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并不是一个温柔细心的人,全身上下着散发出青年的快乐的气息。
无论过了多入,我都给始终记得你的脸,一张黝黝的瓜子脸,脸上镶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虽然你长得相貌平平,但你从来没有自卑过,还戏称自己为非洲人。仿佛你永远都不知道悲伤是什么。
在父母老师眼中,你是一个调皮鬼,可在我们眼中,你却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妹妹。每次考试前,你都会玩得昏天地暗、不复习,你都会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超过所有的人,稳稳登上120分的高峰。我听了暗暗发笑,这里的高手如林,怎么会轮到普普通通的你呢?再说老师也不一定会考得120分,更别说你了。果然,试卷发下来了,你面对着试卷目瞪口呆,你愣了一会儿,马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嘻皮笑脸。
我羡慕你,你在跑步中那矫健的身影,这使你每次跑步都是第一名。记得一千五百米跑的时候,我们看到你那矮小的身影与旁边的运动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时,我们不禁为你捏了一把汗,你却笑着说:“没事”,瘦黑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一声刺耳的枪声――比赛开始了。一开始你就远远地落在了后面,我拼命地为你加油,但你的脚好象注了铅一样,还是被人甩在了后面……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口,我知道没用了,已经是最后一圈了,看来已经扭不过局面了,抬起头看到一掠而过的你:眼中还是充满了自信与希望。就是这份倔强提醒了我,在没有过终点之前,谁也不能轻易放弃,既然你努力了,那么就不要放弃,成功一定近在咫尺。刚才那失望随之而失,我心里默默地为你加油,终于你突然加快了速度,像脱了疆绳的野马,势如破竹,飞一般地冲过所有人,跑过了终点。你赢了,你的心里一定比吃了蜜还甜。
感谢你,谢谢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持,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朋友也是好“老师”。
我还记得,记得教室里那一张缺腿的木桌上,我与你曾经是同桌,当熹微的阳光照了起来时,依稀记得我与你嬉戏的身影,还记得我与你那欢乐的笑声……
事情早已过去很久,我不希望你会永远记得这里边位跟你半年的同桌,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但我会永远记得同桌的你――梁清。
我家有一只小狗叫贝贝,它全身长着白色的柔软长毛,身体蜷缩起来就像一团绒球,那湿漉漉的黑鼻子的上方,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头上顶着一对听觉灵敏的大耳朵,身后一条小尾巴像钟摆似的,左摇右摆地甩呀甩的。真可爱。它——是我的“开心果”,整天缠着我嬉闹,真可爱。
每当我上学回来,还在上楼梯的时候,贝贝就已经听到我的脚步声了,它蹲坐在门里静静地等着我了,小爪子轻轻地拍门,好像要打开大门,迎接我回来。它似乎知道,小主人回家,就意味着美餐即将到来。
贝贝喜欢吃肉。每当我吃饭的时候,它就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我,吐着舌头喘着气,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好像在说:“小主人,求求你给我一块肉吧!我都馋得流口水了!”
贝贝的吃法很不雅观。每当我给它一块肉,它叼住后,连嚼都没嚼就吞进了喉咙。吃完之后,它舔舔舌头,还在回味肉的香味。随后,它的两条前腿趴在我的膝盖上,撒欢似地拼命地摇着小尾巴,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眼巴巴地看着我,小小声地“汪汪”叫几下。仿佛在说:“真香,真香,再给我几块肉吧!”
我又夹起几小块肉,拌了一些饭,倒进它的小碗里。贝贝顺着香味,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小碗前,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饭,贝贝伸长舌头把碗舔了又舔,它看碗里实在没有东西了,这才罢休。它走了几步,拉长身子伸了个懒腰,慢吞吞地回到窝里睡大觉去了。
这就是贝贝,我家的小狗贝贝。它嘴馋,爱吃肉。爱吃肉,这是狗的本性,有哪只狗不爱吃肉呢?
去年暑假,我从辛爷爷家牵回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小狗的名字叫“B仔”。B仔是一只纯种北京犬,胖乎乎的,全身雪白雪白。它长着一张圆圆的脸,两只小耳朵挂在两边,还有一双黑黑的圆溜溜的大眼睛。平时它的尾巴像扫帚头一样,长长地拖在地上。当它高兴的时候,它的尾巴会翘起来,像一朵盛开的花儿。B仔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个小绒球在滚动,特别好玩儿。
B仔是一只讲卫生的小狗。记得它刚到我家的时候,我们还不是很了解B仔的生活习惯,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大小便,只好侮天带它出去逼三次,它总是会躲在墙角或树根底下小便,逼多几次,我就发现,原来它是在做记号,以后它总是盯住这几个地方,不会随便乱拉。
B仔是一只温顺的小狗,它很少叫,也从不咬人。平时我在做作业的时候,它总是卧在我的脚下,像一个白色的毛绒玩具。每天早上,只要妈妈一推开我房间的门,它就会快速地跑进来,两只前爪搭在我的床前,“呜呜”地叫我起床。每当我放学回家,一进门,它就扑上来,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膝盖上,摇动着它的小尾巴,表示亲热。如果有客人来,它也不会乱喊乱叫,只是不停地山着客人嗅来嗅去,熟悉他的气味。B仔是一只特别喜欢玩的小狗,侮次我们对它说:“B仔,去散步!”它总是马上撒欢般地跑过来,嘴巴里还不停地“呜呜”叫着。一旦带它出去,只要一出楼门,它就撒腿往外跑,害得我不得不跟着它一起跑。
B仔是一只很有记性的小狗。有一次,我在逼它的时候遇见了另一只小狗“妞妞”,B仔和它玩得可欢了。从这以后,每次出来,B仔就拼命往上次和“妞妞”玩的地方奔.到了那里,又到处东张西望,寻找“妞妞”,真是一只“多情”的小狗。
这就是我心爱的小狗B仔,它己经是我们家人人喜欢的小宝贝了!
我一向不喜欢小狗,听吧,只要有人来,它就叫个不停,从客厅叫到卧室,没完没了,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理由,真是讨厌。
对这只小狗我真是一点也喜欢不起来,它就是个两面派。它向来不冲它的主人乱叫,而且温顺,听话。可是,它却朝着我捏的橡皮泥小狗汪汪,甚至还趁我不注意,把橡皮泥咬的稀巴烂。真是让我火冒三丈。
我不喜欢它,可总也甩不掉它。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花园里,广场上,甚至我上学,它都要和我一起去,这个坏家伙,真想揍它一顿。
可是,现在我不再讨厌它了。
小狗升级做妈妈了,生了好几个小狗宝宝。它很慈爱,无论是在客厅,还是卧室,它总是保持着警惕,一有什么动静,就赶快带领着它的小宝宝们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这个小狗妈妈很称职,发现一点好玩的东西,它就会汪汪地叫,再咬一咬,没有危险了,就叫上它的儿女一起玩。如果有人去抢,它一定会声嘶力竭地汪汪叫,还会发起一波波猛烈的进攻,直到危险远离了才会停止。这是个勇敢的狗妈妈。
这个狗妈妈又是负责的老师,小狗狗长大了,它会教给他们看家,叼东西等本领。练习累了,就会挤在一起,互相“拥抱”,有趣极了。
现在,小狗还是喜欢汪汪地叫,可是,声音可好听了,在夜间有什么动静,它便放声大叫,震耳欲聋,使贪睡的我也得起来看看,是不是有小偷。看着他摇着的小尾巴,真可爱。
它负责,勇敢,尽职,慈爱。因为有了一群狗宝宝,它更是伟大,我觉得它顶天立地。
我不再讨厌这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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