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在小学的生活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同学:有在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的;有在摔倒时给我一句真心的问候的;还有在不会的题中告诉我解题方法的……但最令我难忘的同学莫过于我的同桌——王喆。
“轰隆隆”,“轰隆隆”,天上的天神仿佛得到信号一般,将天幕撕开,把天河之水全部倾斜到人间。
放学后,我独自坐车回家,刚出校门不远,我的.衣服就全部湿透了,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接着就是几个“震天响”的喷嚏。我站在车站上等车,平时拥挤的车站,今天也冷冷清清,就剩下我一个人,过路的几个小孩,撑着几把大伞飞快的跑着,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溅了我一身的脏水,“哎呀呀!……早知出门我就带上一把伞就好了,这个破车站也真是的,不安个遮雨的,正倒霉!唉……”我失望地说着。天越来越黑了,路上没几个人了,雨越下越大,我成了个落汤鸡。这时,头上的雨没了,一个熟悉又诡异的笑声传进了我的耳中,“哈哈哈”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王喆!我惊讶的一时说不出话来。王喆把伞递给我说:“我刚值完日,刚刚恰巧看见你,我带了两把伞,先借给你一把,你明天再还给我吧!”“嗯”我点点头,“谢谢你,王喆”。“没关系”王喆咧开大嘴,冲我做了个鬼脸。望着王喆的身影,我身上的凉意全没了,心里一阵温暖。
看!这就是我在小学里最难忘的同学——王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的同学。
他,陪伴了我六年。离别以后,他是否还记得有一个同桌的我。
他对于女生来说是一个很害羞的男生,但对于男生来说,他是一个男子汉。可能是异性的原因吧!每次打饭排队的时候,因为我的两个闺蜜坐在前排,所以,他就被女生“夹击”了。前面说过,他对异性很害羞,每次打饭时他都跟我排在后边的一位男同学说闲话。刚开始,他坐在我旁边很少与我说话,后来,他便慢慢熟悉了我,开始与我交谈。
其实,我跟他不一样,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我很好强。班上的人都叫我“女汉子”不光是我揍人很厉害,骂人也很厉害,死人都可以说“活”。
往事桩桩件件,使我难忘的还是那件事:那是一次考试,教室里安安静静,一丝声音也没有。这次考试是考语文,语文老师很厉害,要是被语文老师发现你在照抄的话,那你就死定了!连我都不能幸免。语文我最在行了,不一会,我快做完了。他(我的同桌)一直盯着我看,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我偷偷的撇了他一眼,他还在看我!他犹豫了一会,最后,他塞给了我一张小纸条。我打开看了看,哦~~~原来是他有一题不会做呀!我把答案写在纸条上面,递给了他。他刚准备打开,语文老师站在旁边,看见了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看见了语文老师不由得吓了一跳。语文老师大发雷霆:“好啊!居然在我的眼皮地子下照抄!你们俩,放学到我的办公室来!”
放学了,我和他背着书包战战兢兢的来到语文老师的办公室。语文老师一见到我们就说个不停:“呵!长本事了哈!……”语文老师说完了,我们走出办公室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夕阳下,对视,傻笑……
同桌的你我不会忘记。
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唉,真倒霉,刚升入初中,老师偏偏让我和男同学同桌,我又生气又懊恼。要知道,我一向都是挺讨厌男生的。再看看他这一身老土的打扮:皱巴巴的白色长袖衬衣,深蓝色的长裤,最让人不可接受的就是脚上竟然还穿着一双当今世上难找的布鞋。和他同桌,真是不会“来电”,这是他留给我最初的想法。
开学第一周的一天,我正在写作业,写着写着,他把我的胳膊碰了一下,一条小尾巴就在作业本上出现了。我生气极了,厉声说:“有病啊你,干吗无缘无故碰我,你看怎么办?”我把本子展示给他,他更加不自然起来,一幅不知所措的样子,也许他不知道,如果当时他能随便来一句:“Sorry,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OK?”也许事情就此结束了,然而看着他那木讷的样子,我是更加气愤。“不许再有下一次,否则我会让你更难堪,听见没有?”我又补充了一句。他那本来已经红透了的脸此时更加红了,其实,我说完这话也有点儿后悔。
然而不久之后的一件事,却让我对他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那天上午第二节课,数学老师拿着一叠考试卷走了进来,又要考试了。做着做着碰上了一道作图题,我打开文具盒,里面铅笔、小刀等文具都躺得好好的,唯独没有我需要用的直尺。我到处找呀找,就是找不到,一时间急得头上直冒汗。徒手画线肯定要被扣分,这可怎么办呢?我用眼睛的余光往“三八线”那边的同桌那里扫了一下,只见他正聚精会神地做着题,再说了,凭我跟人家的交情,还没有达到随便借人家的东西使用的份儿上。我再一次打开文具盒,索性把它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我急需用的直尺。正当我万般无奈之时,一把直尺从“三八线”那边渐渐漂移过来,来不及做任何感激的举动,我就拿过来为我所用了。
下课后,我对他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就要被扣好几分。”“不用谢,应该帮助的。”说话时,他的脸再次红了起来,两只手也不自觉地相互搓着,一幅很不自在的样子。
直到现在,同桌的他依然经常穿着农村孩子最常见的衣服,课上、课下依然经常是一幅严肃认真的样子,不过,我已经知道,在他朴素、严肃的外表之下,裹藏着一颗善解人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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