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不准确,详略不当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心里暗自高兴:“天助我也。哦哈哈”于是屠夫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小样吧,想把我给***了,你还嫩点,也不看看我在这山上混了多少年了。凭你这智商,想打败我,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这明明是摆着让我砍死你嘛,真是个低智商的狼。”于是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死。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屠夫不禁心里赞叹:“这狼,真是狠。”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我认为我这个人十分古怪,会做古怪的事,想要古怪的东西,拥有我原本不认为古怪但被一评论变古怪的相貌,古怪的性格……
我有一个蛮古怪的脸,越亲的人评价越差,越生的评价越好,让我自己也模糊了印象。我的眉毛:不粗不细不长不短不淡不浓,长的位置也不高不低,是双好眉毛。可不幸的是,儿时顽皮,右眉毛被磕了,好像断了,但经过治愈,已经不太看得出了。我的眼睛:我有双大得离奇、颜色、色泽古怪的眼睛。一双眼睛没有一丁点儿乌黑,眼珠是淡淡的咖啡色,一层比一层淡,想一碗冰红茶。一些按不住内心好奇的人总会攒到我面前问:“呃!你眼睛怎么会长这样?变异吗?”“你带美瞳了?”“你混血?”真是把我说的哭笑不得,又长又细又密的睫毛又给我添了几分混血气质。我的鼻子高高的,能说会道的嘴巴长在鼻子下,。小小的耳朵,白白的脸蛋,嫩嫩的皮肤……爸爸:“宝贝,你像谁呢?没一点像我的!”妈妈:“丑八怪、拉蛤蟆!”外婆:“可惜了,眉毛啊……”大人的朋友们:“混血?”“真漂亮”……我只能认为我有张古怪的脸,苦闷啊……
有时候的我,显得善良。有时的我,又这么小肚鸡肠,不,不是小肚鸡肠,是记仇!
善良的我:有好多次,从四五岁开始,我就常向家长要求把即将下锅的鱼放回大自然的水域里……几年来,被我放走的鱼不计其数……记得有一次,妈妈买回一只鸡,脚被粗粗的绳子缠着,好像很紧。眼中不时掠过一层悲哀……我心痛不已,把绑在鸡爪上的绳子解开了,鸡儿腾空飞起,与草地上老婆婆的鸡成了亲人……
遇到乞丐我会尽我们的力给予他们,我补考虑他们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骗子。因为我知道,他们一定需要帮助!
记仇的我:每当发来“日本地震”“英国发洪水”“德国造反”的类似新闻时,我会不暇思索,大胆、高兴甚至兴奋地喊出来:“大活该!活该!报应!哈哈哈!谁让你们以前侵略中国的!大活该!”妈妈教育我他们是鬼子的后代,十分无辜,不应该这样说他们!”我会心平气和用愤怒的语言告诉妈妈:“那当时有多少个中国人事无辜的。应该全中国的人全是无辜的呢!我们中国的一个人都没得罪过他们呢!
我的爱好也很古怪,喜欢刺激,玩别人不敢玩的东西。我喜欢大象、巨型犬。据我所知,与我同龄的孩子甚至是成人都喜欢可以抱的、可爱的小宠物。可我喜欢的是大动物,在它边人有安全感的……最好可以骑的……
这就是古怪的我。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古怪,我也不知道。
拿来主义是鲁迅与1934年写的一篇杂文,收录与《鲁迅全集》第六卷《且介亭杂文》。
那时候,鲁迅先生居住在上海闸北帝国主义越界筑路区域。这个区域称为“半租借区”。鲁迅先生有很强的民族自尊心,写了这篇文章。
《拿来主义》主要针对当时对待外来文化的某些错误态度而写的。他既反对无原则全盘西化的主张也反对盲目排斥和拒绝接受外来文化的倾向,主张“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即“拿来主义”。
其实拿来主义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外来文化,总有他的两面性。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文化与文化的碰撞与交融更为频繁。如果一味否认,就只能落后与世界文化潮流,只有不断交流,文化才会进步。
在现在,当中国人喝着可口可了,感受圣诞节的同时,“老外”们也会乐于吃上一顿正宗的中国菜,会在中国菜市场内讨价还价,会在过年吃着饺子,欣赏京剧。当我们面对新文化时,不做“逃避主义”,对此视而不见,不当“虚无主义”全盘否认;更不成为“投降主义”,全盘继承。在外来文化中逐渐将本土文化边缘化,这三种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鲁迅的“拿来主义“无论何时何地,都正确地指引我们对待文化的态度,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要坚定的做一名“拿来主义者”,让这些文化充实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
建议小作者在文中添加具体“包饺子”的桥段,可以是自己如何包,或者是跟着妈妈学包饺子,将这一过程仔细、细致地描写出来。
Computer is important.
We must learn English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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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缓缓地走在送葬的队伍中,四周是身着丧服的人群。几天前,一个身绑炸弹的哈马斯极端分子混入狂欢的派对中进行恐饰活动。当极端分子的手猛然拉动引弦,爆炸声穿透屋顶。废墟里,姐姐痛苦的表情永远地刻入了他的记亿,愤怒的心几欲跳出黑色的上衣。那天,一个十六岁的犹太少年郑重地作出了他的选择:“我年龄一满,就去参军,消灭阿拉伯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这样的故事,每一年都在中东发生。伯利恒的圣山脚下,巴以边界的隔离墙两边,如花如梦的男孩女孩,给自己选择了一条条通向复仇与死亡的道路,令真主和上帝落下悲痛的泪水。或许,我们可以假设:有一天——
场景组合转换镜头 彰显警世恒言
结构精巧。本文构思巧妙,作者善于把有一定关联地几则素材,按照相同的话题组合在一起,能使文章丰厚而多彩,意蕴绵长。场景组合的好处:①各个片段之间既各自独立,又彼此勾连,文章层次清晰,结构严谨,一目了然。②选材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很大,能极丰富地充实文章内容。③片断之间无须衔接,省去了过渡语句,因而方便作者不须过多考虑结构安排。片断数量可多可少,因此可灵活控制篇幅。
内容典型且深刻。巴以隔离墙下,巴勒斯坦少女因亲情被***虏,迸发了仇恨的火焰,以色列青年因亲情被永世阻隔而把仇恨藏在了心间,于是两个同样年轻、美丽的灵魂被亲情、仇恨屠***了!他们身上洋溢着感人的亲情,却少了执著的理性。这样的心灵是被极端扭曲的心灵。行文至此,镜头转换到中华大地的高考考场,是崇高的心灵让中国少年做出了崇高的选择——让爱化解民族仇恨,这样深刻的内涵使文章升华到一个较高层次。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第一篇著作。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
小说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内容。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同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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