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民国风度》中的79位人物,可以大概归结为三个序列。一是大学校长,如梅贻琦、蒋南翔、蒋梦麟、马寅初、傅斯年、张伯苓、马相伯等。他们的风骨、精神各不相同,但其个人风采以及对学校的影响,都令今人在追慕之余不甚感慨。二是近代以来各学科在中国的奠基人,如考古学之李济,现代语言学之赵元任,物理学之叶企孙、吴大猷,地质学之丁文江,经济学之何廉,社会学之陶孟和等。他们对自己安身立命之学科的关注与倾心,真非今日许多学科之“权威”所能比拟。三是其他文化业界的前辈,如大公报社之张季鸾,商务印书馆之张元济,编辑界之孙伏园,新闻界之邵飘萍、黄远生等。他们的责任担当、社会敏感等等,都展现出那个时代的品质与高度。
民国那些人体现着民国风度,他们虽然千人千面,个性迂狷狂痴,但内里不失风骨、风雅与风趣,底子上都有一个“士”字守着。“士”乃知识分子的本色,它要求知识分子必须对家国、社会、历史有所担当,对自我的生命有所担当,对学术本身有所担当。因拒收张作霖30万元封口费而遇害的邵飘萍有一座右铭: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铁肩担道义”可以概括为民国那些人的担当之“志”,是他们对自我在社会、历史中的角色、立场的选择与认定。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代表的,不是某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更不是一己之私利,而是社会公共利益,是时代的正义和良知的代表。
钱理群先生在该书的序言里谈到,知识分子对家国、社会、历史的担当,在两个时刻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民族危难时刻,可举一例:曾任辅仁大学校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和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的陈垣先生在北平沦陷时对启功说:“一个民族的消亡,从民族文化开始。我们要做的是,在这个关键时刻,保住我们的民族文化,继承下去。”二是在社会道德失范的时候。危难时刻显本色,越是社会道德失范,知识分子越要承担起精神坚守的历史责任,大学也越应该发挥“转移社会一时之风气”的精神圣地的作用。这其实是知识分子的自觉意识和天然责任。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分子的使命是否发生了变异?周有光先生在其“百岁口述”中说,一代有一代的使命,他们那代知识分子的使命是“还我河山”,那是民族危难之际的呐喊与担当。那么今天,知识分子的使命是什么呢?不好回答。
什么是对自我生命的承担?时下热衷于报项目课题的教授们可能也不好回答这个问题。《民国风度》中,费孝通对自己的老师潘光旦有段评价:我们这一代很看重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潘先生比我们深一层,就是把心思用在自己怎么看待自己。“看重别人怎么看待自己”,在意的是身外的评价、地位,说白了,就是虚名;而“自己怎么看待自己”,在意的是自己对不对得住自己,是自我生命能不能不断创造与更新,从而获得真价值、真意义。费先生说他们那一代已经不能与潘先生那一代相比,那么我们这一代、我们教育出来的下一代呢?真让人惶恐不已!
民国那些人中,有些人只是一个学者,他们仅为学术而生。在曾昭抡同时代人的回忆中,有关曾先生的怪癖传闻很多。说他曾站在沙滩红楼前,和电线杆子又说又笑地谈论化学上的新发现,让行人不胜骇然;带着雨伞外出,却在暴雨中提伞走路,任衣物全湿;吃晚饭时心不在焉,拿着煤铲到锅中添饭;忙于工作,很少回家,有次回去竟被保姆视为客人。如此等等。费孝通先生曾对这些怪癖如此评价:在他心里想不到有边幅可修,他的生活里有个东西比其他都重要,那就是“匹夫不可夺志”的“志”;知识分子心里总要有个寄托,曾先生把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了化学上,他为化学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开创与成长而付出的辛苦,犹如父母之于儿女。这种对学术的痴迷,显出呆傻的状态,但没有这种状态,钱理群先生认为,是不可能进入学术,登堂入室的。现在的许多学者聪明过人,自然也就与纯粹的学术相去甚远。这固然可以说是时代、体制之弊,然要说其中个人全然没有责任,未免也是托辞。反观当下诸多“过度社会化”的知识分子,只能让我们仰望前贤,追慕逝者。
徐百柯本人在后记中说,写完14位大学校长,回首望来,不禁感叹:一校之长,今安在?很显然,当代大学校长优秀者不乏其人,徐的感叹不过意在惋惜一种“长校”精神之流逝。当年全国各地的报纸猛烈批判《新人口论》,马寅初却拒不,依然笑眯眯地出入燕园,“圆圆一张脸像弥陀”。他说:我总想以行动来教育学生,希望北大的10400名学生在他们的时候和将来在实际工作中要知难而进,不要一遇困难便低头。“匹马单枪”之北大校长言行之中展现的风格气度与精神追求,让人敬仰,更让人深思。
傅斯年在1949年后出任台湾大学校长。某日冬夜,傅斯年穿一件厚棉袍伏案写作,其夫人俞大綵坐在一边缝补他的破袜——第二天学校有两个大会,校长不能太寒碜。夫人催他早点休息,他说正在为一份杂志赶写文章,想早点拿到稿费买条棉裤,“我的腿怕冷,西装裤太薄,不足御寒”。这温馨夜色下的天方夜谭,真令我辈感叹!傅斯年是何等人物?是敢在委员长面前叼着烟斗翘起二郎腿的人,却竟为一条棉裤如此周折!
这是徐百柯行文的高处,他写傅斯年这样具备种种传奇的大家,却只从平常处说起,雕刻平凡细节之中的伟大。他写冯友兰也是这样,只提冯的“两束雄文”:一是冯友兰代表西南联大致函教育部抗议其训令,此文被后人赞为铭刻了一所大学“力争学术自由,反抗思想统制”的光荣品质;一是《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纪念碑碑文》,此文被史学大家何炳棣称为融古烁今的“不朽文章”。30年后,冯氏重读碑文,竟然“感慨系之”。原因何在?何炳棣有言:此碑永存,而它所代表的学术自由精神未数载即开始消逝。
此外,书中杜涌涛的序言、钱理群的再版代序,还有“延伸阅读”及作者的后记,都与“民国那些人”相得益彰,从不同角度诠释着民国风度。徐百柯认为,“他们离我们今天并不遥远,但他们守护、在意、体现的精神、传统、风骨,已与我们相去甚远”;但他又希望通过种种努力,来对抗断裂、遮蔽与遗忘,培养一些建设的力量。
但逝水悠悠,这样的努力,不知成效几何?
这是最好的时代,群雄汇聚,英豪四起,无论是工程科技还是文学艺术,都在此有了里程碑式的突破。充斥苦难的四十年左右光阴里,民国大家们留下了太多值得称道的经典。然而当我们真正走近他们,看到辉煌,看到疮痍,也少不了喟叹一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细说民国大文人》记述评说了包括鲁迅、林语堂在内的七位文学大师的生平经历。我们能从中感受到林语堂的真挚淳厚,梁实秋的温润风趣,张恨水的才华横溢,鲁迅的执拗不羁,沈从文的浑朴淡然。在他们身上所呈现的是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是一群追求真知孜孜不倦的学问人,更是战争时期每一个爱国者的肖像。他们无不历经坎坷,满腹的报国壮志和经纶才气,无论出自高门或是生在蓬户,唯有对于文学的热爱是始终相同的。
在我们憧憬先辈们传奇的生命之余,还应从他们身上领悟一些额外的精神。书中大师们有的蔼然仁者,有的恣肆狷狂,有的温润似水,有的刚烈如火。其中我更为欣赏张恨水,小康出身,也没有什么留洋经历,从报纸杂志被领进文学殿堂。他会的似乎只是编故事而已,但其才华之出众却有目共睹。作为一位文品俱佳的高产作家,他曾经同时创作六部小说,共创作中长篇小说多达110余部。他能够“楼上口占打油诗”。他以一支笔养活了其数十人的大家庭。他的作品虽常常被讥为“鸳鸯蝴蝶派”,风靡程度却远令人咋舌,上至党派高位者,下至闾巷莽夫,无不有恨水先生的忠实书迷。
更可贵的是他不参与政治。回溯中国古代,出仕以考究文学为主,有文采的人多半能摘取一官半职,由此养成了中国文人爱指点江山的秉性。然而文学与政治又有多大关联呢?反而在其受贬之际,远离政治才更易出佳作。张恨水单纯把自己放在一个写书人的位置上,从不像其他一些作家,但凡有了个人影响力,就试图大谈时局,妄言政策,却又无切实可行之举,甚至过度追求西化,全不考虑是否符合国情。
他也没有时下文人好打笔仗的毛病。左联成立后,在泾渭分明的政治立场之下,几派文人于互嚼舌头的纸役中失了斯文,展露出可爱的凡人嘴脸,倒是颇具讽刺感。恨水先生几乎没什么文人通弊,却只在爱国上有些许特别的执拗。他的文学天赋实在叫人赞赏,老舍曾称他为“国内唯一妇孺皆知的.作家”。
然而时隔数十年的今时今日,张恨水在年轻人中的知名度却不及老舍。原因大约有二:一来今天的年轻人们有了自己的文学偏好,已难接受先贤的种种佳作;二来又确实受了鸳鸯蝴蝶的掣肘。在为年轻人选取的名著书单上,现今的教育者们似乎是羞于将恨老的情情爱爱摆上台面,反而更好引取老舍的风趣正经了。就连《京华烟云》等享誉中外的通俗经典都堙没在当代言情小说的流行中,这种白话的普及甚至趋于退化的现状,恐怕是胡适当年不曾料及的。
我想说的是,中华文学之美瑰丽无匹,民国文学当称其中明珠一颗。在文学的传承中,我们不应再三将其简化,而更应深入其内涵。面对无涯学海,我们该想着如何畅游其中,而不是舀一碗喝过后,就敢说它是咸的。文学的甜当是隐匿在高处,在江海源头的某一座雪峰吧。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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