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1月22日堂正地产秘书训练中,让咱们观赏了一出电影,名为时髦女魔头,影片中,讲述了女主角是从不重视装扮的一个女孩,但她投身于一所她自己也觉得不合适的时装公司,也意外被应聘了,在刚开始的作业中,她不能适应,由于搭档对她的冷眼,以及对上师的不满,但她有一股坚决的决计,她曾与男朋友表明,她不会输,她是必定能够做得到。她的这股克服问题和困难决计和决心,我觉得是咱们也需求有的一部份,作业上遇到难题的时分,要勇于面临,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女主解的作业心态十分值得我去学习。
在女主角作业过程中,她为了投合公司各方面需求,逐渐改动自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时髦的女性,对公司的遵守,对作业的负责,也是我很敬服的当地,由于她对公司是无时无刻的贡献,只要是上司的给她组织,她无论是上班仍是下了班,也会为上司极力,在她的眼中,没有完结不了的作业,她能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再变成完结,并且在影相中,有一部分,是她为上司家中的小孩得到的一部漫画的首稿后,还会仔细到提早复印好两本,分别送到两个小朋友的手中,这是上司还没要求到的做法,但她想到了,并且做到了,做得很好,很细,一起,让上司对她改观了,让上司发现了她的长处,这也是我需求学习的,她的预见性很好,并且十分仔细。
对作业的坚持和仔细,会让你不断的改动,会让你变成功。
艾迪是个愿望做一名记者的女孩,有着普通却亲密无间的男友,朋友和家人。一个偶然的时机,对时尚一窍不通的她却得到了万千女孩愿望得到的职位——著名威望时尚杂志天桥女主编玛琳达的助理。但这个时尚界地大姐大却不是暂省油的灯,对下属的摧残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境地。 坚强的艾迪尽管并不喜爱那个花天酒地的花花国际,但他为了做到有头有尾,仍旧尽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慢慢地,她竟然得到了玛琳达的欣赏,开端步步高升,而她自己,好像也忘记了正本的梦,并喜爱上这个醉生梦死的国际…… 本来以为会是小丫头会感动大魔头的神话结局乃至直到巴黎酒店中二人在讨论座位问题的时分我依然抱有这样幼稚的想法。但这不是神话,女魔头终究仍是那位女魔头。日子本来不是神话,幼年期望像超人相同解救国际地纯真幻想,少年期望叼着牙签,背着剑,在恶霸手中救出那仙子相同的女孩,到了青年,又有了拿起开麦拉,穿起戏服去光影的国际里体会不同的人生的激动。可这全部,在时刻冲刷下却显得那么苍白和软弱。跟着咱们不断地在人间的长河中前进,在社会的缝隙中生计,咱们开端讪笑幼年的幼稚,少年的\'轻狂,青年不切实际的抱负。
忘记是一件可怕的工作,而时刻和咱们生计的社会,恰好是忘记的催化剂。由于忘记,海誓山盟变成了行同陌路,金石之约变成了废铜烂铁;忘记,让实际变为前史,让前史变为传说,让传说变为神话。忘记,让咱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忘了愿望,忘了纯真,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赋性。更可怕的是,咱们对这种忘记和迷失乃至一无所知,或者说即使潜意识中有感觉到,也会向咱们的主人公艾迪相同为自己寻觅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来粉饰自己逐渐被同化,被浑浊的心和被侵蚀的愿望。所以,本来惨痛悲惨的掩埋自我不光没有一丝悲风落叶,反倒是一片歌舞升平的官样文章。
或许正像玛琳达认为的那样,“每个人都喜爱这样的日子,当咱们把金钱,地位,荣誉,别人的敬重通通揽入怀中的时分,咱们还会想起咱们不幸的愿望和可悲的清高吗?人生至此,何其悲哉?悲当然悲,但实际就是如此——咱们叫嚣的“职责“工作“糊口等等标语,就“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地把那份生命中最可贵的期望,官样文章地掩埋进了时刻的坟墓。
所以看后,我想要是我当导演的话,定然让艾迪持续她的时尚生涯,成为下一个玛琳达,下一个“时尚女魔头,这样才是日子。但细心想想,影片看似神话般的结局也有其妙不可言之处。当玛琳达再次遇到现已自在寻求的艾迪时,她微微一笑。这是慈爱的笑,快乐自己的晚辈总算找到了自我?这是讪笑,讪笑这个丫头天然生成穷命?这是仰慕的笑,仰慕这个女孩的轻松自在?这是苦笑,感叹自己命运的无法和怨恨自己没有勇气和命运抗争?仍是这仅仅是一种麻木的笑,由于被社会同化后,连最真的笑都同愿望一起下葬。
历史的风云一幕又一幕的变幻莫测,时代的变迁一代又一代的轮回更替。然而这其中,总有一种精神引领一个时代,而一个时代又衍生出所独有的时尚。品味时尚,品味历史的精华,让我获灵魂之涤,悟兴亡之道,择旺盛之路,攀绝顶之峰,俯瞰茫茫大地,谁与争锋。
品味时尚便是感收那灵跃的火花,由时代与精神摩擦而出,照亮了一个时代,引领了一段征途。“日上三杆抬头起,吟得一首好诗来。”你,是一座危乎高哉的黛岫,兴起了一代时尚的盛潮。把酒微醉,仙气却已肆溢天外;绣口一吐,便妆点了半个盛唐。李白,你已然伫立在时尚潮流的顶峰,任风吹雨来,你自有云帆济沧海。品味时尚,我们不要只痴狂的迷恋那些顶峰上的人,因为他们只是个传说。品味时尚,我们要做的,是品味那从历变更中遗留下的闪着金光的智慧与信念,从而获得灵魂的净化与升华,最终使我们亦能伫立于巅峰之上,成为永恒的传奇。
品味时尚便是静观那一面空明的镜,照映出那一代人的灵魂高下,折射出一个社会的命途。从那商周的五石散到暴秦的金城阿房,从大汉的小脚为美到唐宋的以胖为尊,从远古的祈神赐福到如今的科技兴国。时尚的变迁印证着一代代精神的传承与变迁。品味时尚,便是品味着这时代的辉煌与落没,兴盛与衰退。时尚所投影出的,是时代最本质的相貌。清圣高洁还是污朽落没,一览便知。品味时尚,我们要领悟出兴亡之道,借古之时尚而鉴今之错败,改世之愚陋于患之未成,才是真正的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便是眺望那傲立孤岛的航标,引领着未来前行的方向。是走向必然的灭亡还是走向更高更强的顶峰,便是由时代所决定的时尚来引导。人皆大道而行,天下为公,那必定是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人皆门居皆闭而不出,见邻不知而陌路,则必有不谐之音跃动于耳,旋绕于世。所以一个正确良好的时尚才是兴盛之本。品味时尚,我们更要选择出正确的道路,让和谐之音遍布华夏,让鼎盛之旗高插山巅,让无尽的风浪印证我们的正确的选择,用恒久的光辉见证时尚的荣誉……
品味时尚,品味这历久珍藏的佳酿,品味传承数千年的智慧灵光,让成功的天梯在心中高架,让永恒的荣光在天空荡漾。
影片讲述了一个平凡的女孩:安迪和一个时尚杂志老板马琳达的故事,安迪是一名很普通的打工族,甚至每个月连吃住都没保障,后来还是她爸爸从家乡给她送钱过来的。她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记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到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天桥》杂志应聘第二助理一职。
在应聘之前马琳达的到来,让我感觉到了马琳达的霸道和她时尚新潮的着装,跟安迪就是天壤之别,开着奔驰汽车上班,下车有人给她开门,坐电梯,里头的人先让她坐,走道上的人看到她就绕道而行,衣服和皮包有助理帮她放,甚至放衣服和皮包有专门的套袋,来到办公室已经就有人给她准备了早点,在公司就是呼风唤雨。马琳达的第一助理艾米莉说过,在安迪之前已经被马琳达炒了两个助理了,原因是办事太慢,下达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体现了马琳达的工作繁忙和残酷。在应聘当中马琳达对来应聘的安迪很不满意,主要是穿着太普通、太差劲了,说都没跟安迪说太多,就示意要她走,但是在安迪最后说的那句话,她的自信和不放弃的精神触动了马琳达,最后录用了她。工作初期的安迪,让马琳达很不满意,做事脚忙手乱,下达的任务也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中马琳达刁难,还要受到同事的歧视,安迪也经常抱怨,自己已经尽力,为什么还是会马琳达还会给她脸色,直到安迪向同事内特诉苦时,得到了同事内特的引导,决定改变自己,在内特的帮助下穿上了时尚靓丽的服装,看到同事们惊讶的表情,让安迪的信心增强百倍,走路都抬着头,气质不凡啊!
简直就是乌鸦变凤凰。看来人的自信也跟着装有关系啊!从此以后,工作也越来越顺,直到,马琳达要她去找哈利。波特的最新手稿,打了很多电话,包括朋友,该问都问了,都没有找到!她有点绝望了,这个基本上是不可能找到的,她有点退缩了,想辞职!就在这一刻,奇迹发生了,可能是她不放弃的精神感动了上帝,她刚认识的朋友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她找到了最新的手稿。不到最后不放弃,要相信有奇迹的发生。把哈利。波特最新手稿放到马琳达面前时,问她“有没有准备两份”,她的回答让马琳达刮目相看,她说“不仅准备了两份,为了让他们更好的阅读,还设计了封面,并且他们已经在火车上看了”。安迪的表现感动了马琳达,决定升她为第一助理,并要安迪和她一起去巴黎的展会!这次展会是同事艾米莉期盼了好久的展会,因为这次展会对以后事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这次展会可以看到最新最时尚的服装表演秀,还可以认识很多同行业的老板和名人。
看了这个影片,想想我们平常工作量,跟安迪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安迪她乐观积极的心态、不放弃的精神等很多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从她脚忙手乱到有条有絮也是她工作努力的结果,虽然之前她也有抱怨,但通过同事内特的引导,慢慢的喜欢上了她的工作,在家中她都不忘老板给她的任务,她就是把工作当作生活中的一部份了。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们也会像安迪一样会有抱怨,但在抱怨之前,就像内特说的:我们是不是已经尽了全力?想想别人为什么能做好,像安迪面对这么刁难的上司,她都能做得那么好,能够让同事和老板感动;能让老板觉得惋惜;能够见到马琳达久违的笑容,真的,让我感触很深!影片最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安迪要离开,作者可能也是想提醒我们工作再忙也要休息和顾家吧!像影片里也提到了马琳达到最后,她的老公和小孩离开了她,第二次的离婚也让我们看到了马琳达女魔头痛苦的泪水。还有像影片当中的艾米莉,安迪能进升第一助理,我觉得最大的功劳要归于她,因为是她给了安迪最好的机会,她见马琳达就像见到老虎一样,叫她过去,老是要安迪去,我觉得艾米莉就是自***。
我觉得老板找我办事,就是给我展现的机会,就是给我进升的机会,千万不要把这么好的机会拱手让人!不然,也会像艾米莉一样,最终会被别人替代!
以上就是我对《时尚女魔头》的观后感。
有人说,身穿奇装异服是一种时尚;有人说,身戴钻石、宝链是一种时尚;也有人说,飙车狂奔是一种时尚。可是在我眼里,时尚就是讲文明、知礼仪。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有“孔融让梨”、“程门立雪”的美传。因此,讲文明、知礼仪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必须具备的素质。
可是,我发现现实生活并不是这样的。在我居住的小区内,垃圾随处可见,脏话时常有闻。我还有过一次尴尬的遭遇呢。
一次,我和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刚走到一栋楼的楼底,突然一盆洗过蔬菜的水从天而降,不偏不移地从我头上浇下来,把我浇了个“透心凉”。妈妈赶紧把我带回家洗了个澡,然后拉着我找楼上的人理论。没想到那个人不仅不向我道歉,反而骂我“狗眼不看路”,还把我和妈妈赶了出来。
回来的路上,我想起老师常说的一句话——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可是,这些人的文明到哪去了呢?
如果你是一个中国人,那么请记住:文明、礼仪不能丢,就像大家都不想落在时尚的队伍之后。所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让我们的文明之魂不再在深夜里独自抽泣。
阳光下,“时尚”镀上金色的光芒,在时光中熠熠发光,在岁月流逝中留下深深印记,沉淀成温润的经典,泛着淡淡的馨香。
阳光下,“时尚”换上绚丽的舞衣,在时代的前沿引领潮流,绚丽夺目的色彩让人眼花缭乱,在喧嚣热闹过后,被人渐渐遗忘,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慢慢被人遗忘。
在时间的河流中,一部分时尚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的空虚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了经典。
一切的经典,都是曾经的时尚。《诗经》中经典的名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当时是广为流传的民歌,在当时看来是一种时尚,现在变成了经典。 “凡水井处皆歌柳词”,柳永在当时的风靡可见一斑,他站在了时代的最前列,引领了时代的潮流,成为了一种时尚,也成就了现在的经典。韩柳倡导古文运动,抨击了当时的靡丽文风,为文学史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他们的观点在当时是一种时尚,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经典。明朝民间流行的评书和话本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天鹅湖》在当时风靡一时,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曲目……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
如今的时尚,可以说是方方面面,让人眼花缭乱,它热情如火,它绚烂如花,它从不犹豫,身后紧随着一群忠实的爱慕者;它没有退却,在喧嚣中尽情宣泄自我。你看,郭敬明透明的忧伤细数着成长的感伤,在 80后90后的队伍中引起多少人的共鸣;你看,超男超女的选秀中成长起多少“民星”,只要尽情展现自我,没有什么不可以;你看,于丹和易中天说三国讲论语,一时间风靡全国上下,被人们称为“学术超女超男”。流行音乐开始复古,方文山的词配上周杰伦的曲成为流行乐坛的风向标;新兴的网络语言,没有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囧”“槑”“打酱油”等大行其道……这一个个时尚细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着我们的感官神经,在繁忙与时尚中穿越,我们被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艳丽的“时尚”招人艳羡,也许不一定会有耐心等待沉淀成经典,因为商业的炒作过于急切,很多原本可以成为经典的时尚,一不小心失去了成为经典的机会。
时间或许可以说明一切,真正的时尚必然会成为经典,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品味时尚,保持清醒,岁月里便有了轻松的意趣,生命里便有了丰富的体验。
100年前留辫子、穿长袍依然是“时尚”,然而这种“时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却摧枯拉朽,人们迎来了科学与民主的新时尚。
60年前,城市乡村的女孩子不爱红装爱武装,那是人们迎接那个时代的特殊时尚;然而现在我的男女同学却是西瓜皮头、写上KOBE的T恤衫、带洞的牛仔裤,依然时尚。时尚,时尚,流行即时尚。
30年前,被禁锢了十年的人们不再被“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时尚所左右,他们追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新时尚,才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崭新一页。
10年前,八岁的我看到叔叔身别“WALKMAN\",感到他特时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学再这样,肯定会被口袋装着MPN的新新人类所耻笑“真老土,不时尚。”
因为追求科学、民主的时尚,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因为追求富强、进步的时尚,我们的代代先辈才会融入社会先进时尚的洪流;因为自由、丰富的时尚,我们的同龄人才会呈现思想和行为的多元。
时尚,是时代符号。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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