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这个俗人的眼光看来,一本书的好坏除了内容详实,三观正确,给人以启发之外,更要有趣味性。如果少了趣味性,读起来就多少有些无聊。
能够在寓教于乐中给人以智慧,使人进步,那是所有人求之不得的事。于赓哲先生的《隋唐人的日常生活》满足了我上述的所有要求。
如果你是《百家讲坛》的忠实观众,应该对于赓哲先生不陌生。他对唐代历史文化的研究相当了得,往往三言两语之间,就能够准确概括某历史人物的生平功过,或某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
本次出版的这本书,是他根据电视讲座内容整理编辑而来。通俗易懂,简单有趣,分门别类讲述隋唐人的各种生活习惯。配合着唐诗、传奇故事,引经据典说历史文化。对那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
我们这里所说的“日常生活”主要指“衣食住行”,即最基本最日常的生活。其他如婚丧嫁娶等虽很重要但非“日常”,目前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
韩愈“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是唐代振兴儒学的重要人物。在那篇重新归纳提炼儒家学说的名篇《原道》中,韩愈除举出儒家在仁、义、道、德、文、法、民、位几方面的规定外,又指出“先王之教”,“其服麻丝,其居宫室,其食粟米果蔬鱼肉”,将衣食住纳入了儒家学说范畴,或者反过来说他认为儒家学说应该包括衣食住等内容,儒家思想应该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去。由此可见韩愈对衣食住行的重视。所以韩愈在反对佛道二家时,也主张恢复僧侣道士的宗教生活为儒家提倡的正常的日常生活,所谓“庐其居”、所谓“使吏卒脱道士冠,给冠带”即是如此。韩愈甚至说,即使“佛”本人真的来到唐朝,皇帝对他也“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待遇与对一般外国宾客相同,而这待遇实际就是朝廷礼仪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表现。
从儒家观点出发,韩愈主张生活上遵循常理,反对神鬼禁忌。比如在饮食方面,他批评那些相信服食的人,说“五谷三牲,盐醯果蔬,人所常御。人相厚勉,必曰强食。今惑者皆曰,五谷令人夭,不能无食,当务减节。盐醯以济百味,豚鱼鸡三者,古以养老。反曰是皆***人,不可食。一筵之馔,禁忌十常不食二三。不信常道,而务鬼神”。他又拿自己和伯兄相比较,说“伯兄德行高,晓方药,食必视《本草》,年止于四十二。某疏愚,食不择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岁矣”,表现了一种务实不务怪的生活态度。
一般而言,韩愈不太追求物质享受。这一点有别于其他文人型官员。在韩愈看来,只要日常能够度日,妻子儿女能够不受贫寒就可以了。比起生活的舒适来,他更追求自己志向的实现。他曾在《与卫中行书》中说自己在徐州的日子,“比之前时,丰约百倍。足下视吾饮食衣服亦有异乎?然则仆之心或不为此汲汲也。其所不忘于仕进者,亦将小行乎其志耳”。这种生活态度使韩愈不去追求钱财的积累,而宁愿拿出一二十万钱去资助学生或捐款修庙。与此相对应,韩愈很看不惯豪家子弟的生活方式,对学官中的“豪家子”和长安的“众富儿”都表示过不满(详后),对“刮磨豪习”的宗室则予以表彰。这种生活态度甚至影响了他的交友。于是我们看到,韩愈最好的朋友都是一些能文然而比较贫穷的人。
韩愈对生活总的说又取一种比较严谨的态度,对他人对家庭也都比较负责任。元和十五年(820年)韩愈量移袁州。袁州属江南西道,在治所南昌有一座名闻遐迩的滕王阁。韩愈年青时就“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这次成为江南西道治内的一州刺史,本来完全可以找个理由去南昌一趟,看看这一名楼,但由于“吾州乃无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舍己所事以勤馆人?则滕王阁又无因而至焉矣”。这就是韩愈的一种不以私利而破公制和不假公事以遂私愿的态度。韩愈还特别反对那些不愿为他人为家庭负责的人。他曾经碰到过一个“圬者王承福”。此人不肯娶妻生子,嫌这样做太劳心劳力。韩愈批评他是“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说“夫人以有家为劳心,不肯一动其心,以畜其妻子,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韩愈不仅对家庭负责,就是对自己的亲戚朋友,也常常给予许多真诚的帮助。所以皇甫湜在《韩文公神道碑》中说韩愈“内外茕弱悉抚之,一亲以仁。使男有官,女有从,而不啻于己生。交于人,已而我负终不计,死则庀其家,均食剖资与人,故虽微弱,待之如贤戚。人诟笑之,愈笃”。这种生活态度是韩愈真诚助人性情的体现,但同时也使他的生活总是处于一种相对较低的水平。
近年来随着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的勃兴,对唐代历史中“社会生活”领域的研究也兴盛起来。但是目前这种研究往往比较笼统,不分时代前后、不分阶层高下、不作定量分析,所以常常使人感觉缺乏具体性。鉴于此,黄正建先生的这篇文章就唐代某一时期某一阶层中的某个个人(士大夫代表:韩愈)的日常生活作些探讨,期望在探讨许多不同的个案之后,将这一时期的日常生活状况具体化,或者能为唐代社会生活史研究的深化提供一点参考。
唐德宗贞元至穆宗长庆期间(785—824年),被近年来的唐代文学史家规定为中唐后期,是“唐文学的第二个繁荣阶段”。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这一时期也大致可以自成一个阶段。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史乱后,唐代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出现了混乱,经过肃宗代宗时期的探索,从德宗开始,实行了一系列诸如设立两税、完善俸制、删定敕格、整顿朝仪、理顺使职、发扬礼典等措施,整个贞元长庆间应该说社会已经走入正轨,成为一个整理整顿制度的时期,一个大致有秩序的时期,像代宗“大历中权臣月俸有至九千贯者”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第二,导致唐代灭亡的几个重要矛盾还没有发展到极端:藩镇割据问题还处于中央和割据藩镇的较量阶段,元和年间甚至取得了胜利;宦官专政也远未达到操生***大权的程度,宪宗曾对宰臣李绛说,得宠的宦官吐突承璀“此家奴耳……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牛李党争只是初露端倪,从史籍看,到元和末长庆间唐代君臣才开始注意党争问题。因此这一时期大致是一个相对安定、政治上尚有活力的时期。而在这一时期之后,上述三大矛盾就愈演愈烈,终于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所谓“文人型官员”,首先他们是官员,那些没有做官的处士游客,即使能“文”,也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其次他们是文人,那些武将节帅,即使做了大官,我们也不研究,只可以用作比较的对象。文人型官员又大都“不喜为吏”、“惟酷好学问文章”,在这一点上不同于一般的文官。文人型官员从生活水平看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层(详后)。有的文人型官员逐渐从低层走向高层,而有的则一辈子只生活在低层。
选择贞元长庆间文人型官员进行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一阶段是文学的繁荣特别是“文”的繁荣时期,许多文人型官员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诗文特别是“文”。受社会风气影响,这些“文”中涉及个人生活的东西相对多了一些。因此虽然总的来说唐代史料对于研究日常生活仍不够丰富,但就这一阶段而言,与初唐、盛唐和晚唐相比,可供利用的资料还是相对比较多的。
韩愈是文人也是官员,贞元二年(786年)十九岁时初来长安,长庆四年(824年)五十七岁时病故,恰与这一阶段相始终,因此我们首选他作为贞元长庆间文人型官员的一个个案。以下的研究,想首先揭示韩愈对日常生活的看法,其次探讨他的总的生活水平,最后看看他的具体的日常生活。
在探讨此问题之前,首先要交代一个背景,即当时官员的家庭结构问题。一般而言,当时官员的家庭构成往往不仅包括夫妻子女,而且还包括前来投靠的亲戚。学者陈弱水最近发表了一篇题为《试探唐代妇女与本家的关系》的论文。文中指出唐代妇女在丈夫死后回本家(即娘家)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我们知道,妇女回娘家住往往还要带着孩子,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个比较大的家庭,使娘家的父亲或兄弟在生活中需要负担的人口变的多起来,再加上当时似乎有个惯例,亲戚投奔拿俸禄的官员,或者说拿俸禄的官员养活前来投靠的亲戚(甚至朋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于是家庭成员增多了,家庭规模变大了,家庭负担也就随之变得重了起来。我们举几个例子。比如贞元元和间的名臣阳城与兄弟住在一起,又“有寡妹依城以居,有生(甥)年四十余,痴不能如人,常与弟负之以游”,则阳城不仅养活了自己的弟弟,还养活着妹妹及妹妹的儿子。
又如殿中侍御史李虚中“昆弟六人,先君(指李虚中)而殁者四人。其一人尝为郑之荥泽尉,信道士长生不死之说,既去官,绝不营人事。故四门之寡妻孤孩,与荥泽之妻子衣食百须,皆由君(指李虚中)出”。李虚中没办法,为了养家,只好去“佐河南水陆运使。换两使,经七年不去,所以为供给教养者”。这是说以一人俸禄养五家人口,可知负担之重。从中还可知,若担任像水陆运使这类财政官员的属官,收入比较可观。第三个例子是亲王长史李仁钧。他在汴州当官时对朋友很好,后来到了洛阳,“则又不忍其(指旧时朋友)三族之寒饥,聚而馆之,疏远毕至”。这就不仅是养家实际还包括抚养朋友的子女及亲戚,以致弄得“禄不足以养”,迫使自己的儿子李础不得不“从事于外”,以减轻父亲养家的困难。类似的例子真是多到不胜枚举。因此这样一种亲戚朋友投靠有俸禄者,以及有俸禄者有义务养活他们的习俗或惯例,影响了当时许多人的生活水平,韩愈就是其中之一。
就总的生活水平而言韩愈应该属于不太富裕的阶层。特别是元和八年(813年)他四十六岁之前,除短时期外,生活一直比较艰辛。众所周知,韩愈三岁丧父,养于兄韩会处。差不多十二岁时兄死,由嫂子抚养成人,这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也正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为了养家,韩愈遂西上长安,所谓“家贫不足以自活,应举觅官”就是这个意思。这样,在贞元二年(786年)韩愈十九岁时,他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从这时直至二十九岁时入汴为董晋的观察推官止,十年间他中进士考宏词,四处求官不得,生活艰难,“终朝苦寒饥”。那么这一段他既然没有得到官,其生活来源又是什么呢?关于这一点,由于史料缺乏,我们只能作一点推测:估计就像他后来经常资助朋友和找上门来的士子们一样,他也只能靠投靠权贵来求得一些帮助。从三次《上宰相书》中我们可见那求人的诚恳和迫切。后人往往以此讥笑韩愈,其实从韩愈当时的生活境况及当时的社会风气看,这都是完全正常的。韩愈求人资助留下来的唯一实例是他求到了北平王马燧头上。韩愈后来追述说:“余初冠,应进士贡在京师,穷不自存,以故人(指韩愈兄韩弇)稚弟,拜北平王于马前。王问而怜之……轸其寒饥,赐食与衣。”唐代士子应进士举,在京师的生活总的说来比较艰难。他们长时间得不到官,没有俸禄,只好求人度日。
韩愈自贞元十二年(796年)为汴州董晋的观察推官,十五年(799年)为徐州张建封的节度推官,到十六年(800年)冬回京参选,这段日子过得比较舒服。前引所谓“于汴徐二州,仆皆为从事,日月有所入,比之前时,丰约百倍”,讲的就是这段生活。他在《此日足可惜赠张籍》诗中也说在徐州“箧中有馀衣,盎中有馀粮。闭门读书史,窗户忽已凉”,心情悠闲,远非求官时的燥急可比。这里我们还想指出一点,即在唐后期,同是地方官,做节度使观察使的幕府官员如推官巡官之类,收入是比较丰厚的。卫中行的哥哥到岭南去炼黄金,“药贵不可得,以干容帅。帅且曰:若能从事于我,可一日具。许之”。只因为入了容管经略使的幕府,就有钱炼黄金了,可见幕府官员收入之丰。因此当时的许多著名处士,让他当县尉、参军他不干,却纷纷进入了节度使观察使的幕府,像洛阳名士石洪、温造,江淮“四夔”之一的卢东美等就都是如此。明白这一点很重要,由此可知唐后期士人纷纷投靠幕府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知道,幕府官员俸禄的高下,大约是由府主自己决定的。
韩愈自贞元十六年(800年)冬在京师待选,十八年(802年)为四门博士,十九年(803年)贬为连州阳山令,二十一年(顺宗永贞元年,805年)为江陵府法曹参军,元和元年(806年)再拜国子博士,二年(807年)分司东都,直至元和七年(812年)三为国子博士,这一段时间的生活也不富裕。在待选期间,韩愈已经收留了侄子韩老成一家,加上乳母奴婢,“家累三十口”。所以虽然很快得到了四门博士一官,但养家实为困难。不得已,他又恢复了求人资助的行为,曾经给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写信,写下了“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的词句。在连州为阳山令是“酸寒何足道”;在江陵府为法曹参军时是“掾俸之酸寒”。分司东都,日子依然不好过。这不仅因为国子博士的俸禄不高,而且因为韩愈这时又收留了堂兄韩俞死后留给他的子女。因此他“不知孤遗多,举族仰薄宦。有时未朝餐,得米日已晏”,以致于在送贾岛归范阳时,竟无东西可赠,自嘲说“欲以金帛酬,举室常顑颔”。待到三为国子博士,生活仍不见好转,以至学生都嘲笑他是“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可见国子博士虽月有俸钱四十贯,但用它来应付一个大家庭的日常生活,是捉襟见肘的。
从元和八年(813年)韩愈为比部郎中后,直至晚年为兵部、吏部侍郎,虽中间曾被贬为潮州刺史量移袁州刺史,但其生活水平已经有了比较大的提高。韩愈留下的诗文中,对这十年的生活再也没有提到过贫寒。究其原因,这十年韩愈除了有较丰厚的俸禄外,还能靠写碑铭获得许多额外收入。当时的流氓文人刘义曾“持(韩)愈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话虽有些无赖,所言恐怕也是事实。我们看韩愈留下的二通有关文字,即《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和《谢许受韩弘物状》,从中可知韩愈因写碑文,在前者那里得到“马一匹并鞍衔、白玉腰带一条”,在后者那里得到“绢五百匹”。当时物价,绢一匹“直钱八百”,则五百匹就是四十万即四百贯钱。“四百贯”钱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一斤盐仅卖四十文,一斗米五十文。四百贯钱可以买一万斤盐,八百石米。当时的成年男子一年所需口粮是七石二斗,则八百石米可供一百人吃一年。又,元和九年(814年)孟郊死,孟郊的朋友韩愈等人凑了一百贯为他营葬,“尚有馀资”,再加上郑余庆派人“所送二百七十千”,则“足以益业,为遗孀永久之赖”,即三百贯钱左右就可以使人过一辈子了。看来四百贯钱不是一个小数,而韩愈一次就得钱四百贯,由此可知韩愈的“润笔费”之多。当然,由于“争为碑志”是当时的社会风气,以致有“贫不可堪,何不求碑志见救”的说法,因此靠写碑志挣钱补贴家用似乎也无可厚非。元和十四、十五年(819、820年)韩愈在做潮州刺史和袁州刺史时,虽然心情不好,生活却并不坏。刺史的俸钱,据《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在元和十四年(819年),紧州为一百八十贯,中州为一百五十贯。潮州为下州,估计月俸应在一百贯上下。按说这已经不少了,但观察使仍“虑有阙乏,每月别给钱五十千,以送使钱充”。由此可知节度使观察使手中掌握的这一笔“送使钱”,可以自由支配,其中一项开支就是能够酌情给手下的属官加俸。这五十贯加上后,韩愈的俸钱就达一百五十贯左右,是国子博士俸钱的四倍。因此他在潮州时,可以“出己俸百千(即一百贯)以为举本,收其赢馀”用作州学学生的饮食费用。同样,在袁州刺史任上,韩愈也曾“以私钱十万”助修湘君夫人神庙。从这种出手之大方,亦可见韩愈生活水平的提高。
纵观韩愈从官近四十年的生活状况,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在贞元长庆年间,韩愈以及与他相似的阶层的官员,如果没有田产只靠俸禄生活,又如果负担着一个大家庭的生活的话,不论他是正七品下的法曹参军事、正七品上的四门博士,还是正五品上的国子博士,其生活水平都不很高,甚至是比较艰难的。差不多是同一阶层的官员如县丞崔斯立,是“秩卑俸薄食口众”;国子助教薛公达,是“禄又不足以活身”;县尉毕坰,“既卒,家无一钱”;太原府参军苗藩,养“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死时“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如此等等,生活都很艰辛。相反,如果是做了节度使观察使的幕府从事(特别是盐铁使、水陆运使的佐官),或者升到朝官中郎中侍郎、地方官刺史一级,生活状况就比较好了。要是再有些额外收入如润笔钱之类,生活就会更好。当然,如果成了宰相功臣如裴度、马燧,或节度使观察使如韩弘、于頔,其生活就说得上是奢侈是豪富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又远在一般官员之上。明白唐代官员中不同阶层的不同生活水平,对于研究唐代社会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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