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不一定知道《双城记》《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双城记》,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双城记》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双城记》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双城记》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双城记》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双城记》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双城记》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双城记》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双城记》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 。”这句话在托尔斯泰《复活》中也被引用,看来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一直被这些人道主义作家奉为圭皋。
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双城记》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题记
那是小说作品中最著名的开头之一:“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无数人套用过此桥段;那是我们最无法想象的爱,“沿着巴黎的街道,送死囚的大车轰隆而过……”——卡屯先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那天晚上全城各处都在谈论他,说在所有那些上吉洛汀的人当中,他最为镇定自若,面不更色。许多人还说:他显得庄严崇高,有如先知。”
连那位一起受死的最柔弱的小裁缝,在最后时刻,“那张逆来顺受的脸上只有甜美、坚定的灵光。”
还有达奈,两次被判死刑,临行前对露西说:“我要给我的爱人作诀别的祝福。我们会在困乏人得安息的地方重又相聚的!”
他们不怕死吗?不!他们多希望能平平安安地度过每一天。那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勇气和信心?
这要从马奈特大夫说起。小说的开篇就是这位法国名医,因偶然目睹了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被投入巴士底狱“活埋”了18年。出狱后,他变成了一个没有思想、没有感情只会做鞋的机器人。在女儿露西、好友劳瑞的悉心照料下,逐步“起死回生”。经历了这样的磨难后,他并没有想去报复,而是选择了宽恕,一走了之;当发现即将成为自己女婿的达奈就是自己的家仇,也能克制住病理性的精神痛苦,化仇为爱,给了女儿最美好的祝福。
达奈,本可以与露茜和孩子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只是为了解救因服务他们家而遭到逼迫的管家,而被投入死地。
马奈特、露西知道情况后,连同他们的仆人普若斯小姐和劳瑞先生,毫不犹豫跟到危险重重的法国,与达内共患难。紧要关头,为阻止德发日太太对露茜母女的追***,普若斯与她进行了殊死搏斗,此处,作者只说了一句话:“爱总是比恨有力得多”。
卡屯因为露西的缘故也来到巴黎。为了保全所爱人的丈夫及家庭,他精心策划了一个调包计,替达奈去死。
作者说:无论是卡屯的爱情,还是普若斯的友情,两者同样纯洁无私,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牺牲自我。
当整个国家都变成了一个***人机器的时候,这些手无寸铁的人,用什么来以抗拒风浪呢?我的脑海中蹦出四个字:向死而生。
海德格尔认为,死即“向死亡的存在。”Being-towards-death,也就是“向死而生”。这个说法在现代思想中经常引用、却又难于理解。海德格尔称生理上的死亡为“亡故”,而在哲学上,死则作为此在借以向其死亡存在的存在方式的名称。死比亡故更基本、更原始,因为此在只有死着,才能够亡故。而人们一般认为死即亡故,其实两者在概念上有所差别,如死可指一个过程,亡故则指此过程的结果。然而,这个差别正是海德格尔死亡本体论的关键。海德格尔的观点是,人只要还没有亡故,就以向死存在的方式活着。
只是马奈特大夫、达奈、卡屯,包括那个小裁缝,他们的“向死而生”是有一块基石的,那是他们的勇气之源、信心之所在,那块基石就是:爱。爱可以战胜恨,爱可以救赎罪,爱可以为人与人、城市与城市、国家与国家之间带来和谐。这样的爱,又来自哪儿?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在父亲的墓前、准备替达奈赴死时、站在断头台上,卡屯反复念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还有小裁缝对卡屯说的一番话:“亲爱的陌生人,要是没有你,我一定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可怜的小人物,胆小得很。……想到那位被人处死的主,使我们今天在这儿还能怀着希望,感到安慰。”
是的,就是这位被人处死的主,即耶稣,从未与罪孽有染,不曾亏负谁。为了证明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并且生命胜过死亡——他不惜受穷,受辱,受屈,受死,毫无怨言地被挂在十字架上,如果他要讨债,所有站在十字架下的人都不能幸免,然而临死前他却只说了一句:“父啊原谅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就是他,用十字架抗衡了断头台。
2000多年前,耶稣就是以这样的爱,胜过了仇敌、胜过了世界。他以他无瑕的身躯替人死了,并且复活了,这就成为无数必将要死的人心中的安慰和盼望。狄更斯在他所有小说里坚持这个信念,并用它奋力打破这铁桶似密不透风的世界。
没有人愿意死,然而,实在要死的话,他们也不害怕,就像达奈说的,他们会在得安息的地方重聚。因为他们相信痛苦和死亡不是全部,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好国度在世界尽头等待着,那才是永恒的家乡,“在那儿没有时间,也没有烦恼。”他们不用靠抢夺和把什么人从自己前方扫掉才能到达那里,只要彼此相爱,他们都能凭着信心说:“我现在所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
当我们理解了耶稣的爱和救赎,我们就能有这样的信心,因为神就是爱。
爱情带给人的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大概从人类产生起就伴随着爱情的诞生吧,古往今来美好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所歌颂,有人说爱情是新鲜刺激的热恋生活,是一种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期盼,是想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美好愿望,有人说爱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温暖,是举案齐眉、相夫教子的恬静安然。
以前上历史课时看到法国暴虐的国王路易十四、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作为看官的我们应该拍手叫好,因为广大人民终于从水深火热中解放出来了,但是革命往往是一种人民情感积压的大爆发,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狂热的革命者甚至可以称之为“复仇者”,这些人在进行了革命之后便坐在先前暴君的位置上进行施暴,其中不乏有无辜的受害者,像路西一家就是这样,他们心狠到连小孩子也不放过,这与之前的暴君有什么两样?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相较於代表的温柔和爱,多法石太太则是***戮和血腥的象徵。由於亲人惨死在代尔那的父亲和叔叔的魔掌下,她终其一生为仇恨而活;为置代尔那一家於死地,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於让自己死於擦枪走火的意外。多法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但也叫人不禁感叹恨的力量,将本该快乐幸福的女人塑造成复仇女神。十八世纪末的法国,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阿修罗地狱。
教训和意义不能因为岁月而被遗忘。如果我们无法从其中获得一些什麼,相同的悲剧依旧会重演。两百年后的今天,希望活在这个世代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
卡登的死,就像一支羽毛轻柔的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有一个个涟漪,提醒人们:真正的自由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有一天,世界会变得更好,就像卡登临死前看见的世界,那不是天堂的幻影;有一天,那会是我们的世界。
我相信,在文学爱好者的名著清单里,总是不乏《双城记》的身影。利用初三毕业漫长的假期,我领略了这本世界名著的非凡魅力。
《双城记》的作者——在世界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狄更斯先生,用他神奇的一支笔,为我们描绘出法国大革命时期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认不出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必须继续做鞋。他的从未谋面的女儿露西前往巴黎,将其带往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下,他忘掉了过去并重新学会了像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掉。那儿的恐怖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地等候着法兰西的敌人们……《双城记》以马奈特医生一家的经历为主线索,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等多重主题,情节惊心动魄、险象环生。作家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艺术手法,为我们讲述了三个既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可谓精彩纷呈,令人叹为观止。
诚如作者所说:“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书中的人物,就是按照作者的意图而创作的。诚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温柔多情的露西、高尚正直 的达内、仁爱无私的卡顿、热情敦厚的洛瑞先生、刚直忠诚的普x斯小姐,无疑都是“爱”的家族的成员;而埃弗雷蒙德兄弟则是“恶”的代表,德发日太太是“恨”的化身。最后,作者用埃弗雷蒙德兄弟的灭亡和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告诉我们,爱总能战胜恨,爱,这个古往今来永恒的主题,永远是拯救人类的不二法门!
在《双城记》众多人物中,卡顿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他才华出众,却甘当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在内心修筑了厚厚的一堵墙,将自己尘封在角落里。他爱露西,但他说:“希望你有时能够想起,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为了保全你所爱的人的生命,他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爱,在凡尘俗世中闪烁着震撼人心的光芒。这种超脱世俗的至为纯洁、至为崇高的爱,虽然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无私地付出,不求一点儿的回报。卡顿替代达内走上了断头台,他不是英雄,却做了比英雄更伟大的事情。他的爱为血腥的大革命添上了一抹人性的光辉,这光辉仿佛朝阳一般,将夜晚的黑暗一扫而空。卡顿永生,仁爱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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