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陪儿子看电影,第一次是去年的贺岁档《熊出没之奇幻空间》。“奇幻空间”的时候儿子还小,虽然每天都喜欢看“小强强”动画片,但进了电影院还是睡着了!
儿子长大了,今天的电影看的津津有味,还不时发出感叹和疑问。
感谢儿子,我也观看了数不清的“光头强”动画片,电影版从《年货》、《过年》到《奇幻空间》和今天的《变形记》,我都没落下。仔细想来,还是《变形记》我最喜欢,主打的亲情牌,讲的是父子情深、父爱如山。老父亲因工作忙没时间陪儿子成长,退休了才能陪儿子实现童年的心愿……坐在电影院里想起自己的父亲,我忍不住湿了眼眶。老爸从军近30年,把青春、家庭、父母妻儿都献给了部队!我童年的记忆就是跟着妈妈生活,有假期就要坐很久的火车才能见到爸爸。我曾比电影里的“小强强”还要过分的对待过老爸,我掀了爸爸战友们为我们母子接风的桌子,还叫喊着“我跟他没有感情”!……
年龄大了变得特别容易伤感。前几天媳妇给放了部车太贤主演的《开心鬼上身》,当知道几个“鬼”就是主角去世的亲人,我当着岳父母的面痛哭出声。
希望我可以陪着儿子长大,不像“小强强”爸爸工作那么忙,也不像“尚万”的父母亲人走的那么早!能够好好的陪他玩耍、教他做人。希望可以像《速8》的托雷多一样,为了儿子可以选择站在全世界的对面!同样也要努力让爸妈幸福快乐,如有来生,还想做他们的孩子!
电影本来就已经很贴心了,当响起“世上只有爸爸好,长大了才知道”的歌曲,又再次热泪盈眶!个人感觉比《祖宗十九代》好看、感人。虽然我跟贝小贝(岳云鹏)一样,也总希望自己可以变的帅一点。
看过《缝纫机乐队》之后,对赵英俊特别“迷恋”!今天的电影歌曲又是他的作品。感觉英俊哥真是太有才了!歌词写的真有生活!长相也喜庆,光头强是根据他设计的吧!还有就是他跟雪村是一个人吗?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题记
学习之余,我坐在窗边遐想,想我那遥远的未来、我那充实的现实和那往日的点点滴滴。回忆涌现出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姥姥教我骑自行车。笨拙的`我却驾驭不了这高傲的自行车。我一次次地从自行车上摔落,姥姥一次次将我扶起。她不厌其烦地教我骑自行车的方法,又一次次的给我示范。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学会了。当我能够自己独自驾驭这自行车时,姥姥看着我那满身的尘土慈祥地笑了。那笑容至今留在我的脑海中,多么慈祥,多么亲切。
那是一个烈日当空的晌午,姥姥给我洗衣服。我坐在姥姥身旁,看着她用那满是皱纹的手费力地给我洗衣服时,我的心里很酸、很痛。我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感谢姥姥,也不会用一个甜甜的吻感谢姥姥,我只会扑进姥姥的怀抱,在她那迷惘的眼神中大哭一场,表达我对她的爱。那个情形令我多么怀恋。
那是一个沉闷昏暗的黄昏,姥姥躺在病床上默默地注视着我。全家人都在这儿,可姥姥始终拉着我的手。可能是姥姥与我的感情不是别人所能比的吧!她那昏黄的脸色显得是那样的刺眼,使我闭上眼睛默默地抽泣。姥姥用那仅于的一点力气抚摸我的脸颊,好像在倾诉我们曾经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她大限将至的时刻,我们就这样在一段段亲切地怀恋中度过。姥姥最终如一株耗尽生机的植物,匍匐到大地上。在那一刻,我懂了,她留给我的只是那数不清的回忆。有心酸的、有快乐的、有痛苦的、有幸福的,可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回忆,都是我那深爱的姥姥留给我的,都是那亲切的怀恋。
【批改评语】这篇文章作者通过平实而饱含深情的语言回忆了与姥姥发生的种种事情,感人至深。文章结构条理清晰,作者运用三个典型事例,表达对姥姥的深切怀念。特别是题记起到了统领全篇的作用,奠定了文章的感情基调。
有个犹太富翁得了重病,己经无药可救了,当他知道自己死期将近时,便口诉遗书,叫人笔记下来。
这一份遗书有两个重点所构成,内容是这样的:“我将全部财产留给了这个将遗嘱送达你处的忠实的奴仆;儿子尤第雅可以从中任选一项继承。”
犹太富翁不久便死了。
因为奴隶平白的获得了一份优厚的财产,所以他便兴冲冲得先把这份遗嘱拿去给拉比看,然后会同拉比去找富翁的儿子。
找到富翁的儿子之后,拉比对他说:“你父亲将所有遗产都留给了这个奴仆,只允许你拿其中的的一样东西,你将选着哪一样呢?”
儿子听了之后,毫不忧虑的马上接口道:“我决定选着这个奴隶。”
于是,儿子拥有了奴隶,也同时继承了父亲的所有财产。
这个富翁实在很有智慧,因为他知道儿子不在身边,如果他不立下这样一份遗嘱,奴隶很可能会吞没他的财产,而不告知儿子;而他的儿子果如他认为的那么聪明,没有令他失望。
这个星期,老师用课余时间,让我们看了一部很有价值的电视———《变形记》。
这个电视的主要内容是:有两个相同年龄的男孩,性格截然不同。一个叫易虎臣,是城市里的公子哥,他脾气暴躁,不孝敬家长,不尊重老师,不团结同学,在学校,只要老师一管他,他便野蛮地打起老师来,被同学们称为“最不受欢迎的人”。他家庭条件优越,只要是他要得东西,爸爸妈妈都尽量满足他。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太臭美了。无论到哪,他都不会忘了梳头,衣服也有十几件,连鞋都有六七双。而另一个孩子叫吴宗宏,他一直住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十分艰苦。每天要走五个小时才到学校。每次放学回家后,他便会帮着家人做事。比如:做菜、喂猪…在学校,他尊重老师,热爱同学,乐于助人,在家他孝顺父母。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是个善良、纯真、懂事的好孩子。后来,这两个孩子互换了七天的生活条件,易虎臣来到农村生活,才过了几天,他就受不了了。因为,那儿的教室很破,饭也不好吃,还要干很多事,就连洗头也没有清水。这显然让易虎臣很难接受。而吴宗宏却在城市的学校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在家帮易爸妈做家务,易爸妈很高兴。他还通过打工赚了好多钱,给易妈买了一箱牛奶。在农村的易虎臣也渐渐通过体验,变得懂事起来。最后,他们又换回了自己家。再一次回到家,易虎臣身边的人都夸他很懂事。他还亲自给家人做饭,令易爸妈很欣慰。
看了《变形记》后,我的感触很深,因为我平时在家不仅从不帮妈妈做家务,甚至连自己的书房都是妈妈打扫,还经常挑食。我觉得我的一些习惯有该改一改,我应该向吴宗宏学习。我今后一定会多帮妈妈做家务,自己打扫书房,不挑食。同时,还要好好学习易虎臣的知错就改,做一个讨大家都喜欢的好学生。
有一次,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福·汤姆逊外出,这时天色已经很晚了,他旧大衣内装着两千美元。
他突然发现身后有个戴鸭舌帽的彪形大汉紧紧尾随着他,而且无论如何也甩不掉这个“尾巴”,他担心恐怕是遇到了强盗。
汤姆逊走着走着,突然转身朝大汉走去,祈求地对大汉说:“先生,我求求您发发慈悲,给我几角钱吧!我饿得有点发昏,路都快走不动了!”
大汉一愣,仔细打量着他的旧大衣,嘟囔着说:“真是倒霉,我还以为你口袋里有几百美元呢!”说着,从口袋里摸出点零钱扔给汤姆逊,失望地走了。
大道理:
要想避免某个灾祸,就应该正本清源,首先将祸源清除掉,这样就会化险为夷。汤姆逊预料到大汉是个强盗,因此“先发制人”,让大汉以为他没有钱,从而避免了钱财被抢。
深圳公子哥易虎臣,是一个厌学、攀比心很强、狂爱手机的“富二代”。他称生活老师为“咆哮体”;爱捉弄同学;开玩笑不分场合;上课时不听讲;完全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为了iphone4s,他答应爸爸参加了《变形记》。
山村少年吴宗宏,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爱学习、尊敬老师、有梦想的孩子。他从小丧父,母亲改嫁,但难得的是,继父对他意外的好,靠采松脂供他和弟弟妹妹上学。为了渴望已久的大城市,他参加了《变形记》。
易虎臣来到山村后,发现尽管这里的条件差得可以,但这些山村孩子的热情让他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友谊和温暖。这个城市里的公子哥现在每天吃洋瓜拌饭,真让人无法置信这个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他,是如何忍受每天只吃洋瓜的。在二十二个孩子中,易虎臣却特别关注一个叫“小黑”的孩子,处处关心他、照顾他;教他街舞;为他找失踪的爸爸......曾经最不受欢迎的公子哥,因为这些山村孩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吴宗宏这边又怎样了呢?
朴实的吴宗宏来到了他做梦都想来到的大城市,有如亲生父母的家人;大方爸爸给的一千块作为见面礼;条件超好的学校;亲热的同学......这一切都让吴宗宏感到无比幸福,但幸福来得太快,一切如同做梦一般。经历了很多的吴宗宏,猛然发现:这一切都不是他的,如果这真是一场梦的话,是要用努力来实现这个梦的。
七天的时间很快到了,山村孩子和深圳孩子都对易虎臣和吴宗宏依依不舍。经过了“生死离别”,易虎臣来了个360°的变化:第一次为家人做饭,把iphone4s抛之脑后......易爸易妈欣慰的笑了,他们的宝贝终于长大了......吴宗宏也变得更自信,他会为了自己的梦想更努力,直至实现......
看完后我深深被感动了,同时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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