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当雅典奥运会已染红北京的天空时,当中国体育健儿勇夺金牌时,整个华夏民族的血液都在跳动着,对于奥运的兴奋,又似乎回到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引起全身的共鸣。2001年的7月13日,人们的努力给了日期永久的意义,因为世界上也许从未有过十三亿人为一个时刻而屏息的先例;当然,世界上也许就更未有过十三亿人同时腾跃的辉煌。
从1932年刘长春只身参加洛杉机奥运会的经历至今不能让人忘怀。不堪回首的一页,已被我们翻过,1984年7月,当许海峰石破天惊的一枪,粉碎了中国人在奥运史上金牌记录的耻辱,也使国人获得了更多的勇气和自信。优秀运动员“乒乓皇后”邓亚萍,克服先天的身体条件从事乒乓运动的不适,硬是凭着刻苦一次又一次地站在了奥运最高领奖台上,成为激励国人奋发向上的力量源泉;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洛杉矶以顽强拼搏成就三连冠的伟业,更是成为国人的骄傲;奥运健儿的雅典之行不负众望,最终实现历史性跨越、创下金牌总数历史之最。我们告诉着世人,这不仅是运动员们精湛的技术、良好的体育道德、顽强拼搏所创造,更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成就所赋予了强大动力。一次次拼搏,一次次辉煌,坚定我们走向奥运的梦想。
北京时间2004年8月28日凌晨2点40分,这是一个值得所有中国人铭记的时刻,在雅典奥林匹克体育场,中国选手刘翔以12秒91的成绩获得男子110米栏比赛的金牌!他创造了中国乃至亚洲的历史,成为第一个获得奥运田径短跑项目世界冠军的黄种人,这个成绩不仅打破了奥运会纪录,还平了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1993年8月20日在德国斯图加一声枪响,炸裂长空。刘翔疾如炸雷,快如闪电,起跑非常有力,他冲在了最前面,这一次他倾尽了全力,从第一栏起就一直领先。没有人能追得上他的步伐,最后一栏后,刘翔已经遥遥领先。
红色的'刘翔,黄色的面孔,高喊着撞向胜利之线!
12秒91!场上的人们惊呆了。刹那间,全场爆发出震耳的欢呼声……
雅典奥运会大幕已谢,但刘翔红色旋风般冲线夺金的那一刹那,却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奥运邀五环,五环印奥运,体育健儿正搏击在奥运的热土上。他们更加忘我的投入,刻苦的训练,力求用实际行动在2008年的奥运赛场上走得更坚定、更辉煌。乒乓小将们顽强拼打力展国威;举重队员洒下汗水再创佳绩;跳水队员凌空飞跃再造辉煌;“风之子”刘翔,更是超越着梦想,他要用自己不懈地挑战和年轻的昂扬朝气向世人宣告:相信我,我能赢!这是奥运的精神所在,是实现2008飞跃之梦的无穷力量。
王老师,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不是他教得好,而是他那为我们教学的辛苦和执着让我非常敬佩、感动。
他,戴着一副眼镜,有着一张书呆子的脸;他,十分和蔼但是却透着一股严肃;他做事严谨,一丝不苟;他,和我们亲密无间,一直和我们嬉戏;他,经常为我们着想,判断事情公平。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们班的王老师。王老师是教数学的能手,他虽然带着一副眼镜,但这阻挡不了他对教学事业的热爱和专注。记得在一次中午,天空中骄阳似火,太阳晒得辣人。这时,铃声响了,我们每个人都满头大汗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只见王老师用力握着今天一叠上午考的试卷踏进班级里,每个人都胆战心惊,王老师吼道:“今天上午考得非常糟糕!”当卷子发到每个人的手上时王老师便开始评讲。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王老师的头上一滴滴硕大的汗珠从他的头上滴了下来,像一个通红的苹果,因为王老师一边耐心地跟我们在黑板上写出解题的过程,一边忍住烈日的煎熬,所以我会看见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脸上划过,他那坚持、耐心较好我们的决心,让我从小打心眼里佩服他。“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王老师那坚持不懈的教学精神永留我们心间。
王老师,之所以您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单单您教数学教得好,而是您对教学事业和对教我们坚持和相信,才让你对教学生涯的执着、坚持,像催不垮的红军战士,永远都是一名不到的将军。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相信大家崇拜的人一定都是韩国的BIGBANG或是EXO-MAN啊,我也不想弄虚作假,写自己的父母或老师,我唯独喜欢一位励志歌手——王力宏。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帅气,也不是他的资产多么丰厚,只是因为他纯朴的歌声与白手起家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王力宏已经出道快十五年了,后来他在中央电视台的《开讲啦》栏目中这样说道:“我记得九几年吧,我从美国回到台湾,因为那时不会说国语,在台湾时又没有亲属,所以当时真的蛮难生活的。”这点就足以让我佩服,就像是你来到香港却说一口方言,那种无法交流的痛苦又有谁能知道呢?
还有我欣赏王力宏的一点就是他的语言才华,听听,那是他写的落叶归根的歌词:“背包塞满了家用,路就这样开始走,日不见太阳的暖,夜不见月光的蓝,不得不选择寒冷的开始,留下只拥有遗憾,命运的安排,遵守自然的逻辑,谁都无法解密。”听吧,他的歌声中申请的表达了外出独闯的人的苦,秋季时留下的一种悲伤,像给整首歌曲绕上一层薄薄的雾,他的文学才华赋予了歌声悠扬,我多么羡慕他呀!
我爱王力宏,是因为他的才华,他的歌声,他的精神,这才是我真正崇拜他的原因!
爷爷不仅会唱戏曲,还会修东西。什么电视啦,风扇啦,车子啦······都不在话下,只要谁一开口,爷爷肯定会答应。有一次,我的自行车坏了,原因是螺丝有点儿松了,所以每次不是提链子就是卡住。我打电话给爷爷,爷爷说:“那等星期六你有空再来吧,不是要上学吗?”我点着头。然而,到了周六我却忘了,没想到爷爷竟然打电话来问我.“你来不来了,车子修好了吗?”我一拍脑袋,赶快推着车子,一口气跑到了爷爷家。爷爷拿出工具箱,认真的,三下五除二的就给我修好了。我非常高兴骑着车子转了两圈,果然修好了,而且骑得也快了。
我的爷爷伟大吧,所以我才崇拜我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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