲聋或引人泪下,簇拥起来倒真是红袍加身,有如戴了冠冕——这爆炸性的红,通常只因其时效性、鲜明性取胜。
“网红脸”这个热词的出现,也从侧面佐证了网红大军的特点:时兴、潮流,一抛头露面便一夜走红,却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鲜明、辨识度高,甚至千篇一律的锥子脸、大眼睛也都让人一眼确定“他是个网红”的身份。
然而,“网红”和“公众人物”的差距正在于此。我们通常提到某个名人,只要一举其名,他的生平履历、众多心路坎坷便历历浮现出来,听众人人都有心照不宣之感。而一提网红,名字、故事全可略去不讲,只用问一声:“瞧,这不就是刚刚做完某某事的那个人吗?”
公众人物是“名人”,网红则是“红人”。我们倾向于为名人的形象刻下他不朽的名字,连他的生活体验都要事事考究,当成与他本人融为一体的固有特色;而对于“红人”,我们却习惯于大笔一挥渲染着色,将“辣眼睛”““有煽动性”作为这个人的大标签,无疑在将人物扁平化。
一旦锥子脸成为热门,必然要出现那么一两个……
同样地,我们常说“大红人”,关注的只是他的地位、身份;他业绩如何,人品怎样,却都鲜有提及。他得益于“标签”,却也毁于“标签”。
网红的前路并不狭窄,但对于标签化的网红,即便挤破脑袋也难以留下一个“名”字;只有真正有思想,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才可以长久……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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