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其实喝了咖啡,无疑今夜又要失眠了。可即使这样,也阻挡不了我内心对它的喜欢,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散发的味道和微微的苦,以及苦后带来的香甜。与人生颇有几分相似,为自己喜欢的味道失眠,我想,是值得的。
在安静的夜晚,可以写写作、想想事、发发呆:寂静的夜晚,聆听自己的心,我想,在适合不过了。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些事情一些看法,都有些许的片面,正如喜欢,有时候因为一句话、有时候因为一个笑、有时候因为外在条件或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之这种喜欢,并不完全。正如有时你看到或感觉到的一些事情,其实大都隐藏着真实的另一面,并不被人们所知。很多的.时候,不敢细想,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除了家人和我的先生,不知道在去相信谁。也许不该细想,因为生活就应如此,喜忧参半,患得患失,这才是生活,不是吗?
看来对于生活,我们能做的,就是细细品,好与坏,并非我们能选择的,比如生活环境,比如生离死别,比如事过境迁,比如岁月流逝,带走容颜…..我们能做的,唯有默默接受,适应并学会承受。聪明的人会接受后为自己创造快乐。我希望我是个聪明人。
有时也会有想放弃快乐和希望的念头,没尝试过快乐,也就无所谓痛苦。没有希望,亦不存在失望。可是,不由己心,不由己愿。唯有懂得放下,方可释然,在社会生存,要学会冷暖自知,随遇而安。
人的世界大都不如花草的世界简单,纯粹,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忘了告诉你们,最近我养的一盆花死了,我是如此小心翼翼的灌溉着它,它感受到了,所以,它努力的为我绽放了它的美丽,对我做出了回报。它开出的花朵,是那样醉人的美,它的美,让人看上一眼变倾心:这种美,如此绚丽绝美,这种美,与环境无关。花亦有它的感情,它的绽放,最终敌不过时间,终被时间带走,我与它的缘分也只有这短暂的十五天。我默默的看着它过了短暂的花期,任由它默默枯萎,无能为力。缘起缘灭,花开花败,原本就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从哪里看过这么几句话,说每个人都在坐自己的一列火车,始终前行,目的地都是到达坟场,这个过程你会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上车,陪你一段在下车,只不过是你人生的插曲,接着你还会陆续遇到新的人,只是没人陪你走到终点。只是有人陪你时间多一些,有人陪你短暂些,转眼才发现,不由叹一声:繁华都市,而我们都在孤单的行走着,谁与谁,能真正走向永恒?
我多么希望,一切可以随心,那该多好。这样我希望只有聚,没有散,只有笑,没有哭,愿我在意的人不要那么辛苦,愿现在的人不要那么惟利是图,可是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随心。随心,是我追求和向往的生活,随心,是只有欢笑,没有悲伤的代名词。可是只能是一个梦想,那样的谣不可及,那样的力不从心。
但是有些希望,还是我所能够掌控的:比如善待自己和家人,善待周围的朋友,这些都是我可以随心去做的,也可以做好的。人生短短几十年,对的起自己,开开心心,随心而活,尤为重要。
我只想写出简洁而生动的文字,让读的人可以悦心。正如我只愿明月长存,心静即安。如果可以,愿我在意的人,你们一切都好。
它的触角把圆圆的眼睛顶的高高的, 像两根又细又小的小木棍举着小灯珠不知道它是不是看不清方向,那眼睛像两颗超小的巧克力豆似的。
有一次,我把旦旦放在手心中间,想看看它要爬到哪里去呢?它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身子,爬呀爬,我看见它好像在说:“嘿哟,嘿哟,快快走。”噢,我知道了,小蜗牛要爬到我的大拇指的顶端。我想:等一会儿,我把手倒过来,看看它会不会掉下来。过了大约两分钟,我把手慢慢地倒了过来,哟?我吓呆了,小蜗牛竟然没有掉下来?为什么不会掉下来呢?它不可能身上有胶水吧?咦,也不对呀?它要是粘了胶水不就不能爬了吗?我百思不得其解。
正当我想着、想着,妈妈走过来问:“洁颖,你在干什么呀?”“妈妈,你过来看一下,为什么它不会掉下来呢?它是不是有魔力呀?居然会倒立?是什么原因呢?”妈妈说:“洁颖,你弄错了,它只是一只小蜗牛,并没有魔力。它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黏液的东西。每当它爬行的时候,它就会分泌出黏液,使它的身体粘在物体上。”
噢,原来它这么厉害呀?我今天又明白了一个科学道理:每一种生物都有它自己的身体特征。大自然中还有许多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呢?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资料。
在平常学习中,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问老师有时不方便,问家长有时他们不懂。而网上有许多资料,可以帮助我解决疑难。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一个玻璃杯盛满了水,把手捂在玻璃杯口上,倒过来,快速移到玻璃茶几上,而玻璃杯口在玻璃茶几上水不流出来,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件事——看到不知道、不明白的问题就上网查一查。这时我开始上网,我终于醒悟了,原来是大气把水托住的原因呀。
上网查资料很有意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正如题目所说,它很廉价,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它,因为它是我养的第一个宠物。
记得五岁那年,我还在上学前班,那时候,作业也不多,妈妈也不忙。那天,宠物店要“清仓”了,每个宠物五折出售,于是,“贪便宜”的妈妈就买下了它。
回家后,我看着这只才花了妈妈二十块钱的小家伙。仔细打量着。它那红色的眼球,那宛如利剑般笔直的耳朵,那两颗白嫩嫩的牙齿,还有那全身雪白的毛发,摸起来毛茸茸的。不过,它不太听话,要不是我及时把门关上,它就直接跳出去了吧!看它不停地在屋里乱跑,我就跑过去追它,但是我扑到桌上,谁知把瓶子碰到地上,碎了,天哪,这可是爸爸的心爱之物。突然一股凉气在我背后涌动,“救命啊!妈,我错了!呜······”在爸爸还没知道之前先找个救兵吧。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小兔子不跳了,它用手挠挠腿,好像在幸灾乐祸,哼,小兔崽子,看我如此狼狈,你在偷着乐呢,好啊,是可忍孰不可忍!为了防止这只兔子再“逍遥法外”,我必须将它抓住,我抓,我跳,我捉,经过一番折腾,我可算把这只“犯罪兔”给抓住了。
呵!你可往哪里逃?我把它抓在手心,想狠狠地揍揍它,可,又看它此时乖巧可爱的样子无从下手啊。反而觉得它有些可怜了。哎!算了,好男不跟兔斗,于是,我就小心翼翼地把它放了出来,它好像也不躲了。它跳到我身上,看看我的表情,我突然发现,这只兔子身上居然有一些黑斑,应该是刚才在地上搞的灰尘吧。我回房间,找出我的洗脸毛巾,一点点地擦着,生怕惊动了它。
之后,为了保证它在这个新家健康地成长,我还开启了“菜园计划”,大爹家的后山有一片菜地,想在这片菜地上种些家人和兔子爱吃的蔬菜。可没想到我刚到菜地,却掉进了一个坑里,我大喊:“救命!”小兔子见此情形立马扭头跑了,我还在心里骂它没良心呢,谁知不一会儿,它带着妈妈过来了,拉住妈妈的手,我成功“逃离”。真是惊险又刺激,但更多的是温暖哟。
谢谢你,我的“廉价”小兔子,好爱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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