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杯具。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看着这个从一开始很平淡,到最后几十分钟的时候高潮勇气的影片,我居然在最后热泪盈眶。不仅仅是林觉民的爱情,那一封《与妻书》,更是感触于那个年代,乱世,人们对于革命,对于时代的一种觉醒,那个年代,觉醒的人不管怎样,革命必须流血,革命就得有牺牲,感叹与那些人对于新时代的信念。
想我现代之人,沉迷于物质,更甚至于奢侈淫乱,价值观在哪里?生命的意义在哪里?人生的方向在哪里?即使现在的我也是出于迷茫的状态,现在不需要我们抛头颅洒热血,但是心的坚强是需要的,物欲横流的时代,我想我能做的一定是那些美好的事,可以给自己带来新的希望,新的力量,新的成长。想着未来的自己可以为中华之崛起继续做些什么,可惜我不是周总理,我们不是在乱世,更不可想象那些暴力的时代,我能做的只是我要努力的成长,努力的是自己强大,虽然这个强大我也不知道具体能事什么样子,但是我心中信念,就是我要做个有为青年,为自己,为家庭,为父母,更为那些我心中美好的事情。可惜,我们生活中现在看到的那些黑暗的一面,关于一切的。呵呵,谁知道呢,我不想说什么,因为不想被河蟹。
看着这个电影,就突然的想起很多自己心里的事情,可能无关影片,但是是这个片子让我想起来的,很是庆幸。自己总会沉静的,安心的看各种影片,即使是我不喜欢的,可是在看进去后发现很多美好的或者启迪的,很是欣慰。
特感人的文章,尤其是那句“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可歌可泣。发自肺腑。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好久都没有回来过了,想念你——我无法忘怀的老屋。
今天恰好有时间能与母亲一起回来看看。
一路上,心一直怦怦地跳,那满满的兴奋就要溢出来了。车子经过我们家楼下的小花园,时间定格在多年以前——那个玫瑰花开的季节:一阵清风拂过,花瓣被吹下,轻轻落在地上。就在那一瞬间,研发纯天然香水的念头油然而生,于是我与好朋友们结伴同行,小心翼翼的挑选完整无缺的花瓣,配置水分与沐浴露的.份量,把原料都装入小瓶中,奋力震荡,打开瓶盖,一股清香扑鼻而来。“啊!好香呀!”大家不约而同发出惊叹,心里都乐开了花。老屋,我感受到了快乐与兴奋。
车子停好,下车,爬上斜坡,来到楼梯口。看着这没有尽头的楼梯,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不知不觉间,想起了儿时与妈妈在楼梯赛跑。
“3!2!1!”我和妈妈一起倒数着,一起出发,一起向家跑去。“孩子,快,追上我啊。”妈妈在上面不停地喊着。“等等,妈妈别跑,我追来了。”“哇,小雯好快喔,快追上妈妈了。”“喔!我抓到妈妈了,哈哈……”我和妈妈都笑了,笑声随着微风飘荡在整一条楼梯。旧屋,我感受到了温馨与幸福。
很久没有爬楼梯了,回家可不是件什么容易的事,真佩服从前的自己。妈妈这次回来是要收拾衣服的,我却帮不上忙,于是就想着走到久违的天台。由于我家住在顶楼,所以天台是我从小玩耍,学习、哭泣的地方。和记忆中一样,依旧是那蜿蜒曲折的鹅卵石小道,依旧是那奋力攀岩的瓜藤,依旧是那生机盎然的菜畦。踏上小路,白瓜露出了笑脸,菜心挺直了腰杆,丝瓜藤蔓也随风起舞……“来吧,傻孩子,你看,这是白花菜,野生的。而这是你最爱吃的菜心了,还有这是你最讨厌的芥菜……”爷爷像是个导游,不停地为我这位“旅客”讲解着。亲切的话语伴着那清新的泥土气息,感觉自己回到那个小不点的纯真年代。
“小雯,咱们该走了——”妈妈归家的信号让我从美好记忆中惊醒。
是啊,又是时候离开了。
夕阳中,回首老屋,它宛如一位老者,默默地端坐在原地,雕像般一动不动,往日的风霜,在旧屋外依然停留在他脸上,没有淡去……
我思念的老屋隐藏在深幽的巷子里,只有一扇矮小的门扉冲着外面。
木门上铜制的拉环在凛冽的东风中咣当作响。
老屋门口有一棵参天的古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长成的,只看到它三人合抱粗的树干上密密麻麻的张裂开岁月的伤痕。夏天时树冠青翠欲滴犹如锦绣的伞,秋天满树黄澄澄,像孩童柔软的手掌。
树下的大理石凳洁白细腻,母亲说她的童年就在树下坐着石凳听老人们讲一些怪力乱神的故事度过的。母亲出嫁后也经常回来,那时老屋在风雨中朦胧却依旧真实。
老屋院子的地上铺了一层水泥,灰灰的却干净耐实。院子里有一口坏了多年的机井,过去里面能淌出甘甜清澈的水。姥姥的父亲从前在这住着,我清晰地记得夏天时他那双枯槁的手在透明的水面上揉出细碎的涟漪,他那张对我微笑的脸儿便像块皱皱的麻布,却满是朴淳的光泽。
漆成蓝色的柴房的门吱呀地荡开,里面垒垒实实的柴垛依旧昂着,顶着屋篷。老人家伛偻的捆柴火的身影仿佛又浮现在眼前,他那不均匀的呼吸戳着我的心。
冬天的风很是阴冷,柴房的门晃悠晃悠得像片枯草。我悄悄退了出来,轻叩上门。
柴房边是石块垒成的猪圈,参差的石墙上搭了一竿葡萄架,小时候上面还能结出紫珍珠般的葡萄以及翡翠一样的叶儿,幼时的我总是调皮的爬上平厢,去摘最大最圆的葡萄串拿到老人家面前炫耀。他叭叭地吸两口旱烟,抽出烟嘴用他那下岗的牙齿给我一个舒心的笑。只是葡萄架好多年在风雨中跌跌撞撞,早已奄奄一息。老屋的窗户下面种了几株月季,一年有三季都会开出鲜红繁丽的大花朵儿。一进老屋的大门,就会看见这些花儿,折射着初夏的日光,打在老人家的脸上,那些犹如沟壑的皱纹仿佛也慢慢舒展。
老屋里面有四间屋子,左边母亲和姨妈小时候住的那屋有个小炕,高高的透气窗上挂了一串风铃,很多年了不曾作响。再右那屋放着炉灶与两口大锅,地上散着枯槁的柴火。老人家生前就在次之的那屋休息,炕上是些脏脏的被褥,倔强的老人家不准姥姥为他铺干净的褥子,总是说还有几年人就不在了不用麻烦。其实老人家的病身子早就耐不住了,一直拖到了某个的冬日。剩下的那屋空荡荡的,只在墙上挂了面老镜子和几个相框,灰尘像毛茸茸的绒屑洒在上面。墙角杵着老人家的拐杖,是他自己捣鼓的,木拐杖上温润的触感仿佛还残留着老人家的体温。
窗外有鸟儿叽叽喳喳地鸣,我踱到院子里,却发现屋顶只有灰蒙蒙的积雪,空中的云彩都很是苍白。幽幽地好像又听见了老人家憨憨的笑,我转过头望了眼老屋。
咣当的门环指引着我,我暗暗地摸着粗糙的石墙离去,风卷起尘土盖住我的足迹。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十分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那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
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好处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最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应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样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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