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困倦的下午,于席书购得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一下午的劳顿也就有了点小的收获和小的欣喜。
开篇介绍的是古希腊美学的源头,一看名字都很熟悉。首先介绍的是一个大数学家毕达格拉斯,起初读到小标题的时候还有些疑惑,觉得美学与老毕应该无什么瓜葛。读完以后赶紧把自己刚才的想法埋藏在了谁也找不到的地方。用数字解释一切的想法是好的,至少是美的开始。但是他们把数的作用夸大了,过犹不及。我们可以说我们吃到了鸡蛋非常爽口,也可以夸奖那只生蛋的鸡是多么的本事,但是我们总不能说那只鸡样样都行吧。其次,老毕的贡献还有一个,那就是认为事物是处于对立和谐的状态之中。我们国家在几千后,提出的和谐社会估计也就是这个道理。一切终究要是要和谐的,但是在和谐的前期没有斗争是不行的。所以,几千年后盖棺定论,毕学派的结果只有一个,客观唯心主义。
之后介绍的是赫拉克里特。(这外国字打起来就是麻烦,浪费空间,还伤键盘。)他找到了一些物质作为世界的本原,地水风火,虽然现在看起来比较狭隘,但如果我们生活在那时候估计想狭隘都狭隘不出来呢。想想老赫那时候,能看到的学术专著能有几本,连车都没有,还有谁会在意闭门造车呢?其次,老赫对于事物的对立,更多的侧重于对立的斗争,斗争就意味着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显然,与毕学派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下面登场的是德谟克里特,他的主要贡献在于通过他的原子论和认识论为美学打下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他强调了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感性认识是需要的,但是理性认识是达到正确认识的必要过程。对于美学是个很大的发展。
今天的最后一位是苏格拉底,他用他的嘴巴征服着世界,与其他几位不同,他毕生没有任何作品,所有的东西完全都存在于他的头脑之中。不同与其他几位,老苏把美学提高到了社会科学的范畴去研究。不管是文学还是艺术,对于社会都应该是有用的。如果无任何社会意义的话,那从何去谈论美呢?这对于美学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总结的话:就像朱先生写的一样,几位大哲人的研究明确了美学的主要问题,那就是:文艺的社会基础和文艺的社会功用。
思考:就好象曹雪芹先生西去之后留下《红楼梦》给我们思考,让后来的学者研究一样,上面的问题无疑也是留给后来人的难题。思考毕竟是好的,只要不像某某作家那般牵强附会就好。
故每日提醒自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的小说,是由英国人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历险,不想在第二次历险中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不懈地努力,运用自己所学,经历千辛万苦,终于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并且还救助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由此书看来,鲁滨逊是爱冒险,遇到困难不退缩,聪明机智,勇敢的人。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他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创造出超乎想象的奇迹来,
在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我们会如何对待呢?这使我想起以前的一件事,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我没有一点有鲁滨逊那种品质,那是我玩滑板的一件事。小时候,我看见别人在玩滑板,滑的很轻松、很高兴。我就在旁边看,觉得滑板很好玩,就跑回家请求妈妈给我买一个滑板玩,妈妈答应了。滑板买回来之后我就在家里小心翼翼的滑,后来我就到外面滑,但是滑着滑着就摔跤,摔了很多次,甚至有一次摔在地上,膝盖都摔伤了,还蹭破了皮,出了血,那时我就开始打了退堂鼓,认为滑板太难学了不想滑了,没学会就玩别的了。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就想:鲁滨逊能克服这么大的困难,我连这么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我还怎么向他学习呢?我又重新把滑板拿了出来,重新练习,终于在几天内学会了滑板,发觉一点也不难,心里特别高兴,而在当时没学会时就觉得特别难,但一旦学会了就觉得特别简单,其实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再困难的事情也会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我也要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中去,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地努力做一个成功者。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
“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
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
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
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
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
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
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
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同民族文化起源有直接关系的,是大约始于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文化。迄今为止,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地下发掘证明,我国新石器文化的晚期(约相当于公元前四千年至公元前二千年间),已经发生显著的阶级分化,上层人物拥有远远超过常人的财产,以及标志身份、权威的器具(如墓葬中精致的玉斧)。这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关于中国的古史,古人一般认为始于三皇或五帝,以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夏王朝的存在,虽为许多学者所相信,并有不少人认为传说中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标志着国家的产生,但这些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我们只能说,传说中夏王朝的开国,大致相当于新石器文化的晚期。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使得前人习惯于把中国的远古社会就看成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并为之虚构出某种政治、文化的中心(三皇、五帝之说,便由此产生)。其实,这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目前已发现的我国新石器文化遗址,星罗棋布,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相隔较远、不同类型的文化,往往有显著的区别,说明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以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米,后者是水稻;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出土的陶器,多为彩陶,后者多为黑陶。所以,仅仅将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民族的摇篮,显然过于狭窄;应该说,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且,即使在中国统一以后,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也始终存在。
但是,在中国早期多元文化相互融汇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文化显然占了主导地位。
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为了夺取土地、人口、财富,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发生战争,导致相互兼并和国家机器的成熟。这个过程,在北方比南方来得剧烈。在中国古代的南方,气候湿热,多山林湖泽,天然物产相当丰富,维持生存也比较容易。因此,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从事大规模的战争,既没有很迫切的必要性,也没有充分的自然条件。于是分散的自然群落,便得以在长时期中维持下去。在天然物产缺乏、却便于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的黄土高原和黄淮平原上,更需要把分散的人群凝聚为强大的群体,以展开生存竞争。我们可以注意到:无论传说中的还是信史记载的上古时代的大规模战争,如炎帝与黄帝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商汤伐夏桀,周武伐商纣等等,多发生于北方。夏姑且不论,商、周作为中国最早的有信史可征的王朝,都是兴起于黄河流域。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中国最早的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商、周的文化(尤其是周文化),相比于其他地域的文化要早熟得多;由于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它们所发生的影响也更大。
节选自《中国文学史导论》
6.下面是有关新石器文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古人一般认为中国的古史始于三皇或五帝,然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
B.考古发现证明,新石器文化时期,已经发生了显著的阶级分化,产生了不同的阶级,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财产,还有象征身份和权威的器具。
C.阶级分化的产生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
D.目前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他们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
6.B(更准确的表述应为新石器文化晚期,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财产原文的表述为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远远超过常人的财产
7.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化石或活动遗迹的发现说明在中国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类生存。
B.夏王朝的存在,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也只是传说。
C.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兼并,使得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
D.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有显著的区别,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7.C(不断发生的战争兼并,使得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缺乏依据)
8.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推断,最准确的一项是
A.三皇、五帝之说产生的原因是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认为远古社会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一个明确的中心。
B.考古发现,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但是对民族的文化产生影响的却是黄河流域的文化。
C.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因此和民族文化起源完全没有关系。
D.仰韶文化与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不如后者先进。
8.A(B项中对民族的文化产生影响的却是黄河流域的文化不准确,C项和民族文化起源没有关系的判断缺乏依据,也过于绝对,原文只是说新石器文化和民族文化起源没有直接关系。D项前者不如后者先进的判断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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