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敬佩的人,不是培育我们的园丁,不是给我温暖的妈妈,不是默默无闻的工人,不是兢兢业业的交警,而是我的同学——王杭。
王杭胖乎乎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平时脸上总挂着天真灿烂的笑容,但是,它最大的特点是有一张能说的大嘴。这位年龄与体重不平衡的王杭,学习却很好,而且有一个乐观的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他坚持不懈的心!
那一天,天热的出奇,寻偏偏在最热的中午有一节体育课,这难道不是火上浇油吗?体育老师严肃的说:“今天要比赛长跑,前三名就有进入田径队的资格。”“准备,跑!”我便努力的跑起来。
刚开始,我们还抱着一颗跑完的心,可是这毒辣的阳光老想和我们亲密接触,无奈的我们,只能一个个放弃了。但是王杭没有放弃。
跑了一半,就已经有五分之一的人放弃了,王航没有放弃,我看见王杭脸憋的通红,嘴不断呼呼喘着气,豆大的汗珠,不时从他脸上摔下来,头发被汗水弄成一撮一撮的,但是虽然他精疲力尽,却仍然在跑。
还有100米,有五分之二的人放弃了,王杭却没有放弃,我累得不由自主慢下来,忽然,王杭一个趔趄,闪到我的前面。他的步伐虽然不是那么稳,但是很坚定。
前三名出来了,只有五分之一的人在跑,我呼着气对他说:“名,名额,已经够了,就别,别跑了。”王航抹了头上一把汗,说道:“我不会放弃的。”呼,呼,呼——跑完了!
跑完了,王恒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战胜了自己,跑完了全程。看着他休息的样子,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敬佩。
他自小母亲去世,就辍学在家务农;他边自学还要照顾残疾的父亲;他参军入伍,自学考上军校,成为一名军人。
他14岁那年,由于在地里干活忘记了吃午饭的时间,晕倒在回家的路上,他走一步休息两分钟,仅一里地的路程却艰难地走了两个小时。
他18岁参军,在军队里他自学了高中课程和大学课程,考入了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他做事非常认真,乐于助人,被同事们称为“老黄牛”,有时同事们问他,“这何苦呢?别累坏了自己。”这时他自己知道,只有多干工作才能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担当更多的工作岗位,才能在工作岗位上独挡一面,成为部队不可或缺的好同志。
在家庭中,他是一个热爱家庭的人。每当家里需要什么,他都主动去买;我有不会的问题请教他时,他都会耐心地给我讲解。
在社会上,他是个热爱交朋友的人,是个勤学好问的人,从担任教员岗位到成为一名记者,都不知吃了多少苦,求了多少次教,报社、电台的记者编辑都成了他的老师,也成了他的好朋友。经过一次次磨练,他的作品屡屡在新闻媒体刊发,也经常获奖,成为一个有名气的人。只要你在电脑上搜一下他的名字,就会搜出他的很多新闻作品。
虽然他的工资不高,对自己却舍不得吃,但对需要帮助的人却不小气。他听说部队附近有位孤寡老人,他就带着我去看望那位老奶奶,他和那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成了“亲人”。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位让我敬佩的人。
如果你要问我最敬佩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他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迷”李梓涵了。
他的个子可比我高多了,他瘦瘦的,理着寸头,长着瓜子脸,他的眼睛一笑就眯成了两条缝。
有一次,下课了。我去找李梓涵玩,我叫了叫李梓涵说:“李梓涵走我们去玩吧!”他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看书,他好像已经跟书融为一体了,只见李梓涵一会笑,大约是书里的主人公遇到了什么好事吧!一会哭应该是书里的主人公遇到了什么伤心事情吧!一会愤怒的捏着拳头好像是书里的主人公遇到了什么坏人吧……
李梓涵不但是个“小书迷”,还很乐于助人。
有一次,下着大雨,李梓涵和他的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个没有带雨伞的老奶奶,李梓涵对他的妈妈说:“妈妈我们把伞给那个老奶奶吧!”他的妈妈说:“没了伞我们怎么办。”李梓涵又说:“那我们也不可以眼睁睁的看着老奶奶变成‘落汤鸡’啊。”他的妈妈说:“讲的也有道理,李梓涵合上伞,赶忙跑到老奶奶那里把伞递给了老奶奶”还说:“老奶奶把伞给你。”老奶奶说:“不用了我很快就到家啦。”李梓涵也说:“我们也很快就到家了,而且您是老年人,我们是年轻人,不怕冷。”李梓涵往后一转发现他的妈妈已经在远远的地方向他立起了大拇指。
这就是我们班既乐于助人还爱读书的李梓涵。
书名:白蛇传
大意:
白素贞是千年修炼的白蛇妖,为了报答书生许仙的救命之恩,化为人形欲报恩,后来遇见青蛇精小青,两人结伴。白素贞施展法力,巧施妙计与许仙相识,并嫁给许仙。婚后金山寺老和尚法海对许仙说白素贞乃白蛇妖,许仙半信半疑。后来,许仙在端午给予白素贞喝下了雄黄酒,让白素贞不得不显现出原形,许仙吓到昏了,白素贞上天庭取仙草将许仙就活。法海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水漫金山寺,却伤害了其他生灵,白素贞因触犯天条,在生下了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压在雷峰塔下。
感想: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即使是妖精怪物都是有情的,所以不可以残***生命,因为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的生物之一,我们人类要跟别的生物共生共存在这个地球上,新闻常常报导有人在欺负动物,那假使你是那些动物呢?人类这样欺负动物,实在是太过分了,太不公平了,我们要能将心比心体会别人的感受。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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