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
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
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这几天我读了忧郁的星期三、第一封信、我喜欢大学、闹了大笑话。我最喜欢忧郁的星期三,我喜欢里面的桥诺莎他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珍惜机会,他是怎样珍惜机会呢?
长腿叔叔给他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他很珍惜。她的善良,好学终于有了好结果。
其实,读完《长腿叔叔》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又看完了另外十几本书。那些书中的内容,对于我这个浅尝辄止、记性又不佳的人来说——除了安的《素年锦时》之外——大多已是模糊了的,唯独这一本,却总让我心心念念,不能释怀。每每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一幅三笔两划勾勒而成的插图,抑或Judy的一个可爱的表情,总会不自觉地傻傻笑将起来。
相对于纯美的童话,我通常更喜欢看一些更具思想性、更适合成人阅读的文学作品,因为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适合再看童话书。因此,在多次听人推荐这本书之后,还是犹犹豫豫,不知道值不值得买回这样一本书。
犹豫不决中,从图书馆借来了一个英文版本。尝试性地翻了几页,原本想着随便看看,权当吃点零时,消磨时光。没想到一拿起就放不下了。
那个下午,阳光灿烂,而我一个人闷在寝室,埋头看书,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咯咯地笑出声来。至今,我也丝毫不认为我浪费了那天午后的阳光,因为,在那幽默风趣的文字世界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阳光,还有阳光也给不了的温暖,温馨,感动,以及,一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当我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到Judy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love—letter,感受到隐含在其中的那颗幸福、甜蜜、羞涩,并且激动不已的少女心时,我自己也不免痴痴地幻想起来: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个长腿叔叔,那该多好!
其实,每一个女孩的少女时期,都应该有这样的一位“长腿叔叔”,他会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给她关心,给她爱护,给她希望,给她似家人又似朋友的温暖,让她做一回他的公主,让她看到世界的光明,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
还掉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之后,终于确定,这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也值得收藏的好书。于是,去书店买了一个精装的袖珍版本,喜欢将它带在旅途中,放在日日随身的背包里,想起来就随手翻阅,翻到哪页是哪页,读到哪段是哪段,反正,每一段都有故事,每一段都可以给我带来愉悦的心情。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
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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