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弯弯的眉毛下面眼睛忽闪忽闪总露出狡黠的笑。她,英语棒、作文优、口技牛、美术更是一绝——我觉得她都能设计珠宝、出版漫画集了!
先来谈谈她那棒棒的英语。在我眼中,她的英语“听、说、读、写”样样全能,她在八岁就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少儿英语托福考试,比我通过托福整整提前了六个月!她可以和外国友人任意交流,还能开上一两句玩笑。在她的书包里,随时都有一两本厚厚的全英文读本,这让我很向往。所以,我们约定,每周天晚上聚在一起吃晚饭,全英语交流,一起进步,一起成长!
我和她在一个作文班学习,每每上课时,她看上去总是心不在焉的感觉。可她的作文却写得出奇的地好。每篇作文都能虏获赵老的“芳心”,总给她最高分。这让我各种“羡慕嫉妒恨”。她既不是豪放派的苏轼;也不是婉约派的李清照;更不是以张炎为代表的醇雅派。她的作文,委婉中透着一份坚强,诗一样的语言能使一篇说明文瞬间变成散文,如诗歌一般!号称“三万里胡改文高手”。为了与她拉进距离,我奋笔疾书,冥思苦想,每周也总想弄一两篇文章来提高自己,可苦了我这小脑袋瓜了!
接下来说说她的绝活——口技!那可真不一般,自学成才。她擅长模仿各种动物的叫声,尤其是学各种鸟儿的叫声,我们一起上学,她随便叫上几句,就有一堆鸟儿在头顶上叽叽喳喳,像是在和她对话。她还坏笑着告诉我,她家的鸟会叫:火烧苞谷,火烧苞谷!因为鸟儿饿了,要吃饭了!然后她就学鸟儿叫:火烧苞谷,火烧苞谷!这样的玩笑话,我却深信不疑!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做她家的一种宠物!因为啊,她把她的宠物照顾得实在太好了。每天早上起来,为她养的六只鸟、十几条鱼、两只乌龟(可能还会有一些暂住的家伙,比如蜘蛛、野猫等)喂食,并把它们清理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和它们说话,把自己的零食给它们分享(这很重要)!所以我就幻想着,我要是它们家新孵化出来的那只小鹦鹉,她是不是也会把我捧在掌心,小心的呵护着?
说了这么多,你一定好奇我的闺蜜是谁呢?她就是和我有个约定的VV,我们约定,不止小时候要在一起玩,还要考入同一所大学,继续进行我们人生中新一轮的你追我赶!
谁的身边没有一个知心朋友!当然,我的身边也有。
我的身边都是一群喜欢打打闹闹的家伙,她们与我一起“独霸天下”,没有人来敢招惹我们,只有一些不怕死的,当然,只是开个玩笑。有的从一年级玩到现在的,有的是三四年级转来的。我们相处的这几年,不可能没有小误会,没有小吵闹。第一天吵过以后,第二天又开始搂搂抱抱的,好像从来没发生这些事。我们也会聚在一起,说一些同学的“小坏话”。“损友,损友”当然彼此互损喽!
我们经常会在一起讨论关于学习之类的问题,非要争个正确答案。然而,身为“学渣”的我们,经常会皱着眉头,咬着笔杆,垂目思考。当解决一个问题时,当然会激动的告诉另一个不会的同学的解法。在一起的时间很长很长,可是,再过近两个月,就要分开了。
我们一起去餐厅吃饭,说着一起“奇葩”的,灵异的,奇怪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常常围着餐桌说着恐怖故事,常常破坏那种恐怖的气氛。每当破坏一次,引得你们的白眼,不过很快也笑了。
我们之间的故事很多很多,说不清。快分离了,快分开了。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但是冲不走我们的友情。
我和她是一对名副其实的塑料姐妹花,打打闹闹后又和好,但有一次打闹让我们差点失去了对方。
我们是好闺蜜,经常什么东西都是买一模一样的,那天我们又像往常一样拿着一样的小饰品出去玩儿。
“煊,你看见我的小饰品了吗?”我手上拿着自己的,同时又在翻着超乱的背包。因为没有找清楚,只是马马虎虎地把大空间的地方看了几遍,便说:“没有。”她叫我再找一遍,我有些不太愿意,因为还有些零钱在里面,怕会掉在路边,很难找,也超麻烦,但她还是抢了过去,在一个小角落发现了。她说:“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但我还是坚定地说:“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又想:“如果真的是我,那你为何一定要揪着那个八块钱的物品不放呢?何况这又不是我偷的啊!”
晚上,星星就像一滴滴晶莹的泪珠,散落在夜空中。我又自言自语地嘟囔着:“都互相信任了十年,为何又要在这个小事情上不信任我。”时间如小马车,跑得飞快。一转眼七天就过去了,我们没发过一条信息,说过一句话。“难道我们这对塑料姐妹花真的要永久分离了吗?”
误会发生的第十天。我含着泪朝她家飞奔而去,因为她似乎成了我生活一部分。短暂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跑到一半,便看见了那个超熟悉的身影。再近点儿,看见了她还在脸上流淌的泪珠。见面第一句话便是异口同声地说:“你最近在干嘛?我想你了,对不起!”说完后便是一阵狂笑,又紧紧抱在了一起。
塑料姐妹花是如同塑料那样怎么撕也撕不坏,但有时又会耍些小脾气。但这件事之后我们再次互相信任,不会再因为一件小事就玩“绝交”。
友谊天长地久!
乌黑的麻花辫恰好齐肩,淡淡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塌塌的鼻子,小巧的嘴儿。这,就是我的好闺蜜――陈秋璇
大家都说秋璇是我们班上的林黛玉。这并不是说她像林黛玉一样漂亮,而是说她有林黛玉一般善良的心。就来这一次来说吧,我们班上的一名同学不小心摔了一跤,擦破了皮。大家都不重视,都想着:不就擦破了一点儿皮吗?没事儿!可秋璇想都没想,就扶起她,不管任何人的冷嘲热讽,把她扶到了医务室。
秋璇,也如演员一样幽默。那一回,我的数学考砸了,伤心得哭了起来。秋旋见了,立马跑过来安慰我。见不管怎么安慰,我依旧伤心不已,她就拿出她的拿手好戏,一番说唱逗乐下来,没过一会儿,我就破涕为笑了。
秋璇,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脆弱的一面,总喜欢以微笑对待学习和生活。那一次,秋璇来校时,脸上不是以往灿烂的微笑,取而代之的而是满脸的无精打采。看样子,肯定是有心事。要是一般人,肯定会一语不发,自顾自地坐在座位上一个人想心事,可她一进班级却立马“转悲为喜”,脸上笑开了花,不停地跟这个打招呼,跟那个微笑――任谁都看不出她一会儿前在家还是苦瓜脸。
这就是我的好闺蜜,一个有着林黛玉一般的善良,有着演员一样幽默,经常以微笑对待学习和生活,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表现脆弱的好姑娘。
乒乓对友之间,关系都比较铁,而其中,我最信赖最要好的朋友就是俞凌菡。她身材适中,皮肤天生就很黑,小腿上因为经常运动而有了硬硬的肌肉。她也像我一样,喜爱穿男孩子的衣服。她很直爽,也很大方。
俞凌翰身上有一股男儿浩气,可以形容她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前,她还不是我的队友,她是练了半年多一点儿的时间从别的球馆转过来的。俞凌菡一来就和我们这些练了三四年的老油条打交道,我当时还特别担心她会不会因为觉得实力不如我们而放弃。没有想到的是,她神态自若,打起球来的劲儿丝毫不雅与我们。俞凌菡不卑不亢的气势真有点儿压到了我们,好几个队友都加了把劲。更出人意料的还是打比赛,她微憷着眉,眼睛里透露出隐隐约约的紧张。她非常努力地接好每个球,竭力争取每场球的胜利。打每一场比赛,俞凌翰都很坦然,根本没有一丁点儿害怕的模样。大家都被她的气势镇住了,很多人都成了她的手下败将。后来,俞凌菡翰抓紧练球。训练时更加刻苦,训练前认真发球。现在她的水平已经与我旗鼓相当了。
当然,平时俞凌菡也是非常可爱的。她叫我“徐兔子”,总是情不自禁地来戳我的腮帮子,一戳就眯起眼哈哈大笑起来。她的笑声很尖,很滑稽,我也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她笑啊笑,笑啊笑……我总会奇怪地问她:“为什么叫我兔子呢?”这时候俞凌菡就强迫自己不笑出声来,顿了顿,说:“你一笑起来,腮帮子就鼓鼓的……”她又说不下去了,又开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俞凌菡翰会和我一起讨论那个傻乎乎的蜡笔小新;还能亲切地称徐憧为“小猪”,伸出手去摸摸“小猪”圆滚滚的肚子,会和我在训练时一起瞄准“小猪”的肚子打;并且躲在夏侯教练背后指指点点;她问问题从来都不会绕弯子,还敢作敢当,敢于指责别的女孩子……
我喜欢俞凌菡翰的直爽,喜欢她的“初生牛犊不怕虎”,喜欢她的可爱与敢作敢当。这就是俞凌菡,那位我亲密无间的“小闺蜜”。
书,好似一杯暖暖的热茶,抚慰着我的心灵,又好似我的闺蜜,在与我共同地面对生活。
之前,生活对于我而言,就如同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可书就像一块冰糖一样,为这杯“白开水”增添了滋味,使它变得甜蜜又温暖。书,对于我的生活,就像一位不会说话的闺蜜。
我自小就酷爱读书,不怎么喜欢在外面乱跑,总是在自己的卧室里静静地看书。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又独自一个人在卧室里待着,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看看墙角堆放着的玩具,觉得没有兴趣。这时,我的目光却被旁边的书架吸引住了,我走过去,从中抽取了一本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我打开后,一下子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迷住了,感觉里面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就像在眼前一样。当它们悲伤时,我也觉得眼睛好像湿润了;当它们欢喜时,我也发自内心地为它们感到高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却根本感觉不到。等我一口气把这本书全看完,一伸自己已有些僵硬的腰,才发现窗外已是黄昏了。
书,你永远是我的闺蜜,此时此刻,我也明白了冰心奶奶的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深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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