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温妮在自己家族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喝了这泉水竟能长生不老。在经历塔克一家误喝了不老泉后的遭到种种磨难,温妮最终选择了生命的自然规律。
生与死都是人生旅途的一个站点,生命在生与死中轮回。面对死亡,人们总是感到恐惧、痛苦而总想逃避。死了就看不到这美丽的世界,就不能跟好朋友说话,死亡带走了我们的希望、爱、快乐、健康。人们都不想面对死亡,试想一下,全世界人民都长生不老,多么可怕呀,已经超负荷的世界会越来越多人,拥挤的可怕,路上全是车,车上挤满了人,学校操作上站满了同学,跟本不能踢球。大家还会有好心情吗?还能正常工作、学习吗?还会分秒必争吗?还会珍惜现在的拥有吗?想到这——你还会喝不老泉吗?
没有死亡也就没有新生。花儿也有生命,经历最灿烂的盛开后,就会经历枯萎、凋谢。生命就是这样伴着花开花落,每一朵花都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香味,因为不同而美丽,因为变化而精彩。有不会死的的花——假花,假花没有香味,整天、整年、一生都是一个样,没有生机。如果万事万物都因为没有生长、变化,没有生死轮回而成为畸形和怪胎。世界多么可怕呀。
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一切都要遵从事物的规律发展,要回归于自然。死亡是生命的必修课,只有把这一门课学好了,生命才会变豁达。
在这个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不老泉》这本名著。我被书中曲折、惊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我又为塔克一家遇到的事而感到十分惋惜。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名字叫温妮,她在十一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却无意中听到塔克一家喝了不老泉后长生不老的事。但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图钱财的神秘人听见了,于是神秘人就想将不老泉公开,温妮和塔克家族一起打败了神秘人。最后,温妮也没去喝不老泉,整篇小说最后以温妮的离世作为结尾。
起初,我认为主人公温妮十分幸运。因为她发现了不老泉。
还有塔特叔叔,他为了让珍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挖空心思,费劲周折,告诉温妮不能违背生长规律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都要顺其自然。人们所做的一切都有他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不能用自己认为的方式去选择它。只有人们共同遵守自然规律,那么这个世界才会是人们向往的世界。
他说:交朋友呢!不要说这个不务正业而不去交,去交但是不要深交,看到打个招呼便可,他去干什么事不要去学就行,要把握好这个度,万一你有什么事去拜托人家呢,是不是!交朋友呢,值得你深交的,要多点和人家走走,不要老是窝在家里,到时候出什么事,没有什么朋友帮你,毕竟出门在外不容易,靠的是朋友,对不对!
我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和他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他说:你要学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和上司说话说上司的话题,和同阶的说同阶的话,要懂得变通……。
说到这里我只想说:道理我都懂,但臣妾做不到啊。或许和我的性格有关吧!从小我就喜欢看书,虽然做不到噬书如命的地步,但我的语文是最好的,所以我经常在家看书或电视,就没有出去疯,所以性格就比较内向(所以以后我儿子看书的时候要不要把他赶出去呢?这是个问题。)
《不老泉》讲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温妮这个小女孩,在森林里玩,遇到了杰西,看见了不老泉。然后就被“绑架”到了塔克家,一个黄衣服的人出现了,他要把温妮带走,梅把他打死了,导致进了监狱。温妮帮助杰西一家救出了梅,就逃跑了。当他们回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福斯特的坟墓,他们哭了。温妮本可以长生不老的,但是,她把那瓶水给了蟾蜍。
人活着,就是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可以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会选择活着。
读了这本书,让我终身受益。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懂得了做人虽然和不易,但是,这一生活的有滋有味,多姿多彩。这一本薄薄的小书,让我知道了长生不老没有什么好的,是人就要经历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这是一个人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以为生老病死注视着新的生命的到来;一个人美丽的一生结束的尾声…
小女孩温妮之所以选择了活着,那是因为她要靠自己而活着,而不是依靠那被泉水。大家问一问,现在是不是大多数人都被“长生不老”这个词所迷惑?
做人是不可以贪得无厌的。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听天命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事实。有些人因为一时的盲目,而去做某些事情,导致自己被置身于“危险之中”;有些人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和别人去攀比,别人可以长生不老,我一定也要……
人生宝贵,同学们,珍惜那美丽的“港湾”吧!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不知道我在犹豫什么,想发言却不敢举手,可能是因为怕鼓起勇气说出来的话,最终却变成了一个笑料。有一次,老师挑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回答不上来,犹豫尴尬,我断断续续的说了一句,说到一半才发现自己跑题了。语文就是我的死穴,看到密密麻麻的词、句,我头都疼。我是不是没有学习细胞,我问自己。
不知道我在犹豫什么,想和老师交流却不敢开口,可能是因为和老师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原因。看着其他同学热情的和老师交流问好,我嫉妒,想着他们也不过是在老师面前装乖乖小孩罢了。我冷笑,我连装乖乖小孩的勇气都没有,而且我也不适合。有时候也想和同学一起聊天但总是不想去说自己的什么事,觉得他们不必要知道我的事。我叹气:我的沟通能力也就这了。
难道我就没救了?我真的没有学习细胞?我的沟通能力就那么垃圾?不,我要去尝试。我开始和同学交流,发现自己有很多不足,最大的一点就是:想太多了。通过同学的帮助,我现在敢于去尝试,敢于去面对,我很快乐。
在千万人当中,没有谁是傻子,没有谁是另类人士,更没有谁是没得救的孩子。在犹豫什么,去发现原因,去改变自我,去迎接新的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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